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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生往往总是从低谷起慢慢转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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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
“小纬~你要喝什么呀?”李莎挽着刑小纬的手臂,看着服务台后墙上的点单。
“李莎,你别挽着我,”刑小纬似乎对身边的这个女生有点排斥,但出于礼貌,他总得委婉一些,“喝什么都行,你定吧。”
“小纬,人家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你不要叫我李莎,要叫我‘莎莎’~”李莎搂得更紧了,二话不说,凑上身去想亲刑小纬。
“你、你别这样,李莎……”刑小纬被李莎下了一跳,他似乎一点都不知道李莎会这样。
“还不好意思了~小纬小可爱!”李莎翘着兰花指用食指点了一下刑小纬的脑袋。她似乎一点都没有发现站在服务台后面的服务员额头上已经冷汗黑线乌鸦全冒,冷冷地盯着眼前这个热情的女生。而这一切刑小纬可看在眼里,心里别提有多少不自在了。
“那好吧,就我来定,”李莎笑笑说着,“服务员,我们要两杯焦糖咖啡,我跟你说哦,我们家小纬最喜欢喝焦糖咖啡了,哦对了,再给我多点糖包和奶精,人家要亲自为小纬调制出他最喜欢的味道。”
说着,她付好钱,拉着刑小纬往位子上走,回过头来对着依旧冷汗直冒的服务员补充道:“爱~~的味道!哼哼哼哼~”
被李莎搂着手臂的刑小纬其实根本就不知道焦糖咖啡是什么味道,对于他而言,这是他第一次进入星巴克这种高消费的小资咖啡厅。而身边的这个女生,只不过是他班上的一个同学。现在他正在经历的这场类似约会的场景他是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回想起两个小时前李莎给他打了个电话,电话里李莎说,“小纬,我在南湖边上的星巴克,这边有一个陌生男人缠着我,我好怕哦,你快来救我~”——结果就是现在这种情况。
“李莎,下次要找我出来你就直说好了,如果你有什么要我帮忙的我一定帮。”刑小纬刚坐定,对李莎说,“而且,你不要搂着我的手臂了,我们只是同学关系嘛,你这样子被同学们看到了多不好。”
李莎听了倒没有一点点不高兴,反而又调笑着说“小纬又害羞了~”。服务员把咖啡送来上来,果真给了李莎好多糖包和奶精。
“小纬,人家一个人呆在家里也无聊啊,你出来陪陪人家又怎么了嘛!”李莎一边说一遍撕开一个糖包,“我爸爸每天都要开会,我妈妈跟着我二姨、四姨出国旅游了,就抛下人家一个人,真讨厌。”
对于李莎的了解,刑小纬只知道她是一个富贵人家的女儿,家里从来都不少给她钱花。对于绝对能吃好玩好的李莎来说,她似乎并不是很在意自己臃肿的体态和太过浓艳的妆扮。反倒更加肆无忌惮地在自己为人处事上不断膨胀,在班上没少干不得人心的事。刑小纬是班上所有同学们心中的老好人,却因为李莎和他不断亲近,倒也惹怒了不少班上同学。一直为这件事烦心的他,对于李莎的少女情怀更是不知道如何处理。因为到现在为止,刑小纬连一场恋爱都没经历过,恋爱究竟为何物,他从来都只是在自己心里想想、揣测一下,而且刑小纬心里一直很纠结着一件事情,一件让他对自己未来的爱情不得不多加思考的事情。
“小纬~小纬?”
“嗯?怎么了?”
“你在想什么呢?”李莎有点不高兴,虽然不高兴,但还是很兴奋地把调好的咖啡推给刑小纬,她的眼里有一种很复杂的情感,在刑小纬眼里竟然感觉到了“半推半就”四个字。
“跟人家出来约会你竟然还会走神,真讨厌~喏,喝吧!”
刑小纬看着李莎推过来摆在自己面前的焦糖咖啡,咖啡热腾腾的冒着热气。他又看看门外被寒风吹起的柳枝在湖边荡漾,想着外面怎么会那么冷。
“李莎,我想跟你说个事。”刑小纬眼盯着焦糖咖啡,似乎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你不是我女朋友,我也不是你的男朋友,这够清楚了吧?如果够清楚了,你就不要缠着我不放了,你一定能找到更适合你的人,我也……我也……”
话说到这,刑小纬抬起头来看了李莎一眼,他瞬间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豆大的泪珠像止不住的水龙头从李莎的眼眶中流淌出来,红晕从李莎脸上厚厚的粉丝层中渗透出来,她全身都好像在颤抖一样,连咖啡杯里的咖啡都缓缓地受到震荡泛起了波浪。
刑小纬从来都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就好像他第一次买到触屏手机时满机身找那个他习以为常存在的手机开关红色标记。此时此刻,刑小纬也有点担心,是不是自己按错了李莎的某一个键,导致这只高端的手机——变砖了。
一段时间的沉默之后,还是由刑小纬打破了沉寂,他想死就死吧,干点男人该干的事情。
“李莎,我……”话未说完,李莎“啪”的一下把眼前的咖啡杯狠狠地摔在地上,二话不说翘着兰花指、用食指指着刑小纬,怒吼道:“刑小纬你这个混蛋!我李莎哪里配不上你了!我们家那么有钱,我不指望你做倒插门还一心一意地想嫁到你们家去给你做一个好妻子为你生一大堆孩子,我妈说屁股大的女人能生你看我屁股那么大你还嫌弃我什么,你以为我很喜欢你吗,要不是我喜欢吃屁股变得有那么一点点过大了我也不会来找你这个屌丝男,你也不那面镜子照照你那张脸问问自己的良心对得对不起大众,长得不帅也就算了你个子还那么矮,矮就算了你还那么不识相,你、你……”
李莎一连串的言辞猛攻让刑小纬瞠目结舌,最要命的是整个星巴克里的人现在关注的焦点就在他们俩身上。刑小纬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左右环顾了一下,看到一道道陌生的眼神像镭射光线一样射在他身上,在他身上穿了无数个孔,更有甚者,还在那边角落暗自发笑,指着他,对身边的一个漂亮女孩子说着什么。刑小纬看看那个正在笑他的男人,穿得干干净净的,一看就是高富帅啊。有无数个可以形容他此时此刻心情的词语在他的心中翻腾,但其中最突出、最明显的一个,叫做“相形见绌”。
也罢也罢,死就死了吧。
刑小纬闭上眼睛,身体靠在椅背上,又睁开眼睛,看着站在他面前怒视他的李莎。
“你说的都对。我就是个屌丝男,你不要喜欢我了。我们以后还是好同学。”刑小纬觉得现在他一定帅呆了,他正在拒绝一个腰缠万贯了千金(斤)大小姐对他的爱慕,而且被她痛骂了之后一句话都没回,接受女生的愤怒——那实在是他心目中完美男人的完美形象,那么宽宏大量,那么正直果敢,那么不贪图钱财……
但是,这样想只是为了缓解现在自己内心中尴尬心情罢了,然而刑小纬并没有意识到,现在最尴尬的,其实是李莎。
李莎听了刑小纬的话后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拎起自己的包,踢开倒在地上的咖啡杯,怒气冲天地往门外冲去。
刑小纬心头也是一松,他觉得自己第一次能把这件事情处理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在他看来,只有果断地把一段不该发生的感情直截了当地斩断,才是对双方最好的措施。想到这,刑小纬闭上眼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然后站起身来,托开自己身后的凳子,正想走出这间令他仍有余悸的星巴克时,他惊恐地发现李莎正站在他面前。
一阵热浪袭来。
李莎一边怒吼着一边往门口冲去:“死人刑小纬,你等着!你这个不中用的东西!懦夫!饭桶!阳痿男!变态……”
怒吼声还余音缭绕在星巴克室内天花板的上空,刑小纬一步一步地往门口走着。
他并没有感到愤怒、屈辱或者不悦。他慢慢地走出店门口,一阵冷意扑面迎来。刑小纬喝出一口白汽,忽然感觉满脸都是冷意,有一点咖啡已经沿着脖子往衣服里面流进去了,还真有点冷。他连忙擦掉头发上的和脸上的咖啡,然后找了一块背景是黑色的玻璃,照了一照,外型上没有被毁得太多。除了身上有股焦糖咖啡的味道,自己感觉还有一点黏黏的罢了。
回去一定还要跟爸妈解释衣服是怎么回事,在想好理由之前先别回去了吧。
刑小纬这样想着,于是默默地朝星巴克门口的南湖走去。说来也好玩,在刑小纬来南城那么多年以来,城市规划局都没有给南湖周围建立围栏什么的保护措施,汪汪的一大面湖水,就好像一个港口,等着船只从远方的彼岸游过来。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刑小纬从来都是把南湖当成南城里自己最喜欢的景点。来这里看湖,很真实,很美,让他觉得很舒服。
只不过今天,他却一点都开心不起来。刑小纬的不开心其实也并不是因为李莎今天让他在公共场合下不了台,也不是因为他被李莎泼了一脸焦糖咖啡,更不是因为天气冷自己衣服湿透了还只能在外面瞎逛。
刑小纬开始思考起自己为什么一点都不高兴。他边想边走,来到湖边的木质生态岸上,这上面有很多观光用的座椅,但依旧没有围栏什么的保护措施。刑小纬并没有坐下来,而是来到湖边,看到了湖水倒映着自己的脸。
李莎说得一点都没错,刑小纬自己都承认自己是个屌丝男。在他的心目中,“屌丝男”就是“穷丑”的代名词,有的时候还代表“二”,而他自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家里虽然不是穷,但还是要处处留意花钱的家。自己虽然不是很丑,但还是长着一张没人注意到的“非大众脸”。时常犯犯二,以“哪来的那么多富家帅哥”为理论依据,在人面前却扮着老好人的模样。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直都是一个人。
对于刑小纬而言,能有一个人喜欢他其实是很幸福的事。他不求对方条件有多好,像李莎这样貌不惊人(?)他也能接受,但是他能接受貌不惊人,但始终是无法接受李莎的。
因为刑小纬喜欢男人。
他还没有出柜。
他或许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他一直都是以一个直男的身份在自己的交际圈里活动,他没有表现出一点自己对男性更多的喜欢,也没有表现出一点对女性的忽略。大家都没有发现,更加也不想发现。因为他是个屌丝男。
想到这里,刑小纬心里总算是舒畅一点了,原来他不开心的原因竟然是李莎说他是屌丝男啊!他在心里暗暗骂自己白痴,这么多年了,自己还不知道么,被这么说应该习惯了才是啊!
刑小纬看着湖内自己的模样,有点颓废,最近又有点胖了。
“诶,该减肥了!”说着,“回去吧!”他猛地一转身,一个手持数十个彩色氢气球的小孩子从他的眼前跑过,刚刚好和他打个正着。
刑小纬一惊,想躲过小孩子不要撞到他,于是还未站稳转到位的他身体微微一侧,让过了小孩子。只不过这微微一侧之后的惯性动作却是缓缓地后仰和下坠——刑小纬看到在自己的视野中慢慢高起来的小孩在对他笑,然后欢乐地往一边跑开了——紧随而来的是一阵刺骨的寒意。
以及一种莫名的恐惧感——他不会游泳。
当刑小纬觉得自己有意识时,他感觉到自己正躺在木质生态岸上,因为那一条条木头的结构他十分熟悉,又一次他还在上面坐过,起来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的屁股上都还有感觉。初有意识的刑小纬脑袋里还是嗡嗡直叫,他眼前是白茫茫一片,然后渐渐清晰起来。他隐隐约约看到有一双眼睛在离自己很近很近的距离,他能看到那双眼睛黑白分明,仿佛被勾勒出来的清晰的眼眶,还有浓密有型的眉毛。
不知道是身体上的那个开关被瞬间打开,刑小纬猛地一下吐出了好多水一样的东西,然后马上把自己从地上撑起身子来,依旧坐在地上,尽快地往后面退去。
“再往后面去你又得掉下去了。”这是一个很神奇的声音,让刑小纬不知道为什么不禁静下心来认真地去听。
刑小纬等着下一句话等了一会儿,忽然意识到自己的手已经撑在岸边边上了。他又猛地一下,把手收回来,下意识地捂在嘴上。
“咦,小鬼,”眼前的白衣男子越走越近,清醒过来有一段时间的刑小纬这下可真是清清楚楚地看清了眼前这个人,“难道我刚刚给你做的人工呼吸,那是你的初吻?”
这句话完全让刑小纬愣住了。没错是初吻怎么了!刑小纬心里在狂吼,但是他说不出话来。眼前的这个男人实在是帅得昏天暗地没有天理啊,在刑小纬的字典里,他真的属于男人中的男人,极品中的极品,这种人在刑小纬的认知当中只能存在于YY世界里。英俊的脸庞不再多说,可能是刚才为了就刑小纬跳下水前脱了外套只剩下一件衬衫,此时这件衬衫就湿嗒嗒地贴在这个男人的每一块隆起的肉色肌肤上。刑小纬完全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但是由于生理条件反射,他——还是打了一个喷嚏。
“小鬼,来吧,上我的车,我把你送回家。”说着,从他身后走来一个女子,为他披上了一件厚厚的大衣。
“我说,方默,你也太好心了吧,大冬天的跳水救人,你还嫌这么死的人不够多是吧,吓死我了!”那女子冲着这个叫方默的男人一顿痛骂,她还想说下去,却被方默一个吻堵住了嘴巴。
刑小纬没好意思看下去,自己从地上站了起来,咳了两声。原本刑小纬就是因为天气太冷,又掉下冷水,身体不适咳嗽起来,而这两声咳在此时此刻在别人眼里就会有别的意思了。
“诶,你别这样,小孩子看着呢!”女子推开方默,往马路边上走去,“快来,我去车上等你们,我先把暖气开了。”
“嗯,”方默回头看了看刑小纬,“怎么小兄弟,你也想来一口?”
刑小纬被说得不知如何应答,他只感觉自己面红耳赤的,竟不知道明明自己身体这么剧烈地打颤,自己的脸怎么会这么火辣辣的。
“哦,我想起来了,刚刚我们可是反复吻过的了啊~”方默一张英俊的脸上露出了俏皮的神情。
刑小纬这下可接到了说话的茬,正想说些什么,忽然发现眼前的方默就是刚刚在星巴克里笑看他跟李莎好戏的那个男子。
“你!你是刚刚在星巴克里笑话我的那个人……”刑小纬颤抖的声音中略带怒气。
“啊,你看到了啊!”方默被刑小纬的话说得有点无奈,也正想说些什么,刑小纬开始了吐槽。
“你觉得看别人好戏很好玩吗?我跟你说,我根本就不喜欢那个女生,她是我的同学,她今天说找我出来有事我就出来见她,结果她还是一如既往地搞得好像我跟她在谈恋爱一样,可是我不喜欢她不喜欢!她家很有钱,然后脾气又冲,我不跟她争,所以没跟他吵!可是我不喜欢她不喜欢啊!有什么好笑的啊!”
这下好像是方默被刑小纬给惊呆了,而刑小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说些什么,什么话他自己反复地说了多少遍他都没有注意。只不过他很明确一点,就是他说了足够多的话表明自己和李莎没有一点关系。只不过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说。
愣了片刻,方默笑说道:“这样啊,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们那个时候笑着对你造成那么大的困扰,我和我女朋友还以为有一对小情侣吵架闹不和呢。然后我和我女朋友刚从星巴克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你掉进湖里了,我一想,‘糟了,小男孩想不开跳湖了’,于是就……”
“谁想不开了,谁要跳湖了!?”刑小纬气不打一出来,刚想说自己是为了一个小孩子才掉进湖里的,却怎么也没法开口。只不过这是忽然想起那个小孩子,刑小纬开始东张西望起来,不知道为什么,刑小纬很想找到那个孩子。
“那没事了,小兄弟,你上我的车去吧,暖和一下,然后我送你回家。”方默的声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温柔到极致了,其实这种强调刚刚好是刑小纬最喜欢的。
“不用了!谢谢!”刑小纬的话脱口而出,“我不用你送我自己回去,你和你女朋友……”当刑小纬忽然意识到“女朋友”的存在时,他说话的声音又慢慢弱了下去。
“那怎么行,这么冷,你想冻坏自己啊,你还是……”
“我说不用了,就是不用!我谢过你的救命之恩了,但是我不想上你这种傲慢的人的车,不就是家里有几个钱嘛!”刑小纬知道自己现在说的话特别二,但是这些话都脱口而出了,都没从心里出来,都没经过大脑。
“诶,小兄弟你……”方默一把拉住正想走开的刑小纬。
“干嘛?难道你还要让我三跪九叩地把你目送回去啊?”刑小纬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真的生气了,他埋着头闭上了眼睛,或许是怕自己说话那么冲会惹到别人,“行啊,你走啊!我这就跪下,叩谢你的救命之恩,你走啊!”
冬天的每分每秒都显得那么迟缓。刑小纬话音刚落,一件厚厚的大衣披在了刑小纬的身上。这件大衣一看就很值钱,还是皮草的,厚重感一分一秒地、比温度更早地让刑小纬感到了暖意。
“我不用你跪我,”方默湿透的白衬衫依旧贴在他的身体上,但此时此刻刑小纬却发现自己的注意力却怎么也无法从他温柔的笑脸上挪开,“就这样吧,拜拜!”
言罢,方默双手环抱,转身往一辆红色的跑车停靠的方向跑去。
感觉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刑小纬已经二十岁了。在成长过程中的那么多年里,他看着自己身边的朋友谈了一个有一个的朋友,看着哥哥姐姐们结婚生子然后自己成为了叔舅,他看着一个一个快乐的、悲伤的爱情故事,听着一个一个欢快的、沉寂的浪漫曲调。刑小纬在成长过程中的这么多年里,早就把自己的事情想得透透彻彻,他不愿意和别人那样,反反复复、分分合合,他不愿和别人那样,找了一个有一个,他不愿和别人那样,接受命运的安排,娶了一个自己无法爱的人,生出孩子,过下半辈子的人生。刑小纬知道,总有一天,他要去挑战些什么,他知道如果自己沉默了,他这辈子就都沉默了。然而,刑小纬却始终不扮演一个主动的角色。他不迫切地希望上天赐予他爱情,他觉得对于他这个屌丝男来说,等待是必要付出的代价,但总有一天,屌丝男也会有人理解有人呵护有人爱。因此他从来都不对“英俊”、“帅气”的男人不抱有一丝指望,他只能给自己定下要求,“绝对不排斥,但从来不奢望”,刑小纬知道,就算他想得再多,那些帅哥俊男们,那些和他一样喜欢男人的帅哥俊男们,也不会看上他这种屌丝男的。这不是自卑,而是事实。
——一切在他心里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他甚至有好多次经历过这种考验,他都挺过去了,而且越来越想得明白看得开。
——然而这次,刑小纬又迷糊了。
刑小纬拖着疲惫的身体慢慢地走在小区的石子路上,身上的厚皮草甚至让浑身湿透的他感到暖和起来。一身狼狈的回家一定会被父母质疑,但刑小纬一句话都没说,径直走进自己的房间,没有看到进门时狼狈不堪的儿子的妈妈在门口敲了半天,刑小纬才拿着衣服、光着身体从房间里出来,大步走进浴室。大概又过了一段时间,刑小纬一句话都不说地躺在床上,他盯着天花板,心里想着今天晚上自己会不会发烧,他已经把退烧药、消炎药放在床头柜上了。
这个时候妈妈来敲门了,要刑小纬出去吃晚饭。或许是真的饿了,刑小纬一听到可以吃晚饭了便开始饥肠辘辘起来。他起来穿上衣服,忽然发现那个方默的衣服还铺在自己的被子上面。他穿好自己的衣服,又拿起方默那件皮草,愣愣地看一会儿,直到妈妈的呼喊声再次传来,他才如梦清醒一样,拿来一个衣架,把衣服挂了起来,当做是晾晒了。
饭桌上,刑小纬发现爸爸妈妈的神情都很拘谨的,可他们终究是什么都没有问。刑小纬真的很感谢爸爸妈妈能够那么理解他,但他明白如果他们看到自己进门的样子现在肯定也不会这么淡定了。
回到房间的刑小纬感觉自己真的累极了,就好像干了一整天的活,脑力兼体力。他一屁股坐在床上,身体往床上躺下去。
“诶呀!”一声惨叫。
“小纬,你怎么了?”门外传来妈妈的声音。
“没什么,妈,我睡了,你和爸也早点休息。”
“哦——”
刑小纬转身往床上一看,发现床上有一个蓝色的四四方方的盒子。喝,这不正是在电视电影上常常看到的那种装求婚戒指的盒子吗?刑小纬心想着,正奇怪这东西怎么会在自己床上,忽然他想到什么似的把目光落在挂在一边的方默的大衣上。他回过头来,暗暗地咽了一口口水,缓缓地打开了盒子。没有电视电影里的那种“闪光”桥段,一枚漂亮极了的钻石戒指出现在刑小纬的眼前。虽然不闪光,但是刑小纬知道这枚戒指一定非常值钱,这钻石……也太大了!
“难道……是他的?”刑小纬虽然嘴上这么下意识一问,但心里早就笃定这东西是那个方默的了。估计是他放在大衣外口袋里,相向她的女朋友求婚的,但是求婚前发生了一起“刑小纬事件”,导致事情发生的变动。
刑小纬心里着急着没有了戒指那方默就没法求婚了,但与此同时有一种喜悦感不明而来。
“要你笑我,看看,现在我没看到你的丑状我都可以笑扁你了吧!”刑小纬知道自己又在犯二了,但是现在只有自己一个人,二一下也没事。他窃笑着,笑了一会儿,表情便僵掉了。
“不对啊,这东西不是我的!我得还给他才对啊……”刑小纬从床上站起身来,“可是我联系不上他啊!他……他这戒指盒子有没有防盗系统或者卫星跟踪啊?”
摸索了半天,刑小纬还是没有头绪。这莫名其妙地手上多出一枚价值连城的钻石戒指,还是从一个事实上的的确确救了他一命的人手中不慎得到的,刑小纬实在是坐立不安。
“啊啊啊!方默是吧!行!”刑小纬猛地把戒指盒子放进了床头柜抽屉里,自己钻进被窝里,把被子盖过鼻子,眼里确满满的是愤懑,“你让老子不安心,老子就偏要找到你,还你戒指,咱们就两不相欠!”
——虽然他根本就不知道要怎么在茫茫人海中寻到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
刑小纬很快就睡着了。后来,他只记得那天晚上做梦他梦见了火焰山,他在那里旅游,热得浑身都是汗。
第二天,礼拜天,刑小纬被送进医院急救室,高烧41°6,扁桃体发炎都长脓疱了。
刑小纬在昏迷中一度听见医生义正言辞地责备着爸爸妈妈怎么那么不关心孩子,再烧下去一定会出人命的。他还听见妈妈的哭声,还有护士小姐拔针时一点都不温柔的力道。
后来几日发生了什么事刑小纬一点都不知道了,只知道等他四天后醒过来,他已经消瘦了一大圈。
在这昏迷的这四天当中,他暂时忘记了一切事情,一些病前他觉得再十万火急的事情。自然,也包括现在仍旧躺在他床头柜抽屉里的那枚钻石戒指和一个叫方默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