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地说是两个月又二十二天。”她本是豪商之女,拿着李寻欢留给林诗音的丰厚嫁妆,折腾出这些产业,倒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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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是想这么写的,但是想想,还是不要画蛇添足了~
重新撸了一遍原著,蛋疼地发现阿飞这时候已经二十岁,李寻欢已经三十八了……而我却在上章写了阿飞年仅17……顿觉对不住李大侠,嗷~古老先生喂猫要把二十岁的汉子叫做少年啊?!!(发散式联想就是,十年前林诗音已经二十几岁了,李寻欢还在吭吭唧唧地不肯娶她,他丫的果然是只想做人家的完美情人不想做老公啊!!!口胡,女人的青春等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