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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怪诞的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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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所有人总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从性格长相到爱好气质,而你的“与众不同”又和他或她的恰恰相同,运气好的话,你们会被归为同类人。
我是男生,遗憾的是,作为新世纪有理想有抱负能吃苦肯上进的良好青年,我对传宗接代这样的事,实有些无能为力,请勿联想些少儿不宜的画面,整个天朝有几千万和我一样的人,我们被称为同性恋,外文翻译homosexual,俗称同志。
上帝为证,我是一个乖小孩,虽然成绩平平、样貌一般、家世普通,可我并未因此对生活有过什么不满,最多只对脸上不知什么时候起开始冒出的痘痘和身上的赘肉有过几次抱怨,所以绝不能因为一个同性恋的属性毫不留情地把我归入“十恶不赦”、“罪大恶极”的阵营。
像所有刚上高中的少年一样。想想看,青涩到让人无端觉得美好的年纪。有可能就只是某个人说的某句话就把你感动得稀里糊涂。感谢冥冥中不知道谁的安排,让我在这时遇见张炀。因为尚未经受生活的洗礼,所以才会有想要把什么都经历一遍的冲动。
张炀在整个Z中高一七班不说鹤立鸡群,也称得上出类拔萃,先是比普通男生高上小半头的海拔优势,再来性格开朗大方似乎随时随地都能聚起一拨人说说笑笑,所以军训结束后,理所当然地荣任班长一职。
我对他并无好感,甚至略略带些嫉妒。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在对方的生活中,我们只能是扮演路人甲乙丙丁的角色,高中毕业后大家分道扬镳,若干年后再相遇,奉上一句“你好”这样的寒暄。可这仅仅是“如果”。
如所有烂俗偶像剧里的狗血剧情。下课时,我抱着厚厚一摞作文走向班主任办公室。不防听到后面乱哄哄的脚步与吵闹声,忙向一旁让去,慌忙中不知道被谁撞到,手里的作业撒了一地,心里则不禁暗暗咒骂,“靠,挤毛线啊!”
蹲下时,眼前的光线也随之转暗,一只小麦色的手臂闯进视线。
“对不起啊,急着去打球。”男生的声音像是冰川下埋藏的火种,表面客客气气、温温吞吞可无时无刻不在散发光与热。年轻真好。
“没事儿,我自己来就成。”
张炀还是把作业捡起来还给我。阳光铺撒在走廊上,像男生的笑容,温暖和煦。脸上似乎有些发烧,忙跑去送作业。
很久以后,再想起当时的情景,会耻笑自己当时的花痴,也会感谢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命运让你我的轨迹有所交汇。
自恶俗的“走廊捡作业”事件后,我开始暗暗关注这个从前和我毫无交集的大男生。
“他喜欢雪碧,还好不是橙汁
“他字真丑,哈哈。
“他数学、化学、生物很好,物理就很差。
“他体育全能吗?靠,好像什么都会玩!!!
“他什么都要用NIKE,不过我喜欢。”
“他喜欢漫画,都是热血的,不知道《友人帐》之类的看过没有?”
……
我未曾知道喜欢一个人应该是怎样开始的,眼前这人,我试着想要了解他,并贪心不足地希望能够在他的生活中扮演某个足够分量的角色。好吧,就当我是喜欢他的好了。
你瞧,多么怪诞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