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六室病人 ...

  •   一
      我二十岁的时候,发现自己很老了,感觉到了不惑的年龄,甚至于开始漠视一切,以及生命。在安稳年代的浮华中索解生命之谜,可是,冬夏几度轮回,人间一尘不变,只枉度了几许春秋。

      二
      我坐在荷花池边,看天上的孤云在水里重现。
      唐小亚站在我身后,长长的头发在阳光的焕射下,染成金紫色。她拍打着身上的灰尘,百褶裙左右晃动。留下的影子像一个魔魇,干枯而修长。过了很久,她忽然用脚踢我坐的凳子,说:让我坐一会。
      如果我不让她坐,她就会把我推下池塘。我让开后,她叹口气坐下说:二十年前你还坐不到这个凳子上呢,那时的你还不到一尺长,灰头土脸的,像个烤地瓜。她的言外之意是:小子,我是看着你长大的,当一个不到一尺的灰头土脸的家伙长成了今天黑不拉叽的大汉。她还说,看起来就像个山贼。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虽然长得黑不拉叽,高大健壮,但是我胆小如鼠,而且沉默寡言,一点也不像个打家劫舍的山贼,倒像个非洲逃难过来的流民。可她说,这不是她所管辖的范围之内,她看着是就是。她和别人讲起这事时,兴奋异常,捋起袖口,跳到桌子上去。假如桌子不够结实,就要被她踩蹦。所以她住进我家里后,家里的东西没有一样是好的。每当她讲到兴奋的时候,我就会起身走掉,在我看来,说我当年像个烤地瓜,比死了都难受。简直是对我的一种羞辱。但当我万念具灰的时候,却等待着她的羞辱,等待着她说我是个烤地瓜。后来,受辱成了我的一种习惯,或者说,我在她的羞辱下,我开始不自觉地犯起了贱。

      从我二哥进了监狱后,唐小亚就对我很好了,她不再提我小时候尿床的事。虽然有时候还是捋起袖子跳到桌上上,但是她已经踩不蹋东西了,因为她变得非常之瘦。她把对二哥的那份感情,全给了我,她跟我说:你和你二哥一样,像个山贼,但是我就是喜欢山贼。这就是说,她并不喜欢我,也不喜欢我二哥,她只是爱上了山贼,和任何一切存在的人都没有关系。如果有一天我不黑了,也不再高大健壮,她就会对我失去兴趣。众所周知,我一直很黑,也很高大,也将一直黑和高大下去,这是必然。她将爱我下去,这也必然,只是我二哥如果有一天从监狱出来,又当别论。

      现在我以一个作家的身份,住进了祖传的清闲居里。
      我在清闲居里深居简出,写我的小说。
      写小说的过程非常之苦,但是我感觉非常的快乐,而且家族里只有有功业的人才能住进里面的传统,是对我一种莫大的虚荣,是一件别人非常艳羡的事。
      二十年过去,跨了一个世纪,守清闲居的吴老头更像一部老留声机了。岁月的枯朽,惟一没有变的就是他留声机一样空旷单调的声音。还有我,一直的彷徨,一直的心理阴暗,一直的黑不拉叽像个山贼。但是,只要我住进清闲居,就要改变自己,这是我的职责所在。我必须让自己不再像一个山贼,这是份内的事,至于份外的事,与我无关。还有唐小亚也得变,她必须学会相夫教子贤良淑惠——即使现在她可以说是无夫无子,但是家族里规定:当个守妇道的黄脸婆是她份内的事。唐小亚认为,自己要过的生活,不该是别人设置的,是不是自己份内的事,别人说了不算。说这话的意思是:你要我守妇道,我偏不守;你要我做自己份内的事,我偏不做。所以她强行住进了清闲居,和我生活在一起。

      三
      小时候,我智商奇高,现在也一样,只不过这奇高的智商停留在了十一岁那年。当年我说过一句话:“文明是人类有生以来的最大不幸”。从那里开始,没有人再敢小看我,而且一致认为我智商太高,无法理喻。说这话的当时,我一脸文明的肖像:细胳膊细腿,风一吹还摆几摆,一点也不像是个山贼。事到如今,我还这样认为:人类有了文明后,一切烦恼闹心的事就衍生了,并且随着文明的进程潜滋暗长。文明是一种修养,却是人类的最不幸。说完这话,人群中一个人走出来,拍了拍我的脑袋说:文明真是你的不幸。这个人就是唐小亚了。那时她正和我二哥谈恋爱。她就背着我跟我二哥说:你弟弟可真逗,只可惜跟你不一样,一点也不像个山贼。我现在想,如果那时我已经长成了一个山贼,那她就可能爱上我了。所以,我现在长成山贼的模样,其中很大成分是为了取悦唐小亚。直露一点说就是:我爱上她了。

      二哥和她的恋爱很顺利,在我十六岁那年,她们就结了婚。他们结婚的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就在床上找出一根头发,直奔他们新房里去了。这件事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仰身躺着,发现有什么东西硌人,于是拉开灯,在床上找个底朝天,最后在枕头上找到一根头发,觉得这根头发就是罪魁祸首,而且这根头发看起来不是我的。这使我非常高兴,拾起这根头发,兴冲冲跑进了二哥的新房。我举起这根头发,说:“这根头发是不是你的?”二哥听后,面色赤红,表筋暴涨。一把把我扔了出去。

      她们结婚后不久,唐小亚应邀参加一次同学聚会。困为二哥不肯去,所以她要带上我。因为我十六岁以后,已经长得很像一个山贼了,足够给她撑面子的。唐小亚也说,带上我,让她觉得自己很有面子。另一方面说我闲着也是闲着,带上我,就当是废物利用。再后来,我二十岁了,已经认命了她当我二嫂。在这期间,我二哥进了监狱。

      据唐小亚回忆,那天在她的同学聚会中,我坐在舞厅的角落里,不声不响的。灯光错暗,所以她没有找到我。可是她非常担心,为此碰撞了不少人,踩了不少人的脚。她穿的是高跟尖底的皮鞋,所以凡是被她踩过的人,后来都进了骨伤医院。而据我的记忆:我随着流动的人群,被挤到了角落里,模糊中记得有人踩了我的脚,当时以为骨头断了,但后来坐下来,发现没有断。在这样热闹的环境里,我既听不到,也不看不到。渐渐地觉得,只有寂寞才是我的,黑暗才是我的净地。看着闪炫的光影下跃动的人,发觉每个人都是那么的歇斯底里无聊透顶。除了我,因为我的心思不在于此。昏乱中我想到他们的一些丑态,乐不可支。

      四
      我懵头愣脑住进清闲居,以为这就是我要的快乐生活了。也许很多年以后我会这么想:快乐的人一定很笨,或者愿意让自己很笨。但我现在是这么想的:我想要的快乐和幸福生活,是追求任何事的义无反顾,责无旁贷。

      曾有人这样开容清闲居的样子:山环水绕,雕龙画凤。除了能形容的这些,还有好多是不能形容的。比如古韵。住在这样的居所里,好比福尔马林液里浸泡的尸体:不枯不朽,而且古韵长存。
      小时候我在清闲居里玩时,有一个小女孩,总是跟在我后面,她对这里福尔马林液味的向往是别人无法理解的。后来在一起呆久了,我开始对她心怀叵测,凭着我奇高的智商,我们很快就好上了。也就是说,我的第一个恋人是在童年时。那个时候,我教她朗诵诗歌: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乐清闲居,两小无嫌猜。其中有一句是我改的,读完这诗,我就讲“望夫山”的故事给她听。目的是为了告诉她:做女人一定要忠贞不渝,哪怕有一天我让她望断脖颈,也不能失节。可是不到半年,她就和别人好上了。从此,我偿到失恋的痛苦。在我的记忆中,她还给了我一个宣言一样的理由:爱不爱你是一回事,同不同别人好又是另一回事,至于将来嫁不嫁给你,更是和任何事都不相干。

      现在我的幸福,是要唐小丫爱上我。让我已认命的二嫂爱上我,这个问题我在她们结婚的时候就有过:
      1, 我二哥死掉
      2, 我变成我二哥
      3, 唐小亚移情别恋
      前两条都不太可能,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要她移情别恋。在她移情别恋期间,我要做好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去勾引她。她住进清闲居,就是我的机会来了。但是看守清闲居的吴老头总是来罗嗦,要唐小亚搬走。所以他是我最大的敌人。唐小亚不肯走,所以吴老头就在外面散布谣言:小叔子和嫂子勾搭上了。这样做的目的是要赶唐小亚走,叫她守妇道,做个黄脸婆。谣传传开后,外面的说法就多了,最文明的一种是:离经叛道,岂有此理.每听到这样的话,唐小亚就要跑出去,用一个纸筒做的扬声器对着门前路过的人大喊:我们就离经叛道了,怎么着呀。以后,再没有人敢过路,这里仿佛成了夜叉公园。

      五
      在我的小说中有一处是描写住址的,这全部的描写取材于清闲居:门对面是一条河,宛若一个巨大的伤口横亘在地面。早上起来时,会闻到有股酸味,那就是刮南风了。如果闻到的是臭味,那就是北风了。因为我家的对面是一个醋厂,后面翻过一座山,是个垃圾场。这就是说,我家坐北朝南-----
      每到十一月间,我就要翻过一座山,抡起棍子,去后山的垃圾场里打狗,从来没有空手回来过。因为我不怎么出门,所以我翻过一座山后,再没有人知道我姓氏名谁。没有人认识我的好处在于,无论我拉回多少狗,也无论是有主的还是无主的,都找不到我,也怀疑不到我头上来。并且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个写小说的,写小说的意义在于:把虚构当成一种职业。有了这门职业,就没有人肯相信我嘴巴里能说出真话。举个例子:其实清闲居后面要翻过两座山才是垃圾场,如果你只翻过一座山,你有可能看到一群年轻人在集体裸奔。因为那里是武装部,每到十一月,就有当兵的人在这里体检。在我小的时候,我常去看他们体检。我爬到半山腰上,带个望远镜,从窗子里看进去,只见一群人脱光衣服,连蹦带跳的,场面极为壮观。那时我年纪还小,每看过之后,总是心惊肉跳,晚上回家做噩梦。总感觉那赤裸裸的全身,是对女性生存空间的一种恐吓。

      没人肯信的事,唐小亚却都相信。她甚至相信我从没有拉回过别人的狗,从来没有吃过狗肉,而且我是个和尚,从不吃肉。说这话的时候,炉子上的狗肉已经熟了,冒着袅袅香味。她还有一套别人没有的观点:凡是一切仿佛存在过的东西,她都肯信,而一切别人说是真的东西,也许都不真,一点也不可信。有一次,我和她提到被头发硌醒的事,她居然也承认我所说无假。为了证明我说的是真的,她要去了那根头发,收藏了起来。

      若干年以后,也许人们会想起这根头发的故事。那时人们会认为:能硌醒人的毛发应该不是人的,只有一种从非洲豪猪身上拔下来的毛才有这种功能。但我们土生土长,灵长目人种人科,发生这样的事,简直不可思议。言外本意是说:本故事纯属捏造,胡说八道。可别人肯不肯信,罪不在我,在那根头发身上。我没有义务追溯到将来去说明这件事的真相。但无论怎么样,这根头发不是豪猪身上拔下来的,我可以做证。

      六
      在唐小亚住进清闲居后,我爸妈想了好多种办法来对付我们,怕我们做出不人道的事来。她们能想象的人道极限只是孤男寡女同处一室,而且这样很危险。她们眼中所说的人道,是孤男寡女在一起能够坐怀不乱。人道的标准是把人人都当柳下惠。所以我妈找了一个男人来清闲居陪我。此男进来后,总是很忙,可我不知道他在忙什么,也不想知道。他来了之后,我所做的一切就透明了。辟如我几点到几点在做什么,几点之后又在做什么;晚上说不说梦话,说梦话时说些什么;打不打呼噜,梦不梦游,多长时间洗一次澡,多长时间换一次衣服。这些他都要向我妈妈汇报。最重要的当然是注意我是不是和唐小亚交往过密。所以每当我想去勾引唐小亚时,总感觉背后有一双眼睛盯着我,心里一阵发毛,只好让自己蔫掉。最令我愤怒的是他上则所从不关门,每一次我推天门,他蹲在坑上,头也不抬,说一句:有人呢!假如我是个娈童,我就会喜欢这种画面。又假如他是个女人,我也会喜欢。可我不是娈童,他也不是女人。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只想揍他。如果我真揍了他,后来的事可能就不会发生了。

      后来发生的事是这样的:此男晚上时,打扮得像个妇人一样。只可惜他满脸粉刺,额头宽厚,像个踩坏的烧饼,而且不是个规格化处理的烧饼。这模样看久了,还能治打嗝,这是我观察出来的。他化好妆,跑到我书桌前,问我:三小,这个妆化得怎么样?
      大多数时候,我会一把推开他,或者踹他一脚。但他不会走开。后来踹成了习惯,他便觉得哪天不挨踹,心里就不痛快。从本质上讲,他是有受虐的倾向,说得通俗点就是犯贱。此人犯贱时,期待着有人踹上他一脚,这样他便很兴奋,也便是他的生活主题了。而我的生活主题不是为了踹他,所以对踹他这件事,也很烦。
      他不犯贱的时候,就整天望着院子里的衣物发呆,而且找借口在唐小亚晾的衣服下穿窜。真到有一天,唐小亚怒气冲冲找我问,她的衣服哪里去了?我当然不知道她的衣服哪里去了,再说了,我就算偷了她的衣服,也用不着。但是忽然间我想到,我用不着的东西可能有人会用得着。为了证明我想像的是真的,我答应帮唐小亚找回衣服。结果证明我猜想没错,在此男房中找出不少女孩子用的东西。结果显示,此男不但是个受虐狂,而且是个恋物癖。
      于是我赶走了他。
      这件事令唐小亚非常高兴。她一高兴,就坐到我的书桌前,说要看我的小说,做我的第一个读者。她把脚搭在我书桌上,把鞋子蹬掉。懒洋洋地说:愣着干嘛,去拿呀。
      我把小说给她,走到门外和吴老头下棋。和吴老头下棋也是一件很不痛快的事,赢了,你走不了;输了,你更走不掉。下到最后,我们常常翻脸,把棋盘打翻。好几次还差点动起手来。这说明我们不但棋下得臭,而且棋品也不好。正在我又要打翻棋盘时。听到唐小亚大叫一声;老天爷,好大的伤口。这个伤口的比喻来自我的小说。听了之后,我更蔫了,抽身起来走掉,不想再理任何人。
      在我的小说中,有一种幸福叫自由,这种自由的灵感来自于我的生活不受干扰。吃饭、睡觉、思考以及写作,我在做些事的时候,不希望有人来扰乱我。也就是说,我想吃饭的时候,就吃饭,想睡觉的时候就睡觉。当然,写出的小说不想给人看也是我的自由。但是唐小亚要看,我就不能不给。尽管这已经扰乱了我的自由。

      查看全文 >>>

      评论:0条 发表 查看 鲜花:0朵 送鲜花 鸡蛋:0个 砸鸡蛋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请稍候...
      二十不惑 2007年01月09日 08:22

      晚上,我回到家里,坐在书桌前发呆。我用的手肘支着桌面,手掌托着脑袋,望着天花板。唐小亚从我后面走来,打掉我支着的手,说道:发什么呆呢?想什么了?你看那些愚蠢的人多幸福,不必用思考来磋砣岁月。我回过神来,告诉她:你说得对,愚蠢的人虽然幸福,但他们却是在遭罪,并且是人类的原罪。说穿了,按现在时兴的一种说法是:幸福就是遭罪。我还举例子告诉唐小亚:《圣经》上还说,心灵贫乏的人是幸福的,天国只属于他们。所以他们愿意接受长期的愚蠢,承受长期的罪孽。这也是对“幸福就是遭罪”的佐证。

      众所周知,十六岁以前,我长得细胳膊细腿。但十六岁以后,就长得有点像个山贼了根据唐小亚描绘:山贼坐在书桌前,双手拖着下巴,弓着腰,一动不动。在山贼的前面,摆着很多的书。所以可以断定,这是一个文明的山贼。但山贼并不是在看书,他在发呆。这个发呆的山贼就是我,其实当时我并不是在发呆,我有自己的想法,比如,幸福,爱情,自由。想到后来,无趣之极,只想一死了之。

      很久以前,人们这样形容爱情:男人戴着牛屎花编成的花冠,太阳穴上贴个狗皮膏药,嘴里衔根狗尾巴草贼眉鼠眼站在僻静的城墙下。这时你就会看到一个女人,腰上系个裙带,挎个竹篮,头罩花巾,一摆三摇过来,小脚莲花碎步,眼看近了,却还在远处。他们在城墙下约会,接吻,做一些无伤大雅的事。于是人类称这是爱情,爱情的发明最终影响到了我们这一代。我原以为它会在发明不久后的将来夭折的,但是我错了,我的爱情从二十世纪跨越到二十一世纪,从容走过来后,才发现爱情竟然是无限的,它不会在任何时候消失,只有爱情,才是人类唯一永恒的主题。而今时今日,我面临的这个主题出了问题:我爱上了唐小亚,但她是我二嫂。

      二嫂站在讲台上说,爱情其实就是一种病,这种病患者像金鱼一样,能不断地吃东西,直到把自己活活撑死。这种病里还有一个症状,假如失恋,就会表现出来:头发枯黄,面容憔悴,用毁灭性的方式摧残自己。这种病的症状和我所知的苯丙酮尿症患者表现非常地相似。二嫂说这话时,台下的同学个个像睁大眼睛睡觉的张飞。二嫂怕别人听不懂,又接着说:你们没病,所以不懂。这件事发生在我上高中的时候,当时窗外晚霞台火,二嫂的脸上红扑扑的,她用教科书敲打着桌面。兴奋异常。下课后,就会围上来很多人问她:爱情是什么。她觉得这个问题太幼稚,连我都会很明白,所以她说:问他去吧!周围的人便一哄而散,都来问我。这让我非常恼火,白他们一眼说:滚,去你妈的!

      那天傍晚,二嫂的脸红扑扑的,像只发情的母驴,兴奋不已,嘴里哼着小调,趿着拖鞋。很多不怀好意的男人围拢过来,和她讨论一些问题。我后来听到,这些问题都无关紧要,但是有人要问,她就要站出来给别人答案。比如别人要问一加一等于几。她就要告诉人家等于二,并且要说明为什么要等于二而不等于三。又比如有人要问人是怎么来的,她就很严肃地回答:人都是妈生的。她除了在这方面表现得睿智外,还常在思考,思考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这个时候,她就非常安静,有时会叹口气,接着又沉默不语。叹气说明她思考的问题非常之深奥,难倒了她。但也并不全是这样,据唐小亚所说:里面夹杂着曲高和寡的孤独感。

      十九岁以前,我总觉得自己年轻气盛,没有什么是我所不能的。十九岁以后,我发觉做人不只是有年轻的,有一天我们都要老去。所以,做人的最高境界就是:把人不当人做。人只要到了这个境界,就下不来了。所以只好死掉。
      我在清闲居里晚睡早起,想把一生的生命当成两辈子来用。但是守门的吴老头半夜总是来敲我的窗户,提醒我该睡了。早上时,他又来敲我的窗户,提醒我该醒了。他来敲我窗户时,会经过一座荷花池,那里的水臭不可闻,几百年没有换水,黑莓莓的。他经过那里时,闭住呼吸。长此以往,他就像一个龟息的王八,练成了传说中的龟息大法。

      荷花池里,长满了海带一样的水草。扔个东西下去,还沉不到底。村里的老人说这荷花池的底是通往湘江的,所以你无论扔什么东西下去,沉到一丈左右,就再也不往下沉了。水草底下,是娥皇和女英的宫殿。但荷花在我的印象中却很坏,一点也不这么浪漫。它给我的印象和一个祖辈的传说有关。据说在百十年以前,有一个不要命了的年轻人在这里自杀,结果不到十分钟,他又从另一边爬上来。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爬上来,可以确定的是没有人去救他。所以后来祖辈的人也把这个故事传下来了,浪漫主义色彩也就更加的浓烈。这个浪漫的故事如果再传一百年,可能还会传出更多的版本。不过那已是一百年以后的事了。现在的我,只期待这个池子再臭下去,最好连龟息的王八都能臭死,这样,我就可以一辈子当两辈子用,甚至是三辈子。

      清闲居的外围,是一座学校。每天,唐小亚穿过一片竹林,走进一片槐树丛生的林子里。从林子里出来,就是学校。在槐树林里,住着各种鸟和昆虫。她从这里经过时,有时会爬上树去,看看有没有新搭的鸟巢,下的蛋。仅管这和她一点关系也没有。只见她脱掉高跟鞋,把书咬在嘴里,后退几步,突然起跑,还不等人反应过来,她已经蹿到树上去了,蹿入树上未知的世界里。回到家里,她就会讲起在树上未知世界里所发生的事。在那个世界里,唐小亚叉开双腿,踩在树枝上,把头低下来。远远看去,就像腿下长了一个脖子,脖子上挂一个漂亮的脑袋。这个脑袋,装着对未知世界的奇特想法。这个想法可能是UFO的重现,是变种后雌雄同株的人类。

      我在等待唐小亚出现在树上,漫长的等待中,我荒废了许多东西。我等待时来运转,有一天能再次看到她出现在未知世界里。
      再见她在未知世界的出现是在一个炎热的午后,她穿着百褶连衣裙,光着脚丫站在树上。像个吊着的蚊帐。蚊帐下面,也罩着她不向外公开的未知世界。我仰头看着,也期待着这个迷人的未知世界花落谁家。我幻想在蚊帐的隐匿下,有我未曾见过的心跳画面。当我走近时,唐小亚已经明白了我的启图,变得激动起来,怒不可赦。如果把我再走过去,很可能就会挨揍,事后她说。她还说:如果当时周围没有别的人在,她就要下来揍我。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无耻之徒。这说明她这个人比较保守,不允许任何人觊觎她的未知世界,如果不识时务,她就要打人。众所周知,她上大学的时候是跆拳道黑六段的高手,我虽然高大,却不是她的对手。唐小亚从树上下来,扯着嗓子喊:看什么看,没见过呀,女人不是人呀?我告诉她说:我们都是一类人,不同的是,我们是男人,你是女人。

      十
      在我的小说里,有一个主人公一生都在研究成功学和心里学。但是他的学术研究一样也没有得到过认可。写的书没人要,论据没有人肯信。这个失败的典型来自于生活中的我。
      唐小亚坐在椅子上,看我写的小说,看到后来,兴味索然说:知道你为什么写的小说没有人看吗?原因在你小说中的不明之处:
      1、人为什么要分男女?
      2、人分了男女为什么一定要谈恋爱?
      3、假如男女在一起一定要恋爱,请给爱一个理由。
      我觉得自己冤得厉害,因为我也不知道人为什么要分男女。人分不分男女是生命的谜题。而且男女恋爱是各取所需,弥补荷尔蒙失调。这也不是我应该去解释的东西,我也解释不出来。

      但是后来我不再写小说了,我改行去学画了。

      教我画画的是一糟老头,胡子拉碴,而且花白,像一条受惊的刺猬绻缩着。他在昏乱的灯光下,把我领进了一个画室。同学们都极不友善地看着我,因为我太像一山贼了。而且画室里有一个非常好看的女孩子,而且我就在她身边坐下了。每个人都认为我不怀好意,我也认为自己不怀好意,本来我就没有怀着好意来,我来的时候窝了一肚子的火,因为我写的小说没有人看。

      十二
      在有关我童年的记忆里,有过这样一个画室,那个画室是一个很大的地下仓库,废弃后就成了画室。画室的墙角是两排画架,四张长桌。闲下来进,附近的人们就把长桌拼起来,中间放一排断砖,就成了一个临时的乒乓球台。没有人打乒乓球的时候,长桌上就放一些画笔,石膏头像,手指关节以及一些别的什么东西。八盏日光灯从来没有亮过,每到晚上,这里就只有诡异和安静。就是这个仓库里,连耗子都害怕,不敢来这里觅食。可是不管怎么样,总有一个人在那里,那个人是我二哥,我非常钦佩的一个人。我二哥常常坐在那里,坐在黑暗里打盹。估计他也没有别的事可以做。这种处在暗夜里的诡异和与世隔绝的孤独更加地让我着迷,艳羡不已。
      小的时候,这个画室里还流传着一种诅咒:那是被神遗弃的地方,死神却祝福过。爱上它,就是爱上死亡、孤独,叛逆。在这里,黑暗将吞噬着一切,包括火光。然而,这一切我都不关心,只要有我二哥的地方,我就愿意去,即使是诅咒,也无所畏惧。但是我二哥不肯让我去,所以我对艺术的痴迷却只停留于无知状态。仅管是这样,我对艺术的向往却一直处于沸腾状态,比我的体温还要恒稳。

      我没有走上艺术这条路,是因为我对那个画室仅有一面之缘。那天我从画室离开,是哭着走的。也许,年少的我,只有用哭声,来表示我对艺术的着迷和热爱。在我的记忆中,二哥只要从画室出来,就变得疯疯颠颠的。
      据唐小亚回忆,她们谈恋爱时,我二哥总是走神,而且口中不时嘟哝几句,这话里可能是说他爱毕加索,他爱谁谁谁,唯一想不想的就是他爱唐小亚。所以唐小亚就要问他:你爱我吗?他便回答:我爱毕加索。这个时候,唐小亚很是气恼,一脚把二哥踢倒在地上。等他回过神来,二哥就从地上爬起来说:小亚,我爱你。
      二哥谈恋爱的时候就是这样的。

      十三
      我从画室出来时,已经很晚了。唐小亚站在门外,看到我说:正好顺路,来接你。我想,要是她觉得不顺路,她就不会来接我了,但我还是很高兴。我以为她每天都会来接我,但是我再也没有在门口看到过她。要是别人,肯定会来,但她不是别人,她是唐小亚。

      我跟在唐小亚后面,半声不吭。忽然间感觉回到了童年:我跟在一个女孩子的后面,也半声不吭。田野里刮着萧瑟的秋风。我想要转身离开,走向旷野,走向败草从生的萧瑟秋景里去,让世界遗留的孤独,全部给我。但是我没有离开,我从田埂下挖出一团泥来,把它糊在了那个女孩的脸上。她是我们村里最漂亮的女孩,但哭起来的时候,依然丑得要命。从此,我对任何漂亮的女孩都失去了兴趣,也失去了活力,再也不像一个小孩。

      我跟在唐小亚身后,未班车已经开走了,所以我们只好走回去。昏黄的钠光灯下弥散着浓重的尘土,还有照在树上而映在地上很黑的光影,像小时候尿床尿湿的床单。过马路时,唐小亚就牵着我的袖口,说一声:来,过马路了。转弯时又说一句:转弯了。在她看来,进过画室的人,都和我二哥一样的笨,无药可救。二哥当年就是这样的。所以他老是挨踢,而且挨了踢之后,都要从地下爬起来讨好说:小亚,我爱你。而在我看来,有她在,我就用不着知道要不要拐弯。打个比方,我是一个指南针,而指南针份内的事只要知道南方在哪里就行了,至于去南方的路该怎么走,不是指南针所要知道的。这个比方的意思就是:我是唐小亚手里的一个指南针,责任就是知道家住哪里,至于要怎么走回去,就是唐小亚的责任。

      我是一个很没有方向感的人,从家的前门走习惯了,有一次从后面走出去,就走丢了。小时候我不出门,有时候帮妈妈去买盐,我妈就在我的各个口贷里都放一个纸条,上面画的是从哪个门出去,该从哪个门回来的路线。但我还是迷路。唐小亚嫁给我二哥后,给我出了个主意:挂个铃铛放我脖子上。她解释说家村里的牲口都是这样,从没走丢过。我认为自己不是牲口,所以我还是迷路,也没有在脖子上挂个铃铛。

      十九岁以后,我渐渐长出了一脸的胳腮胡子。也就是说,越来越像一个山贼了。唐小亚也渐渐对山贼开始遗忘,她也不再像以往一样,一提到我的丑事就往桌椅上跳,并且她也跳不动了。因为二哥进了监狱,她就变得很不开心。所以她来寻我的开心,比如她把养的那匹赖皮狗叫我的名字。完了还说是用我的名字来侮辱一下她的狗。每到这时,我就无话可说。唐小亚也便觉得无趣之极,不再同我说话,也不再寻我开心。从此,我们都变得又聋又哑。
      现在我想,假如我从始至终都不认识唐小亚,那我会不会又聋又哑?

      十九岁以后,我对任何事都不再迷惑,日子一天天过去,二十岁也要来了。我奇怪春天一直没来,当我发现春天已经来了的时候,春天已经过去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六室病人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