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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爱情对手戏(1) 男色也是色 ...

  •   我知道詹元柏有些来历不明的钱,从他开的车就知道,是刚上市的宝马5系,低调而奢华。詹元柏本人一向对这种风格偏爱,宝马香车与美人是最佳搭档,也算是他存在的一幕道具。

      也知道他有数不清的女人,我眼中的他,是一只醉生梦死的蜉蝣,似乎一无所长,除了在床上冲锋陷阵。

      也许这些都是他的保护色,他本人另有乾坤说不定。但我很明确地告诫自己:姚淼,别幻想你是能改变浪子的那个女人,你的智商也就是个中上,别太高估自己了。

      我厌恶轻浮,厌恶背叛,厌恶朝秦暮楚,但我不厌恶他,奈何?除了不务正业,除了不忠实于一人,除了花心,他心底善良,待人温和,尤其对待女人,总是那样温柔,善解人意,而且面面俱到。

      他不掩饰对女色的贪恋,但从不谎言欺人,我喜欢他无耻的坦诚。因为他开诚布公地对所有愿意上钩的女人表明,詹元柏其人只对露水姻缘感兴趣,对地久天长敬谢不敏。

      但他在我面前,只是小心地让我感觉到后面一条游戏规则,从不用语言直白表达,也许为我保留着几分面子,不是我自恋,也源于他对我那点小小的不同,一点点罢了。

      道义上,我很想义愤填膺的讨厌他,可我的心很清楚告诉我,不仅不讨厌他,看见他为我驻足,它还有小小的雀跃。在浅薄这一点上,姚淼也并没有什么不同!

      曾有女子一夜销魂后眷恋上他,天天来酒吧缠着他,他与她对面坐着,也不责怪,只是无奈地微笑着,再想滚床单什么的,那是绝对没戏了。如果那人缠的太紧,或者更升级的打怪兽架势,他就会自动消失一段时间。

      我来到酒吧上班这段时间,正好是他某一次又扮演消失的那阵子,所以,我对他的认识还真是来源于两人面对面,不仅仅限于流言。

      “三人成虎”,相比而言,我更愿意相信自己的直觉,詹元柏就是詹元柏,他有着各种令我坦言的恶趣味,但他也同时具备各种我喜欢的小特点。

      这种矛盾,就是组成他奇异魅力的地方;何况,他长相雌雄莫辨的俊俏,精致的眉眼、俏丽的锁骨、细致的肌肤,灯光下看上去,无比的诱惑。

      偶尔我小酌一杯啤酒,鉴于我无良的酒品,半杯下去,他看我的眼神就会令我口干舌燥起来。

      这点火的元凶,就那样了然地看着我,一面正襟危坐显示无辜,一面轻舔嘴唇无耻地勾引我,让我心里暗恨。

      男女间最初暧昧的时刻,其实是荼蘼花刚开,最清纯美丽的片刻。

      他若是直接对我强上攻势,虽不能算上什么贞洁烈女,但本能的抗拒这一类,活在当下、活在今夜的男人,一脚会将这登徒子踢得十万八千里。

      詹元柏是历尽花丛的高手,他让我自己意淫他,主动推倒他还不用付任何责任。这不要脸的招数,我虽然明白,虽然看透了,却无法控制自己的本能反应。

      与我认识后的好长一段时间,他每天准时出现在吧台前,静静地看我调酒,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从不上任何手段,却也让我明白,他是在追求我。

      他一直坐到酒吧打佯,期间绝不搭理任何异性的搭讪,不容分说的,满足了我小小的虚荣心;然后开车送我回家,清洁万分地,微笑着跟我说明天见,小手都没碰过一下。

      刚开始一个月吧,我每天都在担心他对我不端庄,甚至在背包里准备了防狼喷雾。

      可是,他万分端庄了,处处与我保持距离,我又开始患得患失了,难道是我误解了?此人真的是个美受,与我发展的,真的是姐妹情意?还是我根本没有女性的魅力,难以让他冲动起来?

      这就是人家詹元柏的高明之处,现在的我明白了,这就是他针对我这种个性,为之匹配的攻心之策。

      收服人心才能长治久安,让心悦诚服的我,主动奉献自己。

      这是什么样的段位,我和他的竞争,从最初骤然看见的那一眼,他翩然而至那一刻,早注定了结局,也早在他算计之中罢了。

      酒吧里其他侍者跟我开玩笑,说夭夭,你不是凡人呀!詹公子对你动了真心。我只是笑笑,从不接话,令詹元柏微微失望,且溢于言表。

      我给他抛个媚眼,娇俏地问他,“詹元柏,你说狗会改了吃屎吗?”我以为他即使不会发火,也会恼怒的吧!

      可他丝毫没有,只是招牌般的笑容渐渐隐去,显示他也并不是无懈可击,也有破功的一刻;我并不在意,即使他拂袖而去。

      浪子就是浪子,渣男就是渣男,我从小就被我父亲洗礼至今,对于这种男人天生就警惕,早就有免疫了。

      我每天早上2点钟下班,睡到中午12点,起床后吃完简单的中饭,换上简单的衣服就出门步行上班去。

      为了上班更近,我那时出租了自己的大房子,又在东三环地铁旁租了个小房子,两边租金相抵,还要盈余数千元,每日自由潇洒如一阵风。

      那时我丝毫不缺钱花,父亲留给我的钱还丰腴着,每月还有丰厚收入,主要是我向来不在服饰上、化妆品上花太多的钱。

      那时我年轻,一件简单的T恤也能穿出别样的风情,慑人的活力。我年轻,细腻的肌肤如茭白的瓷器,散发着珍珠般的光晕。

      我喜欢在一些特色小店里逛,兴高彩烈地从成堆的衣服里淘出自己喜欢的,有时候很便宜,有时候很贵。我常常会穿着近千元的裤子,五元的T恤,一双自己加工的真皮鞋带编成的凉鞋。

      “穿衣服是要展示自己,而不是弄个商标为什么品牌做活广告,而且还没人付广告费给你!”这是我对大学闺蜜林菱说的原话,她对我的衣着总是有着成箩的意见。

      林菱是我的大学同班同学,在彻底翻脸那次之前,一直非常非常要好。有些要追求我俩的躁动分子,甚至怀疑我俩在搞百合。

      其实我俩在一起,多数都在无下限地谈论男人,百合怎样搞,我俩那时都还是懵懂无知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爱情对手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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