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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杨思觅是个很有趣的角色。

      一个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成年前曾掀起过无数血雨腥风。

      但现在,他活得很好。

      为什么?凭什么?

      不是凭借他的杀戮,而是因为他选择了控制他的杀戮,在还能回头的时候。

      他十四岁逃离监护,第一次试图杀人,命运让他撞上程锦。其后,在十八岁回国之前,他和戴维杀得血流成河——多么纵情恣意的日子啊,可他,仍旧回到了他小姨那里,在成为安全局终极武器的同时,从此接受日常的严密监控,接受别人以完成任务的态度安排自己的生活。这个决定,让他再次遇到程锦,最终成就了他的感情——可以想象,如果他不是已成为公器的一部分,和程锦的相遇会变成什么样。现成的例子,戴维和步欢的僵局摆在那里——有个性的,强大的,可爱的戴维,随意地杀掉普通人,而后,不幸与警探相恋。正如作者所说,他们无法找到相互信任的基础,这还是在戴维并没有真让特案组抓住把柄的情况下。

      人,由其选择而定义。杨思觅与戴维这两个“同样的人,走了不同的路”(作者语)。起初自在的那条,终有越不过的障碍;而看似束手束脚的那条,最后却走通了。无疑,杨思觅很幸运,但他之所以能走这条路,在我看来,是因为他对自己有近乎冷漠的清醒认知:毫无疑问,他在学习心理学的过程中,把自己从头到尾细细剖析过。他从不曾为自己找过任何借口,甚至连他的精神障碍,也不是出问题的理由,而只是必须随时小心处理的状况——某章中,他说,“……你建议一个反社会进入安全部高层?这很不负责……我一直都只有一条路,那就是不失控,你为我做的一切也都是为了确保这点……我是个残缺品,你已经做得很好……”——令人战栗的强悍,只能说,幸好他不在乎。

      杨思觅的成长过程中,仍有个关键的节点作者还没有触及——为什么成年时杨思觅决定回国,从而让自己套上笼头。他既然是反社会型人格,自然不会介意多死几个人,可遇到程锦之前,他已经控制得不错——被乡村父老围困时,也不见他动手。也许,和程锦的初遇给了他一个融入人群的理由;也许,他父母说的那些道理,他小时候没听懂,却一直记得;而我更愿意相信,在杀戮年月的最后,曾发生过什么令他震动的事……不过,无论如何,那个决定让人觉得温暖,不仅仅在于因此他后来遇到了程锦,更在于,无论心理问题有多严重,他依然尽力选择了不伤害太多的人——这确实是他的本意。

      (有人说要看,就搬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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