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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隐居 “啊……! ...

  •   “啊……!”金陵城郊一处偏僻的草丛中传来一声尖锐的惨叫,楚晓雅瞪着身下莫名其妙多出来的那块肉,除了不可置信,还是不可置信,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穿越了,都没让她有这么惊讶,胡乱的在胸前摸了两把……果然是平的,男人?居然是男人!
      话说她从金陵向南走了数十里,突然内急,很明显,这种地方可不会有公共厕所之类的便民场所,她便跑离官道几十米,找了个草木丛生的地方,瞅瞅四下无人,借着草木的遮掩,解下裤带。才发现,似乎,好像,多了点什么。这不能怪她后知后觉,你说她一女人,穿越到古代,看见镜子里一女装丽人,有谁会怀疑自己的性别?从穿越小说看来的比例来看,这性别反穿的比例恐怕要远小于千分之一吧?那个什么少爷绝对是变态,喜欢男人也就罢了,还逼迫人家穿女装,那干嘛不直接喜欢女人去,变态,变态,楚晓雅骂骂咧咧的继续朝南走,无奈的被迫接受变性了的事实。
      楚晓雅是个懒人,也深知人怕出名猪怕壮的道理,她不想像小说中穿越了的主角似的,救国救民,叱咤武林,造火药,造大炮,甚至当皇妃,当国师,当救世主,当倾国倾城的祸水等等,她都不想要,她只想平平稳稳,苟延残喘的早点把这多出来的一条生命消耗掉,所以,远离金陵,远离国都,远离一切麻烦的基础,如果能够,她真想一路走到海南去,然后找个鸟不拉屎的小镇隐居。当然,这一切只是美好的幻想,“TMD,我有幸没有生在抗战时期,有幸没有走过万里长征,却在穿越后体会到了。”第无数次诅咒老天让他穿越到这没火车,没汽车,甚至连自行车也没有的鬼地方,穿坏了第三双鞋,带着一脚的水泡,终于,她连走带爬的走到了苏州,不走了不走了,打死都不走了,就这了。
      既然已经身为男人了,那么楚晓雅这女性化的名字自是不能用了,楚晓雅给自己取名楚随风,取自随风飘零,随遇而安的意思。楚随风在苏州城郊买下了一栋房子,独门独户,有个篱笆围成的小院子,两室一厅,前有水井,后有茅厕,水电煤,勉强算是一通了。之所以在城郊,是因为城郊的农民伯伯自建违章建筑只要数百两银子,而城内的要翻上十倍不止,本来就只有几千两,我们的懒人楚随风,打算省着吃到老死,一辈子不干活,一般底层的三口之家一年几十两也就够了。衣食住行,住是有了,行是不用了,不准备走了,衣,没指望自己能够纺纱织布甚至裁衣服,直接到苏州城里成衣铺里定制,唯一让人头痛的就是那个食,在现代他也算个进得厨房,入得厅堂的女人,可到了古代,没有天然气,没有打火机,他拿着两块火石对着那一堆木柴干瞪眼,然后弄了一堆草纸,树叶,用火石霹雳啪啦打了一个时辰,然后吧火石一丢,放弃,每顿这么整得饿死。于是楚随风每天心安理得的睡到日上三竿,稍作梳洗,走个十来分钟进城,到离城门最近的酒楼里点上两个小菜,一壶小酒,一吃一个下午,直接解决早中晚三餐,顺便不作声色的听听往来客商的聊天,了解当今形势。
      经过数个月的了解,总算是有了个大概的了解,这个世界的地理还是和前世类似的,目前他处在以金陵为首都的轩辕朝,往南,他本来准备去的杭州,已经是另一国南宋的首都,北有北辽,西有西夏,西南有大理,东有高丽,这都和前世的地理差不多,只是不知道历史的哪里和前世走上了不同的道路。至于文化,作为穿越人士,第一要素就是了解哪些诗词是出现了的,否则以后剽窃出来是别人琅琅上口的,那就贻笑大方了。在书店与繁体字的诗词纠结了数个月后,楚随风终于确定,唐诗宋词都是安全的,不要剽窃诗经孔孟就行了。然后把诗集一丢,买了些野史小说之类的平时在家看,在这没有电视的时代,也只能看小说自娱了。说起看书,都是繁体字,楚随风看起来毫不吃力,就当简体字一般看过去,这也要归功于前世看了太多的台湾繁体言情小说。但是如果要他写字,那就是十足的文盲,简单的说就是我们的楚随风认识几乎所有的繁体字,但是几乎都不会写,就是说知道那字大概是什么模样,但是要他画出来,却有难度了。当然,要学会繁体字对楚随风来说轻而易举,但是我们的懒人楚随风,对此毫不在意,又不准备去考科举,要会写字干嘛。
      至于当今的政局,虽然不至于改朝,但是也正处于换代之中,前一个皇帝早夭,只有一个稚子,如今本来作为定北将军的二王爷,携兵以奔丧为名返朝,而一直在金陵,在京中势力根盘蒂结的三王爷也态度晦暗不明,前朝的首辅大臣把持朝政,皇后那边的外戚,似乎也想干政,整个就一个乱字,楚随风不断的庆幸,还好自己从金陵那个烂摊子里逃了出来。
      *****
      然而就算他从烂摊子里逃了出来,烂摊子也会自动找上门来。某日,深夜,楚随风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他翻个身,继续睡,管他是小偷还是强盗,反正他也没什么东西好偷的,然而敲门声不放过他,噼里啪啦的越敲越急,还好正值夏天,楚随风终于勉为其难的爬了起来,如果是冬天,任人破门而入,也别想让他离开温暖的被窝一步。打开门之后,楚随风的第一反应是立刻关上门,怎奈对方先一步抵住房门,那是个浑身是血的男人,怀中抱着一个5、6岁的孩子,“恳请义士暂时收留这个孩子,待我摆脱追兵,定来相寻。”
      楚随风很想说,凭你那流血量,再不好生医治,恐怕是回不来了。“大恩大德,王九来日定当重谢。”那人放下孩子,跪下磕了个响头。把楚随风满口的拒绝,磕回了肚子里,这古人是怎么回事,不知道男儿膝下有黄金么,孩子睁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眸,表情漠然,仿佛对自己将要被遗弃的事实毫无所觉,难不成是傻子?王九对那孩子也磕了个头,张张口,终于没说什么,飞身离去,“喂,喂!”跑得比兔子还快,楚随风无奈的看着他离去的身影,叹了口气,拿出扫帚,把一路行来的血迹毁尸灭迹。至始至终,孩子只是用着那黑漆漆的眼睛默默的看着。
      “你叫什么名字?”楚随风打了桶水,把孩子洗拔干净,确定他除了被溅上的几点血迹,并无伤口,还有,性别,男。他瞄了眼那还没发育完全的小鸡鸡。把他那身做工精美的绸缎衣服揉成一团,塞进某个眼不见为净的角落,别指望他会好心帮他洗好晾好烫好,一是他懒,而且现在把这身非富即贵的衣服挂在破屋子外面晾,不是等于告诉追兵,他们要找的人在这里么?楚随风找了件不要的破衣服,咔嚓两剪刀剪短了袖子和下摆,给孩子套上,裤子也依样画葫芦,男孩皱着眉,显然不太满意遭到这样的对待,但仍然默不吭声。
      “那我怎么叫你?二狗?狗蛋?大牛?小花?”楚随风挖空心思思索着,乡下的孩子还有什么名字。男孩终于打破了一贯的漠然,苦着张脸,拼命摇头,很明显非常排斥这些土名字,小样,叫你小小年纪装深沉,“最后一个,没得选了,小强,我叫楚随风,你就叫楚小强。”希望你的生命力,像小强一样顽强。
      麻烦啊,麻烦,看着楚小强,楚随风总是不自觉的叹气,这绝对是个定时炸弹啊,可是能怎么办,总不能把这5、6岁大的孩子杀死弃尸吧。那事情他也做不出来,时间过去了数个月,天气转凉,那个王九,还是没来接小强,已经嗝屁了的概率大于百分之九十,不过,有个小奴隶,哦,不,小孩也没啥不好,他胃口小小,带他去吃馆子,只要多花一文钱买一小碗饭,菜都不用另加,至于福利嘛,扫地,洗衣,烧水,他显然比楚随风要勤快的多,当然,一开始他也是不干的,在楚随风对着满屋子的蟑螂老鼠视而不见,安然入睡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跳出来,从不熟练到熟练的打扫起了屋子。随着天气转凉,某次给他洗了个冷水澡后,第二天,他就摸索着用那两块石头,把冷了几个月的灶头点着了,楚随风也终于舒爽的用大木盆洗了个热水澡。某日,楚随风心血来潮的做了一顿饭来犒赏他,简单的几个家常小菜,他却吃得眼睛亮晶晶的,楚随风却不觉得有多好吃,不熟悉那笨重的锅铲是主要原因,还有不能随时调大关小的火候,盐比拳头还大块,根本化不开。更严重的是,这是个没有味精的时代。至于小强的真实身份,从扒下小强那明黄色的绸缎内裤时候,楚随风就知道了,知道了,然后呢,国师?没兴趣,难道教他天文,地理,历史,化学,生物,数学不成?“哈,老天,就算你把小皇帝丢到我面前,让我把他教成一代明君,我懒得教,你能耐我何?有本事,下来咬我啊?”楚随风为自己的懒惰得意洋洋。
      日子如下的过了下去,
      某日,小强(踌躇的):“爹,我想练字。”
      楚随风(翘脚躺床上看小说):“练啊。”
      小强(小声):“那个,纸,笔。”
      楚随风往厨房一指,“拿那个桶到河边提一桶细沙来。”
      半响后,小强艰难的提了半桶沙回来,楚随风随手往地上一倒,找了根木棍一拨,拨平,然后把木棍塞到小强的手里,“练吧。”
      *****
      某日,小强:“爹,稷字怎么写。”(别以为小强爱叫爹,实在是不一口一个爹的话某人根本不会应声。)
      楚随风(翘脚继续躺床上看小说):“我不认识,去村口问张秀才去。”
      “不识才怪,”小强小声嘀咕着,老老实实的出门去找张秀才。
      *****
      日子缓缓的过去,一年,两年,楚随风的小日子没有太大的变化,每天只是负责烧饭,其他的诸如拾柴,烧火,洗衣,倒马桶之类的活计,都毫不客气的让楚小强去做了。看在小强表现良好的份上,某年的新年,楚随风终于忍痛给他买了一套文房四宝,随后,皱眉看着一文钱一张的上等宣纸写上两个字就废了。他急忙叫停,走出门去,在邻居王大妈养的鹅屁股上拔了根毛,随便在地上磨了磨,递给小强,“以后用这个写,写蝇头小楷,别浪费纸。”然后把一张纸折了又折,“照这个样子裁成小纸,装订成册。”古人也真是,一张宣纸一两平方米,写的时候还墨透纸背,反面完全没法再利用,完全没有节约环保的意识。
      至于味精,因为背不出谷氨酸钠的分子式,没法用化学合成,在用粮食,真菌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做出酒、醋、馊水之类的东西以后,终于弄出一种类似鸡精的黄色晶体,经过小强试毒,无毒,无腹泻等毒害作用,而且让他吃饭更香,连吃数碗,楚随风也就放心的把那鸡精类似物,当做鸡精长期使用了。
      至于令人头疼的小烦恼,也是有的,那就是媒婆,自从发现楚随风不事生产还生活宽裕,家中只有一子,鳏居在家以后,三大姑六大姨,三天两头登门,到了后来甚至一天登门数次,各种理由,像孩子需要娘照顾啊,家里不能没有女人操持啦,某家女儿多么贤淑勤快啦,劝随风娶妻纳妾。说实话,楚随风也想过娶个老婆,种两亩薄田,养几只鸡,一只狗,普普通通过完这一世,可是,一想到女人,想到胸前多两坨大肉的女人,和她同床共枕,还一起度过几十年,他就忍不住打个寒颤,毕竟他的身体虽然是男性,但是他的灵魂还是原来那个楚晓雅,对同为女性,实在是提不起半分性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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