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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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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又完结一部,真的好快,你讲故事向来从善如流,每天一边过活一边看更新,突然故事就讲完了,真是舍不得。
王是我看得第一部学术性很强的小说,三十万字下来里面囊括的相当多,可以说把整个文撑得饱满,又不乏枯燥。
通篇下来色彩性最强的就是阿哲,其实从出场给人种特温文尔雅的感觉——当然,人设也是如此。只不过随着情节的推动在形象丰满的同时,凶残的内里也渐渐显露了,睥睨众生不说,讨论起观念正儿八经跟什么似的,言辞举止幽默,偏生一张嘴能说死人。他这样的人,恃才放旷,不做作不矫情,真实得让人喜欢。大概这也是为什么段榕后来被啃得死心塌地,多难得啊。
段榕一出场效果就不一样了,闪啊闪的当之无愧王子的雍容华贵,还很温油体贴。一开始我在想,嗯这两人就这么搞上了?不对,应该说王子桑就这么大大方方地看上阿哲了?太顺利了吧情动这个东西!然后往后看着看着就找出端倪来了,敢情王子桑是痴汉,奈何不了一颗骚动的心,老早瞧着阿哲眉清目秀地往一边一坐,心里的坏水比长江还长。这时阿哲浑身上下就无不透露出一种“我是正经人”“您谁啊您”“好走不送”的王的气场来。有着一张斯文的脸,长着一枚彪悍的心。可是王子桑呆啊!王子桑还没看出来这就是王了!一拍大腿觉得这个好,够味儿,比起清淡如水的一日三餐,不痛不痒成功过活的大好人生,总算心上能痒一痒了不是?痒还挠不到。
王和王子的区别就是:王子举手投足带的是股骄傲,王那是啥,那是傲霸。你戳他几指头,那是无关痛痒的,说不定还能好脾气抬头对你笑笑。戳得狠了,戳到心窝子上了,那就你就傻逼了——当然,前提是能够到他心窝子里的人。
煽情一下下,这两人碰上,让人觉得不差分毫,刚刚好遇上。一个正派,浑身凛气的,敏感点还多。一个不论从前好坏成败,总乏善可陈。
借着这些身份和设定,合理的不合理的一起上,一桩桩原则定论和理念撞击穿针引线不动声色地延展,直接就把所有读者血槽清空,拜倒大哲王裤脚下啊。
从一开始阿哲对于城市浮躁多金的糜烂德性神展开一系列理论,从物质化的欲望直捣心灵没支撑点这point,又从社会道德海谝到伦理和文明,当然整个故事中与其说阿哲在讲,不如说已经感到作者本身散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