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6、猎人朋友 ...

  •   “天使啊,你是神派下来拯救我的吧!”

      这是金•富力士见到商白玉时说的第一句话,同时一个热情的拥抱紧跟而来,却被商白玉无情地一脚踹开。

      西方的沙漠地带有“魔鬼谷地”之称,每当沙尘暴刮起时,如同天神在发怒,大地在摇动,天和地的沙子被高高卷起,连成一片金黄色的屏障,无论动物和人都无法穿越这片金黄色,若硬要强行穿越,下场就是葬生沙漠,被沙漠中的食客——食人鸦抢啄残尸裹腹。

      商白玉充分体验到了沙漠的无常,躲在轮回制造出的防护罩内等沙暴过去,靠着三个妖魔的保护勉强支撑着向东面的沙丘移动,据命所说,那里较为安全。

      顶着风沙好不容易移到沙丘旁,一口气还没歇过来,商白玉不小心踢到一个埋在沙堆里的“死男人”。

      说是死人也不恰当,男人面朝上,胸膛微微起伏,嘴巴发出细细的呼声,嘴角时不时咂咂,脸上带着做梦似的笑容。

      做梦?……躺在沙子底下做梦?

      商白玉先是怔忡,而后大笑。这个男人不是受到沙暴袭击被掩埋,而是睡着了,还睡得挺舒服。
      倒了几滴水溅醒他,他似醒非醒地睁开黑黑的眼睛,看见似笑非笑的她,眸光大亮。

      “天使啊,你是神派下来拯救我的吧!”

      跳起来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速度向她扑来,她的反应也很及时,一脚踹开他。

      “嘿嘿。”

      这个男人从头到脚都是一身脏兮兮的灰色,灰不溜秋的络腮胡子,短短的黑发也灰蒙蒙的,惟有黑色的眼睛亮得像星辰,稍纵即逝的犀利又瞬时掩在亮光底下,歪着嘴巴微笑的看着她。这人身上有什么东西让她一看着他就觉得很高兴,但还有别的某种十分危险的东西。

      他说他叫金•富力士,是个猎人,爱好是挖遗迹,寻找幻兽,有时还兼职遗迹修复工作。

      “古文明原本应该是完美的,它被岁月的变迁和战争无情的损坏了,所以要修复,尽可能地恢复原貌,让后人有更多机会了解它灿烂的历史,傲世的文化,瞻仰曾经的繁荣和辉煌……以上,是我一个朋友常常挂在嘴边的话,他也是猎人,他对遗迹才是真的狂热,我只是拿他的名言借用借用,哈哈。”

      深藏不露。商白玉对金的印象一开始仅止于这四个字。深入接触后才发觉他并不仅仅是一个猎人,还有着无药可救的流浪癖。

      金喜欢流浪,喜欢刺激,喜欢冒险,喜欢四处旅行,从不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太久,这点和商白玉十分相象。

      而金对商白玉的印象则是,这是个像月亮女神般美丽的女人,非常年轻,也非常神秘。

      觉得她神秘的原因起源于她左右肩膀上各站着一只黑色乌鸦和白色猫头鹰(鸦:不要问我猎人里有没有猫头鹰,我也不知道),头发上缠着一条小青蛇;那只黑色乌鸦左脸上有一块白色图腾,脚上坠着一只项链,蓝宝石的,项圈上有线条、图案和错综复杂的结,白色猫头鹰像人类一样打量他,不时发出不明意义的咕咕声,它右脸上有一块黑色图腾,和乌鸦的相同,看不懂图案隐喻的象征,要不是她的气质跟阴暗诡魅扯不上关系,他会以为她是个女巫。

      有句话说得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指得就是商白玉和金•富力士。

      基于个性上的相同点,在沙漠中两个人比一个人来得安全,这两人一拍即合,决定携手闯荡这片沙漠。

      ……………………

      银色的月光,闪耀的星空,金黄色的沙砾,世上最优秀的画家也无法描绘其神韵的万分之一,沉睡中的沙漠,它的绝美任何语言都难以形容。

      野外求生经验相当丰富的金,行李内都是必备的工具,驾轻就熟地搭起帐篷,燃起篝火,从一旁的白色袋子中拿出几根柴火放入火中,看着手脚麻利的男人,商白玉汗颜自己的无能。

      “过来,白云,沙漠的气候白天热,晚上冷。”金招呼她坐到火旁。

      商白玉依言在他旁边坐下,她肩上的乌鸦和猫头鹰自动跳下地缩在火堆旁相互依偎,蛇仍然缠在她发间,似乎已经熟睡。

      “不管看几次,沙漠的星空始终是最迷人的。”金从行李里拿出铁皮盒,拧开盖子,一股浓浓的酒香味顿时弥漫在空气中。

      “是啊,城市的天空大部分被污染了。”沙砾上还保留着白天的余热,坐在上面很是舒服,而纯净的星空让她不禁怀念流星街的夜空。

      那么脏乱不堪罪恶衍生的地方,却只有夜晚的天空是最美的。

      “你相信吗,白云,我们死了之后就会融入天空,成为一颗星星,像活着的时候一样。”金仰头喝了口酒,把盒子递给商白玉,“喝么?暖暖身体。”

      她接过盒子,沉甸甸的,上面残留着金的温度。

      辛辣的液体顺着喉管滑入体内,在胸口打了个转又流进肠胃,她听见心脏猛烈的跳动声,腹部像被一把火点燃,异常灼热。

      刺激性的液体果真暖和了身子,商白玉面色红润,随意抹了抹嘴,把酒盒还给金。

      “哈哈哈,真不赖,你是第一个面不改色喝下梣坷酒的女人!”金拍拍她的肩膀大笑。“很好,很好,我欣赏你!”

      “我也很欣赏你,金。”他的率性达观,清澈亲昵的眼神,无忌的嬉笑,酒醉的酣畅,还有激昂低沉的吟唱,在寂寥中荡气回肠,正缓缓向午夜的沙漠延伸,一直延伸。

      他跺着脚,随着音节和节拍摇晃,无拘无束,扣人心弦。

      他的歌声中有着对生命的诚恳和对土地的热爱,粗犷的嗓音,流泻着古老的节奏,激起她心底的共鸣,让她产生了一种回到旧日的感觉。

      “哈哈哈,哈……哈……”

      歌声骤止,兴许在这样美丽的星空下,蓦然回想起自己丢在家乡的亲人和儿子,金的情绪有些低落。

      “怎么了?”

      “要不要看看我儿子的照片?他从小就是个可爱的傻小子。”大手抹了把脸,金笑着从衣服内层抽出贴身随带的照片,在商白玉眼前得意地晃了晃。

      “哇,正面照,底下还有日期……照片真大啊,不过这小孩看起来虎头虎脑的,长得跟你一个模样。”照片上,三四岁的小男孩伸出两指比出胜利的手势,肩上扛着钓鱼竿,裂嘴笑出一口白牙,一脸阳光,单纯而快乐。他就是金的儿子?那双黑色大眼闪动着钻石般璀灿的光芒,勇往直前,勇于冒险,不畏任何艰险百折不挠的率直眼神,金小时候也有这样的眼神吧。“他长大后说不定会沿着你的足迹走上与你相同的路。他叫什么名字?”

      “小杰。小杰•富力士。”金颇为自豪,带着属于父亲的骄傲和光荣,非常明显的愉悦表情,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酒,像个大叔似的朝她笑笑。

      把照片还给金,忍不住问:“对了,你老婆,孩子他妈能忍受你的流浪癖吗?”

      “噗!”金猛地呛到,一口酒液喷出。

      “我佩服你老婆的宽容和贤惠,换做我,一发现你的怪癖立马踢开你改投别人怀抱,还为你生个孩子,你老婆真伟大。”

      “咳咳,咳咳咳……”

      “说了半天,还不知道你老婆是谁。有她的照片吗?你应该随身携带着,给我看看,我很想认识能忍受你的女人,一定是个好女人,配你太委屈了。”

      “咳咳咳……”男人弯下腰猛咳。

      “金,你放心,我不会带坏你老婆,虽然我觉得她就算狠狠给你一次难忘的教训也不为过,谁让你扔下她和孩子跑去流浪。”

      “咳咳,咳咳……”

      “金?”

      商白玉说了半天,对面的男人只顾着咳嗽,连点反应也不给她。这男人什么时候懂得内敛了?儿子的照片都舍得拿出来献宝,没道理老婆的照片就藏着掖着不舍得秀给外人看,她是女人,又不会跟他抢老婆。

      “咳咳……”咳出卡在喉管的液体,差一点儿就憋死了!金捶捶胸膛,眼角挂着泪珠瞪着罪魁祸首。

      “哈,该不会你老婆跟你离婚了,你现在是鳏夫一个,所以难以启齿?”商白玉打趣道,“不要紧,不要紧,好女人多的是,过了这个村还有那个店,不愁找不到暖被窝的枕边人。”末了,促狭地眨眨眼。

      “抱歉猜错了。”金摇摇酒盒,给她一个白眼。

      “这样吧,我们来玩个游戏。”商白玉狡黠地笑笑,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正面朝上,她把硬币抛往高处,硬币离手时指尖轻轻一拨,让它晃动着,乍看之下好像在旋转,她接住硬币,倒扣在手背上。“猜吧。”

      “干嘛?”金不明白。

      “猜错了告诉我你老婆的事,猜对了我放弃,公平合理,猜猜看哪面朝上。”

      “我的家务事你这么好奇干什么。”金歪着嘴巴咧了咧。“背面。”

      “错了。”商白玉轻轻眨了眨一只黑色眼睛,“是正面,我抛硬币时做了手脚。”

      “作弊的游戏最容易被击败。”金冲她晃晃酒盒子,“我们还是看看结果吧。”

      商白玉挪开手掌,低头看了一眼,居然真是背面。

      “作弊失败,今天是我的幸运日。”金得意的大笑,笑得胸膛震动。“运气来得快去得也快,白云,来,我们再来喝酒。”酒盒扔给商白玉,她接住,看来这男人的运气真不赖。她灌了一大口,渐渐爱上这种辛辣刺激的味道,让人血液沸腾啊,想扯着喉咙大喊大叫,将不快和郁闷通通发泄出来。“白云,你在找什么?”酒盒回到金手上,他同样灌了一大口。

      “生命之眼。”没什么好隐瞒的。“一块里面有乳白色火焰的茶榴色宝石。”

      “咦,你所说的东西我好像见过。”

      “你见过?在哪里?”不费吹灰之力得到生命之眼的消息,商白玉忽然觉得自己的运气也挺不赖。

      金抓抓乱糟糟的头发,“几天前有一群不要命的盗墓者跑到沙漠中挖古墓,我刚好碰上,当时有个家伙的口袋里掉出一块宝石,他旁边有个小子大声嚷嚷‘捡起来,快捡起来,那玩意很值钱”,跟你形容的很相似,我想那大概就是你在找的东西。”

      “他们往哪个方向去了?”金所说属实的话,生命之眼恐怕已经被那些盗墓者带出沙漠了,至于他们从何处得到生命之眼,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找到盗墓者,才有机会追回生命之眼。

      “没印象。”他哪会记得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而且就算知道那些人的下落,生命之眼也不一定还留在他们身上,别忘了他们是盗墓者,盗来的珍宝会通过某种特殊渠道转手卖给对它们感兴趣的买家,如果没有精确的情报来源,你绝对找不到那些买家。”

      关于情报来源,她知道有个人可以提供,只要付出大笔的金额,为了生命之眼,也算物有所值。
      既然知道生命之眼的确存在于这个世界,商白玉反倒不急了,该是她的,跑不了。

      “你放弃了?”她的表情豁然开朗,像是想通了什么。

      “不,我只是想到一个能提供准确情报的人。”偏远小镇的宿•命都找得到,可见他的情报网绝非一般。

      “这样也好,坚持不懈才有收获。”金没问她寻找生命之眼的原因,那是个人隐私,她想说的时候自然会告诉他。

      “金……”商白玉的笑容格外灿烂。
      “嗯。”
      “两个人在路上也有个伴,不然就太寂寞了,你迟早会变成孤家寡人。”

      金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咳……你究竟想说什么?”

      “我们很合得来,也许能成为志趣相投的‘好’朋友。”
      “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那好,我们结伴而行吧。”

      “哈哈,白云,你要跟我一起旅行直说就好了,拐来拐去的,不利索。算了,看在你年纪比我小的份上,我就多照顾你一些。”

      “金真是体贴。不过,”女人的语气听起来十分淘气,带着一种捉弄的心满意足,“金,你好像搞错了一件事哟……”

      “什么事?”

      “不是我比你小,而是你比我小。”

      “噗——!”

      >>>>>>>>>>>>>>>>>>>>>>>>>>>>>>>>>>>>>>>>>>>>>>>>>>>>>>>>>>>>>>>>>>>>>>>看右边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猎人朋友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