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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练 ...


  •   我叫霍云烟,这是我后来不顾父母强行反对改的名字,原先,我有一个都说很好听但我很不喜欢的名字-霍青青。
      性格决定生活吧。我天生的落拓不羁,任意妄为,父母一直为这个在苦恼着。我无所谓。说我没定性也好,说我任性也好,总之,我不是任何一个人,也不要用任何一种人套在我身上来衡量我。
      经历过很多已经不再幻想着轰轰烈烈的爱情,我一直是一个人,在寂静的深夜细细品味着她的一句句可比利刃的话语。
      曾经,见了她我会乖巧地喊她“姐姐”,她会宠溺地揉揉我一头乱发。
      曾经,她哭着对我说她没勇气离开。
      曾经,我是那么地爱她。
      未曾相爱你却早已离开,是这样子吗羽妍?你是没勇气和我在一起还是跟本就不想和我在一起?
      记得刚遇见她时是在家里,她随着她父母坐在我的家,当时我刚从学校回来,诧异地发现客厅里几张陌生的脸孔,我看看门牌号再瞅瞅里面的摆饰,没错,是我家。
      原来是爸爸的好友林叔叔刚从外地调回家乡任职,过来叙叙旧,我乖巧地打了个招呼闪进屋里就不再出来,那年我上初二,可心智年龄早已超过了我外在显现的模样。抽了几支烟后嗓子发干,我打开门去客厅接水喝,林婶笑着说道:“羽妍,跟妹妹去屋里玩。”我这时才知道她的名字跟我自己取的名字谐音,我默念了三遍云烟、羽妍,云烟、羽妍,云烟、羽妍。
      一条无形的绳索将我网进了她的世界。这不是我的性格,我很早以前就把自己的人生规划的很好,我向往自由,是个不婚主义者,而且喜欢独来独往,一个人仍然可以过得很好。我不允许出任何差错,她是个例外。
      我是个很多变的人,可不代表我对人也很多变。很庆幸她了解。
      当时我也不好说不让她进屋,我和她在双方父母的注视下走进屋子,她们是乐于见到我们像姐妹一样相处的样子。我从小极少有朋友,当别的孩子呼朋唤友在外面逛街的时候,我躲在家里抽烟,当别的孩子在学校拉帮结派的时候,我一人独来独往,奉行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倒也清静。
      她一进屋子就皱起了漂亮的眉头,我不在意地随意坐下,反正我抽烟的事父母迟早会知道,我不在乎早一点还是晚一点。她愣了愣找了个离我相对较远的地方坐了下来。我见她没有开口的意思我便好笑地看着局促不安的她问道:“你多大了"她怯生生地回答道:“我17了。”我暗笑,真是个单纯的小孩。看着她慌张地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搁了我走到她身边伸出手说道:“我叫霍云烟,今年13,我可以叫你姐姐吗?”她站了起来,大大的眼睛写满了不可置信。但还是伸出手来让我握了握。
      由于我自幼身材就比同龄人高大一些,她的手甚至还没我的手大,但个子是略高我一些的。平整的长发上散发着淡淡的洗发露的香味,与我一头乱糟糟的短发截然不同。我奸笑地靠近她问道:“你会把今天的事告诉你父母吗?”她摇头。
      我笑了。
      和沉默内向的她相处一向是我占上风,包括我们去吃东西或者是去哪里玩都是我做主,她基本上只是服从。也难怪,有句话叫:“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死亡”。同是身为雷雳风行的军人的子女我练就了一身反骨,而她学会了彻底服从。
      林婶很喜欢我去她家做客,有次林婶还偷偷地跟我说,羽妍这孩子从小就不爱讲话,现在又换了个新的环境,青青呀,你就多陪陪她。
      要不是看在林婶是她妈的面子上谁要敢叫我青青我准拉下脸来揍人。我甜甜地叫了声:“林婶,我不叫青青,我是云烟呀。”林婶敲敲额头一脸歉意地看着我笑道:“哎呀,我给忘记了,林婶老了,脑子不够用了,只记得你小的时候我就是叫你青青的。”
      平平静静地,我考入了她所在的高中,同年,她毕业,在父母安排下进了工厂去当秘书。我那食古不化的爸一提起羽妍来就叹息,年纪轻轻的就开始工作了,在他的理想中,女孩子是一定要上学,上到大学之后找个好工作,然后找个好人家嫁掉的。
      之后我经常去她所在的工厂找她玩,而她现在这个工作是林叔叔委托我爸给找的,好像我爸跟这个工厂的厂长很熟,我才得已拉着她跷班到处去玩,而且工资照发。
      起初羽妍是不敢,她一向乖巧,从小到大都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不像我,天天跷课,上了三年初中还有在毕业典礼上不认识我的老师。后来她也就慢慢习惯了,工厂里有一个小小的喷泉,还有一张石桌,我经常和她坐在那里抽烟,她嫌烟味呛,可又从不明说,我只能抽烟时尽量坐的离她远一些。她总是感激地对我笑一笑。
      从来没有见她大笑过,或是有太大的情绪波动,但是,我见过她大哭。也就从那时起吧,一颗心开始沦陷。
      她对我无话不讲,可我知道她只是把我当妹妹,在感情中先沉下去的那一个注定是最受罪的一个,听她讲她对一个男子的感情我双后紧紧攥着,指甲深深地掐进肉里,可我不觉得疼。但我还是会安慰她也许不是他不喜欢你呢?放宽心,开心一点。后来他还是弃她而去,我偷偷地叫了几个在社会上还不错的朋友把他揍了一顿,我不知道怎样表达我的爱,只能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替她出口气,尽管她不会喜欢这种方式的。哥们都说我是不是爱上那个男的然后被他甩了?我当时很冷地说道,他甩了我的女人。
      一伙人都愣了,还是小胡先反映过来打着哈哈说道:还是云烟有个性,连性向都与众不同呀,这样吧,今晚我请客去酒吧喝酒,呃,为了庆祝我们性向相同,都喜欢女的!
      当时我笑的差点没溜地上,这理由都能找得出来,强撑着笑到胃疼的身子说道:算了,今天晚上都在“人间”等我,我请客。
      人间我们最常去的地方,也是本市最乱的一个酒吧之一,老板很年轻,是个很清秀的男孩子,但我知道这些都是我们伪装出来的表象,我见过这个绰号叫罹的老板在酒吧后面的小巷跟人打架,出手狠辣,与他的外貌毫不相符。可当时我经过了,难以避免地被卷进战局,自幼被身为军人的父亲教育出来的我行事作风也是以狠、快见长的。我赶时间但是他们挡了我回家的路,只有动手打人开路了。只是中间喊了句“日你大爷的,老子可是女人,你们太不是东西了。连女人都打。”罹笑了,额头上超长的眼帘遮住了他所有的表情。我们站在只剩下些许血迹昭示刚才发生的这一切的小巷子,罹问道:“我见过你,我是人间的老板,叫罹。”我当时心情糟地不行,又莫名奇妙地打了一架,虽然是出了口气很爽啦,可是赶时间的我冷冷地甩了句“管你是谁呀。”随即狂奔而去。
      后来因为接触地多了才发现罹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会调酒给我喝,会在我说“我叫云烟”的时候轻吟道“天长等世事,变沧海;地久待桑田,化云烟。”我带着羽妍来过一次人间,她很害怕这里的人,身子紧紧依偎着我,生怕一个不留神我就走了,把她丢在了这里。让她认识了罹,她很是害怕这个笑地很温柔的男孩,因为他额上的刺青吧,很诡异的一个火焰图腾,原先不曾发现,直到后来罹把遮挡眼帘的碎发剪去后我才发现。经常我喝酒时呆呆地看着图腾陷入沉思,手会不自觉地抚上他光洁的额头。被小胡他们开玩笑道:看,邪恶大色狼云烟又在非礼纯情小男生罹。而此时罹会笑而不语。
      羽妍在一次我醉酒的时候轻喃道:“你怎么就不能安分一点呢?多让人担心呀。”我迷迷糊糊地说道:羽妍别担心,我会保护你一辈子的。后来说了什么我就没印象了,但是第二天羽妍看我的眼神总是躲躲闪闪的,可当我转过身后总有一道目光注视着我。我没有把话挑明,持续了半个多月我逃课去她工厂里一把拎住她大吼:“你在搞什么呀?老躲着我?”她扬着嘴角微微笑道:“云烟,你喜欢我吗?”我没料到她会这么问,脸噌地就红了,但还是点了点头,问道:“那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
      到最后我都不清楚她到底是因为喜欢我跟我在一起一还是因为寂寞想找个玩伴。总之,关系挑明之后我们回不到从前那样自在地坐在一起聊天了,她总是很羞涩,连话都不怎么讲了。慢慢我也没了信心。我不明白她在躲什么,或许是我自小敏感纤细的神经线在做怪,她确实对我生疏了。
      因为是在住校所以我也不怕被人发现,天天夜不归宿,泡在人间,困了就去罹的酒吧休息室里休歇一会,但是很快就被惊醒。跟羽妍在一起我真的好累,她把我的耐心我的脾气磨地一丝不剩。罹皱着好看的纹有火焰图腾的眉头给我调一杯又一杯酒精度数很低的酒。
      终于哭了出来,凌晨4点,人间已经没人了,就剩我和罹,我仍是一杯杯地喝酒,而罹在擦拭着桌子。当他瘦弱的指节分明的手轻轻划过我的脸庞,带走了一点点水渍,放在唇间轻吻。我对他讲了我和羽妍的事。
      我那么爱她,而她从来没有回应,我觉得的付出像是投在一片沼泽地里,沉寂无声,连一丝涟漪都激不起来。
      我天天看着她,离她那么近,可伸手却触摸不到,心离得太远,我够不着,最终也只能无力地摔在地上。
      “罹”我轻声喊。“恩,我在。”罹依旧用温柔的语气回答。我晃晃悠悠地想站起身来,可不想全身无力,又坐回原位。
      我又轻喃了声:“罹,拉我起来。”罹走到我身边扶我站起来,我笑着说道:“巧吧。”他皱着眉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我用尽全力把身上的白色衬衫撕开,头晕地看不清扣子,粗暴地拉下来后呈现在他眼中的是一个绝美的风景,全世界只有三个人的风景,他呢喃道:“你是罹烟。”
      我点点头:“原本不想告诉你的,可罹风前阵子嘱咐过我要照顾你,咳,只是没想到要反过来让你照顾了。真是的,当初说好我们一起去冰岛结婚的。罹轩,咳,看也看够了,给我找件衣服穿吧。”
      他纤细的手抚上我只着内衣的光裸背部,上面赫然是一个跟罹额头上一模一样的巨大的火焰图腾占据整个背部,这个图腾是由风设计出来的,绝无仅有。只是三个人选择的地方不同,罹轩是在额头,我在背后,而风,风的刺青在股沟。为这事我们在网上嘲笑了他好久的。
      我们的全称是罹。我跟风在网上相识,因为志趣相投所以结盟,而听说轩则是风的爱人,几年前三人在同一天纹上了这个由风设计的图腾,象征着自由和永不熄灭的爱情。
      第二天我又去上学了,意外地发现羽妍破天荒头一会站在学校门口等我。我远远地看到她薄弱的身影就冲了过去,她眼角还有些湿润,很明显是刚刚哭过的,我心疼地抱着了她,责怪道:“怎么了?干嘛哭呀?谁欺负你了?”我一口气说了一大堆,羽妍才破涕为笑脸红地说道:“我还以为你再也不理我了呢。”
      这一刻,我义无反顾地亲吻她,在人潮汹涌在大街,在有很多人认识我的学校门口。之后我跟她说了,完全不用把我当成个情人来看,还和原先一样就好了。
      当时说的时候不知道,原来她一直都没把我当情人看,只是在利用我的呵护而已。直到一个男人以她男友的身份进了她的家我还茫然不知。她的一句关心的话语可以让我偷笑上大半天,一滴泪可以让我痛苦好长时间。
      当我从父母嘴里得知她要订婚的时候怒气冲冲地去她工厂找她。她给的解释是她父亲强迫的。
      我说:我们走吧。
      我说:我可以照顾你的,你相信我。
      她说:我没勇气离开,对不起。
      她说:我承受不了别人的眼光,求你放了我。
      求你放了我......
      原来她一直把我当成纠缠不清的人,原来她一直是厌烦我的。
      我知道了,我都知道了。
      应该是我对你说抱歉,我不该这么痴,这么傻,连爱不爱都没看出来,一直以为你是有那么一丁点喜欢我的,看来,是我自作多情了。
      后来林叔叔听人说我和羽妍在大街上亲吻质问羽妍是怎么回事,毫无意外,她都推到了我头上。我没有说什么,静静地挨了力气奇大的林叔叔一巴掌,右颊很快就肿胀了起来,爸爸在一边附和道:“我打死你个不争气的东西。”
      事情最终不了了知了,前提是我离开了家,当我路过人间的时候看到了两个削瘦挺拔的身影,依稀看得出是轩和风,我笑了,默默祝福了一声转身走开。
      在这场爱情中我伤得太重,我需要时间来复原,只能远远地逃开这些,闭着双眼告诉自己,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捂着伤口念叨着,我不疼,一点都不疼。
      只有这样才有一点活下去的勇气吧,我错就错在对爱太认真,对这个世界太报有希望了。伤过痛过之后才发现,我输不起,输不起呀!
      大千世界,痛失吾爱
      生亦何哀,死又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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