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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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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想、应该怎么讲述我跟他之间的种种。是从很多年后想起初中第一眼看见他脑子里复出装逼俩字、还是从两年后的高一开学在寝室看见他的没有任何感想开始叙述、总之、想到他时、我脑子总是乱的。
每次纠结到对他的感情的时候、便是有种纠结中午到底是去吃顿好的犒劳下无所事事的自己、还是去学校周边买张饼来鄙视自己没有任何做为的一天那种的莫名的类似
高一的军训快结束的时候、只记得丁小受在寝室随手拉起饿得奄奄一息的自己去吃东西、然后硬拿着我的mp3听歌、也是一个下午、阳光依旧是桔黄色、却是那样刺眼。
而自那次之后我跟他似乎就变得无话不说了。他事事都要我陪着、即使半夜起床去厕所都要叫醒我一同去。
我跟丁说、我常常希望自己消失。他说他可以帮我。虽然知道是玩笑话、但却傻傻的有那么点感谢的意味。
发现自己喜欢他的时候我并不吃惊,很少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对我好、而我也坚信人与人之间最基础的关系是利益。丁小受并非喜欢我的个性、我处处冲撞他、我们之间的矛盾不断、他却任何事都要与我分享、固执的把我划分到最好的朋友分类、却不知道我的本意就是邪恶的。
那天学校放学后我们没去自习、而是坐在在空无一人的操场的秋千上、谈着喜欢的歌曲、职业、对未来的幻想、设想,而就在那一刻我突然对这种感情认知成了爱情。天空漂亮的不真实、静谧的深蓝色、有发白暖暖的月光、城市竟也能看见繁星满空。
然后我对丁小受说、你要努力赚钱、以后开家肯德基、我天天免费吃。
他听了我这段煞风景又没有任何逻辑的话后居然没反驳。笑着答应了。
事实也确实证明虽然他没有开肯德基却只要是我们厮混一起时也不要我花一分钱、
时常会想到电影或者小说地一些片段,然后俗气的发现我和丁小受之间也曾发生过。当然我相对倔强的性格在别人面前不会说出这些。尤其是在丁的面前。
事实就是这样经常提醒自己,除非你换个陌生的环境人群来忘记之前所接触的。
然而即使想找到其他嗜好里代替丁的位置,冷冰冰的现实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
更无法跟朋友提及此事,自己努力向大家展示出一个毫无秘密的人,也是需要一定的代价。于是唯一发泄的途径是找一个陌生人唠叨,告诉他自己的委屈与苦痛,虽然可能被当做笑话看,但确是很有用的办法
曾经做过最愚蠢的事情应该就是在喝多的时候突然打电话给他,当电话通了的时候大喊,丁小受你就是个傻逼。其实我骂的是自己,喜欢一个人七年,在这七年之间,我的身高,体重,长相,喜好,性格的变化多到快到让自己都意识到自己的随意,却惟独对丁小受的爱恋没有变化。他听着我的嘶吼,尴尬的,笑着,问我,最近怎么样。
突然我就清醒了,可能是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也可能是那笑声让我丢脸,总之我迅速的挂了电话。
室友看着我说,你们又吵架了?
我说对,因为他做了让我厌恶的事情。
室友又笑,你们那么好的朋友,赶快和好拉。
我笑着说,等他跟我道歉啊。想到的却是,对啊,我们是好朋友。
丁小受曾经跟我说过有个gay追他,在他不知道那人是gay时曾经住过他家。他知道真相后拉黑,无视了那人。
我就是这样傻逼在知道所有的事情的时候依旧撞在了枪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