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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数 ...

  •   一
      其实我一直没有告诉庆,我的愿望只是开一片店,最好是书店或音像店。然后每天随自己喜欢的开门关门,平淡自由的生活下去。
      我喜欢花,但对花店没什么兴趣。花草这种东西,每天抽出一些时间打理即可,若整日对着,纵然鲜妍美丽,可终不会解语,岂不闷煞人。
      认识钟后我告诉了他这个梦想,然后遗憾的摆手说不可能。
      为什么?他很好奇。
      我扯扯他那身名贵的运动服,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家那么有钱啊,我可是穷人。
      人生,本就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很多时候并不是命运捉弄,仅仅是生来如此。
      我是传统的女孩,无法不顾父母亲人的感受独立特行。
      懒洋洋的在沙发上坐下,喃喃说,也许等我弟弟成了大富翁,会好一点。
      只是说说而已。
      根据我多年的人生经历,凡我计划好之事,总会出岔子。10岁那年我小心翼翼的保存着一盒糖,打算等小雨到城里来时给她吃,可惜再拿出来时已化的不成样子;中考时感觉很好,在家安心等一中的通知,然最后收到的是二中的;大学时认识庆,很温柔体贴的男孩子,我以为这次我可以安安心心的做我的六月新娘,但最终他离我而去。
      这些我都没有告诉钟,我们还未熟到这个程度。
      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教书,这次是一中。虽然只是小小的县城,但升学压力亦很大,教高中,实在很辛苦。所幸学校再不人道,法定的假期也会象征性的放几天,让我得以喘息。
      开始每天躺在屋里睡觉。睡饱了便租碟来看。看了《夜访吸血鬼》后爱上TOM CRUISE,实在是个很俊美的男人。便搜罗了一大堆他以前的作品,昏天黑地的轰炸。从我上大学后父母就不再管我,现在更把我当大人,由得我折腾。
      钟进来时我正在看第N遍的《夜访》,并努力模仿TOM的口气说着“路易,路易,还是爱发牢骚”。蓦的一个男声道,谁是路易?
      我吓了一大跳。
      回头看到钟高高的站在门口,一手撑着门框。傍晚时分,背着光,他的脸模糊不清,但不知怎的总觉有些凝重。
      指指电影里的布拉德彼特,喏,他就是路易。
      你喜欢他?钟慢慢的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的地板上。
      我摇摇头,我喜欢莱斯特。
      阿汤哥的吸血鬼很吸引人。邪恶但脆弱,害怕寂寞,试图控制一切。很复杂的一个“人”,散发着妖异致命的吸引力。
      钟看了一会儿,说,原来你喜欢坏蛋。
      你不明白么?我不在意的反驳,人都喜欢与自己相反的人。
      你在变相的夸自己是好人。钟哈哈笑起来。
      我不置可否的摇着脑袋。
      在现实中呢?钟突然问。
      呃?一时不明白他的意思,遂挑挑眉毛表示疑问。
      他做了一个很大的手势。我是说,现实中,你也喜欢这种邪气的或者说有点坏的男人吗?
      说不好。我仔细的想了想,我现在可能说只要有钱,对我好就行。可实际上,到时我可能会有其他要求。人生是充满变数的。
      钟笑了。不再同我辩。两人安安静静的坐在地板上看吸血鬼们的演出。那是个神秘的世界,华丽精致颓败,魅惑无比。
      让我乐意沉沦,忘了真实的人世。
      二
      从02年世界杯开始看球,最初只看意甲。后来偶尔看看西甲。不喜欢皇马,也许是一种逆反心理,偏爱了巴萨。不,确切的说,只是因为普约尔。那个恍如金毛狮王的后卫。
      人这种生物实在很容易爱屋及乌。只因你喜欢他,便随之恋上与他相关的一切。爱其所爱,恨其所恨,明明白白,毫无道理。所以,我为巴塞罗那加油。
      普约尔不是通常媒体球迷封的王子,他是个斗士。他有我所缺乏的坚韧不拔的精神。看他扬着一头金发在球场上奔跑,将对方前锋的冲击一次次干脆的扼杀,便常常想起大堤。怒涛汹涌,终无功而返,而我,乱云飞渡仍从容。我喜欢这种淡定,大将所为。
      钟也看球,不过看英超。无妨,个人爱好而已。但我还是在闲谈时跟他聊了普约尔。他听完看了我一眼,笑嘻嘻的说这是否表示你开始偏爱老实可靠的男人了?跳跃性太大,我根本未及反应,我们等的人就出来了。
      樱是我们的同学,我的意思是他分别跟我和钟在不同时期做过同学,也是因为他,我才和钟认识。
      认识钟的时候,他似乎正勤奋的追求樱,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成了一个不了了之的局面。
      他们两个在同一个城市里,我则在这座城市附属的县里。樱是个优雅美丽的女子,一段时间不见,益发妩媚动人。
      我们在她工作的楼下餐厅坐下。钟微笑的看着樱,眼里有不加掩饰的赞赏。钟给我点了一碟松子蛋糕,便不再理我,完全忘了当初他是怎么苦苦哀求我陪他来的。两人自顾谈起钟的广告策划之事。
      樱的口气有一丝嗔怪,每次有事你才想起我。
      你不是大忙人么。钟笑的无辜,露出一口白牙。
      我一时间有些恍惚,仿若时空交错,一切都变得陌生。在我久远的记忆里,似乎也有一个男孩,站在风里冲我粲然微笑,一口雪白的牙齿。
      三
      假期转瞬即过,我也日益忙碌起来。那些学生,即使他们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但事实上他们还都是些孩子。孩子就有孩子的烦恼,所以当那个清秀的男孩子一脸难为情的站在我面前时,我一点也不惊讶。
      别的老师都不在,我让他坐下,以尽量和缓的口气问他怎么了。我以为我就算不能解决至少也可以开解一下他。可我错了。
      他说,表哥让我把这封信给你。
      表哥?是谁?
      他没有回答,只说,你看信就明白了。

      信封雪白,未着一字,可当我摊开信纸时,那熟悉的笔迹却像一根针,狠狠的扎在心底柔软的地方,让我不自禁的全身紧缩。
      是庆!
      暗花的纸上龙飞凤舞的写着四个字:我在外面!
      永远让我想不到,永远突如其来的庆!
      我以为我已经恢复的足够好了,可在这一瞬间,所有坚固的堤防轰然倒塌。溃退千里。
      我端起桌上的茶杯,缓缓的喝了一口,待重新抬头,庆已站在门口。仍是记忆中的模样,身材高大,眉目英挺。温和的笑着,一口雪白的牙齿。我曾经魂牵梦萦的人,骑着马来又骑着马离我而去的王子。
      小绿。他的声音温柔的响起。同昔日的重叠在一起,翻翻滚滚,纠缠不清,让我失了神。
      他走过来拉住我的手,我们出去吧。
      我没有挣脱,踏出门口时,我绝望的发现,我还爱着这个男子,这个曾经甩手离去,弃我于不顾的男子!
      是的,我爱他。我突然痛不可抑,泪落如雨。
      庆轻轻的把我拥在怀里,喃喃道,不要哭了,小绿。是我不好。
      正是日落时分,夕阳正坠落下去,即使它努力挣扎,最后仍收敛了它所有的光芒,沉沉消失。一切都,无可违逆。

      庆对我很好。我没有问他怎么找到我的。他总是有办法。我也不问发生了什么,他有什么打算。让我做一只鸵鸟,只需贪享这一刻的温柔。
      他在这里租了房子,我每天都去那里给他做饭,洗衣。他有台笔记本,每次去他都在忙碌,而我,从不过问。只是有时,庆会忽然从背后拥住我。熟悉的味道,甜蜜而酸涩。
      小县城的消息传播快如沙尘暴。周末回家吃饭时,爸爸笑眯眯的问我什么时候带男朋友回来吃个饭呀?
      我讪笑着说回头吧。
      妈妈有些郁闷,她一直属意钟的。我无法解释,只好嘿嘿傻笑。
      不知为什么,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钟,但也没有刻意隐瞒。
      钟打电话过来,声音闷闷的,小绿,我以为你有一天会做我女朋友。
      我一呆,随即明白他是在开玩笑。少装了!你钟大经理不晓得脚踩几只船呢,还来消遣我!
      呵呵,被你识破了?钟的声音一下子明朗起来,我心头一松。
      对了,过两天我叫上樱一块去看你们吧。
      好啊。刚一说完我就有丝后悔:还没有跟庆商量呢。
      谁知庆答应的异常爽快。他揉揉我的头发,你的朋友嘛。
      四
      钟和樱只待了一个下午就走了。可是庆的心魂却好象丢在了聚会上,神不守舍。
      我下了晚自习,跑到庆那里看球赛。
      庆已经睡了。我呆呆的看着他孩子样的睡颜,巨大的无力感汹涌的卷了上来。我爱的人,我爱的庆,我爱的……
      只好扭头去看普约尔。熟悉的一头金发。在如茵的草地上迅捷的奔跑。大堤一样的人。我心头突然一酸,仿佛有风吹进心里,空荡荡的。

      庆走后四天。钟跑来看我。我说你先到办公室坐坐,等我上完这节课。钟犹疑的看着我。我知道我的面色沉静的让他害怕,便牵动嘴巴,扯出一个笑容。
      钟什么也没说的照办。

      去了庆的小屋。庆走了,留下钱让我帮他付这个月的房租。他真是体贴。
      我问钟要喝点什么?
      他摇摇头,紧张的看着我,说,小绿,我看到庆了。
      和樱在一起?我淡淡的接了一句。一边东找西找,没有咖啡,只好泡茶了。
      钟却像见鬼一样睁大眼,你早知道了?
      翻出来两个瓷杯,一边一个放好。茶水青绿,不是新茶,颜色已不好。漫不经心的回答,那天咱们聚会就看出来了。
      扫了一眼钟愧疚的表情,补了一句,不关你的事。
      庆迟早会走的,重逢时便已知,这里不过是一个不会拒绝他的旧日港口,他休整好了,自会再次扬帆。他是我最大的变数。只是我自己愿意沉沦,是我活该,怨不得别人。
      庆不是大堤样的男子,他是草原上的风,捉摸不定,永远向往着别处。
      钟你饿吗?
      他走过来将我推出厨房,你歇会儿,我来弄,让你尝尝我们家传的手艺。
      我没有再坚持。只觉得心底木木的,痛的早已失去了知觉。我趴在曾经属于两个人的床上,庆的味道还未散去。钟那边不时有锅碗相撞的声响传来。回忆在这个时候漫了出来。我睡着了。在梦里,只能看到庆的背影,我终于痛哭失声。

      钟每周末都会来看我,我们一起看球赛看碟做饭聊天。
      一天我告诉他,我看了安妮赖斯的吸血鬼系列,原来莱斯特除了路易,还爱过别的人。
      钟眨了眨眼,是吗?你讨厌他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摇摇头,不。
      我不讨厌他,我无法讨厌他。
      五
      终于辞了职,凑钱在钟所在的城市里开了一家书店,是钟挑的地方,不大,但很舒服。靠墙的地方放了几把藤椅,可以让人歇息。整个书店的风格偏向冷色调,惟有门口颜色浓重的花添了几分温暖。不是四季常换的鲜花,是绢花。纵然美丽是一场假、空,却不会给人带来麻烦。日子平静的流滑而过。
      钟那天在店里闲坐,忽然说,不如我在旁边开个甜品屋吧,生意一定好。
      我头也不抬,随你,不过我要一张不用掏钱的贵宾卡。
      钟半天不说话,我有些惊异,一抬头便看到他的眼睛。没有平时的嬉笑,认真的看着我。我心头莫名的一阵慌乱。他的声音很低沉,有种蛊惑人心的力量。
      店主能不能一起打包送来?

      忽然记起以前看过的两句诗:年光似鸟翩翩过,世事如棋局局新。
      年华易逝,我和庆的那一局棋早已湮灭。而钟,一直在身边的钟,我们的棋才刚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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