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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勾搭上大叔 吻了很长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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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周六,餐桌上的男人约好一起去打球。这次是去郊外打球,从市中心开到球场要两个多小时,于是四部车浩浩荡荡开出城去。我是第一次到这个新球场打球,昨晚在座的那位夫人就带我去了更衣室,换好球衣。此时那位夫人也换好衣服走出来了,挽着我的胳膊就朝球场去。进场开球,我以前是练过的,姿势和出手还过得去,只是很久没打了,很是退步。头先几个球都是姿势好看,球发得烂。后来一球挥得出奇漂亮,这时沈岚走了过来,笑着夸我球打得挺好的,还要和我比赛。我想自己还是不要出丑了,就推托掉了,他也没说什么,只是盯着我看。这天我穿了一身红色的球衣。
后来我累了,看他们打,自己站在一边休息喝水。沈岚的球打得确实好,看他打球仿佛看专业选手。他时不时地会回头来看我,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居然冲他笑笑。自己都觉得好似勾引,他又好似太轻浮。自问我也并不是很擅长和男人打交道的女性,特别是沈岚这种年纪,四十岁左右,我更没有接触经验,难道是我没有男朋友太饥渴了?那是个大叔啊!
球打完了,他走到我身边,第一句话就是:“听你爸爸说你现在要找工作?你那专业到我这里合适,市场部那边可以替你关照一下。这是我电话,考虑好了可以直接找我。”说完递过名片。我爸看见了,也说这是沈叔叔的一番美意。我就接过了。沈叔叔?我嘴角抽搐……
当时我心里想,自己对他的态度不像一个晚辈对叔叔辈的吧,算不算是变相的勾搭他?他虽然年纪大,但也不是很老,一个有阅历,一个气质儒雅的中年男人,自己从没碰到过(老爸不算),他让我去他的公司,加上他的眼神,简直也是勾搭。我到底是去还是不去呢?总觉得迈出这一步,后面的路都会不一样了。那种心态很奇怪,明知可能会发生什么,却止不住脚步。
第二天我就迈出了那一步。想着,勾搭就勾搭了,又不是要他娶我。想到这里,突然想起,以他这个年龄,不知道是否单身,假如已婚,那一切打住。拿出那张名片,打电话告诉他我会去上班,明天是周一,立马去报到。
他说:“你是不是该谢谢我?”
我说:“好啊好啊,今天是周日晚上请你吃饭,谢礼一并奉上。”顺便问他车是否修补好。
他笑说:“你又没工作,请我吃饭花的还不是你爸的钱,还是我吃亏点算了。”
我笑嘻嘻的答应了。挂完电话,觉得自己有够厚颜无耻,狠狠鄙视了自己一把。谢礼的话,买点茶叶和酒,我出去逛了圈,礼品买好,开车回家。老妈问我晚上是否在家吃饭。我边梳头边回答她:佳人有约也。她白了我一眼,嘟哝道:有人要就好。
我带着礼品到了约好的地方。沈岚愣了下,盯着我手里的茶叶和酒,说:“真的有礼物?”
我说:“是啊,有谢礼不好吗?”
他倒也没推脱,把礼品盒子放进后备箱,说:“替我谢谢你爸爸。”然后携我进了饭店。席间他给了我一份对我下周工作很有帮助的当季度相关统计和数据,这是泛常数据,但是对掌握行内风向有意义。我当时很感激他,因为毕业后就失业没工作经验的我,当然知道这份数据对我这个新人来说有多宝贵。当下对他再三感谢,想勾搭他的心思里添了分敬意。
边吃边聊,谈了一些和工作有关的情况,气氛还挺严肃的。主要是他讲,我听,我那肚子里的理论知识熬不住了和他辩了几句。他一本正经地反驳我的,口才很好,逻辑性很强。我望着他的侧脸,心想完了完了,太tmd让我心动了。分析了下自己的心态,对我这个只和毛头小子谈过恋爱的人来说,这位“沈叔叔”恐怕是很有吸引力的。
沈岚订的是顶楼靠窗的位置,视野很好。我望着窗外,看到霓虹闪烁,街上车水马龙,灯红酒绿,一时失神。不知怎么想到林以从,大学时候的男友,分手那天,也是坐在类似这样的一个位置。说好和平分手,临别吃一顿。当时聊了点什么现在根本记不起来了,其实也就是四个月前的事。貌似不算爱过他,那时寝室里的女生都有男朋友了,我跟风。林以从恰如其分的出现,成全了一段两年的恋情。一起吃饭,上课,去图书馆,跷课出去玩,以及……在树下拥吻。然后,毕业了,他说走就走了。想着想着突然有点伤感。沈岚见我不吭声在出神,也沉默了。
从饭店出来上了车,他扭开功放,转头笑着对我说:“小姑娘心情不好听点音乐吧,你喜欢听什么歌?”
还没等我回答,他仿佛自嘲般地说道:“你这种年纪的小姑娘喜欢的歌曲大多都是我闻所未闻的,有代沟了。”
我说:“我还听怀旧的。”
于是他找了一张欧美金曲,放了一首《Can’t help falling in love with you》。他开车的一路我们几乎都没怎么说话,歌一首接一首地放,车里只有低沉动听的歌声,像一个男人对爱人的喃喃低语。我眼泪几乎都要流下来了,莫名其妙的伤感充斥。我想我这是在干什么呢?想念林以从吗?还是怀念那段校园云淡风轻的时光?停在一个红绿灯口,他看我一直看着窗外,就伸过手来揉揉我的头发,问:“想什么呢?”
我感受着他抚在我发上的大手,突然想起什么,问:“你是否单身?”
他揉我头发的手停下了,目光注视着前方,红灯转黄灯,转绿灯时,他答:“离异。”
其实他答得很快,但是从红灯直到绿灯的几秒,我觉得无比漫长。
他又加了句:“无子无女。”他开车上路,快到我家了,他把车停下来。家的附近是一个著名的学府,他提议去散步消食。我同意了。途中,他握住我的手,我一点都没挣扎,像是早知道会如此,顺便鄙视了自己一把。
在操场的篮球架下,还散落着一只篮球,旧旧的。夜风吹拂过发梢,空中新月。我与他站在篮球架下,他背倚着球架,拉着我的手,缓缓将我拥入怀中,很久两个人都没有动,我环着他的腰,心里在想,这一次,肯定和大学那次一样,同样也是无疾而终的恋爱。上一次,是因为对方太年轻。这一次,是因为对方太不年轻。可是我当时什么也不愿意细想,就觉得今夜,他能给我提供这样一个怀抱,我也不是什么横刀夺爱,我也没要求他其它什么,就这样也没什么不可以。后来他慢慢扶起我的脸,我们就接吻了。吻了很长时间,末了,我们分开时,他看见我脸上带着笑,就说,终于笑了,以后不许再哭了啊。那天晚上就那样分别了。
隔了一夜,周一转眼就到。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想着昨夜,想着周六,想着周五晚上的第一次停车场相遇。才三天而已,怎么却有点荡气回肠的感觉?果然是缺男人太久了!
我从床上跳起来,梳洗打扮,飞快冲下楼梯。底楼大厅的老妈看到我说:“第一天上班像样点。”我做了个鬼脸,大概我太像无所事事无所作为的天杀的富二代了……
到了沈岚的公司,不用直接见他,去人事部报到,办了相关入职手续,在行政部领了办公用品,被分配了电脑,然后再去市场部报到,听上司讲了部门里的一些工作。由于是新人,被安排跟着一位市场营销人员做助手学习。中午和同事们一起在食堂吃饭。
晚上沈岚仍接我出来吃饭。我不好去他办公室等他,我一个基层员工跑老板办公室等老板实在太脑残,所以与他在msn上约好吃饭地点,我就先行了。
这样每天规则的上班,晚上一起吃饭的日子过了一个多月,已是深秋了。我也已经习惯沈岚每晚送我回去,把车停在家附近,然后步行,然后拥吻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