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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缘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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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我有对曲绍宇说过,从见你的第一面起,我便知道我们之间会有很深的羁绊,只是没想到的是,这羁绊会如此之深罢了。第一次见到曲绍宇时,我便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那种感觉就像是,这个人上辈子欠了我很多,所以我对他怎么样过分都不算过分的那种感觉。但是除此之外,那就是一种无条件的信任感,这种感觉很难形容,为什么我会无条件的相信他,是因为他能给我我最缺少的安全感么?可能是吧,因为他骨子里是很正直的一个人,也许我喜欢的,就是他那骨子里的耿直吧,甚至有点,我就喜欢他不喜欢我的那种感觉。当然,这是玩笑话,我没那么喜欢找虐。
和曲绍宇认识之后,我们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传纸条和互相调戏,也许别人会觉得很奇怪,两个人做同桌不直接说话而是传纸条就已经很奇怪了,况且还是两个大男人,不过那时候我们俩似乎都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反倒觉得这是唯一能消磨时间的游戏了。
通过传纸条我知道了很多事情,比如追过他的女生真不少,比如他的初恋是在高一上学期,比如,他,父母离异。其实当他告诉我他的父母离异时 ,他是竭力做出很无所谓的样子的,但是聪明如我,又怎能看不出他的逞强,虽然他满口无所谓,但是我很清楚,他有所谓,然后呀,然后,他就突然激起我的那种想要让他体验幸福的想法了。不知道这鬼想法是哪来的,反正我那时候突然就决定要对他好,因为家人能带给他的幸福他已经被剥夺了,作为一个合格的同桌,我要让他感受到和朋友在一起也是很幸福的。虽然现在看来那种想法好幼稚,甚至好诡异的,不过,那时我16岁,我的世界,还不复杂。
接下来的日子,我又开始了那种两点一线式的生活,不过不同的是,这次没有天宇每天早上跑到我宿舍把我弄醒去吃早餐了,所以渐渐地,我也就养成了不吃早餐的习惯。我的世界多了一个曲绍宇,顿时觉得充实起来,因为他脾气好好,我没事儿就可以随便欺负都不还手那种,我那时候经常一下子就把他扑倒在凳子上,然后趴在他身上死死压住,听他求饶之后才会慢慢放过他,没事儿也会调戏他说:“来,亲嘴儿来”,然后看他一脸别扭的把脸别到一旁,当然,我也只是逞逞嘴上威风,我的初吻还在呢,一直没机会送出去,不过,其实是因为我太看重自己的初吻了,不舍得就那样玩笑般就给了别人。
记得那时候我最喜欢的就是咬人了,这个毛病是自从认识了绍宇之后才有的,因为我俩总一起疯着玩儿,然后他力气大,我摁不住他,于是就看准机会咬住他胳膊,然后他就一声惨叫就松手了,男生咬人可不像女生那样象征性的,我咬人那叫一个狠,各种见血丝啊,每个牙印都要一星期才能消失,当然啦,那时候我只咬他一个人,咬别人我嫌弃,虽然他身上的气味不好闻,不是那种女生的香味,但是,不讨厌。
不知道你们小时候有没有玩过这个游戏,就是假装要告诉别人什么秘密,让对方把耳朵凑过来,然后你在他耳边使劲大叫一声,把人吓到。这个游戏在我这里升级了,那天我突发奇想,于是神神秘秘的样子让他把耳朵凑过来,他已经养成我在他耳边说悄悄话的习惯了,于是乖乖把耳朵凑过来,然后,我一口咬住他耳朵,他的惨叫声呀,我当时爽到不行了:让你不乖乖让我欺负!于是咬耳朵成了我当时最喜欢的游戏,还有掐他腰间的软肉,一米八四,140斤,所以腰间的肉不多,却也肥肥的,掐起来好爽的。总之那时候他是各种被我虐,被我欺负呀,据我的不完全统计,我一共咬过他67口,他那次跟我一脸痛苦的说:“我晚上回家我奶奶看我一胳膊牙印,一直问我是不是小姑娘咬的。”
“那你怎么说的?”我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说我同位咬的,我也不知道我同位是不是小姑娘”他坏笑道
“靠!”我果断咬住他胳膊,又是一声惨叫,光咬住了还不算,我还特无耻的学小狗儿,把脑袋向后拽着使劲晃了晃。。。 。。。
因为和天宇坐同桌时养成的习惯,我买零食从来都是买双份的,所以当我第一次弄了一大袋零食往他桌子上一扔时,他都懵了,估计在他原来的班级,很少有这种同桌一起分零食的习惯,不过还好,他有乖乖吃,他的很重要的一个性格就是,他会吃你的东西,接受你的好,是因为他把你当自己人。我很清楚这点,所以他肯和我一起疯狂一起玩,我很珍惜,也很快乐。对于我在意的人,我是从来不会吝啬的,对天宇林强是,对绍宇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