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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喜欢一个人不应该是这样的表现,情理不合。
    没吃饱之前,各种关注,各种逗弄,各种暗示。如果吃不到,唯一有的情绪大概也只是遗憾。时间一长也就淡了,因为对方于己,真的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所以,没有喜欢的成分在里头,若硬说有,大概就是喜欢对方的身体,有那么点性趣而已。喜欢一个人不应该是这样的表现。
    机缘巧合之下,还真的被吃到了,因为好吃,厚着脸皮吃了两遍!但是看看吃人者吃后的表现,让人倒尽胃口,仍然高高在上颐指气使,还想着把被吃的一方的私人领地当成是行宫,性趣来了,有心情了,就来吃一回!被吃的一方被轻视被无视到极致。喜欢一个人不应该是这样的表现。
    喜欢她,为什么要给她难堪?喜欢她,为什么在她工作失意内心失落时,没有及时地答疑解惑,更没有安慰怜惜?之前的那几夜情缘算什么?喜欢她,那么,两条短信,三通电话。即使再忙,也可以忙里偷闲及时回应吧,还要玩心理战比耐心?喜欢她,为什么要这样冷酷?不是应该第一时间主动做出解释让对方更靠近自己,这时候应该是机会难得速度把握才对!喜欢她,怎么可能忍心对方受煎熬,不闻不问,等对方主动来咨询,还要拿腔拿调,言语不明?这是在逗人玩呢!喜欢一个人不应该是这样的表现。
    所以,被吃的一方是连豢养的小动物都不是啊,因为是免费的!
    也许是生活太无聊了,所以要有那么点恶趣味,等这点趣味索然无味的时候,翻脸如翻书,就会如把已经用过的擦巾纸丢开手,私下的交集也就戛然而止了。
    前头的文字,吃人者的面目还遮遮掩掩的,雾里看花,一直愿意相信温情脉脉的面纱罩着,只是不懂不会正视自己的感情,情有可原!
    儿子形容老子很精准,那个什么马!也许,他爱的仅仅是这个儿子和商业王国,取代其姑姑,成为王国的王者!其余的都是生活的调料!
    大凡吃人者能表现出对被吃者的那么一点真心实意地怜惜,在被吃者事业受挫时候来那么几句窝心也好挑刺也好的话,我也会倒戈来着,但失望了,时间上失望了,安慰也好,数落也好,错过了!
    我已经把此文看作是只有一个主角的戏!吃人者也罢,女主在此地的朋友也罢,都是过客!
    吃人者,吃了人不吐骨头。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度他!来吧,看看还有什么让人寒心的表现!
    还是很喜欢女主的,太不容易了,此等坚持和隐忍,胜过太多人,她值得更好的人!
    越是喜欢女主,越是不喜渣男,难不成在玩跷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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