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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变态小王爷血泪史. ...

  •   年少的时候,我不懂得全则必缺,极则必反的道理.为人行事,亦从来没有做到极至.比如杀人,即便秉承宁错杀不放过的原则,也向来是以最简单的方式毙命,绝对不会玩些剜舌切耳凌迟的花样,搞成这样,破坏了画面的美感,实在令人扫兴.我是一个格调高雅的人,虽然我一旦决定让谁三更死,他就不可能活命到五更,但是,死在我手上的人,必定面容安详,衣衫整洁,金银珠宝陪葬.

      唯独一人例外.

      此人原是我在那一天势在必杀,必杀无疑的对象.她若不死,我生平唯一知己意欲完美的感情史上就有了瑕疵.

      我不记得那一天是什么日子.也不记得那一天是什么天气.在那一天那一刻之前,我只会说,下手要干净利落,人亡即可.到了那时,我说的却不是这一句.

      那一天中午,我和文景汐在天香楼的雅间用膳.

      “衣类杨翌之,人同文景汐”广为流传,世人皆知我二人断袖同好的关系.

      断袖又如何.人性就是如此,无时无刻不在窥探觊觎妒恨.三人便成虎.更何况正中我的下怀.从小到大,我为人处事,何时忌讳过他人的眼光.

      十四岁以前, 我是由奶娘抚养长大. 我亲生娘亲过世得早,祠堂里供奉着一个“显考杨叶氏蕊影”的牌位.我名义上的爹,景王杨湛,物质上对我宠溺有加.因为我实质上的爹,是华元皇帝.他是杨湛的兄长,却强占了自己的弟媳.我的亲生父亲重视我更甚其他皇子.不仅让宫中太辅教我学文,大内高手教我习武,赏赐奇珍异宝更如家常便饭.我桀骜不驯的个性被看成惯坏了的小孩脾气.

      十四岁的时候,奶娘病逝.我知道了一个秘密.我名义上的爹是我的亲生父亲,我的亲身母亲,早已被他灭了满门以封口,仅有一名丫鬟因返乡探亲侥幸逃脱.牌位供奉的女人是王爷的未婚妻子,却生了皇帝的孩子,后又一起被贼人掳走.一切都是杨湛将计就计的一局棋,欺骗了所有人.

      十四岁以后,我越发藐视清规,骄纵狂傲.我是王爷,不需要有教养.更何况,比起台面下的龌龊,我这点小脾性算得了什么.皇帝赐了我一座熙安王府.兴致好的时候,我命人盖了个妍颜园,收集天下奇花异草,修了个芙蓉池,每七天灌入五百里外山中清泉,池底铺满七彩宝石.有人陆续送进金银珠宝,我吩咐熔了金银,嵌了珠宝来装饰亭栏楼阁.送进来的女人,谄媚逢迎的,直接被赏给护卫下人.另外一些看似清高的,被荣华富贵熏染久了,也蚀了傲骨.很快我就厌倦了调情的把戏.册立太子的大典之上,我穿了一件改制过的大红衫裙,满朝皆惊,华元帝只是无奈地看着我.

      十五岁,我认识了开国立朝以来最为年轻的首席大学士文景汐,引为知己.他年长两岁,满怀抱负,一心想作出一番功绩.然而朝中大臣看出他前程似锦,纷纷有意结亲.再三被拒之后,传出了我俩交往甚密的谣言,正好挡下令他不胜其烦的邀约,圆了让我兴风作浪的愿望.

      时间过去两年.我胡作非为作威作福的形象深入人心.文景汐在朝中羽翼已丰,皇帝也忌惮他三分.起初明枪暗箭攻击我俩的人,不是入了土,就是闭了嘴.太子不甘心文景汐就此得势,唆使皇帝招其为凤夏公主的驸马.文景汐以近期将与命定之人成亲堵住悠悠众口.与此同时,一向不过问我私事的杨湛,破天荒替我立了个妾室,择日进府.我无暇顾及琐事,车马劳顿几日,赶赴文景汐天香楼之约.

      文景汐是天香楼的幕后老板.这里既是品尝佳肴的饭馆,也是收集情报的据点,更是买凶杀人的暗窑.路经二楼走廊的时候,一个雅间里传出嘹亮的声音,中气十足: “我要一碗牛肉面,两个酱肉大包子!”

      我一时愕然,进了天香楼的贵客间,谁不是尝遍美味珍馐,竟然有人胃口庸俗至此.脚步一止,透过房门未掩实的空隙,我看见店小二目瞪口呆地望着一名紫衣女子.她背对着门口端坐,一袭及腰长发,黑亮胜丝锻.

      一道温和的男声传来: “小朝,再加一只烤鸡好不好?”

      紫衣女子猛点了几下脑袋, “好好好,我要吃烤鸡腿!”

      我无意再听下去,继续前行,心里感慨,哪个男人要是看上这种目光短浅,品味低下的女人,还真是有眼无珠.

      见到文景汐,喝了几杯菊香普洱,谈起成亲的话题.我劝他不要太过草率,免得日后遇见自己喜爱的女子又要后悔.他却说,翌之,我们个性虽然大相径庭,但是,对自己,对世间的情意都是太过清醒执拗的人,要找寻到一名合意女子成为交颈鸳鸯,何其困难.我今日以黑帕招亲,断了皇室的后路,日后也不必因此受牵连.

      我知道文景汐碍于自己的身份,表面上不可能做出太过激进的事情,这次的路障,按照原来的计划,还是由我来扫除.既然不是真心中意的对象,不管是摘了黑帕的女人,还是也许会被指婚的凤夏,出现一个便死一个,也没什么要紧.草菅人命,我不过是有样学样罢了.

      我借口看看难得一见的招亲场面,只身出了天香楼,蒙上面纱来到挂满巾帕的场地,隔着人群看见一只白白嫩嫩却油腻腻的小手扯下了黑帕,蹭了几下,又挂了回去.长长的乌丝甚是眼熟.我对女人一向没有深刻印象,下意识想了想何时见过这身长发.一道熟悉的女声提醒了我: “万色合一是黑,万色至极亦是黑.”

      这不就是方才天香楼里那个庸俗的女人?!也不意外她会拿别人招亲的帕子来擦手了.不过,能说出这种玄妙的话真是离奇.只可惜你无缘得见未来相公.我正想着如何将她中途掳走,原本有些嘈杂的人群突然一片寂静,抬眼一看,白色绢帕随风舒展,一个鲜红的唇印透露出嘲讽的笑意,嚣张地舞动.

      我不禁失笑,这个女人,真是俗不可耐!

      人群开始骚动起来,我趁乱施展轻功,摘下那方帕子塞入怀内,瞧见了紫色身影的去向,顺利将她截住.

      一个柔软的身体撞进我怀里,清亮的眼睛闪着疑惑的光芒: “桐哥哥,你怎么找来了?你把赵姑娘一人留天香楼啦?”

      我狠下心,抓了她的手就走.结果她叽叽喳喳聒噪个不停,吵得我头痛欲裂,却听得她嚷了一句: “桐哥哥,我可是同你定过亲的杜春朝啊!”

      这种一无是处的女人居然已经许了人家?! 我捏着她的下巴迫使她扬起了脸.

      眼神很无辜…眉毛画得太浓,粉上得太厚,还是一个庸姿俗粉!

      一不留神,她使劲脱离了我的钳制,大义凛然地叫嚣了一番,转身就走.

      我一把将她扛在肩上,朝巷子深处走去.一路上她又叫又唱,又抓又捶,嚷嚷的主题始终在冰糖葫芦,鸡腿,小白菜之间打转.

      对付这种俗气的女人,俗气的办法最合适.

      果然,她一看见精美绝伦的珠宝首饰,眼中金光闪烁.我让她随便选一样.言外之意,尽可能挑贵重之物陪葬.她假意推诿了一番,便用心打量起来.

      我心中很不以为然.哪个女人不爱金银珠宝.这女人也不例外,看个首饰都看到垂涎欲滴了!

      垂涎欲滴?!

      面前的女人用袖子抹了抹嘴角,手指着说, “嗯,就这个吧!” 我顺着看过去,一根小巧的玛瑙佛手形金簪.

      怎么捡了个最不起眼的玩意!那女人的眼神和举止不期然让我记起她一直挂在嘴边的冰糖葫芦.原先我以为她品味低下,其实压根是毫无品味可言,口味倒是很好!

      那女人走到我跟前,眨巴着眼睛,娇声道: “桐哥哥,不如你帮我戴上.” 我注意到她的睫毛纤长,微微上翘,有些撩人的风采…

      从小到大,本王爷何时听从过女人的吩咐!更别谈替女人戴发簪了! 我回过神,死瞪着这个不要命的女人.

      她胆大妄为地拽住我的衣袖,用娇滴滴的语调像念经一样不停重复“好不好嘛好不好嘛好不好嘛”,我顿时头昏脑涨,动作快了意识一步,迅速将簪子插上了发髻.

      晶莹的玛瑙点缀着亮锻长发,竟然衬出这个庸姿俗粉几分俏皮可爱的气质来.

      她别别扭扭地走着小家碧玉的步子,一步三回头,不时挥动手中的黑色拍子,像是与情郎依依不舍地作别.

      “王爷.”

      我回神看了老李一眼,又望向已空无一人的方向,说: “如果就这么轻易地弄死她,实在太便宜她了.”

      从那一刻起,她注定要成为我生命中绝无仅有的例外,可惜当时我没有这种觉悟,一门心思计划着怎么弄死这个庸俗得别具一格的女人才能突显自己别具一格的品位.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考虑转换自己的杀人风格.思前想后,我决定把这个女人抓到身边来慢慢寻找对策,首先从摧毁她的意志,折磨她的□□开始.

      我命人收集这个女人的资料,接着派出两个手下前去虹剑山庄逮人.一人回来复命.簪子是我交待过的簪子,女人却不是我交待过的女人.

      我捏着被簪子勾带飘出的黑色帕子,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道.我还没动手,谁敢先动手.

      复命的人被我赏赐风光大葬.

      杜家千金是尼姑? 沈碧落,宋桐和她纠缠不清? 完全是□□的蹩脚安排. 我决定把这个毫无新意可言的故事改写成具有文化底蕴的本王的传记.

      沈碧落带走楼心月.我吩咐暗卫去给楼心月下最新研制出的春药.送回给宋桐的赵飞絮,则中的是郎情妾意散.这些人都是配角,不能被那女人放在心上,造成她被人棒打鸳鸯藕断丝连的恶俗情节.在把她请到王府来的前几天,我知道了更多内幕做了更多手脚.

      清秀小脸粉黛未施,乌丝束成俏皮马尾…玫红色的衫裙,俗艳到家!

      装无辜?俗! 扮失忆不记得簪子?俗! 挖空心思想办法狡辩?俗俗俗!

      她迂腐透顶地解释做尼姑不能这样做尼姑应当那样,想转移我的注意力搞偷袭.

      从小到大,没有人敢破我的相.

      她是第一个.

      她天不亮敲锣,夜深沉打鼓.用芙蓉池的水洗砚台,拿妍颜园的花泡澡.层出不穷的拙劣伎俩让我既觉烦躁又觉可笑.她口口声声不在意死活,满嘴雌黄诋毁自己的清白,听得我火冒三丈,直想将那两个奸夫活埋了再拖出来鞭尸.我还没下手,谁敢先下手!

      “如此一来,王爷却也送了一顶帽子给首辅大人,不知是否还是合情合理呢?”

      这个一心以为我是断袖之人,张狂地说出文景汐称谓的女人,阴差阳错地点中了我的要害.

      我的确瞒着景汐.我叫他安心和太子周旋,找摘下帕子之人的任务交给我,私下却思量着怎么折磨死这个女人.

      结果演变成这女人在折磨我.

      我不甘心就此放过这个俗到只会用牙咬用脚踹的女人.当我看到她滑稽的脏污小脸,听到景汐问“不知这位花猫姑娘怎么称乎”的时候,我更加不甘心她有咬别人踹别人的可能.

      景汐一向对女人,对感情追求完美.这个祸害只会成为败笔.

      我可以杜绝所有人抢在我前面出手,千算万算,独独漏了一人.

      此人原本也是皇室中人,娶妻生子后弃宫出走,于树下觉悟,从此改名换姓.六年前向那女人伸出了在我看来是魔掌,世人看来是佛掌.若是让她绞了头发,岂不是生前死后都注定陪伴释迦牟尼那厮!

      “杨翌之,你怎的如此丧心病狂!横竖都不是,难道你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原来直呼我名字的声音是如此悦耳动听.我突然想看看她穿着俗气的大红喜袍,一脸气急败坏的娇羞模样.

      俗人成亲也不能免俗.不能避免的俗烂把戏逐一上演,什么血亲□□,新郎被踢,众男抢亲,可是,当我发现她纤细的脖子上架着俗气的钢刀,嬴弱的背后有几百只俗气的弓箭齐齐瞄准的俗到不能再俗的处境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物极必反.一个寻常的女人,如果俗到极至,她反而会超凡脱俗,像个仙女.

      对待仙女,一刀毙命太潦草,金银陪葬太老套.

      本王勉为其难,姑且赐她生与我同衾,死与我同穴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3章 变态小王爷血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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