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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第二章 ...

  •   第二章
      当我找到那个偏僻老社区的大门前时,已经是中午了,这里的环境非常糟糕,到处都是私搭乱建的屋舍,垃圾的腐臭令人作呕。

      我为什么当时要坚持自己来呢,搞得现在一身恶臭,冲天翻了个白眼,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我当时是想看看,那个人喜欢的作者会是什么模样。

      小心翼翼地打着方向盘,在又窄又乱的小道穿行,最终在一个墙体严重脱皮的楼前停下,就是这了。

      我皱眉从车里钻出来,上了楼,我查到的高姿的出租屋在顶楼六层,而这个鬼地方居然连电梯也没有,在贴满性病广告,堆满自行车的楼道里小心翼翼地穿行,提防灰尘粘上自己昂贵的西装,可还是落了一肩灰。

      爬到第五层,便听见了一个声音尖锐的老女人在咆哮,“高姿,上个月的房租你必须得交!要是明天我看不见你把钱交我手里的话,你就带着你的破纸笔滚吧!”

      “郑姨,求您再宽限两天吧,我保证这个月月底就能把稿子投出去,到时候我把这两个月的一起付了。”一个娇柔的女孩低声下气地恳求。

      “你认为我还会信你的鬼话吗?就你写的那些杀来杀去的小说根本没有人要!”

      “啪!”我把一个信封重重地甩在了满是尘埃的地上,粉色的钞票散了一地。

      “喂,老太婆,你看这些够吗?”我挑了挑眉,看那个凶神恶煞的老女人眼睛发直,毫无形象地匍匐在地上,连着尘土抓地上的钱,灰头土脸。

      我踩过钞票,拉着目瞪口呆的高姿进了屋,把门重重地摔上。

      “你疯了吧!那些钱少说也有一万了,我欠她的才不过一千多啊!”高姿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我打量了她一眼,齐刘海,娃娃脸,最多也就算眉清目秀。

      “反正那些钱是我原来打算给你带的见面礼,”我掸了掸衣服上的灰,递给她一张名片。

      看着她的脸色再次突变,嘴都合不上的样子,我感觉挺好笑的,她是个有什么想法都摆在脸上的人,这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你你你你你……是沧澜的老板?!”她瞪着圆圆的眼睛吃惊地看着我。“我还一直认为沧澜的老板会是个老头呢,没想到你……额。”她口无遮拦地说。

      我接下去,“那么年轻,英俊?”看着她脸色通红一片,我突然地笑了,很少见到这样直率的女孩,我并不讨厌。

      “我来找你是因为我们出版社今年的新秀作家毁约了,希望你可以在这里出版你的第一本书。”我开门见山的说,环顾她的出租屋,二十平的屋子里家具很简陋,但是收拾的很整洁。

      她并没有像我所想的一样兴奋的跳起来,而是很镇静的问我,“喝咖啡还是茶?”

      “咖啡吧。”我有些诧异的回答,坐在了写字台前,因为整个屋子能坐的地方只有这里和床。

      她很快就端了杯速溶咖啡递给我,我尝了一口,有些烫,味道很差。

      高姿坐在床上,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意下如何?”我问她。

      她想了想,说:“从我开始干这行起,我就已经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了,我不会因为钱或者其他什么而改变自己的文章,我会坚持我的暴力美学,所以请回吧。”她抬头直视我的眼睛,我也不由得正视她。

      “我从未说要你改变什么啊。”我顺手从桌上拿起了一张原稿,上面用清丽的小楷书写着一个男人肢解掉他的女儿的全过程。

      “但是像沧澜这样一流的出版社,出版这样的书的话,是会惹人非议的吧。”她还是在犹豫。

      “我都亲自来了,还有什么担心的?”

      她咬住下唇,沉默了很久,终于开了口,“我应该怎么做?”

      我勾了勾嘴角,说:“明天早上带着你的作品来沧澜,穿正式一点,我们签约。”

      高姿看着我,喃喃地说:“真是个疯子。”

      疯子……多久以前那个女人也曾这样说过我呢?恍然间又想起了那时当初想去巴黎专攻古典音乐时……

      “隐莫要胡言,我们家不需要邋遢的艺术家。真是个疯子。”那个女人厌恶地看着我。

      我不屑一笑。

      “因为落荒,是因为他你才讨厌古典音乐的吧,夫人,连自己的男人都看不住,反而责怪音乐,你才是疯子。”我昂着脸,用挑衅地眼光看着她。

      “啪!”一个重重的耳光打在了我的脸上,戒指上尖利的宝石从我脸上划过,血滴进嘴角,腥甜。我笑了,笑她因为暴怒扭曲的五官有多滑稽,笑她终于维持不住那端庄大方的姿态,更笑她幼稚可笑的行为。

      真是太可笑了,我怜悯地看着她。用冰冷的声音陈述事实:“先生从没有爱过你,他只爱落荒,一直都只有落荒。”

      “不许再说了!”她歇斯底里地吼,胸口剧烈地起伏。“我才是他的合法妻子,真正的妻子,永远的妻子!那个恶心的男人不过是卑鄙的第三者而已!”

      我冷眼看那个女人因为愤怒而扯断手上的念珠,一百零八颗乌木金丝楠散落一地,后来我也并没有去巴黎学音乐,原因不是那个女人,而是因为落荒死了。

      真是疯子啊……

      我再看见高姿时,是在签售会上。沉霜的手段我再清楚不过,他使得高姿的正本书分外热销,高姿辛辣的文字被推上了新书榜榜首,倍受争议的同时也把她捧为了当红女作家。

      我看着被记者和粉丝团团围住的高姿,她烫了头发,染成浅咖色,散在肩头,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色套装,露齿高跟鞋,光鲜亮丽,依旧是娃娃脸,齐刘海,但是一点也看不出前些日子在出租屋里落魄潦倒的模样。

      我点燃了一支gitanes,感受指尖的炙热,突然想起了绯色,想起了那个浅咖色长发的少年,不自觉地勾起嘴角。没有看见高姿痴迷的目光,追随着我的身影,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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