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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寻欢 ...
写在前面的话
如果你是个还没有被网上铺天盖地的耽美文学荼毒过的纯洁正直大好青年,请千万千万先读这一段话。
这是一篇耽美文,是两个男人相爱的故事,但是,这不是一个同性恋的故事。
同性恋是指一个人无论在性/爱、心理、情感及社交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一个男人可以娶一个女人,但他心理上可能是个同性恋者,同样的道理,一个人可能由于种种原因选择与一个同性相伴,但不代表这个人就是同性恋。如果一个人对同性和异性都能产生爱慕情绪和性冲动,这样的人应该被称为有双性恋倾向。
20世纪美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和人类性学科学研究者Alfred Charles Kinsey金赛博士认为人并不是只有同性恋和异性恋两种,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同性恋/双性恋倾向,分別只取决于程度,并且受到社会习俗和生活环境的影响。著名的金赛量表Kinsey scale用0至6代表人的性取向定位, 0为完全异性恋, 6为完全同性恋,根据他的研究, 20至35岁的白人男性中,有11.6%在这个年龄阶段时性取向为3。20至35岁的女性中,有14%-20%的人性取向为3或以上,应该说这个比例相当惊人,也就是说纯粹的直男直女其实不多,尽管这个研究报告有一定争议。
当然,我要讨论的不是同性或双性恋有多少的问题。说实话,现实生活中我虽然不歧视同性恋,但是还是认为这是一种病,就象色盲一样,无关道德问题,但是总归是一种缺陷。
平凡的生活自有它的美,但是时日长了,心中便觉得缺了点什么。一日一日重复的琐碎和庸常中能让人感动,激动乃至于热血沸腾的东西太少。于是,在心底深处,我们盼望着有一种感情,超越俗世爱情的斤斤计较,柴米油盐,超越性别,年龄,种族,甚至超越生死。于是,诞生了一群叫腐女的人,作为一个从小就爱看书看小说的人,我自从偶遇鼠猫同人文便勉强算是其中的一员。
现在网上铺天盖地的耽美文学以及由此滋生出来的被称为腐女的那群人,她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同性恋吗? 不是的。她们追求的其实是人与人之间那种极致,纯粹的理想感情,灵魂上的真正契合,所谓的soulmate。
Soulmate这个词被用得很多,但现实生活中在男女之间能见到的很少,可以说几乎不存在。男女之爱可以很美好很感人,生死相许,患难与共,不离不弃,白头偕老,但是男人和女人之间,不只生理,心理构造也是大为不同的,简直就是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无论感情多深,其实很难去真正认同对方的一切。如果能求同存异,包容忍耐,可以做到和谐相处,但对很多想法和习惯绝非发自内心的赞同。能做到因为爱而迁就,已经是幸福夫妻。
就象“多情”里孙小红对李寻欢的爱,已经是男女之情中比较理想的境界,但是理解支持李寻欢如孙小红,也做出了求自己爷爷代李寻欢赴上官金虹决斗之约的事。从孙小红的角度来说她没错,她认为天机老人能胜过上官金虹,为什么要让李寻欢去送死?可是从李寻欢作为一个男人的角度,他会愿意缩在后面让别人去替自己冒险吗?如果是阿飞,他会替李寻欢作这样的选择吗? 不会,阿飞会陪李寻欢去送死,但不会想办法阻拦他。无它,因为同为男人,他理解作为男人的担当,勇气和骄傲,即使这骄傲有时显得很愚蠢,但那是男人脊梁骨的一部分。不是说孙小红不如阿飞,而是男女思维方式的天生不同决定了男女之间要完全理解彼此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以为真正的知己之情,其实在同性之间找到的机率更高。女人之间的闺蜜情谊,男人之间的兄弟情义,动人之处可以不下于男女之间的爱情。亦舒的《流金岁月》里朱锁锁和蒋南孙,人生选择截然不同,她们之间的友情却坚如金石,让人想起来就觉得回肠荡气,想击节赞叹。她们是不是蕾丝边?不是,但她们之间有没有爱?一定有,而且深厚得胜过了男女之情。
腐女们腐的是什么?是美好的男人之间的感情。古龙大师其实比谁都腐,他笔下的男人之间友情的坚贞,其令人动容之处远胜过他对男女之情的描写。
不得不说,男人与男人之间的肝胆相照,惺惺相惜是女人很难体味的情感,男人的热血与理想,担当与坚持,本就让女人向往,特别是武侠小说中的男人,侠义的风骨,刚强的内心,超凡的能力,百折不挠的毅力和承受痛苦的坚忍,这些特质是我们向往而在现代男人身上比较难找到的。如果两个男人都有这样的特质,他们的相遇,相识,相知,英雄相惜,想起来当然更让人觉得美好。
女人天性重情,幻想也大多围绕着情,人类感情中被认为最美好的自然是爱情,可惜,在网上不计其数的言情小说的攻势下,很多人理解的爱情就是要不顾一切,父母,亲人,国家乃至于道德良心公理都可以不要,只要你负了所爱的人,你就是渣,就会被千夫所指。“多情剑客无情剑”中的李寻欢就被人骂到如今。喜欢他的,不喜欢他的,都说他做错了。可是,他只不过在朋友和救命恩人的性命和自己的情之间,选择了前者,选择了良心而已,这真的是错吗?
人生中除了爱情之外,有太多应该坚持的东西,可惜,这些东西在言情文中常常给牺牲掉了,即使在有些非常高质量的文中,睿智勇敢坚毅不下于男子的女主同样会为敌对国家的英俊君王,将军等等神魂颠倒,全不顾对方屠了自己国家多少城的事实,见了面就要天雷勾动地火滚床单。这样的文,文笔越好,我就越气闷,爱情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可以建筑于千千万万人的尸骨之上吗?女人没了爱情就不能活吗?
被荼毒多了,腐女们只能到耽美文中寻找安慰。在耽美文中腐女们YY的貌私是男人间的爱情,其实不是。腐女们真正腐的是男性之间那种惺惺相惜,两肋插刀的义气,那种指点江山,挥洒自如的豪情,那种豪气干云,热血酬知己的痛快。当两个同样优秀的男性相遇时,我们由衷地希望他们之间的感情能升华到常人无法达到的美好境界。为什么是男人之间?因为这种感情比男女之间更易发生,更自然,更加顺理成章。爱情很容易成为很多女人的全部,却很难成为男人的全部。男人可以为情死,不可为情活。男人的情可深,爱可浓,却很少因为爱而放弃原则。(其实男女我都不赞成只为情而活。)
所以与其说腐女们腐的是男人之间的爱情,不如说她们腐的是两个男人之间,很男人的情感,仅仅是情感,是一种美好而稀罕的灵魂真正的共鸣。这其实无关乎男女,无关风月,只是那种共鸣。如果这种感情是爱情,那么它有浪漫缠绵,有容颜和身体的吸引,有柔情呵护,却更有大义担当,有责任,有坚持。这种感情是真正对等而又独立的,不是丝萝得托乔木,而是真正的并肩笑傲人生。两个人在一起如此和谐自然,不需要甜言蜜语,不需要刻意经营维持,甚至不需要长相厮守,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种感情是人和人之间极致的情感,无论发生在男女之间,男男之间,还是女女之间,都让我感动并神往。
可惜,这种情感往往只存在于幻想之中。说到底看耽美文到现在,真正打动我的还是只有展昭和白玉堂,还有多情中的阿飞和李寻欢。于是有了我幻想的这篇飞欢同人。
因为那是一个灵魂遇到了另一个灵魂,对彼此来说,世上无人可以替代。不巧的是,那人也是个男人,于是他们选择无视世俗。
如果他们没有遇到彼此,那他们对同性情恋不会有任何兴趣。
总归,看完这篇文,如果你说阿飞和李寻欢彼此相爱,那是我想传达的,如果你说他们是同性恋,那我----默默去挠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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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李园的梅花,却在漫天严寒中精精神神地开着,红艳似火,仿佛是苍茫天地间唯一的亮色。
叶开骨碌一下跳下软塌,听了听里间毫无动静,便蹑手蹑脚地往外走。却不知床上的人早已醒得双目炯炯。
叶开提了仆人放在外厅的热水和早饭回来,放到暖炉上,想起刚才透窗而见的红梅开得好看,随口念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只听里面传来两声轻咳,然后一个温厚沉柔的声音带点笑意传来:“叶开可长大了,出口成章。再读几年书,就可以去考个状元回来了。”
叶开喜道:“师父,您醒了?”,一边跑进去扶李寻欢起身,一边说:“师父就爱取笑人。师父当年钦点了探花还不是弃官归隐了。我要象您一样做江湖大侠,才不要考那什么状元呢。”
李寻欢曾答应老友白天羽将飞刀传授给他的第二个儿子,白天羽被人灭门,两年多前,李寻欢找到被镖师叶平夫妻收养的叶开,收他为徒。二人情同父子。
李寻欢笑道:“我可不是什么大侠,只是个浪子,酒鬼。”顿了一下,又叹了口气,眼中露出几分萧索,“现在连酒鬼也做不成了,只是一个病鬼。”
两年半前,李寻欢与上官金虹一战,天下皆惊。兵器谱排名第二的龙凤双环败在小李飞刀之下,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已是名符其实的天下第一。
李寻欢随孙小红去孙家见过长辈,为天机老人建了衣冠冢,二人订下婚约。
林诗音离开的时候,命人将大门上的匾额换下,热闹了十年,后来又沉寂荒废了很久的“兴云庄”,又变回了李园。
孙小红一个年轻姑娘,总不好让她随自己飘泊江湖,风刀霜剑。李寻欢便携了孙小红回李园住下,准备等三年孙小红孝期满了再成亲。李家簪缨世家,绵延百年,旧仆多受过主家大恩,听说小主人回来,纷纷携家带口来投。李园似乎又回复了几分生机,不过还是终日大门紧闭,连家中仆人也很少出门。
因为李寻欢一回到李园就病倒了。这一病就是两年。
他自小到大都有人照顾,流浪关外也有铁传甲细心服侍,打理衣食起居,在他半夜被噩梦惊醒的时候,握住他的手,柔声安慰,陪他度过漫漫长夜。二人名为主仆,实为至交。铁传甲的忠诚友情和细心照料,还有属于年轻人没来得及淡去的意气风发,支撑着李寻欢熬过十年。
十年间已经受尽煎熬,身心俱伤。从关外回来后发生的桩桩件件,却是哪一样都让他椎心泣血。
林诗音,龙啸云,郭嵩阳,天机老人,孙驼子,蓝蝎子......这些李寻欢生命中或长或短的过客,哪一个都在他心上划下深刻的伤口。连陪伴他多年的铁传甲,也离他而去。李寻欢跪在血泊中亲眼看着他死去,甚至来不及亲手将他埋葬。
住在孙驼子酒馆的那两年,彻底孤孤单单。每日凝望着林诗音的小楼,喝的酒比吃的饭多得多,营养极度不良,连大量酒精也麻醉不了的悲伤,让他日日心痛难眠。得知武林人去兴云庄夺宝,李寻欢悄悄去探望林诗音,见到昔日名园荒芜,母子俩状况凄凉,更是在小楼外梧桐树后站了一夜,风寒侵体,晨露湿衣,一夜之间漆黑的头发变成两鬓霜白。两年的时光,对他身体的摧残,超出了过去整整十年。
肺疾本就会引发心疾,久病咳嗽,宗气生成不足而致心气虚弱。心主血,肺主气。心气虚弱则肺气益虚.两年过去,李寻欢心肺两伤,气血亏虚。
然后阿飞与他绝义。这件事对李寻欢的打击甚至超过了龙啸云的背叛。苦苦追踪阿飞,日日焦心牵挂,想方设法阻止阿飞的崩溃。心血耗竭之下,咳嗽反而好象少了些,咳起来却很难停下来,肺疾恶化到屡次咳血的程度,其实是身体已快撑到极限的征兆。
再连夜奔驰数百里然后决战上官金虹,虽然小李飞刀扎进了上官金虹的咽喉,但是李寻欢胸口也被子母双环强大的气劲所伤,本已脆弱的心脉,再次受损。身心的耗竭已至极点,全凭他过人的意志支持。能够撑到李园才倒下,已是奇迹。
回到李园,长久绷紧的心弦一松,立刻就支持不住,被虐待得过久的身体疯狂报复,起先足足有半年病得不能下床,咯血昏迷,心悸绞痛,数度垂危 。
梅二先生吓得连酒也不喝了,日夜宿在李园,殚精竭虑,头发都白了一半,几乎耗光多年珍藏的灵药,才把李寻欢的命从阎王殿上抢回来。
然后稍好一点,可以起身走动,也是动辄发烧盗汗,倦怠乏力,略动一动就心慌气短,头晕难支。直到最近才稍有起色。
病成这样,自然要禁酒。肺疾本来就不能碰酒,但是过去李寻欢照样喝,一边喝,一边撕心裂肺地咳嗽。
有了必须挂心的人,生死不再只是自己的事,自然不能象过去一样置之度外。为了不辜负小红的心,和梅二先生花费的力气,李寻欢答应戒酒。
李寻欢的承诺,这世间没有人会不相信。两年多的时光,果然滴酒未沾。所以说连酒鬼也做不成。
任是铁打的英雄好汉,缠绵病榻两年,也难免意气消磨。
叶开拿了一旁熏笼上的暗银线绣梅纹外衫服侍师父穿上,见他肩背削瘦,脸颊白得几乎透明,心中暗道:“师父这一病,成了个玉做的人了,好看是更好看了,就是让人心慌得很,好象一碰就会碎掉似的。”。他想逗师父高兴,便说:“师父,两年多了,飞叔叔还有大半年就该回来了吧。”。
李寻欢果然眼睛亮起来,微笑道:“是。” 想起那张英俊瘦削的脸,心头一热,神情逐渐变得空濛遥远。
叶开心道:“这个飞叔叔,可真了不起。师父每日不想他个十回,也定有八回。天下第一的快剑,也不知到底长什么英雄模样。”
又想,“师父长得这么好看,人可有些呆气。孙姨对师父好得不得了,人又美又聪明,给我讲师父的故事,比说书的还好听。我要是有这么个姑娘整天陪我玩啊,包管梦里也能笑醒过来。怎么师父还经常愁眉不展,倒象......戏里的捧心西子了。”
看看李寻欢,又偷偷吐吐舌头:“啊呸呸呸,师父是江湖上少见的大丈夫,真英雄,我倒拿他比女人,师父知道了,一定会打我屁股。”
李寻欢回过神,见叶开盯着自己,乌黑的眼珠骨碌碌乱转,精灵古怪,只觉可爱,哪里想到他正在腹诽自己。在叶开脑袋上轻轻一拍,笑道:“小家伙,又在想什么调皮主意?”。
叶开年纪还小,整日就知道读书,练武,玩。只以为有人陪着玩就应该很开心才对,哪里懂得大人之间的曲折微妙。
......
孙小红来的时候,李寻欢正站在荷塘上的小桥上,披了一袭貂裘,仰头看着随风无声飘落雪地的梅花,漫声道:“香中别有韵,清极不知寒”。
雪已经停了,阳光出来映着雪地,明亮得耀目。晒在身上却没什么温度。
斜枝倚病看,他清清冷冷地站在那里,身上的白色貂裘似与雪地溶为一体,脸上也没什么血色。
两年多前,李寻欢所受的煎熬清清楚楚地映在他的容颜里,只要他一闭上眼,就显得很苍老很疲惫甚至很衰弱。一看就是个备受时光和痛苦摧残的男人。
穿得也很破旧落拓,非常风霜憔悴,也非常---男人味。属于江湖的百死不悔,虽千万人而吾往矣的热血男人味道。
两年多的缠绵病榻,改变了他很多。时光似乎在他身上凝固了,甚至倒流了。长期几乎足不出户的生活,使他的肌肤象瓷器般苍白细致,带着病态的薄而脆弱的感觉,看起来不象个沧桑的江湖侠客,倒象个清清雅雅的读书人。
跟风霜之色一起消失的,是一眼可见的强大锋芒。他沉默了许多,眉目间不再明显地英气逼人,气质更温和沉凝,,神色淡然平静,寂寞不再显现在脸上,却化在了骨子里,只要身边没人的时候,就从他每个不经意的眼神,每个动作中流露出来。
过去,他是红尘中的忧郁男人,痛苦,但是散发着掩不住的光芒,象他的刀一样锋锐傲岸,气势夺人。江湖名侠风采,耀人眼目,令人倾慕,令人亲近,也令人心疼。
现在,他衣饰精雅,明明就站在那里,却好象不再属于红尘,似乎随时会凌风而去。
另一种美,也许更美,但是令人心慌。好象他的心灵在绝顶的高处,你可以仰望,却不可以触摸,更不可能安慰他的孤独和痛苦。
但是等李寻欢回过头笑望着她的时候,孙小红又觉得刚才的心慌只是错觉,连淡白的阳光好似也温暖了许多。
他的眼睛,世事洞明,却依旧温润而灵活,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无比清澈温暖,让人安心。
想起那次自己试图灌醉他,他一碗一碗飞快喝酒的样子,孙小红觉得很怀念。
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饮者又何尝不寂寞,但是连酒都没有了,他该有多寂寞。
明明我就在这里,为什么你还是这样寂寞?
......
李寻欢微笑着看着脚步轻快走过来的孙小红,神色温暖柔和,眼中却闪过一丝惘然之色。
面前的梅花林里,仿佛还隐映着一个紫色清丽的身影,仿佛还能听见银铃般的笑声,她抛一团雪球在他身上,然后再娇笑着逃走,叫他去追她。
梅花依旧,物是人非。现在陪他看梅花的,是另外一个姑娘。
一个从头到脚都值得珍惜的好姑娘。李寻欢牵起她的手,以为可以给她幸福。可是现在,他没那么有把握了。
孙小红走近,李寻欢握住她的手,温声道:“小红,怎么穿这么少?手冻得这么冰。”
孙小红笑道:“这样你才会帮我暖着呀。”
李寻欢看着她俏皮的神情,忍不住也笑起来。这个乐观开朗的姑娘,从来都敢于把心里的爱表达出来。碰到这样一个女人,真是他的运气。
可是碰到他,是她的运气吗?
她原本是一个多么鲜活多么阳光的女孩,红苹果似的脸,梳着两条大辫子,美丽的大眼睛似乎能勾走男人魂魄,声音如黄莺出谷,一声‘那位探花郎又是谁呢?’ 惊艳住满座江湖豪侠的目光。
现在她的大眼睛依旧又黑又亮,苹果似的脸却苍白了很多,下巴尖削,眼睛下面有明显睡眠不足的黑眼圈。
两年多悬心,焦虑,动辄衣不解带照顾病人的日子,在孙小红脸上留下了痕迹。
她其实比以前更美。人类都喜欢看天真可爱,无忧无虑的笑脸,但是铭刻在心底最深处的通常是印着悲伤和泪水的微笑脸庞。孙小红明亮的眼里隐藏的忧郁,使她的美丽变得更深沉动人。
但是李寻欢宁愿她还是那个阳光一般简单快乐的姑娘,宁愿她的眼睛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忧伤。
熟悉的愧疚涌上心头,李寻欢柔声道:“小红,这两年......”
“这两年太辛苦你了。”他没有把这句话说完,因为他发现他实在没必要说。感谢吗?他与小红之间好象没有这么生份。道歉吗,好象更不需要,因为他知道小红心甘情愿。
他在林诗音窗下守的两年,岂不是也是心甘情愿?
和林诗音今生恐怕再无相见机会。携起小红的手的时候,李寻欢以为已经放下了他的枷锁。他的确不象过去一样只要一想起林诗音就心碎,年深月久的伤口表面似乎终于结痂,但是从伤疤的里面,仍然细细地向胸腔渗出血珠,绵绵密密,不是承受不了的痛,却似乎今生也不会止歇。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情到浓时情转薄,也只好横下心来尽量不去想,莫要再辜负了眼前人。
默默无言,李寻欢轻轻把孙小红揽进怀里。
此文是QM文, 绝对HE, 请放心跳坑。
走过路过的亲,恳请留印按爪,给作者一点鼓励吧。晋江不需要注册就可以打分留评的。不要霸王啊。
古龙原著中叶开并没有被李寻欢收为徒弟, 并且根据时间线那会儿他应该才两三岁,文中把他写大了一点。
---饮者又何尝不寂寞,但是连酒都没有了,他该有多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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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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