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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八章 离 ...

  •   离开美国的前一晚,大哥破天荒地回了一趟家,阿德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收拾东西,他便坐在床边的沙发椅上饶有兴致的看着,两人有一搭无一搭的说着话,大哥很奇怪阿德对詹慕桐是个什么的态度,他身边除了阿德没有谁的情感是这样的,他很好奇,怀疑阿德是在追星。阿德沉默了一会,说:“我也不知,只知道这就是爱。要说我崇拜他的演技和歌声,我们碰到时他还没那么红,你知道我听歌不认人的、工作忙也很少看电影,我说不出来喜欢他哪一点,他哪里我都喜欢。要说分开这九个月我只知了,除了他我再爱不上别人了。我敢肯定,只要阿仔不放手我这辈子就是他了。” “哇,吓得我毛骨悚然那,不要这么认真好不!!我头发都立起来了。”
      “你不懂的,等你遇见对的人,你就懂了。”

      “你是大哥还是我是大哥,说的老气横秋,嗨~~小屁孩都懂真感情了,我老喽、、、、放心,既然你决定了,大哥也不板你了,但你记住,认定了这个人就一定要好好的,不要和大哥学,很孤单。爸妈和大姐这儿,我和老二老五一起帮你想办法,哥哥都支持你。”

      第二天,阿德踏上了回香港的飞机,他不知阿仔是个什么态度,他很忐忑,害怕会被拒绝。这一年真是流年不利,年头年尾心慌慌的,看不见未来。

      到港后,香港大变样,满街都是阿仔的巨型照片,电台里放的也是阿仔的歌,汤绶善坐在出租车里,听着阿仔去年录的歌直笑,这个词听着像说感谢美貌女友,阿德却联想到阿仔脑海里可能回忆的是他的自梳的女佣六姐。司机看到阿德笑,询问他出国的时间,一听到快一年了,就高兴的向他介绍起詹慕桐来,说以前詹慕桐就很红,不过在他家以前都是孩子们喜欢,但自从去年开始全家听了他的新歌看了他的新电影以后连他七十岁的老母亲都开始钟意詹慕桐了,全家都说他感觉上就像自家最小的仔,“不知为什么就是想宠他,你说奇不奇怪?”司机笑嘻嘻的说。“是啊,的确很奇怪。”阿德也笑嘻嘻的。

      到家后阿德放下行李就想着给詹慕桐圈内的哪个朋友打个电话做个迂回----阿苏这时一定在录节目,阿妹时常有电影要拍,胖仔随着船来回跑根本联系不到而且他不是圈内的,阿声去年出车祸去世了,阿仔崩溃的哭了快一个月······啊还有阿灵——阿仔的麻雀脚,老牌搭子肯定有办法联系上他。阿仔喜欢搬家,要是在公司找不到他,那永远也找不到他了,天知道他又搬到了哪里,人说狡兔三窟,阿仔不是属猴的吗,这么能搬! 阿德电话里陪着笑,将詹慕桐行程问了出来。 阿仔是个大嘴巴,除了太隐私的,两人之间的那些事几乎叫这些八公八婆翻遍了······后来,大家都老了,坐在一起聊天,朋友们一致认为应当叫阿仔‘爱情广播电台’,因为他年轻时将两人之间的事谁问都讲,一脸幸福的小样,有时觉得受了委屈就在朋友问起来时泫然欲涕、欲说还羞,大家开始还义愤填膺对阿德群起而攻之,后来就见怪不怪了······

      阿灵扯着喉咙 对阿德喊了小半个钟头以表示了自己对他这种行为的极度不满,阿德满心愧疚的听着,最后阿灵告诉他阿仔现在的地址,原来他还没换住所,这很奇怪,他几乎三个月搬次家的,这都快一年了。阿灵最后嚎破了声:“你还不知?他怕你找不到他啊!”阿德放下电话就往出跑,边跑边想,咦,阿灵不是歌手吗,怎么都气失音了?

      到了阿仔住的公寓外时路灯都亮了,阿德站在那儿给自己打气时,身后传来熟悉的脚步声,是阿仔。阿仔冷冷的看了他一眼,“你回来了?来干什么?我都快搬家了。”“为什么搬?”“为了拍戏借出去了,没隐私了么”“别转移话题,你为什么回来?”阿德满脸堆笑,弯腰接过他手中提的东西,转身往楼里走,握着门把手站定了才一脸严肃的说“阿仔,我们重新开始”詹慕桐一听到这话马上紧握拳头要揍人的样,阿德马上一脸无赖相,将头凑上前说“喂你打我呀,你舍不得嘛。” 詹慕桐印象中的汤绶善从未像这样过,他记忆里的汤绶善总是一脸严肃板板正正,这样的汤绶善让他无从下手,泄气的拿出钥匙开门,阿德紧跟了进去。 (后来詹慕桐曾经拍过一部电影,在里面他演一个性格很无赖的人,在拍戏时脑中常不自觉的想起阿德这一副无赖相,出来后大家都说死仔拍得真死了。但因为这部电影里有詹慕桐认为阿德不能看的地方,还无法和他说,气的詹慕桐失眠了一晚)。

      这么大件事简简单单就过去了,阿德又回到了原单位,两人也回到以前的生活状态,相互之间阿德觉得更加有默契了,但是阿德总觉得差了些什么,又怎么也想不到。这个月的十二号是阿仔的生日,阿德利用午饭时间出去选礼物时,恍然大悟。

      昨天写的《蒲公英》的内容
      kenth是一位华裔青年,在纽约做金融,每天忙忙碌碌,梦想是攒够钱开一间自己的主题餐厅——能够做世界各地的美食,中国的八大菜系,法国的四大菜系······全部都请来自于本国当地的厨师,用空运的当地食材,让每一个食客都能吃到世界各地的美食,体验到各国风情······

      kenth有一个有相同梦想的伴侣ben,两人联手共同为实现梦想努力,kenth工作,ben是个流浪厨师,在各地物色美食与厨师,两人非常节省,钱还差一些,只要卖掉住的房子就够了。这时ben的祖父的律师打电话给他要谈谈,说,祖父早知两人的事了,一直略有心结,既然二人不分开就要找出理由让祖父接受。祖父有一笔钱可以交给ben,但前提是两人必须与祖父住一段时间,让祖父放心。两人别别扭扭,但愿望的巨大吸引力使二人无法拒绝。

      开始的生活极为别扭,两代人听的音乐、起床的时间——ben的祖父是个即为奇怪的人,接受能力极强,连听音乐也涉略极广,他甚至在吃饭是和kenth大谈Bob marley和David Bowie(大爱呀)之间在演艺风格上有什么相互交集的地方,kenth和ben猜就算他吃饭时ben穿着麦当娜的衣服大跳热舞老头子也会面不改色的接着吃的,kenth甚至猜测他还会指出舞跳得不对的地方。

      祖父起床极早,而且有个怪癖,大喊一声“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用过山东梆子、秦腔、京剧、豫剧、甚至还试过摇滚唱法······两人慢慢与祖父熟悉,祖父开始讲他的故事——来自中国大陆,山西人,家中人口极多,父亲排行老六人称张六爷,他在小一辈排行老十八,人称十八少。黄土高原浑厚得令人惊叹也封闭的令人吃惊。他十岁走出黄土高坡来到南京,父亲在南京供职。他性子温顺开朗与朋友交往极好。十八岁时父亲送他到美国读麻省理工,送别前朋友们出去游玩,站在野坡上高唱 ‘我命贤弟到北番 ,行走哪怕路途难,但愿盗得尸骨转,凌烟阁上美名传’。风起了,山坡上的蒲公英顺风而起,飘飘荡荡。到美国三年后,南京大屠杀,父亲誓与南京共存亡,没有走出来,自幼丧母的他成了孤儿。——“我常读书,也略懂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残酷的,但我不知竟是这样血淋淋。落后就要挨打封闭多年自然闭目塞听,中国就如同一个怀抱金元宝过街的孩子一般,怎能不被侵犯?”从此更了解适者生存这个词了。在美国也受到些歧视,但只要自强不息同时彬彬有礼,受到侵犯时据理力争倒也顺利毕业。毕业后结婚生子奋斗。看乱世佳人感叹中国的那帮遗老遗少与南部农场主相当像,甚至还不如。但日本可不是美国佬,杀光烧光抢光不是说一说就能形容得了的。感叹孙子放眼看世界不下于自己。□□时期有的家人受了批斗,有的死于战火,有的加入了两个不同的信仰······

      祖父与他们一起弹吉他唱乡村歌曲,也用kenth的电脑上网。既喜欢披头士也喜欢MJ和京剧。老人一辈子经历了经济危机,与妻子一起节食为孩子省早餐,也体验到祖国的昌盛给异国的他带来的尊严······

      122年前,南加州来了一名中国人,现如今南加州四分之一都是中国人。蒲公英随风飞呀飞将种子撒满世界各地。汽笛声声,基督与佛祖的理念相互碰撞,儒道佛思想与世界的各种文化交融,社会不就是这样繁荣起来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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