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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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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爱骁爷,可能我对兵哥哥会有莫名的好感吧,看到文中对他拿枪,装子弹,射靶各种帅气的动作的描写就更不能抗拒了,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打网球骁爷受伤,然后为讨司徒心疼将计就计装虚弱,太子OS:就像当初裂了两根肋骨后背着几十公斤装备三天四夜急行军的人是谁他根本不知道一样……裂了两根肋骨,背着几十公斤装备三天四夜急行,心疼佩服什么的。。。咱骁爷是英雄到骨子里的血性男儿!
最关键的是像明叔说的,从主观动机上讲骁爷没有错,他也是受害者(谢谢明叔,谢谢你全家,彻夜为骁爷激辩的海伦你圆满了吗!!!!~~~~(>_<)~~~~ )
但是他的一些不周到让司徒伤心也是事实,司徒现在大概心如死灰了吧。。。还好,还知道为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不亏待自己啊呵呵,不然都威胁到我们云起的安全了呢。哎。。。如果说之前对司徒有很多不理解,看到明叔哄着她,她埋在爸爸胸口流眼泪,也只剩下心疼了。。。
如果现在觉得离婚是唯一的出路那就离吧~~~希望之后都能变得更加成熟理智,反省自己理解迁就对方。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这里所说的“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具体指的是:(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一规定在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的保障,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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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如果骁爷就是不同意的话,他们根本就离不了婚,可是以前骁爷答应过司徒任何时候都不要让她为难,所以虽然很艰难骁爷还是放手了吗?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此刻多少个呜都不能抚慰我这颗潮湿的心呜呜呜呜呜%>_<%)(如果离婚的时候骁爷哭。。。我们就一起跟着心碎吧呜呜呜呜呜呜%>_<%)像骁爷这种平常看着粗神经的人,一有什么心理活动上的悲情描写,最能让女性同胞心疼了!
还有背对司徒那个动作,那是他下意识的维护,可是大概所有人只能按表面意思解读了,这种心理学有点太深奥了
骁爷走的真不是时候啊……
实在对不住你啊奇奇,我现在真的很压抑,所以取了一个很恶俗的标题转移一下注意力……把自己雷笑o(╯□╰)o
有首歌叫潮湿的心,我小的时候我爸可爱听嘞,是什么淋湿了我的眼~安~睛。。。看不清你离去的背~影~摁。。。带着我爸出境了哈哈,我爱他← ←每次看到明叔对司徒的疼爱就很感动^_^骁爷该烧高香了能有这么明理的泰山泰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