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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序 20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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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3日中国S城中西红星酒店地下储蓄间
“你看,程素安,我已经被你们抓的,但是我还怕痛,你说怎么办”
当惨白似雪的指甲划破自己的喉咙,可悲却可笑。有人说一个人死了,一生的经历,痛苦的悲伤的或者是快乐的便如幻灯片般回放。
我是白,28岁,无名无姓。
在被仇家抓住之前我是杀手,现在我是俘虏。
我的一生单调的重复着训练,杀人,被杀。
18年之前是我最快乐的日子,那时候我还有名字,顾冬晴
在那个不大的孤儿院里,简单却幸福着。
那时有疼爱我的顾妈妈,还有一个懂事到让人心疼的孩子,不知道为什么我打心里疼爱着这个妹妹。
我六岁来孤儿院时她便依偎在顾妈妈怀里,小小粉粉的像个瓷娃娃,我一直以为她是唯一一个从顾妈妈肚子里出生的那个。
呵,,,也许我应该算是看看这个小妹妹长大的,起码她四岁之前。
我喜欢掐掐她的小脸蛋,肉肉的,嫩嫩的,从怀里,到地下,从啼哭到喊我姐姐,我爱叫她小傻子。
我曾发誓要守护她一辈子。
然而天意弄人,10岁那年,黑衣加身的教工以收养之名带走了我。
而我从那时候便成了白。同我一样被带到这里的,,有的像我一样被父母抛弃而有的是被强行拐带。
日复一日的训练,身边的孩子或是被杀或是杀人。
12岁那年是我第一次杀人,他没错只是为了生存,而我只是为了那个叫我姐姐的傻丫头。
20剩下的孩子包括我在内的只有四人。我们没有名字,我们只有代号,白晨雪暗
我是唯一的一个女人。
不知道是该庆幸或者悲哀,身为女人,杀人便比他们三个要容易的多。
一条白练,一只美甲,或者一根头发,都可以拿来杀人。
一场舞会,一回表演,一个转身,一次回眸,便是一个生命的陨落。
24岁那年我用99个人的生命换了一个机会,远远的看一看的我傻妹妹。
她好美,美得让我自惭形秽,枉费了我倾城索命的名号。
还安静的像一个仙子,对,就像一位花仙子,纯洁美丽幽静。
我知道那个让她放声大笑的男子就是她的最爱。
我心中的有个嘎达便也放下,起码我在乎的人是快乐的。
25岁,我怎么也想不到,这将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那个懂事到让人心痛的孩子。
她静静的被人从手术室推出来,安静惨白的小脸向着我微微的笑了,当我听到小傻子用尽她最后一丝力气对我说的话时从不曾流泪的我泪流不止“冬晴,,,姐,,姐,,,我等到你了。。。”
原来她一直记得我,,
她四周充斥着懊悔,哭喊,怨恨的声音。晕倒的顾妈妈,颓废的陌生男人,还有正常到不正常的他。
我的小傻子走了,,,,
26岁时,小傻子走了一年,一次任务中晨的一句话让我恍如晴天霹雳。他说他至今为止做过最后悔的一个任务,是迷晕一个少女。
少女美得让他着迷,他庆幸雇主只是为了取她的一个肾而不是杀了她。听说雇主是她的亲生父亲,为了救儿子,巡回了孤儿院的她,为了救儿子拉她体检,为了救儿子迷晕了她,却不知知道先天性心脏病的她怎么承受换肾的痛苦,于是她走了,走在了手术室的门外。
面上平静的我,怒火中烧,当手中的刀划破晨的喉咙时,我发誓我要为我的小傻子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