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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apture02 Vapid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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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进了艾瑞克家,就是那晚的吸血鬼。他住在洛杉矶附近郊区的一栋别墅里,还附带了一个花园和露天泳池。我本想回家收拾点行李之类,可是他听说了我的住址之后念叨着“高贵的血族怎么能住在如此低俗而简陋的地方”硬是把我拽走了。不过,他的家的确比我的狗窝强多了。
“又在发呆吗,宝贝?”浴室的门拉开,艾瑞克擦着头发上的水珠,倚在门边带笑的看着我。他连浴巾也不围一条,就那么炫耀一般的站在我的面前。
“没什么。”我迅速拉出一个媚笑,挑起眼角软软的看了他一眼,他吸了一口气,就饿虎扑食一般的扑了过来。
“。。。嗯。。。你轻点。。。”男人尖尖的犬齿轻咬着我的脖颈,我哼哼着,感觉自己好像又开始渴求血液。艾瑞克只是抱着我亲了一会,并没有真的要我,因为他说我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应该是学会生存。
“不是有你吗。”我看着他把擦头发的大毛巾围到腰上——还弄成了古希腊美男子的款式,然后不知从哪弄来了一块白板。
“因为你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我又是你认识的第一个血族,那么我就有义务担负起教育你的责任。”他一本正经的告诉我。
“。。。那好吧,老师,你要从哪里开始为我讲起呢?”
血族是从神话时代就已经诞生的古老种族,是黑暗最忠实的子民,也拥有者最高贵的血脉。毕竟,我们以人类为食,从食物链的角度来说也是处于最顶端。
每一位血族——他们不喜欢吸血鬼这个称呼,认为这是一种侮辱——都信奉着黑暗的法则,如同人类信仰上帝一般,血族则是撒旦最忠实的拥护者。血族崇尚力量,尊重欲望,喜爱享乐,同时,每一位血族也必须恪守最基本的法则,以及对自身血脉的骄傲。
现存的血族共有八个家族,每个家族都是神话时代撒旦陛下的直系血脉,每个家族都拥有着不同的能力,血液也拥有着不同的味道。说到这,艾瑞克推了推刚刚带上的金丝边框眼镜,奇怪的看了看我,“可是,你的身上,没有任何一个家族的味道。”
“是哪个家族有那么重要吗?”我倚在床头玩着自己的头发,漫不经心的回答。
“当然!”艾瑞克一下子严肃起来。“每个血族成年之时,都要回到血界进行对我主撒旦的宣誓效忠,才能得到陛下的祝福和他赐予我们的能力,如果不属于任何一个家族,你怎么进入血界?”
“能力”我疑惑起来,“你那晚用的那个金色的火焰,也是被赐予的能力么?”
“那个不是。”艾瑞克摇头,“那是每个血族都会的能力,叫做魂火,你也可以,不过要等到成年以后。每个血族的魂火都是不同的,这个大概也算是特质的一种。”
“我也可以?”我兴奋了一下,然后又迅速的沮丧下去,“还要等到成年。。。什么时候算是成年啊?”
“等到你不怕太阳,对血的需求量稳定下来的时候,就算是成年了。”他把白板放到一边,摘下眼镜走过来。
“不怕太阳?真的吗?”我好奇地问,“书上不是说吸血,哦不,血族在阳光下会化为灰烬的么?”
“宝贝儿,那是人类对血族的偏见,只是因为我们经常出没于黑暗,所以才会以为我们害怕阳光。怕光的都是你们这些新生的幼仔。”他坐到我身边搂住我的腰,“哦对了,我们也不怕大蒜。至少对我来说,蒜蓉面包也是很好吃的。”
“那我们岂不是真的长生不死?”
“不是的,如果心脏和头部被破坏的话,我们也是会死的,毕竟我们也需要血液循环。不过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教堂的圣力,它们实在是太纯净了,成年的血族也会被灼伤。所以宝贝儿,出门的时候远离教堂,我们并不信上帝。”
“出门?”我无奈的笑了笑,“艾瑞克,你觉得我什么时候才能出门呢?”
“我们血族成年的时间可长可短,有好多年才真正成年的,也有仅仅几个月就成年的血族,所以不要着急,你要学会黑暗而堕落的生活。”艾瑞克一手搂着我的腰,另一只手伸到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把银色的小匕首,割开了自己的手腕,“来,喝一点我的血,这样你的身上会带一点我的味道。我也算是你的养父了吧,对了,宝贝儿你多大了?”
“你猜呢?”我挣脱他的手臂,躺倒在king-size的大床上,懒懒的翻了个身之后,用胳膊支起上身,凑过去舔着他的手腕,“二十。像么?”
“不像,”他的眸子沉了沉,“幸好,不然我会以为自己诱拐了未成年。”他扣住我的后脑勺,弯腰给了我一个吻,“宝贝儿,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绯月。林绯月。”我迷糊的回应着他的吻,轻轻地用小腿磨蹭他的腰。
“绯月。。。很好听,”艾瑞克离开我的唇,转而去咬我的耳垂,“技术怎么这么好啊,小妖精。。。”
“你猜呢。。。”我的身体开始发热。力气迅速的消失,我先进了软软的大床中,挑起眼角笑着看向艾瑞克。之后的事。我就不记得了。当然,血族的血液具有催情效果的事,我是后来才知道的。
我成为血族的生活已经有了近小半年的光阴了。艾瑞克说血族并不需要日历,因为我们几乎是永生的,不过养成记日记的习惯倒也不错。顺便说一下,艾瑞克好像是上个世纪的时候成为了血族,论辈分(人类的)他是我的曾曾曾祖父辈的。
因为还没有成年,我每天呆在家里,吃饭,看电视,学习血族的家族史,然后晚上喝下艾瑞克的血睡觉。平常的时候冰箱里有医院的血袋,这才是我们的正餐。没有成年的我对血液的需求并不稳定,有时候只喝了一小口就不想再喝,有时候我会把整个冰箱喝的空空荡荡。最开始以血液为食的时候我本身是充满了排斥的,那种粘腻的铁锈味道缓缓地划过食道,总是让我觉得恶心。但是后来艾瑞克做了番茄汁帮我兑在里面,我渐渐地才习惯了血液那种腥咸中带着一点点甜的口感。艾瑞克把那把银色的小匕首送给了我,那把匕首很漂亮,上面有一颗六边形的宝石,叫scalse,似乎是血界的一种特产。我还学会了做饭,虽然我们并不需要吃人类的食物,但是在不饿的时候,薯条绝对比血液好吃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