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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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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致倩与湛天的故事算不上特别,顶多就是我们这个时代这个茫茫人海中的沧海一粟罢了。不过当致倩那一天恍恍惚惚想起来某一年某一刻湛天的某一个不可名状的笑容时,很多回忆也就接踵而来了。可不,都十四年了。
致倩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乖乖巧巧的小学生,聪明伶俐的初中生,冲锋陷阵的高中生,最后站在一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大学门口。高考填志愿前夕家里着实忙乱了一阵,因为她本人实在没什么特别意愿,也就父母作主决定了。致倩也的确无所谓。虽然她从小就热爱艺术尤其音乐,又喜欢舞文弄墨,但这个现实的社会不容人拿那样大众化的业余兴趣赖以为生。于是哪怕对数字不甚感兴趣,最后她还是去了会计专业报到。
常韵是致倩从小到大的友伴、知己。要说知己这个词是不容易的,何况女孩子本来就是复杂的生物。俩人能从小学一年级相识直到现在考进同一所大学,人生的大半部分时间都已经一起度过,那种默契早就不言而喻了。所以虽然她们是一起登记的宿舍,两人并没有刻意地将床位定在一个房间,而是自然地而随机得分散在两栋稍有距离的楼里。君子之交淡如水,有时候距离是最好的催化剂。
湛天也是常韵先认识的。致倩现在仔细想想她与湛天的第一次见面还真是平凡,平凡得让她差点记不住那时候他是什么模样,甚至都不觉得那是第一次见面。那天晚上大家集体出去k歌,虽然她一开始并不想去,但室友的盛情难却。不知是不是因为以前被应试教育压抑太苦的结果,大学女生都特别热情奔放、开朗活泼。不一会儿致倩就发现包厢里出现了四个她并未谋面的男生。其实她并不想让室友们扫兴,她也想一展歌喉,但目录上大都是陌生的歌名,剩下的只知道个大概,所以她也就沉默地坐在那里,微笑着坐在那里。
一个小时后包厢中有三对人喻喻私语,剩下的一个异性用灼灼的眼神看着她,但似乎又比较腼腆。环顾四周后致倩认定室友们眼中已经没有她了,于是她准备撤离。她轻轻站起身,友好地朝那个注意着她的男生笑了一下,然后毫无留恋地离开了这个以嘈杂为幕影的黑房间。走廊上是另一番景象,灯光都通体透明的,各种各样的声音交融在一起,可笑的,高亢的,粗犷的……显得夜晚也格外璀璨私的。隔壁有个女生在唱顺子的《回家》,在最后一个高音时断了气,空留背景乐大声地回响。她边快速走边掏出手机,摁了按键一,摁了拨打键,然后努力听那边的声音。过了挺久才接通,常韵细细的声音:“怎么了?”她那边格外安静。
“你在哪?”“图书馆。”“老座位么?”“不,今天在生物这边。”“好,我过来。”
在图书馆明亮的灯光下与书架沉落的阴影中她找到了常韵,那个穿着蕾丝衬衫却散着蓬发、奋笔疾书却不戴眼镜的常韵。致倩在心里笑,她总是这样,读起书来就没有底的,一点也不知道注意形象。正待她走过去时,发现常韵对面坐着个人。
一个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