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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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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年过去了,大家早就忘记了,何必那么较真。就象罗大佑的那首老歌唱的。“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就在那多愁善感的初次回忆的青春。”青春易逝,韶华易老,流水带走光阴的故事,也带走多愁善感的青春,留下的也不该是遗憾。——池沐
男人挂掉电话。抽完一根烟,从阳台拐进厨房。
象以前一样,去碗柜里拿出玻璃杯,放几朵晒干的菊花。烧水。冲开。
这一系列动作过去已经做过无数次。灵活。熟练。
等到杯子的温度触手感觉不烫,才端进书房。
进门看见坐在书桌前的人,眼睛一眨也不眨盯着电脑屏幕,全神贯注地在码字,整个人象处在另一个世界。
Nat安静的蜷缩在他脚下眯着眼,打了个哈欠。
不禁勾了勾嘴角,还真他妈是那么回事,工作起来的男人最迷人。
把杯子放在书桌上,反手扣了扣桌面,引他回神。
“还要不要眼睛了,先喝水。”
被打断思路的男人,侧过脸来,满脸地不耐烦,“知道了。”
却是乖乖放下手头的工作,捧起杯子喝水。
不烫不凉的水温恰到好,顺着口腔流向喉咙,最后流进胃里。
一种体贴入微的温度。
知道你的工作需要长期的面对电脑,而电脑辐射对眼睛伤害很大。有意无意中得知菊花茶对眼睛疲劳的电脑上班族有一定的明目清肝作用。自那以后,泡菊花茶渐渐的就变成了一种习惯。
因为爱一个人,所以愿意为他习惯自己不曾习惯的习惯。
池漾搬来小椅子,坐到南嘉树旁边,脚下的Nat一阵骚动。
抬起脚朝脚下的东西轻踹了下,别动,动什么动。
“你没事干吗踹他啊。”南嘉树低头看见旁边的人抬起的大脚丫放在Nat身上,“它又没惹你。”
真是的,坐着也那么不安分。果然和Nat很象。
男人脚下顿了顿,收回来,抬起头挠挠脑袋,露出一排整齐的皓牙。
“木木。我不在的时候,Nat是不是总是欺负你。”
他这是什么逻辑,一个大男人被一只自己家养的狗欺负?想想都很好笑,肯定是有什么事要说。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说不出口的话要说,前言就一定是胡诌。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要说。”
一语中的。池漾心里想,我没有那么明显吧,这样都能被猜到我有事要说?
把身子挨进一些,讪笑着说,“我刚才接到个电话…”
“嗯。”
“是林志杰打来的,我跟他说…”
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男人还特意地看了一眼的旁边的人,果然脸色比之前沉了很多。
可是话总是还得说,“我跟他说,我回来了,而且等我回去,我就可以从三副升到二副了。结果他妈的居然把我骂了一顿,说我回来了也不去找他,同学会年年不去参加也就算了,现在都要升职了也不早点告诉他,改天找个时间出来庆祝下。我还跟他说,我们一直都在一起,他就说让你也一起去。”
一口气说完一堆的话,爽快地舒了口气。
“我不去。”果断拒绝,声音冷的不象话。
果然是这样。就知道你会拒绝。
池漾大学读的是海事大学航海技术专业。毕业之后找工作是相当容易的,就业率几乎是100%。这六年多,分别在油轮、散货船、拖轮上都干过,换了好几个地方。直到一年前才真正固定下来,在青岛到仁川的客轮上工作。但是要从一个实习轮机生一路走来,三副升二副虽然说起来容易,平日里也是得努力多下些苦功的。
大学毕业了后还有暑假寒假且高工资的人伤不起。
南嘉树沉默的把脸转回去,把手搭在键盘上,却是敲不出半个字。
“别不去啊。那么久没见了。高中那会儿我们那么要好。”
“每次同学会你都说不去,我也就不去了,现在只是朋友出来聚会,几个人而已,有什么关系。”
“大不了去了随便聊几句就散了。”
池漾竭力地在旁边说着好话,企图动摇他的心,那个人却是完全无动于衷。
狗急了也会跳墙,男人狠拍下椅子,站起来,“靠。都那么多年了,不就是冷战过一场吗,都过去十来年了,大家早就忘记了。有必要那么较真么。”
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十年可以改变太多东西。却改变不了记忆。
年少青葱的他们曾经一同站在学校的天台上发誓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后来那个人也站在同样的地方指着自己咬牙发誓,如果你和池漾在一起,我就永远不要见到你。
南嘉树不想去回想那些让自己不愉快的事。
淡淡开口,“我下个月月初就要交稿了。没时间。”
根本就是借口。男人不爽的瘪瘪嘴,“就一个晚上的时间,能影响你少码几个字喔。”
南嘉树仍是一副缄默的样子,手下按出几个字,又用删除键一一删掉。
算了。不想逼你。还是这副死样子,整天把自己宅在家里,也不出门透透气,也不怕憋坏。不过要是你每天出去外面疯的话,那才叫人不放心。
男人妥协,坐下来。“算了。不想去的话也不勉强你,那我也不去了。”
“你可以跟他们一起去。”
“我要是去了,你就一个人在家了。”
“反正也习惯了。”
“南嘉树!”
“……”
看着男人睁着大眼睛瞪着自己,还是思索了下。
“让我再考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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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晚上去超市采购。
池漾推着小推车跟在南嘉树后面,不时偷偷地扔点小零食进去。
南嘉树转过头,看着无缘无故冒出来的薯片饼干,皱着眉头也不说话,死盯着身后的男人看。
男人被盯的不好意思。只好硬着头皮一一放回去。
嘴里小声嘀咕,“靠。不就几包小零食吗,想周末和你在家看电影的时候,边吃边看,那才有意思。”
声音虽小,还是被某人听见了。“那你有必要每种口味都拿一袋吗。拿一两个就好了啊。”
逛到酸奶区的的时候,南嘉树突然想起来,Nat的狗粮快吃完了。
侧过脸来,跟身边还在挑酸奶的男人说了一句,“我去那边拿包狗粮,你在这里等我。”
也没看到他点头应声就先走开了。
拿着狗粮往回走,远远就看见池漾还站在原来的地方等着,只是身边多了一个女人。
他不是那种会主动搭讪女人的男人。
坦然快步走到他身边,把狗粮放进推车里。
衣角被拽了两下,男人笑着对自己说,“这是我们高中隔壁班的同学,张倩榆,还记得吧。”
抬起头来,眼前的女人,精致的妆容,五官端正秀气,头发高绾,俨然一副年轻少妇的打扮。
笑起来嘴角上扬,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你好。你是…南、嘉树吧。”
高中的同学都已经是十几年没见了,大多数人的模样早就忘记了,何况还是隔壁班的。刚看到的第一眼的确是没认出来,不过笑起来的时候嘴边的两个梨涡到是与记忆里的一个人渐渐重合。
原来是她。
勾了勾嘴角,示意性地打个招呼。“呵呵。好久不见。更有女人味了。”
张倩榆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里碰到池漾。高中毕业以后大家各奔东西,只是隐隐约约听其他人提起过池漾读的是海事大学。同学会也从来没见他出现过,对他现在的生活就更没什么了解了。更何况,如今自己已身为人妇,也没有理由再去打听关于他的消息。
虽然以前,一直都忘不了他。不过,那也只是以前了。
女人的推车里满满的生活用品和婴儿用品,池漾笑着揶揄,“你老公怎么没陪着你。该不会是在家里带孩子吧,宝宝几岁了啊。”
女人不好意思地笑笑。“老公今天晚上有应酬,孩子婆婆带着呢。呵呵。”
“喔、喔。”
即使是过了那么多年,这种相遇还是显得很尴尬。
张倩榆看见面前的两个人,穿着同款T桖,彼此眼里流露的默契,举手投足之间毫无掩饰的无比亲密。
不禁恍然。“原来,那时候的事不是谣言,全是真的。”
明白了这一点,突然也就释怀了。
有时,你不得不相信,有些人注定只能停留在你的心中,却不能留在你的生活中。
三个人一直是微笑地聊着,微笑地告别。
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只是回不去了。
结完帐两人拎着大袋小袋往家走去。
男人抬头望了望天,墨染的天空星光闪烁。
用空出来的一只手勾住那个人的肩膀,“木木。没想到居然会见到她。”
被突然勾住的人重心不稳,踉跄了两步,随即把手里的袋子塞进男人空出来的手。
“是啊。你的。初。夜。情。人。”
“原来你都记得?”
“忘不掉。”
“会不高兴?”
“不可能。”
“嘿嘿。其实那时候你就有吃醋,对不对?”
“滚。我才没那么无聊。”
“……”
一路上吵吵闹闹,回家的路变得很短,今夜星光变得特别璀璨。
到家。南嘉树掏出钥匙,插.进去的时候迟疑了下。
最终还是问出了一路上都想问的话,“和林志杰的聚会是什么时候?”
池漾。你说的对。那么多年过去了,大家早就忘记了,何必那么较真。就象罗大佑的那首老歌唱的。“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就在那多愁善感的初次回忆的青春。”青春易逝,韶华易老,流水带走光阴的故事,也带走多愁善感的青春,留下的也不该是遗憾。
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