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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诀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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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不以为杨戬说了对妹妹失望心寒之后,就能立刻置他们的安危于不顾。我自认十分自私,其实心中有些不甘,却也不愿向杨戬提什么建议。在这些事上,我相信他必定会处理得比我好。
而今之计,唯有送他离去,等他归来。
嫦娥说他命中注定孤苦,我却向来不肯相信这些。我只以为,人生不过一场戏,但这场戏,不应存在固定不更的剧本。
杨戬此去,我心中虽然隐隐不安,却从未料及,他竟会再也回不来。
他离去前一日,哪吒下界来探,还是那副灰头土脸的样子——这回却是真的哪吒三太子了。他握着火尖枪,鼓着腮帮子气呼呼地在我们面前抱怨那刘沉香何等不讲理,竟然敢为了他父亲,与老君抢仙丹。“可怜老君的仙丹也救不了刘彦昌,你哪听说过,太上老君的仙丹是用来医治疯病的呀。”最后,哪吒颇有些幸灾乐祸地总结道。
杨戬含笑摇头道:“所以你就和他打起来了?”
“唉,还不是因为那瓶仙丹是老君好不容易新炼出来的,还热着呢,”说着,他将那碧绿的小瓶取出,递给杨戬,“反正刘彦昌吃了又没用,我就给抢过来了。”
以前一直知道哪吒讨厌刘彦昌,却没想到已经到了这种地步。想来他毕竟都活了那么许多年了,人的善恶,该是能凭直觉分辨的吧。而当年,却是因为杨戬是他兄弟,他才迷失了判断力,与杨戬多年为敌。
杨戬将仙丹收进袖中,笑容微敛,眸光中已不觉透出寒意:“也只能先靠这仙丹了。想必老君心中又是气愤不已,一边是酸腐书生,一边是杨戬,哪边都不看好,这仙丹被夺,恐怕早就闹翻天了。”
哪吒一愣,道:“二哥,你怎么能这么说?老君可是经常问起二哥你。”
“哦?”杨戬问,“有这等事?”
哪吒道:“他关心你可是关心得很呢,毕竟老君与我们也是同门,更是前辈。二哥是三代首座弟子,他不多给点仙丹,也说不过去吧。”哪吒毕竟还是孩子,很快就把杨戬方才口气中的凌厉给抛之脑后了,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抬头撞上我的目光,立刻笑嘻嘻地道:“没事,没事,刚才不小心被刘沉香踢了一脚。他现在可真是今非昔比,连打我都打得这么干脆。”
杨戬闻言,唯有默然叹息。
“那兄弟我就先走了!”哪吒向我们抱拳道,“我还要去刘府一趟。这次打得太过瘾,惊动了父王,父王说刘府得罪不起,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兄弟我去去就回!”
“兄弟请留步!”杨戬忽然起身道,“杨戬有一事,可否拜托哪吒兄弟为杨戬去办?”
哪吒一听,顿时喜形于色,高声应道:“二哥有事,哪吒自然在所不辞!只不过,如果是和刘府有关的就算了,我哪吒平生最讨厌阿谀奉承,什么得罪得起得罪不起的,都快烦死了。”
这些孩子气的抱怨听在耳里,倒是很有些趣味。瑶姬仙子笑道:“那要是你二哥求的就是刘府的事,你是帮,还是不帮?”
哪吒扁了扁嘴,又看一眼杨戬似笑非笑的神色:“那兄弟我就……勉为其难,帮一帮二哥吧。”
所以后来,他便真的“勉为其难”,代替杨戬守护在刘家人身边,从进阵,到出阵,从未有一刻离开。
可惜杨戬并不知道水镜的存在。如果他知道,恐怕绝不会让哪吒以身犯险,更看尽了他三千年的种种酸苦。
哪吒走后,瑶姬仙子虽未在杨戬面前提起,却暗中对我提及杨莲,不乏担忧之色。其实难怪,女儿犯了再大的错,终归还是女儿,她心中还是牵挂着她的。而如今,刘彦昌得了疯病,据哪吒透露,前些日子病情又在恶化,时常对着墙壁乱砸乱撞,说那是杨戬,弄得自己浑身是伤。一次照看不慎,令他从高处跌下,患了偏瘫之症。古怪的是,也许是摔的那一下将他摔清醒了,瘫痪在床之后,他的神智反而渐渐清醒,只是时常还会对空自语,见了三圣母之后,却只会不断道歉,仿佛恐慌至极。
本来,疯了就疯了,他自己绝无所知,折磨的只是身边的人;而他现在偏偏神志日渐清醒,却患了偏瘫之症,半边身子不能动弹。虽不至于似杨戬当初那般被人瞧不起,身边还有妻儿,却也够他受的了。
“刘彦昌疯了,这是好事,却亦令我心中忐忑,”瑶姬仙子道,“好在刘彦昌一疯一病,莲儿与沉香便没有精力来打扰戬儿;可我毕竟是她的母亲,就算我极其厌恶刘彦昌的为人,也对沉香喜欢不起来,但……相信戬儿心里也不会好受。”
她说的这些,其实我未必没有想到过。只是,如今还能怎么做呢?他们若肯相信杨戬抑或瑶姬仙子半分,这个家庭便不会落到如今的尴尬局面,而杨戬,也不会一次次为他的妹妹孤身犯险,到最后,却只落得个六亲不认、压妹杀甥的罪名。
就算这是命,我们也绝不会任由它摆布。但有时候命运就如同敌人一样,敌进我退,我们只能度量局势,在适当的时候选择适当的方法应对,否则只会将自己逼上绝路。
而今,便是不得不低头的时候。杨戬面临危机,而他法力虽已恢复,身体行动却仍然不便,瑶姬仙子亦说他元神虚弱,还需调养百年尚能复原。如此情状,他竟还要做妹妹的盾牌,叫我等如何能分出心来,与所谓的命运对弈?
他临行当晚,连一句道别的话都不曾与我说。只是独自立在窗口的白色身影,和着细细的冬雨寒风,与窸窣响动的竹叶枝桠,显得格外寂寥。天蒙蒙亮,他仍是背对着我,却忽然开口让我备一壶酒,在炉上温着。而到了日出时分,独臂人果然出现。二人在桌边坐下,把酒对饮,竟是好不畅快。
既是劲敌,又是知己。有朋至此,夫复何求。
饮完了酒,独臂人先一步出门等他。他看我在镜前梳头,忽而走过来,从后面紧紧握住了我的手。
他取走我手中的木梳,低头从袖中又取出一把新的来。用的是上好的黄杨木,香味淡雅不腻,做工精致巧妙,花纹流畅漂亮。雕描刻磨,道道工序,无一缺漏。他说这是他从手臂使得上力的那一天开始,便托哮天犬寻了木材,雕刻而成的。一来可以稳住双手不再颤抖,二来,则可作为礼物送与我。
“那一把,就扔了吧,”他将黄杨木梳轻柔地塞进我手中,“新的旧的,总是要有个轮回。每样东西每个人,都只是陪你走上一遭。”
是啊。他只是陪我走一段路而已。不管他对我而言有多重要有多无可替代,谁都说不准,在哪个路口,他就转身走了。那时候,也无需感怀、无需神伤。主动或者被动,我们总是要与人相诀别。无论生死无论少衰,若真能有一日发枯齿摇,儿女绕膝,却唯有一同走过的过往,还能等得到老来重温,含笑相忆。
他是这般细腻,这般灵慧的一个人。他的一字一句,或许无不暗藏玄机,却是真正以他的方式,在开解我这个与他同样思虑不轻的人。
“等我三个月。三个月后,我若不归,哮天犬就要辛苦你了。”他叹息着看了看被施了法术,至今未醒的哮天犬,“我杨戬这一生,自问没有欠过什么人。可是唯独你,杨戬是对不住的。杨戬向你保证,哪怕只存有一线生机,都一定回来见你。如违此誓,必受五雷轰顶之刑。”
“连发誓都不会,”我别过脸去,委实不忍看他离去的背影,只强作平静,“五雷轰顶,你会怕么?”
黄杨木梳那细密的齿,恍惚间,却攥得我掌心生疼。
他说三个月。他清楚地知道,三个月,时光虽短,却足以让冷血冷心的叶羽忘记一个人,忘记一份本就不够炽烈的感情。
杨戬,我爱你,我是真的很喜欢你。我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开始动了情,但是,动情非罪。我虽然只是一介凡人,却是狂妄自大,从未看低过自己,亦从不认为自己配不上你。这一路走来,唯有不知道该怎样走进你的生命。而你,给了我机会,令我因此而不再孤单,甚至得以品尝难能可贵的温暖。于我而言,这些,其实已经足够了。
三个月。我只等你三个月。
三个月后你若不归,叶羽便还是以前的叶羽。
叶羽生命中,现在抑或过去,都从未有过杨戬的出现。
如此,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