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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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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奔跑在黑暗中,停不下脚步
为何而奔跑?
我的前方映出一个矫健的身形
哦,对了,我是正义的使者
我记起了自己的使命
纳命来吧,邪恶的家伙!
我加快步伐,感觉不到一丝的疲惫
但黑暗留给我的,却永远只有一个嘲讽的背影
原来,追逐是没有终点的事啊
我抬起头,天边的一道光芒照在了路的尽头
猎物终于停下了脚步
我长喘一口气,一步一步靠近这故事的结局
她,却回过头,
露出狡黠的神一般的笑容,轻轻的吻在了我的脸庞
时间停止了
所有的光亮都熄灭了,把我留在了黑暗中。。。。。。
人说,爱上一个人往往是从梦中开始的,我便是如此。
我叫王念慈,很娘们儿的名字,估计是父母为了显示知识分子的标新立异,绞尽脑子所为,全然不理会我天生阳刚的本性。名字娘不说了,比划还超多,害的我这种对书法毫无天分的人,在正式场合却只有拜托别人替我签名。
三国志里,王念慈的数据是统御78 武力84 智力100 政治74 魅力80
毫无疑问,客观的评价代表了最真实的水准。这个有着娘们儿名字的家伙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虽然你更强壮更耐打,虽然你更有毅力更踏实,虽然你长相英俊风度翩翩,但你一定不会比这家伙更危险,因为只要他的脑子一开动起来,就会像火山爆发一样的喷射出无穷的点子和创意,让任何人都难以招架。
那年我十一岁,正处在名利双收的人生顶峰,作文全市一等奖、数学奥赛全校冠军、号称拥有任天堂游戏机和全宇宙最强游戏《魂斗乐》,虽然大部分时间我都是父母身后的看客。
而唯一的污点,是被合唱团除名了。
彭老的合唱团,拥有才貌双全且手风琴五级的著名音乐家,却挥泪斩马谡,毅然将我三振出局。
这一切,源自我前排的那个女孩。
她安静、淡然、脑后的束起的秀发像是天然做成的拉手,浅蓝色背裙下面的衬衣像是洁净的画布,清秀的脸庞不时回过来狠狠的盯着我,清脆的声音重复着“你是个二流子”的问候,最后连白皙的中指也忍不住向我示好。
彭老说:“王念慈,你注意点!”
彭老说:“王念慈,你站出来!”
彭老说:“王念慈,你滚出来!”
彭老说:“王念慈,你给我独唱《王二小之歌》,唱不好就给我滚出合唱团!”
就这样,我面向着全团深深地呼吸,全力发出几声啸叫以后,昂首阔步地走出了音乐教室的大门,留下最后一次勇敢的背影。身后响起的哄闹与笑声,却无法阻止我把那个狡黠的神一般的笑容刻进了自己的脑子。
一个梦,造就了一个神,一个神,摧残了我的自信。那个挥之不去的笑容把我逼进了暗处,在脑袋中一遍一遍复印着那个画面,然后张贴到我生活的每个角落。
女孩叫朱雨希。统御80武力76 智力98 政治91 魅力99 比我小一个年纪,再没有比她更完美的角色了。
她有一副略带婴儿肥的脸,笑起来的时候会有肉肉的东西堆在眼睑下。这这让人难忘的东西叫苹果肌,在其后几年的王祖贤、周慧敏脸上都得以再现。
迷上的感觉很奇妙。不管是攀上放学路上那棵歪脖子树的树顶,还是语文数学同考了一百分,甚至是大力神的全套组合金刚,都比不过雨希带给我的心旷神怡。从每天脑袋里乱七八糟的奇思妙想,到围绕一个身影的发散思维。想得越多,敢做的却越来越少。我感到了手足无措,每一个想表现出来的动作或语言都不得不演练无数次,而最终的表演效果却毫无例外都归入了惨败的行列。。。越失败越紧张,越紧张越失败,我觉得自己的在一个急速下落的漩涡中无法呼吸。很快,便从一个恶魔般的死对头,变成一个在她面前一连句话都说不出口的红脸木头人。
尾随,成了我唯一放心的举动。提前在她必经之路上做好心跳加速的准备,远远跟在身后,享受幸福的十五分钟行程成了每天最惦记的安慰。
原来,这就是暗恋。
不过好在我还有密探。
合唱团里有我的跟班,瘪嘴。还有他至高无上的恋人,同时也是我的同桌,新岚。
若说我是功课好的恶魔,新岚便是功课好的天使,她的脸上似乎天生就写着品学兼优。我过去同桌的男生,因不堪忍受地狱般的磨练,苦苦哀求班主任劝说我放他一条生路。于是班主任情深意重地拜托我在家自行流放了两个星期以后,由新岚这个大队长担负起与狼共舞的重任。
粗黑的三八线,是课桌上永远捍卫的边境。书呆子们急切抵御着身边的侵袭,而恶魔们急切渴望着对手的犯境,手肘的暴击、钢笔的突刺、就是回报这种渴望最大的快感。可新岚从一开始就放弃了所有反抗。就算我用头占据了她桌面大半的领土、就算我把她文具盒里面塞满了红黑相间的毛虫、就算我把鼻屎沾在了她的作业本上。。。。。。换来的也只是大惊大叫大哭以后,傻傻的好像还略带歉意的笑声。
新岚就是这种人,连恶魔都会丧失斗志。没了办法,战斗的青春失去了热血,日子便从战火中归于平淡。
很快,我发现了新岚带来的好处。
成绩好,长相也秀气,再加上没有一般小女孩乖戾的性格,虽然不是最漂亮但新岚却是班上最受男生热捧的女孩。我突然发现自己身边多了许多主动巴结的家伙,连愿意分享零食和掌上游戏机的人也多了起来,这在我这种月收入一块五零花钱还勒令必须攒钱的苦难穷鬼来说,没有任何抵御诱惑的借口。我需要做得不过是汇报新岚每天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甚至仅仅是乱编几个无关痛痒的小故事就能调动这群痴呆儿极大的热情,换来丰厚的回报。这一切优待只是因为我是新岚的同桌而已。
更让我没有想到的好处是,新岚认识雨希!不光认识雨希,还竟然住在雨希家窗户相对的地方。只要侧过脸,就有机会看到那个朝思暮想的身影。一想到这个童话般的场景,我便心潮澎拜。于是,我人生第一次和自己的同桌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
瘪嘴,统御35 武力47 智力86 政治45 魅力84
因为嘴唇太薄却又不停翻动,于是有了瘪嘴这个雅号。一个上窜下跳并不断受到各种人欺负的娇嫩小矮子。
瘪嘴是最疯狂迷恋却又能正常与新岚说话的少数男生,因为放学同路,所以在我不经意登上宝座之后便占据了我身边首席跟班的位置。令我不安的是,瘪嘴和雨希同上书法班并常常被发现在一起打闹嬉笑,这个不好的苗头仿佛随时在心里向我示威。。。。。。没办法,这似有似无的愤恨和相互利用,迫使我不得不和瘪嘴绑在一条绳上分头抗敌。
而每天我们也总是在两个女孩的话题间结束上学放学的路程。
“你知道我有多喜欢新岚吗?”瘪嘴问。
“和我喜欢雨希差不多吧。”作为一个感觉被抓住了尾巴的大哥,我尽量把自己保持在谦卑的底线上。
“错了,虽然你是我大哥,但你远远没有我的程度深。”瘪嘴像小丑一样滑稽的扁嘴唇爆出不逊的字眼。
“你看见了吗?”瘪嘴指着石凳旁一泡黄绿相间的冒着泡泡的新鲜浓痰,“如果是雨希吐的,你敢舔吗?”
我皱着眉头考虑了很久,从人生到未来,从尊严到自由,从早餐的鸡蛋到晚上的大便,最后羞愧地挤出两个字:“不敢。”
“如果是新岚吐的话,我一定会舔的。”瘪嘴长喘一口气,像是完成了艰难的吞咽动作,目光望向了远方,深邃得竟然湿润了起来。“再没有人会像我一样喜欢新岚了,你知道吗?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爱情。。。。。。我突然嫉妒起这个弱小的跟班竟然比我有勇气先说出这个伟大的词语。
他告诉我,要我当着新岚的面脱掉他的裤子。并一再嘱咐,一定要让她看到自己的鸡鸡。虽然,脱男生的裤子是我的赖以成名的绝技,但有人主动申请,这还真是第一次。
“这样不会让她把你当做怪物?”
“就算当做怪物,我也心甘情愿。”
“这有什么好?”
“不知道,但她一定会想看的。。。。。。喜欢一个人就得付出代价,就得有牺牲。。。。。。” 瘪嘴站起身,挡住了夕阳的光辉,把坐在身后的我,像懦夫一样的扔在了阴影中。
于是,我做了。背景在学校的操场,效果完美。瘪嘴在新岚面前假意追打我,却迟迟不肯遮住那细小娇嫩还不停甩动着的肉色蚯蚓。留下身后此起彼伏的尖叫。
那时我就想,新岚也许真的会因此喜欢上他吧。
十年后,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台下,新岚抱着一大束玫瑰,满含热泪的走向台上一米八个头的瘪嘴,而下一个瞬间迎接她的,却是逃避的目光,散落的玫瑰和台下此起彼伏的嘘声。。。。。。
有时,命运就是这样一位导演,一定会让你的人生波澜曲折,一定会让你泪流满面,一定会让你猜不到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