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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小妖聚会 ...

  •   日子一天天平静的过着,早上的晨练已经成了习惯,让我有些意外的是,每天早上任爸都会准时在门口等我,陪我一起晨练。我们两个人的托球也都有了相当的进步。也许真是熟能生巧,渐渐掌握了托球的技巧,托三十个已经不成问题了。不过相应的“后遗症”是,我的两个前臂内侧,因为练托球而被砸出了一些红斑。有一天不慎让任西看到了,追问怎么回事。我怕他瞎猜,就说了实话。“真是个笨蛋,练排球也不知道装备好了再练,呐,这个给你。” 说着把自己的两个护腕摘下扔给我。我心想,我应该用护臂吧?

      在学校,慢慢在谷一琳和辛梓琪的帮助下,认识了班上的好多同学,我一向融入新环境的能力还是蛮强的,班上不管是大公司的公子和千金,还是学习优异的男孩儿女孩儿们,我都有结交。我有时候觉得我是班上的一个小另类,平时对峙的两排人物,在我这里有了一个交汇点。虽然我改变不了什么,公子小姐们依然还是对“书呆子”同学们抬着高昂的头,成绩优异的同学们还是白眼瞟着这些“富二代”们,但是我还是想尽我的一些能力让两方能融洽相处。大家都是一个班的,至于这么箭弩拔张的么?

      班上的老师,黄老师和教历史的小段老师,在看了我写的东西后,可谓对我青眼有加。黄老师确实不愧她“名师”的名号,看了几次她批改的作文评语,我竟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有时候没有什么思路和灵感,写的东西未免就落入了俗套,黄老师总可以找到那个突破口,之后我写作水平的提高,完全都得益于她的提点。小段老师呢,每次上他的课,只能用四个字形容,就是“意犹未尽”,以至于我最近课后的书全看的是历史类的,有时候我都觉得我将来也去当个历史老师得了,原来历史课也能这么吸引人。所有的课程中,我最怕的还是洛老师,她依然是时不时的就找茬为难我一下,偶尔还会被罚抄单词,抄课文,每当这种时刻,我就开始鼓励自己“天将降大任于私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 慢慢我也就习惯了,还经常的自我解嘲的想,我这英文写的是越来越漂亮了,没想到英文练字也管用呀。

      自从我的文章在校刊上刊登以后,学校的文学社,记者社都有人来找我,想让我加入,我考虑再三放弃了这些社团,而加入了话剧社。主要原因是自己的写作已经得到了很多的肯定,想尝试一些“新鲜”的东西。表演是我之前没有接触过的,而且我对写剧本也有一些兴趣,之前没有写过,正好借这样的一个机会,如果能把自己之前写过的一些故事,写成剧本搬上舞台,让更多人“看”到我写的故事,将是多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呀。加入话剧社后,每天晚上就又多了一件事情,看剧本,写剧本,自己本来的写作功底还算不差,所以写剧本这个事情,很快就上手,每天乐在其中。至于表演,我承认自己不是个很会“演”的人,看见社里的“台柱”瞬间能把喜怒哀乐四种表情自然的做出来,不漏一丝“演”的痕迹,我确实有些自惭形秽,自己要么就是演不出来,要么就是演得太过,最终在大家的集体建议下,我还是老老实实做好“编剧”这个有前途的工作吧。

      晚上在任家吃完饭,一家人仍然会在我的鼓动下聚在一起玩一些“游戏”。我们玩过了成语接龙以后,最近大家都迷上了“大富翁”,也许是跟“商业”有关吧,他们家竟然对这个游戏有着出乎我意料的热情。全家也因为这些“家庭集体游戏”,关系变得越来越融洽与和谐。

      自从那晚在任东房间发生的“小插曲”后,我每次见他都有点儿下意识的躲着他走,他倒表现得和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晚上我的房间已经不再是我一个人的房间了,任南任西除了不在我房间睡觉外,都赖在我房间里,我学习,他们两个也看书;我休息,两个人就和我聊天;还时不时的跟我一起偷溜进厨房看我做从网上学来的点心,然后分享我的“作品”。任南还经常抱怨,长此以往,他那模特般的体型会消失殆尽,我对此的评论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每晚赶走他们两个后,我又恢复了上网写作的习惯,尽管在任家每个月都会收到不小数目的“零花钱”,这些“零花钱”的数目,让我觉得这根本就不是“零花”。这些钱我一分一毛都没有用,一来,确实也没有什么需要的,我一个学生,上学放学,学费,餐费,车费都不用我花钱,我拿那么多钱干什么呢?二来,即使要买东西,我还是喜欢以自己的能力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我的稿费,虽说不多,但也够花了。

      越来越适应任家和学校的生活,笑容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的面容上。我本就是个乐观的人,父母逝去的哀伤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慢慢淡去。我相信在天堂的父母,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一定会感到欣慰。

      转眼到了周末,精英高中的学生很幸福的可以休息两天,在华翔可没有那么好命,周六通常都还要去学校上半天的课,偶尔下午还要去自修。所以,我紧赶慢赶的在周六把所有的作业赶完,因为星期天是我跟殷悦约好的“小妖聚会”的时间。星期天一早起来,任西就跑来找我,要我去看他打篮球,我说我有约了,他还一脸警惕的追问是谁。听说是跟我以前的朋友,他死活要跟我一起去,让我严辞拒绝,最终他自己闷闷不乐的去打篮球了,我心里暗道,我可不要你去当我们的“电灯泡”。
      去跟任爸“请假”的时候,碰到了点儿小麻烦,任爸死活不同意我自己出去,非要任东陪我去。我则是死活不同意任东陪我,面对他我直到现在还有点儿不尴不尬的。最后软磨硬泡的大半天,两相妥协的结果是,让任南陪我去。我心想,任南就任南吧,至少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有这么个大帅哥陪着,跟着我的回头率也会高一些吧。说到任南,最近让全家都很奇怪的是,平时极少在家呆的他,现在几乎天天都泡在家里,就算有朋友(大部分是女孩子)约,也找各种理由拒绝了。任爸欣慰的觉得他长大了,成熟了,懂得做男人要有责任感了;任西则认为他二哥只是短暂性的转移了兴趣,最近家里的乐子远比追女孩子更吸引他而已。而我呢,我才不管什么原因呢,只觉得让我天天看到他,就已经很开心了。没办法呀,“花痴”一个,见到了帅哥就拔不动腿。电视里那些帅哥都太遥不可及了,现在出现在身边这么一个比他们还要帅的,不多利用一下就亏了。

      “小妖聚会”是下午两点,吃完午饭,我就急急催着任南出门。我穿着最普通的牛仔裤和T恤衫,我可不想我那些“死党”说我进了富人家就被“同化”了,跟她们有划开了距离。出门后,这才看着任南在后面晃晃悠悠的走出来,我眼前又是一亮。也许是为了配合我,任南就随便的穿了件白衬衣和浅色休闲裤,跟我不同的是,他的衬衣和休闲裤都是我没见过的名牌,虽然任家总体来说算是比较低调了,但穿衣上还都是很讲究的,曾经看任南随便穿的一件T恤衫,我没见过那个牌子,本以为不是什么名牌,没多少钱呢,结果某天在网上看到,网拍的价格竟然都到了5万元一件,这才知道那是一个意大利名设计师设计的单品,并没在市面上流通过。自那以后,我才知道任家的这些人穿的衣服,每件至少在万元以上。相比之下,我穿的什么淑女屋,Esprit之类的,那都是浮云呀。今天我穿这一身出来,还特意躲开了任爸的目光,要么他百分之百的会让我去换衣服的。

      我一直不是很喜欢男孩子穿白衬衣,总觉得那像是“工作服”,不信你看,不管到了哪里,从男服务生到白领,基本上上班都是白衬衣,那就是“最安全”的制服呀。但看任南穿白衬衣,又觉的是百般的耐看,看着他,眼睛都舍不得离开了,只觉得那件白衬衣仿佛就是单独为他设计的一样,那么合体,把他的好身材衬托的恰到好处。

      看着我这副“色狼”相,任南也早就见怪不怪了,走过来刮了一下我的鼻子道:“又把眼睛看直了,小心口水流出来。” 看到我真的还咽了一口口水,他也忍不住笑了笑。接着道:“不介意我带我的宝贝跟你去会友吧?”
      我心中突然就有点儿不高兴,带你的宝贝跟我一起去?什么宝贝那么重要?但还是撅着嘴说道:“不介意。” 任南看到我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笑,道:“那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接我的宝贝过来,马上就好哦。” 说着转身走掉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郁闷的站着。心里还狠狠的想,等一下看我不把你和你宝贝的事情搅黄了,谁让你带她来见我呢?
      过了两三分钟,一辆红色的法拉利敞篷跑车停到了我面前,“司机”任南戴着一副墨镜,走下车,替我开开车门,极有风度的做了个请的姿势,“请上车吧,任颖小姐。”
      我一脸吃惊的坐上车,法拉利哎,平时只能在电视上或者网上车展照片里才能看到的车,没想到有一天我也会坐上。坐好后,任南也上车,笑笑对我说:“怎么样啊?我的宝贝漂亮吧?”我这才知道他口中的“宝贝”是这辆车。
      “我……怎么……都不知道……你有这么好的车啊!”我还是在好奇的左看右看,这里摸摸,那里碰碰,还不敢使大劲儿,生怕弄脏弄坏了哪里。平时也没见他开这车出入啊?
      任南轻笑一声“我只有放假才会偶尔开它出去兜兜风,平时,你也知道我们家的家训啦,要保持低调。”
      “那今天?”
      “今天是载你啊,当然要用最好的了。” 不管这是不是恭维的话,我心里都十分受用。

      再回到华翔,我不禁有点儿激动,毕竟在这个学校还算“风光”的度过了一年。再回来竟然有种时隔多年重回母校的感觉。看时间还早,遂拉着任南在学校寻找我高一时候的“足迹”,在哪里上课,在哪里吃饭,在哪里做早操,在哪里跟朋友们嬉闹。校园的一草一木都没有变,想想其实也没离开多久,再回来就像回家一样,感到一切是那么亲切,似乎每一寸土地都承载在我成长的故事,没一棵小草都倾听过我的欢声笑语。任南一直跟在我身后,含笑听着我讲高一时候的趣事儿,直到我注意到时间,已经到了我们相约聚会的2点,才有些恋恋不舍的离开校园。
      校园对面的饮料吧,有个很普通的名字“泡泡吧”,基于它是离我们学校最近的卖饮料的地方,生意一直都还算兴隆,我们高一的时候,放学经常会在这里逗留一会儿,跟几个“死党”侃一些校园逸事,去的时间多了,店里的老板都跟我们熟络了起来,还时不时的提供给我们一杯免费的饮料。再后来,这个泡泡吧就成了我们的私会据点,我们还定了一个“暗号”叫“下课去泡吧”,以至于有一阵儿我们班主任很紧张的询问我们是否知道未满18岁不许出入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后来知道了此“泡吧”非彼“泡吧”,这才松了一口气。

      走进泡泡吧,就看到殷悦和我高一的其他几个“死党”李苏,白佳朝我招手。我和任南笑着走过去。

      “呦,颖儿,没想到刚到精英一周,就交上了这么帅的一个男朋友啊?”李苏是个快言快语的女孩儿,看到任南朝我道。
      我脸顿时红了起来,先偷看了任南一眼,他还是像刚才那样笑着,没有丝毫不高兴,也没有解释的意思。他不解释,我可不能不解释,急急向大家说:“苏苏你别胡说啦,他是我二哥任南。”然后把她们也一一介绍给任南。任南好脾气的朝她们一一笑着点头,只见她们几个也跟我初次见任南的样子差不多,狠不能一个个的魂儿都被任南勾走了,幸好任南没伸手出去跟她们握手,要么估计他的手都抽不回来了吧。招呼打完了,任南很绅士的问道,“各位小姐要喝点儿什么,今天我请。” 立时那几个女孩子眉开眼笑的说了自己想喝的东西,我要了杯柳橙汁后,任南就去柜台了。
      任南刚一走,几个女孩子就朝我叽叽喳喳的说道:“他真是你二哥吗?” “他好帅哦。” “他有女朋友了吗?” “还没有啊,那看来我们都还有机会喽。” “外面那辆法拉利是他的吧,好棒哦。” “你也不早说你要带个帅哥来,我也好好打扮打扮啊。” 等等。
      被她们吵得我头都大了,早知道让任南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还不如让任西跟我来呢。
      “颖儿,你敢说你对他没兴趣?”殷悦悄悄朝我耳语道。
      “真的没有啦,他是我哥哎,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我口里这么说,但心里却在想,如果真有这么个男朋友,那真是上天眷顾了。
      “那你为什么带他来我们的聚会?”殷悦追问道。
      遂向她们解释了原因。接着道:“早知道你们这群人见色忘友,我就不带他过来了。”
      大家自然顿时又是嘁嘁喳喳了一番。最后还是我转换了话题,问她们高二在华翔的生活。
      “还不是老样子,我和白佳受了你高一时候的打击,觉得学文科是没戏了,所以就去了理科班,还是殷悦神经比较强大,和你一样去了文科班。”又是李苏抢先答道。“不过我们平时下课还是聚在一起。”
      想到那时候我们四个人,下课以后不管做什么都在一起,被人戏称“□□”的情形,大家不由的都回忆起那时候的趣事,说着说着,想到现在大家被分开,尤其是我,形单影只的,又都有点儿伤感。
      这时候,任南端着饮料回来了,大家收敛起伤怀,又恢复了刚才叽叽喳喳的欢快气氛。互相聊着我在任家、精英的生活和她们在华翔的逸事。任南始终含笑吸着手中的那杯柠檬汁,静静看着我们说着笑着。
      “颖儿,想不想知道‘楚公子’的近况啊?”又是李苏笑嘻嘻的看着我道。
      我听到“楚公子”这三个字的时候,脸蹭的一下变的绯红,一个劲儿的朝李苏使眼色,让她别继续说了。
      “这个‘楚公子’是谁啊?”看到我的异样,任南含笑问李苏道。
      我心里默默说道,李苏,考验你的时候到了,看你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呢,还是被帅哥所惑,出卖朋友。
      果然,不出我所料,李苏不慌不忙的朝任南道:“帅哥啊,你还不知道吧,这个‘楚公子’啊……”我心里暗道,完了。“这个‘楚公子’可是我们颖儿从高一开始暗恋的对象呢。” 完了,彻底完了,我羞愧的把脸埋进了胳膊中,以后还不知道任南任西两个要怎么笑话我呢,我在任家没地位了。
      “哦?能让颖儿暗恋的人……应该很……出色吧?” 任西看看一旁“装鸵鸟”的我,继续问道。
      “那当然了,‘楚公子’可是我们学校好多女孩儿的梦中情人呢。学习好,长得帅,当然比你还是差一截,不过也算是个帅哥啦,篮球打得好,还弹得一手好吉它……”李苏犹自在那里跟任南说个不停,我脑中也仿佛回到了高一入校的时候。
      入校的时候,我们都要先进行一个月的军训。那年夏天特别热,在炎炎夏日,通常都是在一站就是一上午,再一站就是一下午。好多同学都因中暑请了假。我是少数几个坚持进行训练的女生之一。终于,一天在军训结束后,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感到一阵头晕眼花,倒在了路旁,当我醒来时看到一张英俊的脸庞,关切的看着我,我的感觉就像童话里的公主被王子唤醒了一般。
      “回家多喝点儿水,吃点儿消暑的药,应该就没事儿了。注意休息。” “王子”见我醒过来,放心的笑了,叮嘱我道。
      看我点点头,没什么事情了,他就站起身来走了,他走以后,我才想起忘了问他的姓名。
      巧的是,不久以后我就又碰到了他。在军训结束的那一天,有一个篝火联欢会,联欢会上我又一次见到了他。他坐在火边,拨弄着吉它,深情而低沉的演绎着那首郑钧的《灰姑娘》。火光一明一暗的照着他的脸,他自如的拨弄琴弦,在夏日的星空下,我的眼里没有了别的人,耳朵里也没有了别的声音,只有他和那首《灰姑娘》,好似我就是他的灰姑娘,他只为我吟唱。
      入校以后,辗转打听到他的名字:楚天。
      楚天,那个曾经每夜都会想着入睡的名字,那个在篮球场上所向披靡的身影,那个联欢会上有点忧郁的声音,他的一切都让我着迷般的追随着。甚至为了引起他的一点点注意,玩弄笔墨,将自己的情怀寄托于一个个文字。直到后来,发现他的身边总会伴着一个娇柔可人的女子,才慢慢放弃了对他的追逐。爱一个人,只要看着他拥有了幸福就足够了。但心仍然是那么的痛。就算放弃,远远看到他,还是会感到心被掏空般的痛……
      我正想的入神,额头被人弹了一下,惊醒过来,看到大家都笑着看我,一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想什么呢,那么入神?”殷悦问道。“叫了你好几声,就和灵魂出窍了一般,一哼也不哼的。”
      “没什么。你们刚才说到哪了?”我含糊的说道。
      还好也没人继续追问我什么,说要一起去逛街,我们就一起走出泡泡吧。由于大家都想尝一下坐“法拉利”跑车的鲜,无奈下,任南只好让他的车里塞进了五个人。一路上我们也算是出尽了“风头”一辆靓车,一个超级大帅哥,一车叽叽喳喳的女孩子,没引起交通堵塞,我还真是感谢上帝了。不过这回头率也是我出生以后最高的一次了。我们先去了书店,精英那边需要的参考书还是要买好的,说到底,我从小受的教育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习之于我怎么也是第一位的。买好了书,我们去了我们最喜欢的一家夹娃娃的店。那家店占据了一个商场的一层,那一层全是各种各样夹娃娃的机器,投上一块钱就可以夹一次,女孩子都是喜欢这些玩偶的,所以我们以前每个星期都会过来玩,虽然得到娃娃的次数很少,但还是忍不住的想再试试。人们都是这样,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今天,我看中了机器里的一个“花卷小姐”的布偶,怎奈花了10个一块钱还是没夹住,最后只好狠狠心,放弃了努力。看其他几个人,似乎也是零收获。
      看到我一脸不甘的样子,任南笑了笑,对我说:“让我来试试。”我让到了一边,任南投进去了一块钱,娴熟的摆弄着机器的按钮,顺利的夹起了那个“花卷小姐”,怎奈往后撤的过程中,“花卷小姐”又掉回了机器里。任南接着又塞了一块钱进去,这次“花卷小姐”终于没逃脱他的“魔爪”,顺利的被抓了出来。我兴奋的在旁边拍起了手。任南拣起“花卷小姐”递给我说:“哎,别说,还真有点儿像你。” 我气的白了他一眼。不过接着问道:“你怎么做到的?你也经常来玩这个么?” 任南神秘的一笑:“天机不可泄露。” 我只好又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任南也不理我,笑了笑,接着又塞进去了几块钱,夹出了三个娃娃,分别送给了我的“死党”们,她们个个笑的都合不拢嘴了,真担心这样下去她们笑的面容都要僵掉了。

      女孩子一逛起街来,就没有了时间观念,也不觉得累。等到我们大包小包的买好后,发现太阳已经西斜。任南一直很好脾气的跟着我们,路上时不时看到有人悄悄用手机朝任南拍照,他还很配合的保持着微笑。我担心的想,过几天任南会被网上人肉搜索吧?天色已晚,我们几人当即决定在外面吃饭。先打电话回家,告诉任妈不回家吃晚饭了,然后就开始想去哪儿吃饭。我们最后挑中了一家火锅店,我们一向认为,要热闹就吃火锅,大家围炉在一起,吃吃喝喝,说说笑笑,没有人会在意你不雅的吃相,更没有人在意你大声喧哗。
      走进路边的一家火锅店,这个店生意不错,现在又是吃饭的点儿,我们等了一会儿才等到一个位。显然任南没来过这样的路边小店吃东西,看到店里的碗筷和喧闹的人声,眉头皱了一下,但还是保持了他绅士的风度,什么也没说。
      我们几个女孩儿,逛了一下午,到现在真是又累又饿,叫了几盘羊肉片,冻豆腐,白菜,鱼丸等经常会吃到的东西,一人要了一瓶冰镇酸梅汁。他们家上菜倒是很快,不一会儿东西就送齐了。我们几个也不管什么风度不风度了,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显然任南没怎么吃过这种东西,也不习惯在这种场合吃东西,略微有些不知所措。我只好不断用勺子给他往碗里捞了些东西,他这才慢条斯理的吃了一些,吃过以后,连连说好吃,也开始像我们一样自己从锅里捞东西吃,但由于太过注重风度,没抢到多少东西吃。
      我们吃饱以后,任南起身去付帐,这时,李苏悄悄在我耳边道:“颖儿,告诉你个天大的好消息,楚天跟李蓉掰了。”李蓉就是出现在楚天身边的女孩子。
      “为什么两个人掰了?” 我心头一惊,问道。
      “听说是李蓉搭上了一个富家公子,就把楚天给蹬了。”
      我心里不禁一阵难过,楚天他一定很痛苦吧。
      这时任南付帐回来了,一行人走出饭店,她们几个都纷纷告辞回家了,任南刚想去取车,我叫住他说,“吃得有点儿撑了,陪我走会儿吧。”
      我们两个就在路灯下走着。
      “二哥,谢谢你今天陪我,今天是我过得最开心的一天。” 自从知道我叫任西“哥”以后,任南也执意让我叫他“二哥”而不是难听的“阿南哥哥”。 “听上去和叫我南瓜哥哥似的,难听死了。”这是他的理由,我也就改口叫他“二哥”了。
      “傻丫头,一家人谢什么谢啊,你开心就好。再说啦,我也很开心啊,第一次吃火锅这种东西。” 任南笑着对我说。
      我淡淡一笑,心里突然想到楚天,不知道他现在是怎样的心情?一定像我那时候一样,心如刀割吧。
      “怎么?有心事?” 任南望着我道。
      “二哥,你真心的爱过一个人么?” 我脱口问道。
      “呃?” 任南一下也愣住了。
      “爱情不是应该让人很快乐的么?” 我继续问道。
      “你知道如果某个东西不够甜要怎么做吗?”任南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我道。
      我看了看他,摇了摇头。
      “那就往糖里撒上一点儿盐,盐会衬托出糖的甜。爱情,其实也是一样的,如果有痛苦,也是为了衬托出里面的快乐,没有苦,怎么知道什么是乐呢?”任南解释道。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我们回家吧,我累了。”我叹气颓然道。
      回家的路上,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是不断的想着一个名字:楚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小妖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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