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 1 章 ...

  •   在家乡读完大学后,我回到了这座南国小城。站在机场中,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我想起七年前的自己。背着一个大得夸张的旅行背包,一脸闷闷不乐。我跟好朋友约好了要去同一所高中的,却因为父亲的工作调动离开了生活十六年的家乡。
      一个文艺少女的世界里,就算落花流水也可以引起愁思,何况背井离乡?我终于可以堂而皇之地忧伤了。
      正是七月份,这里热得不成样子。北方的夏天就像是干柴烈火,南方的夏天却是在干柴烈火上架了一口大锅煮水,腾腾的水蒸气真教人痛不欲生。
      我怀念起那个家中爬满葡萄藤的小院子,到了晚上我们一家人坐在院子里乘凉。夜风清爽,这时再啃上一支冰棍,盛夏的淫威就荡然无存。
      可是这儿?
      我的“新家”在市中心的一座住宅楼中。十四层。如果没有电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从窗口俯视下去看不清地面,只有连绵的屋顶与屋顶之间的车流。那时我在新学期的第一篇作文中写道:
      “我不喜欢都市,不喜欢都市里的家。在老家里,从窗口望出去就可以看见机灵得不得了的小麻雀,在新家,我不敢从窗口伸出头去。我害怕被飞机撞到。”
      语文老师不懂我的忧伤,批阅道:“人总是要学会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相信都市的生活会给你不一样的人生经历,都市的公共设施较好,你一定会喜欢上这里的。”
      我郁闷地趴在桌子上——这里的老师高高在上,根本不明白我的真实想法。
      说到学校……我在九月份升入了高中。开学第一天,大家都兴奋地自我介绍,总能找到有相似经历的朋友,却只有我尴尬地坐在位置上,没有人与我搭话。
      我一笔一划地抄着宋词,表面沉静如水,心里却乱成一团。没有朋友,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啊。一个普通的女生,就连上厕所都要拉着闺蜜,女孩子的世界里,怎么能没有其他女孩子呢?热闹的人群里,我觉得我的孤单十分受人瞩目,一时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
      很快,我发现班里其实还有一个沉默的人。那是一个男生,长得很高,两条腿被围困在狭窄的空间中,非常别扭地交错着。我之所以可以观察到这一切,是因为晚饭的时候,大家都三三两两去了食堂,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个,这样静谧的傍晚,如果没有他的鼾声,应该是很美好的。
      他两只手插在口袋中,桌子上有一本摊开的书,而他,就把头搁在书上,睡得很香。我想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别扭的睡姿,有一点邋遢和不正经。虽然还不清楚他的为人,我却已经将他划入黑名单了。
      不久我便知道了他的名字,那时我在班里认识的人不超过十个。他实在太引人注目了,一天有七节课,每节课都要听到老师点他的名字—— “赵初阳,你起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他那有点傻气的同桌会惊慌失措地用手肘捅他一下,他便蓦地惊醒,摇晃着站起来,低着头,两手撑着桌子,睡意浓浓地低声说:
      “不知道。”
      全班顿时哄笑。
      这样的情景每天要上演七次,一直到所有的老师都知道高一四班有位“睡神”赵初阳,天天在课上睡觉混日子,老师们便心照不宣地不再管他。班主任曾经找他谈过话,可是毫无作用。
      说起来,我和赵初阳本该有一些革命友谊的。在一个班级中,根据潜规则,好学生要跟好学生一起玩,差学生要跟差学生混在一起。我是倒数第二,他是倒数第一;我除了语文以外各科都烂得一塌糊涂,他每科的平均分都不超过70分,而满分是150。落后分子对落后分子,我们是理所当然的好朋友。
      可惜,我一心想要进入好学生那个高雅的圈子中,在倒数十名中显得那样清高而格格不入,赵初阳更是主动与班上其余60人都隔开了,即使倒数第二也不能进入他的世界。
      于是,高一上学期,我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
      到了一月份的时候,我已经忘记了这座城市曾经是如何的炎热,每天都冻得打哆嗦。我实在不懂,为什么南方就不安装暖气管,南方人就不怕冷了吗?
      我于是格外思念故乡。清早的时候窗户上会结冰花,有着素净而美丽的纹路。衣服搭在暖气管上,穿上去暖和得想睡觉。下大雪的时候孩子们在院子里疯跑,狠狠地踩着脚下的积雪,扑簌扑簌的声音让人听着很开心。
      这时我暗暗下定了决心,我要好好学习,我要回北方上大学。
      本来么,考倒数第二也只是为了气一气父母,却没想到要实现心愿还是要凭借一个好成绩。
      我开始努力了。这天早上我坐最早的公车到了学校,校门都还没有打开。我就站在门口的路灯下背单词。冷峭的风吹得我不停地吸鼻子,手指早就冻僵了,翻页时只能尽力地将纸撇过来。这样学习着实有点自虐,但我却因为自己在进行一项伟大的事业而热血澎湃,丝毫不觉得辛苦。
      走进校门时,我忽然感到有点不对劲,回头看终于发现校门口种的高大的乔木竟然不落叶。过分枝繁叶茂的树冠把路灯的光线搅得支离破碎。想到家乡的树此时一定只有光秃秃的树干直指天际,此情此景就愈发显得诡异。
      这是什么树呢?这么冷的天,却长得这么好。我心里惊诧着,却冷不防地看见墙角有一道黑影。一瞬间心跳都要停止,我脑中闪过许许多多恐怖的场景,我我我我害怕死了。
      冬天的早晨,七点钟天还没有大亮,我看不清那人的脸,只知道那是个很高的人。想要拔腿就跑,可是却像被施了法术,挪不动步子。僵持了大概一分钟,那道黑影动了动,我觉得自己紧张地要昏过去了。他走近了,又近了一点,更近了……
      “穆蕾?”
      我睁大眼睛——是赵初阳。
      他的声音很好听,没有很重的南方口音,只是有些糯糯的。稍稍带着一点喉音,听上去更有磁性。
      平日里他要么就趴着睡觉,要么就低着头回答问题或走路,我基本没有跟他打过照面。只是班主任为了激励大家,搞了一个评奖活动,主旨在于发掘每个人的潜能,让大家都意识到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全班61人,颁了61个奖,我得了一个“文苑英华”,赵初阳是“灌篮高手”。每个奖项的后面都贴着获奖人的一寸照片,我是从照片上第一次看见了赵初阳的脸。
      平心而论,其实他长得不赖。我曾经听班上的同学说,他在初中的时候很招摇,有过不少女朋友,不知道为什么高中会变成这样。
      我咽了一下口水,紧张感虽然已经消失,说话还是结结巴巴的:“是……是你啊,吓死我了。”
      他用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好像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这么害怕。
      “你怎么来这么早啊?”我忍不住问他,难道倒数第一也想要发愤图强了?
      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都不甘人后,高一·四班这下子有希望了。
      他的目光变得有些复杂,像是我问了什么不该问的问题,我正琢磨着换个话题,他却开口了:“睡不着觉。”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是啊你白天睡那么多觉晚上当然睡不着了哈哈哈哈哈哈……”
      他一愣,脸上的表情告诉我他刚才看见了一个傻子。

      从这之后我依然早早地到学校,站在路灯下背单词。每天去的时候就能看见墙角那个影子,不知道他到底来得多早。我们没有再交谈过,但是知道有个熟人在附近,站在空旷的街道上心里也安稳了许多。
      冬天过去了,天气渐渐回暖。三年后我摸索出这里气候的规律,每年的五月份,打头的两星期是一年中最好的时节。不冷不热,不干不潮,阳光很温和,春风很轻柔。我成绩飙升,也有了稳定的朋友圈。在这个美好的季节里,我也好像不再那么执着于回北方。
      日子快乐而平静。
      又是一个早上,太阳已经升起来了。阳光穿过层层树叶,在我的单词书上打下一块块光斑。我抬起头,闭上眼,清晨的阳光使我的脸热热的。
      朋友们告诉我,这是香樟树,南方最常见的树种,樟脑丸就是用这个做的。
      我睁开眼睛,看见一根树枝就在我头顶不远的地方,于是踮起脚,想要采下一片叶子,可惜我高估了自己的身高,就算是跳起来都够不到。
      正在我聚精会神地想要拽住那根树枝的时候,一只手越过我的头顶,轻巧地摘下一片叶子。手掌很大,遮住一片阳光。
      我一惊,转过头去,却只能看见对方的下巴。我仰起头,赵初阳的脸离我那么近。
      我的脸无法抑制地烧了起来,急急地后退一步,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丝毫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妥,将香樟树的叶子放在掌心,问我:“你喜欢香樟树?”
      我只是闲得无聊才想摘片叶子玩玩的,哪里谈得上喜欢,于是摇摇头。一时间有些冷场,他用另一只手拨弄着叶片,过了一会儿跟我说:“你知不知道它为什么叫香樟树?”
      我一愣,又摇摇头:“它很香吗?”
      赵初阳的脸上露出一个有些孩子气的笑容,说:“你看,它的叶子上有香腺,”他骨节粗大的手指划过叶片上两条粗粗的叶脉,“揉碎了就会有香味的。”
      他两手将那片可怜的叶子蹂躏一番,摊开手,放在我面前:“你闻闻。”
      这情景实在有些尴尬,作为一个优雅脱俗的文艺少女,我实在不想像小狗一样凑上去,却被他恳切的表情打动,小心翼翼地吸了一口气。
      嗯……真的有香味。没有花香那么浓郁,也比薄荷温和。我很惊喜,开心地抬起头说:“真好闻啊!”
      他登时有些得意,眼睛中闪烁着吸引人的神采。
      我不敢继续看他,低下头,不知道为什么就冒出一句:“过两天就要分班了,你想去文科班理科班呀?”
      他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理科班。”
      我心里涌上莫名的失望——我早就决定选文科班了。
      他见我不说话,问道:“你要去文科班吧?”
      我点点头,又是一阵沉默。不久他才说:“我就知道你会选文科的,你语文那么好。”
      这段谈话看来已经陷入僵局了,我寻思着。于是口不择言:“那个……我们都要好好努力啊,嗯,加油!哎呀门已经开了,我们去教室吧!”
      我没有再看他,径直绕过他跑进了学校。

      是从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他的呢?我坐在新班级的教室里,出神地想。
      是在暑假里吧。我回到北方,跟好朋友们聚餐,唱歌,爬山。却总在最开心的时候想起他,心里默默地对他说,要是你也在这里就好了,你看我们这么快乐。
      我想要他分享我的喜悦,分享我生活中每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
      后来,我开始幻想我可以拉着他的手,逛遍故乡的每个角落。我要指给他看,这是我的学,初中,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条小河,这是我和爸爸一起种下的苹果树。
      我的梦境中,反反复复地出现那棵香樟树,想起那个清晨,他宽厚的胸膛和带着清香的手掌。
      但是想到他的情史,我心中的热情便会减弱。我不想做他众多前女友中的一个,我想做独一无二的那个。
      最关键的是,他喜欢我吗?
      按照事物的一般发展规律,我们应该越来越熟悉才对。可是早上到学校的时候,我还是读我的英语,他还是站在墙角一动不动,我们都没有多走一步。
      但关于他的事情还是源源不断地传入我的耳中。我的好朋友郑夏是他的初中同学,似乎格外愿意提起他的一切。
      郑夏说,赵初阳最近学习很用功,不再上课睡觉了,上次月考考了班里第二十名。
      郑夏说,赵初阳当了校篮球队的队长,打比赛的时候很威风。
      郑夏说,现在有不少女孩子给赵初阳送情书了,表白的方式五花八门,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她做不到。
      郑夏说,但赵初阳都拒绝了。
      赵初阳赵初阳赵初阳。如果不是因为我知道郑夏有男朋友,我一定会确信她喜欢赵初阳。
      起初我是有些烦的,久而久之我也被磨得没了脾气,她就那么一说,我就那么一听,皆大欢喜。
      这天我正在抄宋词,是欧阳修的《浪淘沙》。
      “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垂杨紫陌洛城东。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
      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
      结尾的两句还没有抄完,郑夏匆匆跑进教室,在我前面坐下,一脸的神秘。
      我头也不抬地问:“赵初阳又怎么了?”
      郑夏犹豫了一会儿,但心中装着一个天大的八卦不讲出来简直就是一种酷刑,终于开口:“你知道吗?赵初阳初中的时候把一个女孩搞得怀孕了,让那个女孩子去流产,结果被女孩子的家长发现了。那个女孩子好像因为那次流产手术终生不孕,所以赵初阳高一才那么颓废的。”
      我的笔颤了颤,最后两个字写得歪歪扭扭——
      “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其实我一直在猜想,赵初阳是不是有一个难堪的过去。或许是贫困,或许是失恋,或许是家庭破裂……但我没有想过,他背负的是这么沉重的债务。
      我想不出来他该怎么还。
      那一刻我知晓了自己的懦弱和世俗。我以为自己是可以为了爱情不顾一切为了爱人出生入死的人,可面对现实,我只是个想要安稳快乐的普通姑娘。
      我听见有什么东西悄悄破碎,我知道那是我对爱情的美好幻想,还有虚伪的高尚情操。
      再见了,赵初阳。
      从此以后我没有与赵初阳再说过一句话,也放弃了坚持了一年多的早读习惯。学校很大,理科班和文科班离得远,我们很少碰面。即使不小心碰上,我也装作与他毫不相识,低头走过。
      校门口的香樟树依然枝叶浓密,我却再也不会想要揪下一片叶子看看。
      高考后学校组织了一场与外校的篮球赛,郑夏非得拉着我去看。赵初阳在场上勇猛无比,连着投了好几个三分球,连外校的女孩子都大声尖叫起来。
      我看得眼眶发热,忽然间明白自己从来就没有真正放下过他。两年的光阴倏忽而过,他剪短了头发,露出了宽阔的前额。他的脸上多了一种温暖的神采,我想所有人都已经忘了他就是那个曾经威震全校的“睡神”了吧。
      香樟树下那个身影又出现在我眼前。隔了那么久回看,却依然那么清晰。
      比赛后,高一时候的班长组织聚餐,许多同学自从分班后就很少联系了,对这次聚餐很是期待。大家吃得兴高采烈,我却一声不吭。好像又回到了刚上高中的时候,从头到尾,只有我一个人。
      我不敢看赵初阳,正如我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
      我借口说空气不流通,走出了包间。
      “没事吧?”我正望着酒店外面出神——那里有两棵高大的香樟树。听见身后的声音,我骤然紧张起来。
      是赵初阳。
      “没事,太闷了,出来透口气。”我没有转身,假装镇定地回答他。
      “你想好报哪所学校了吗?”他走到我身边,问我。
      我摇摇头——我已经不那么想回北方了,但是估分后觉得这边没有合适的学校。
      “你呢?”我深吸一口气,转过身去,却没有直视他的脸,眼神无意地都投射到他身后的椅子上。
      “我可能会去省城吧。XX学院。”
      那是一所二本。我点点头:“挺好的。”
      接着就是长长的沉默。盛夏温度灼人,空气像是凝固了,他的汗水从下巴上滴下,落在我们的脚边。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隔了两年时光,好像的确有什么东西已经悄然改变。他曾经是那么沉默的人,却让人觉得沉默中深藏着许多力量。现在他变得开朗,可让我觉得有些陌生。
      不,也许改变的不止是他,还有我自己。我不再是那个故作清高的小姑娘了,我学会了与现实妥协,对生活投降,因为这个缘故,我心里对他有一份愧疚。
      我们就这么站着,他突然开口说:“穆蕾,如果……”
      如果什么呢?他没有说完,因为有同学突然叫我的名字:“穆蕾你快来啊,郑夏哭了。”
      我心慌意乱,没有等他的下文,就匆匆地回到包间。郑夏喝高了,趴在桌子上大哭,一屋子的人都茫然无措。
      我走过去,搂着她的肩膀问:“夏夏怎么啦?别哭啊,有话好好说。”
      她抽噎着说:“他跟我分手了……他不要我了……”
      原来,郑夏的男朋友跟她分手了。
      “我真是太傻了,我还问他想考什么学校……我知道自己不如他学习好,但是能在一个城市也行啊……但是他早就打算不要我了……我真丢人……我为什么这么傻……真丢人……”
      “不丢人,”赵初阳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这时突然开口说,“郑夏,喜欢一个人不丢人。”
      我的心狠狠地一抽。这句话他是对谁说的呢?郑夏?他自己?还是我?
      可是我不能问他。我知道我不能。
      我装作没有听见,轻声地安慰郑夏。这次聚餐给我最后的记忆,就是郑夏哭得昏睡过去,我抬起头,他双手插在口袋里,站在窗边,看着我。刺眼的阳光照得他高大如神祗,我眯起眼睛,仍然看不清他的表情。
      后来,我们就各自活在某个角落,悄无声息地度过了四年。

      母亲在厨房里忙活着,哼着歌,心情很好。父亲也忙里忙外帮着张罗,我拖着行李箱一路走来,被晒得有些中暑,躺在沙发上休息。
      母亲高兴地说:“你看看吧,转了这么一大圈,还是回来好。要我说啊,南方北方都一样,只要跟自家人在一起就行。”
      我微微一笑,心里却想着,南北方怎么能一样呢,北方没有香樟树啊。

      我没有想到会这样容易地再见到赵初阳。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我不小心碰倒了一个玩偶,于是蹲下身去捡起来。抬起头却看见有个男人站在不远处,带着探询的目光看着我。
      我一愣,是赵初阳。他似乎比高中胖了一些,仍然很帅。可是已经四年了,足够让一些情感变淡,在他开口说话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已经太疏远了。
      “穆蕾?你回来了?”
      我点点头,脸上带着得体的微笑:“高中毕业之后我们就没见过了吧?”
      他朝我走过来,我却诧异于自己心情的平静。
      我以为,再次见到他,我会紧张不安,哪知道是这么淡然。
      “你以后就在这里工作吗?”
      我想了一下说:“已经在找工作了,爸妈都在这里,不希望我跟他们隔得太远。”
      他似乎很高兴见到我,脸上有抑制不住的兴奋:“那太好了,过两天有同学聚会,四年你都没参加一次,今年可别再缺席了。”
      我有点恍惚——从什么时候开始,赵初阳变得这么爱热闹了?那个白天隔绝在睡梦中清晨站在墙角阴影里的少年,原来早就已经不见了。
      我心里有一些难以捕捉的失落,点头应承道:“好啊,有时间我一定去。”
      “留个联系方式吧?手机号?□□?”
      我在他递过来的纸上写下自己的号码,还给他,客气地说:“有空常联系,我先走了,我妈还在家里等米下锅。”
      他笑着点点头,挥手相送。我真的就像告别一个不太熟的朋友一样,不带一丝遗憾地,转身离去。
      我想,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一些事情了。比如,赵初阳那时候有没有喜欢过我;比如,如果当时我勇敢一些,我们之间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可能。
      真是奇怪,我并不觉得难过,一点都不觉得难过。那些答案,既然已经不可能知道了,那就这样吧。人总要学会放过自己。
      回到家里,打开□□,赵初阳要加我为好友,我接受了他的请求,不久他就发过来一个笑脸,我们就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
      他忽然问我:“现在还写东西吗?我记得你以前挺文艺的。”
      “嗯,随便写点小说啊诗歌啊,聊以自娱吧。”
      “那要不要提供创作素材啊?”
      “你的情史吗?那可太感谢了。”
      “哈哈,别这么说新好男人行不行。那我开讲了啊。”
      “洗耳恭听。”
      我的手从键盘上垂下,眼睛盯着屏幕,想象着他坐在电脑前的样子,心里有一丝不耐烦。
      油嘴滑舌。投机取巧。老于世故。
      一些乱七八糟的词汇涌入我的脑海,仅仅一面,我已经对赵初阳的印象完全改观。
      却还是耐着性子去看他的故事:
      “一个男孩子,小时候很喜欢追女生,换女朋友换得特别勤,自己还觉得很骄傲。后来他闯祸了,犯了一个很大很大的错误,这个错误足够让他后悔一辈子。”
      “所以他难过了很久很久。你懂吗?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子,因为一时冲动,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所以他根本不知道怎么面对。就像是……就像是无期徒刑一样,他知道自己一辈子都没有办法赎罪了。”
      “那是一段很难熬的日子,他每天浑浑噩噩的,晚上睡不着觉。因为太安静了,人一旦静下来就容易想事情,他控制不了自己不去想自己做的那些错事。好不容易熬到五六点他就离开家去学校,但是在学校里他也不学习,一来是太困了,二来是他不知道自己成绩好了有什么用,他就算考上清华北大,也没有办法改写过去。”
      “后来,他发现有个女孩子每天早上都很早到学校学习,特别执着。冬天天多冷啊,她鼻子都冻得通红,可是还是在寒风里大声地背单词。”
      “那个女孩子其实挺矫情的,整天抄些唐诗宋词,除了语文成绩,其他科目都跟他一个档次。但她跟他不一样。虽然成绩也是垫底的,可是她好像一直都不属于差生的世界,她好像从来没有因为成绩不好自卑过。”
      “他还记得有一次上课,年过半百的语文老太太问大家能想起那些写秋的诗句,照例是死气沉沉没人举手,照例是点她来救场。她就乖乖站起来,开始背‘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纵芭蕉、不雨也飕飕……’教室里一片寂静,只能听到她清脆好听的声音。她声音不大,但是每个字都清清楚楚,还带着一点难以察觉的骄傲和不耐。”
      “背完之后大家犹豫了一会儿,便齐齐地鼓掌。他忍不住笑出声来。上个学期,同样的问题,她背的是同一首诗,却没有人像他这样,回头就找到那首诗背得烂熟。”
      “这个女孩子,她有自己坚持和热爱的东西,这比什么都强。受这个女孩子的感染,男孩子渐渐变得开朗了,也可能是时间解开了一些心结吧,他也明白了逃避不是办法,人还是得好好努力。”
      “后来分班了,他们也很少见面了。高中学习紧张,男孩子怕打扰女孩子学习,就没有跟她联系,两个人连话都不说,但男孩子每天都在心里跟她说话,所以即便过了两年,他都不觉得跟女孩子分开了很久。”
      “高中毕业之后,他很想跟女孩子说自己喜欢她。但是没有机会。看女孩子的样子,对他也没什么意思,他很难过,但想想也是,他跟那个女孩子说起来也没有多少交集,自己还有那么不好的名声,凭什么就让人家喜欢自己呢?”
      “大家各自上了大学,女孩子去了北方的一座城市。两个人就这样四年没有见面,他交了女朋友,过着最普通的生活,但是他知道自己心里还装着那个女孩子。他的女朋友对他很好,也知道他的过去,有一天对他说,其实你喜欢的不是她,你喜欢的其实是追逐着她的那种感觉。”
      “他想想,确实是这样。于是第二天,他就跟女朋友求婚了。”
      “故事讲完了。”
      我呆呆地看着屏幕,想要敲下什么回复他,手指却颤抖得总是打错字。好不容易地,我打出三个字:
      “谢谢你。”
      谢谢你告诉我你的故事,谢谢你这么多年的喜欢。
      谢谢你,让我闻到了香樟树那么好闻的香气。
      还有,祝你幸福。
      这次是真的再见了,赵初阳。
      耳机里流淌着女歌手深情的歌声。是林晓培的《心动》——
      “过去让他过去
      来不及
      从头喜欢你
      白云缠绕着蓝天
      如果
      不能够永远走在一起
      也至少给我们
      怀念的勇气
      拥抱的权利
      好让你明白
      我心动的痕迹”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