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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厌恶? 史密斯拿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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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拿着可乐,安静的坐在山头的一块石头上凝望着被小山环绕的都市;夜风寒冷而激烈,他身上的风衣在风中哗哗作响。
他身后,花岗石砌成地小路被暗红色血迹沾染,细微而又不可忽视的皮鞋声在身后响起,史密斯微微的撇了撇嘴巴,如同不想被打乱自我世界的孩子一般,任性的不去看身后的人,而他的耳朵里塞着的耳机正疯狂的对着他的耳朵轰炸着歌曲。
戴蒙披着白色的西装从附近的民宿里走出来,这山虽然不出名,可山上却又是一个小社会,不止衣食住行,连医院都有,于都市不一样的,山上的世界就如同是一个严谨又古板的家伙,一到夜晚就黑灯瞎火;可再怎么黑灯瞎火,那浓郁的血迹和孤零零的背影都无法被戴蒙忽视。
本来只是想来谈判吧,怎么会变成那样呢?
戴蒙漠然的表情出现了一丝的裂缝,他的面前,那个名义上的“弟弟”——史密斯,正懒洋洋的抬着头看着远处;史密斯棱角分明的脸庞带着困乏,金黄色略卷的头发在风的帮助下变得非常凌乱,虽然今夜有些寒冷,可史密斯身上穿的却不多,一件衬衫,一条西装裤,一袭米色风衣也就是全部了。
“把耳机拿下来,对耳朵不好。”戴蒙站在离史密斯不到一米的地方,他碧蓝色深邃的眼眸看着史密斯,语气不容商量的说:“听说,老头子死了,你必须回去。”
是的,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神秘街那个最高的统治者,传说中他们兄弟的父亲被人暗杀了,因为死得太突然,戴蒙不得不放下兄弟之间的恩仇,先关注一下领导人的位置。
“嗯,是啊,死了,肠子不狠狠地刮开,脑袋被切下来,杀人者却又是一个亲儿子。”史密斯平静的说着,他得到第一手消息当然就是立马回去了,只是没想到,那个老头子暗地里准备了那么多手棋,那些获知老头子死亡的势力在第一时间就造反了。
“好不容易杀出一条血路,才站住脚。”史密斯的意思当然是不会轻易的回去,事实上现在的神秘街就处于“三国鼎立”的情况,不管是毫无血缘关系的杂碎,还是那个杀掉老头子的“亲儿子”,或者是他,三方的人马都不敢轻举妄动。
夜风吹的史密斯有些寒冷,他麻木的看着前方:午夜的n市是一座带着严谨和妩媚色彩的都市,没有白天的车水马龙,在夜色突袭下,霓虹闪烁,美地让他着迷。
“在听什么?。”作为外人并不能涉足太多权利方面的事情,为了避免被莫名其妙杀人灭口,戴蒙干脆的转移话题。
眼眸微微的眯起,冷冰冰的笑在脸庞荡漾着,史密斯扯下一耳塞递了过去;史密斯没想到自己随便一说,史密斯就大方的和自己分享那一半的耳机,他坐在了史密斯旁边,听着那爆发力十足的歌曲,有些难以置信。
作为哥哥的年轻企业家毫无防御的呆萌样子让史密斯忽然之间觉得非常的愉快,他任性的靠着戴蒙那略宽阔的后背,卷起的头发落在戴蒙的脖颈之间,目光却落在天上。
“你故意的吧,那些白痴杀手。”举起可乐倒在口腔,让气泡呛得眼泛泪光的史密斯忽然开口,他的面孔很苍白,毫无血色。
戴蒙点了点头,那些杀手算不上白痴,只是因为太过于自信,不把一个普通人当一回事,恍惚间,戴蒙想起了匕首,那个他手下最懒散的一个杀手,匕首算不上是优秀,可杀人还是蛮低调的。
乱糟糟的想法在重金属的音乐里被打断,戴蒙忽然听见史密斯在念叨着什么,断断续续又听不清楚,他转过头,却看见了淡漠又美丽的蓝色眼眸。
淡淡的血腥味夹杂着淡淡的烟草味串进鼻腔,戴蒙愣了愣,避开那玩味的脸庞;在史密斯的耳边轻轻地呢喃着,那声音微弱得难以听得清楚,山风刮过,倾听着的史密斯忽然露出惊讶的表情,末了他的脸庞笑容越来越明显。
“欢迎加入。”愉快的声音随风飘去山间,消散在混浊的夜色中。
蔚蓝格调的天空如同爱美的女郎一般,蓝色的裙摆总是带着洁白的浮云,它调皮的凝视着大地上的一切;错综复杂的马路上,自行车队呼啸而过,带来的劲风扬起了垃圾桶旁边的泡面袋,路过的行人厌恶的躲开飞扬着的垃圾,骂咧咧的离去。
在忐忑不安和茫然里,我终于还是活着醒来了。
我醒来的时候被杀手打破的窗已经换成了高质量的玻璃,指尖落在透明又坚定的玻璃上,我敢确定,那玻璃是我一个月工资也买不起的高级货,因为它是钢化玻璃,至于我为什么知道?因为装玻璃的人根本不打算隐瞒来过的事情。
我屋子里一个玻璃包装袋就那样大咧咧的扔在地上,害的我出门的时候还不小心因为踩到包装袋而摔倒。
揉了揉摔得发痛的鼻子,把包装袋扔垃圾桶,我慢悠悠的打开门,阳光很刺眼,而我的眼前,穿着白色西装的黑人正悠闲的拎着书包,冲着路过的美女吹口哨。
“阿拉!。”我惊讶的喊了他的名字,然后,阿拉很神经质的转过头冲着我露出“牙膏”笑容,撇开阿拉的肤色不说,其实阿拉还算是很帅的,遗憾的是,他那天生比墨还黑的肤色让他不管怎么样都带着一副滑稽的气场。
“听说你检测考要和插班生一起,我这里有这些天的笔记本,你看看。”阿拉从干瘪的书包里神奇地拿出厚厚的一叠笔记本。
“够兄弟!谢谢了。”我不客气的接收了笔记本,笔记本里的字迹很清秀,一看就是女孩子写的,估计这个是阿拉去和学习组长借的,不然就阿拉那种三天二头翘课的人,会有一本笔记本已经算得上奇迹了!。
老实说,我很感动,在知道我的命是用那么多钱换来的以后,我有一段时间不敢去面对阿拉,因为了懦弱的心态,我不知道自己怎么样才能报答阿拉,可是没想到阿拉居会一大早堵在门口给我送笔记本。
“客气什么。"阿拉乐呵呵的拍着我的肩膀。
我们去学校的一路上依然像以往一样谈笑着,但话题却偏偏绕过了史密斯和戴蒙的事情,并不是我不想提,我试着把话题带入,但都被阿拉轻易的绕过去,终于在第三次失败以后,我们心照不宣的把戴蒙和史密斯的事情都扔在了脑袋后面。
我在进班级的下一秒,一个穿着绿色外套的胖子就在同学们惊异的目光下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我往外拉了出去,我看了许久才想起了这个胖子!他就是电脑课上的——西瓜老师。
我被带到了办公室,学校的老师办公室相当的华丽,是一栋15层的单位楼,配有电梯,生物课老师的办公室在15层,那一层全部是关于生物课的,而我考试的地方是一个类似接待室的地方。
“接待室”一进去只看见一漂亮的屏风摆在前方,屏风后面摆着几张梨花木椅,木椅边上还有一个梨花桌,桌上有几个白瓷的茶杯和茶壶,而两个外国人面孔的青年正慢悠悠的品着茶,看见我进来的时候,他们只是抬了一下眼,然后?木没有然后了!。
那两个外国人,一个就是史密斯,而还有一个就是那个冰山面瘫男,只是我很不明白,这两个人年纪都有20多了,是用什么手段才混进去高中生的学校里来的呢?。
遗憾的是,我没办法问,因为西瓜看见那两个外国人的似乎居然瞬间猥琐的过去搭讪,把我扔在一边,一直到史密斯那笑容带着裂缝,不耐烦的说:“快开始把。”
西瓜才回过神来把生物的卷子给了我们,发卷子的时候,西瓜落在我身上的那带着挑剔和蔑视的眼神一直没有停止过。
因为生物老师请假,负责给我做检测的监考官就是他,显然西瓜对我的偏见很深,负责我这种毫无背景可言的人对他完全没有好处;相对的给转校生做监考的老师还比较有利可图。
我也懒得多废话,拿起卷子“哗哗哗”的十五分钟全部写完,看着满满的考卷,我各种得意;再怎么说我都是一个以硬实力挤进来的人,考试什么的简直是小菜一碟!。
“完了。”我这边刚写完,史密斯那边的声音就响了起来,让我气结的是,他根本是交白卷,而老师想都不想就在上面画了一个漂亮的100分。
史密斯仿佛是感觉到了我的怨念一般忽然的转向了我,他斜斜的看了一眼我的考卷,嘴角揶揄的扬起,轻蔑的说了一句:“呐~不过如此嘛!。”
别说得好像你什么都明白似的!明明交白卷的你有什么资格嘲笑人啊!。深深地一呼吸我冲着史密斯笑了笑,回了一记我自认为非常鄙视人的目光。
“好了。”这个时候,冰山面瘫男忽然也发出了声音,他不像史密斯那么恶劣,每一题都有写,但问题是,每一题都是错的!这一点都不能怪叶澈,毕竟叶澈是□□,会点金融会点解剖,会点枪术和格斗就已经不错了。
考试完毕以后,我和史密斯,冰山面瘫男就一起回了教室,史密斯路上告诉了我戴蒙的追杀已经停止了,我挂在心里的石头才缓缓的落地,没有敌人的情况下,我有两条路,一条是存钱到泰国找阿丽,一条是把阿丽接回来。
但,阿丽会回来吗?我有些不安,那些在心里头的不安很快的被教室里的各种尖叫声打散。
教室里气氛很热络,比过年过节还热络几十倍。好奇的同学们围着那两个外国人唧唧歪歪的说着各种各样的语言,而不知道是接受了什么样教育的杀手先生居然面带微笑的一一回答那些千奇百怪的问题,这一点我对史密斯很刮目相看。
然后,接下来的日子,我仿佛一下子回归去了普通高中生一般,再没有和史密斯交集过了;关于史密斯来学校是做什么的?我完全不明白,只是偶尔抬起头总是能够看见史密斯对着电脑噼里啪啦的在聊天,他蓝色的眼眸,总是闪烁着算计人的意味。
我很肯定,史密斯就是一只变异的狐狸。
比起狐狸,他的跟班那个叫做叶澈的面瘫冰山男还是比较好理解的,叶澈这个人很固执,又很骄傲,在学习上也很认真,他的认真是因为完全无法容忍他自己的无知,说起来叶澈是一个很完美主义的偏执狂,在2个星期的同学生活里,我不止一次看见叶澈表情认真的和史密斯谈论课题,遗憾的是,史密斯的注意力完全在电脑上。
这种平静一直维持到了两个星期以后的下午。
那天,我是值日生,因为班级里几乎都是纨绔子弟,所以留下来打扫卫生的人,除了我一个学生以外,居然都是不知道哪里来的临时工,误以为学校里都是贵族的打工仔们惊异的目光不时的飘过来,在问明白了我的身份以后,他们的目光里燃起了熊熊烈火,对着夕阳发誓要让自己的孩子读上好学校。
“快来看!有人被揍了!”外头忽然传来粗狂的声音,在声音的催促下,我和几个临时工下意识的放下了扫把挤到阳台,来到了阳台我才发现,教学楼的大部分人居然都跑了出来,熙熙攘攘的好不热闹。
伴随着不断有人疯狂的呼唤,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就连走廊都挤满了好事者,而下面被围观的人,俨然就是笑容满面的史密斯。
史密斯会揍人?这一点也不让人惊讶!让人惊讶的是,他居然揍了叶澈!他们不是主仆关系吗?。
我很疑惑,却不敢轻易的去阻止,从走廊的位置我清晰的看见,是史密斯在单方面的施展暴力,打得很带劲,估计叶澈是不小心触了史密斯的逆鳞了。
决定不管他们“家事”的我打扫完卫生,抓起书包慢悠悠的走出去,可人若是倒霉起来,想躲还是躲不过的,在人群里盲目乱挤了一阵子,忽然一下子豁然开朗了起来,站住脚一看,我却是不人群挤进了史密斯他们主仆的中间。
因为我的介入,史密斯也停下了继续揍人的动作,他抬起骄傲的头颅,危险的眯着眼睛,潜台词就是要我做出解释。
围观的人们炙热的目光瞬间集中向了我,如果我就那样转身离开肯定会被各种鄙视,人们总是喜欢围观以期盼看见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场面,可事实却是残酷的,你围观几百个小时也很难找出有良心发现的人。
咽了咽口水,我努力的堆积笑容:“我说安东尼同学,别这样打人,你看他都被打成那样了,还是算了吧。”我在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明显看见史密斯的脸色变得异常扭曲,而无知的人们却因为这句话而开心的吹口哨。
“是我有错在先,你走吧。”这个时候,叶澈已经站了起来了,尽管狼狈不堪可他骨子里那种冷漠和骄傲还使他的身影变的伟大,使他带着不食人间烟火的淡然。
那一瞬间,我差点以为,这样的人,不应该是人类!。我表情复杂地看向叶澈,叶澈的眼里,那种清风一般的淡然并不是假装的,他有自己的骄傲,哪怕是被史密斯打死,叶澈可能都不会希望有人伸出援手,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心甘情愿的跟着史密斯?。
“我带你去医疗室。”无视史密斯那杀人的目光,我硬着头皮把叶澈拉进了人群里,本来看戏的人一见情况立马嬉笑怒骂着让开了一条大路,顶着史密斯的杀气我扯着叶澈向前走,不知道是伤得太厉害,还是怎么样,还没有走几步,叶澈忽然甩开我的手。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毫无预警的闭上眼睛,倒下了下去,围观的人们蜂拥而至,联系着学校的医疗队。我却愣在了原地,从刚才叶澈昏迷前的那一眼里,我居然看见了厌恶!叶澈厌恶我?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