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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我 ...

  •   汤绶善以前不叫这个名字,以前的那个和唐老鸭的英文发音很像,有翩翩君子的寓意。七岁上族谱时才发现和早前到美国的大伯爷家的大哥哥重名了,家里老爷子发话改名叫汤绶善,长寿长德。改名时他很高兴,因为以前的名字很复杂,他不太会写,家里人叫他都叫阿德,而且有人拿他的名字笑话过他,他早就不想叫了。

      笑话过他的那个小子是在一次婚礼上遇见的,那时他六周岁还不到七岁,小小的,穿着褐色的小西服站在妈妈的旁边。契妈领来一个剔着圆寸头穿着黑色西服的唇红齿白的小子让他叫哥哥,说是她的另一个契仔。然后契妈就拉着妈妈说些闲话,让两个男孩出去玩。两个男孩跑到屋子后的花园里站在石凳上看屋子里的新娘装扮,阿德看见了漂亮的新娘子,眼神都直了,他自己也有姐姐但这么美得还是第一次见,他拉拉身边那人的衣袖,发誓说以后也要娶这个新娘子。那个圆寸头眨着大大的眼看了他一会儿,拉着他跳下石凳跑向花园深处。阿德还在不明所以,鼻子就挨了重重的一拳,天旋地转眼泪鼻涕哗哗的流,挨打后他得知原来那位美丽的新娘是这圆寸头的大家姐。从此两人便结下小小的仇。

      实际上是圆寸头单方面打击压迫。圆寸头常在见面时眨着大大的眼想方设法的戏弄他。其实阿德还是很喜欢他的,因为他长得实在好看,就是黑些。

      阿德上面有一个大姐和两个哥哥,下面还有一个相差四岁的妹妹。姐姐大他十五岁,大哥大他十二岁,二哥大他八岁,虽然都很疼他但实在有代沟玩不到一块去。又不能老和妹妹一起玩娃娃,而父母朋友家的孩子都大他老多,人家自己也有兄弟姐妹,因此他小时过的实在无趣。那个大他两岁的圆寸头算是他上学前不多的朋友里的,可惜的是圆寸头性子比他开朗有好多好兄弟,并不只陪他玩而且他很快就上小学了。

      阿德很老实,安静少语,常静静的坐在那观察四周。一起玩时圆寸头看他老实常想办法逗他急眼,两人一起玩时相互间的称呼就是唉~唉~唉,一次在契妈家吃晚饭,一人有一份海鲜砂锅,不知是不是新做法,味道格外的好。圆寸头极喜欢吃海鲜,自己的吃完了还没够,眨着眼四处瞧,看到阿德的还没动过,便打主意想要要来吃。一直都很安静的阿德死死地拽住碗,一本正经的告诉他,吃可以,但以后圆寸头见到他都要管他叫哥哥,他管圆寸头叫阿仔------男孩里他最小家里就一个妹妹叫他哥哥,好没成就感。美食的诱惑下圆寸头答应了,没想到,一叫就叫了一辈子。

      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一眨眼就上了小学,小学毕业就上了中学。阿德中一时阿仔中三毕业被他老爸送上了往英国去的飞机,自此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没了任何消息。阿德妈妈信奉仁慈的天主教,阿德中学上的便不是身边朋友都去的圣若瑟啦,圣保罗啦,英皇书院这些贵族名校,他上的是圣芳济堂,崇尚仁爱淳朴在这样的氛围下便刻进了阿德的骨子里。

      成年后与好友闲聊,阿德发现与朋友比自己有一个一帆风顺的少年时期。学习还不错,球打的也好组个球队比赛都老是赢的,一帆风顺的结果就是没什么可回忆的。大概除了中五那年母亲父亲带着妹妹去美国开新公司外便没什么了。那年他开始叛逆,躲在车库带架子鼓,组了个篮球队到处和人斗,球队里帅哥多,惹得中学女生封他们为偶像。打球时期还碰到了已经回国的阿仔,就是圆寸头,那是他正念中五补习中文,听说一周换一个女友,花心的很,像个碉堡,惹得女生前仆后继。

      六年的中学生活很快就过去了,阿德以班长和球队队长的身份风风光的毕业了,毕业照片上他笔直的坐在第一排的中间,骄傲自豪的很。出奇的是他没选择上大学,这在汤家是很稀奇的。因为连最叛逆的大伯家的二哥哥都老老实实出国念的耶鲁商学院。阿德直接上了班,他从中六就开始在渣打银行学做事帮客户投资,毕业就留在了那,业绩相当的不错。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大概是因为如姐,她在阿德小时就将大上海的繁华事迹当作床头故事讲给阿德听----她们佣人也有自己的交际圈,对十里洋场自有自己的消息来源和看法。可能从那时开始阿德便十分崇拜那时洋行的大班,地位高高在上举手投足潇洒迷人,自信而有风度,现在看,阿德也成为了那样的人。倒是爷爷很生气——在他看来孙女迟早是别人家的,家里五个孙子,老大要当学究大学毕业便留了校;老二交际方法圆滑性格忠厚立志要从政;老三呢就是阿德的亲大哥说什么好男儿志在四方,不做守业的败家子;老四是阿德第二个亲哥哥,在那次哥哥和弟弟病了后便立志做医生,坚定的拿起了手术刀;老五便是阿德,为了圆儿时梦想毅然决然早早进入银行为当风光的大班而努力。老爷子气了个倒仰,无奈孙子是那种有自己主意的,算是随了自己,于是一边得意一边咬牙切齿的开始拐带孙女。阿德的姐姐妹妹不幸中枪,在爷爷培养下倒是成了新世纪的女强人。

      阿德喜欢金融直觉好的不得了,在中学假期时去美国看望父母被大哥发现了这个特长,当时大哥刚刚博士毕业,并不去上班,躲在地下车库里叮叮当当的干了一个月做出一台遥控式的四驱车,申请专利后又花了一个月推销了出去,卖了能有五十万美元。便在大哥的带领下到华尔街小试身手。

      那时的华尔街上巴菲特大名响当当,大哥说巴菲特十几岁就去股票交易所大展身手了,才华横溢,一鸣惊人;老弟你天赋过人直觉灵的很,咱们兄弟俩双剑合璧,也开创它一段传奇故事,阿德深以为然。于是兄弟俩穿着凉鞋拿着大哥卖专利得的钱就去了,老大掏钱,阿德负责判断,倒也大大的挣了一笔,兄弟俩合资的实业的资金就来自这里。后来十几年后阿德的地位上去了才在一次舞会上得知:人家巴菲特的确是十几岁就去了股票交易所,但他是由当议员的父亲领去的,高盛董事做的接待。他和老哥当时呢?除了一个小职员例行公事的问问话,告诉了一下规则之后与我们说话的只有搞卫生的了,他记得当时的对话是“喂,里面有人么?我要扫厕所”。唏嘘之余,不禁感叹——初生牛犊不怕虎,不知者无畏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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