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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袁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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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21号,发工资的日子。袁媛从衣柜里随手拿出一件毛衣套在裙子外面,出了门。
“媛媛,刚刚明华哥打电话来说让你过来后,直接去他办公室。”袁媛刚走进工作室,眼尖的总编辑便看到了她。
“恩,好。有说什么事吗?”袁媛点点头,微笑着问、
“大概是签售会的事吧!恭喜了。这次的季度书籍排行榜出来了,《喜欢你》竟然上榜了,而且还是漫画排行榜第一位,销量排行也一路飙升到第三位。啊呀,真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手,深藏不露,也太不厚道了吧?得请客,得请客啊!”小林兴奋说着。小林,男,原名张凯林,27岁,顶着一张看20岁的娃娃脸,是这间文字工作室的文学总编辑,也是股东之一。
“签售会?什么时候决定的?”对于自己漫画上榜虽然很开心,但听到签售会的时候,袁媛不由微微皱起眉头。
“昨天明华哥在冰凌酒会上,当着记者宣布的。你不知道,昨天咱们明华哥多风光。”
“我先去找总监,去哪吃,回头咱们再探讨。”见小林准备侃侃而谈的架势,袁媛只好出声打断。
“没关系,没关系。这个什么时候都可以讨论。”被打断的小林也不在意,开始忙活自己手里的事情。
“明华哥!”
“等下,等下,先不要出声。”袁媛刚开口打招呼,里面坐在办公椅上拿着iPad正努力刷新着自己愤怒小鸟排名的张明华,头也不抬的说完,然后继续刷着自己的游戏。
对此袁媛也已经习以为常,在堆满小说漫画的沙发上,挪出一个空位坐下,然后随手抄起一本小说看起来。
“媛媛啊!你真是咱们的顶梁柱啊!”张明华放下手中的iPad,走到袁媛的跟前也不管地面上是如何的乱七八糟,直接坐下。
被人称呼为顶梁柱,袁媛嘴角微微的抽搐起来。眼前这个男人第一次称她为顶梁柱的时候,袁媛刚开始写小说,随手在网站里乱贴,而这个男人不知用了什么方式,怎么找到了她,然后对她说:你一定会成为我们的顶梁柱。于是袁媛签约进了这家文字工作室。
第二次被称赞是顶梁柱的时候,是发现她看小说的眼光,很多不出名冷门的小说,她也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然后在某一天这本小说突然就火了。而袁媛跟这些作者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于是让袁媛做起了猎头的工作。袁媛也顺理成章的做起了文字编辑的工作。
第三次,是在生病的时候,他崔工作到了她家,在她家发现了一本本的画册,摸了摸她的头:你真是咱们的顶梁柱。
“说吧,什么事?”袁媛不用想都知道,还有坑等着自己跳。
“媛媛这次你真的火了。”张明华激动的握住她的手。
“你说。”无语的抽回手。她知道自己的漫画现在卖的还不错,但也不用所有人都来强调一遍吧?
“是这样的,冰凌网络公司。就是那个创造网游传奇的公司。他们准备推出的一款新游戏,想请你去绘制游戏人物。惊讶不?激动不?兴奋不?”张明华得意的宣告,仿佛受邀请的是自己一般。
“我一个业余都算不上,找我做什么?”袁媛有些意外,自己画的那些东西虽然受到了好评,那是因为现在漫画市场都是以日系的漫画风格为主调,而自己的漫画相当于心情日记的模式,看起来很新颖而已。
“冰凌新上台CEO,对你的漫画很有想法,想用你设计的人物再3D合成。虽然邀请的不止你一个人,还有其他的画家,不过他们的意思是以你为主。你不是一直喜欢他们旗下出品的游戏,人物、衣服也都有研究,这次冰凌的CEO让你去做人物设计,这不是很好的机会嘛,把握啊!”
“偌大的游戏公司,找我设计人物?还是以我为主,你傻了么?我是什么料我自己知道,游戏人物什么的我做不来。”她看着对自己自信满满的张明华,笑着摇了摇头的。
张明华正色地说:“不试怎么知道?难道你能一辈子守在我这个文字工作室做编辑?这是不可能的吧?袁媛现在的社会要的就是新意,大胆。不用多想,先去看看,有难度大不了不做,主动权在咱们手里怕什么。”
“然后呢?我比较关心给我多少钱?”对于张明华的固执,她深有体会,一旦决定下来的事情,张明华都是要做到的,不管是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大不了到时候拒绝呗。
“你没答应,我哪敢接。等你签售会结束,再去跟他们详谈。”见她答应下来,张明华又恢复到放松状态。
“哦对,刚我要跟你说的就是签售会的事,你打岔我都给忘了。我只签名我不露面,咱们说好的。”之前忘记了,现在被提起她突然想起自己要说的事情。
“媛媛,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你的漫画跟小说都上了销量榜,有那么多支持喜爱你的书迷,可以堂堂正正的在你爸妈面前公开你是作者,不好么?”张明华有些好奇,她为什么一直拒绝向家里坦白。
“没必要,我只是业余的,你还是推掉吧,我不需要证明什么。”袁媛想到自己的父母,顿时心里有些烦躁。
“你永远就那么个调调,我看你怎么跟你爸妈交代这笔来路不明的巨额收入。”张明华气愤的将一张纸丢到她眼前。
“多少?”
“后面的零,自己不会数啊……”张明华没好气的说道。
袁媛认真数了数七位数,天呐这次真的翻了好几十番。“明华哥,帮我个忙。”
“说。”
“帮我找个项目,或者店铺,我要投资。”
“我说你有了这次的收入,不赚那点钱会死啊?跟你爸妈摊牌多好,非要在你爸妈面前装怂,在外面装穷。”
“你管我,我可不想那么多的是非。”
“漫画销量上升,晚上庆祝一下。顺便见见我的女朋友。”
“又换了?”
“那是,哥依旧潇洒。”他抛了个媚眼,袁媛抖了抖。张明华,男,28岁,有张人妖脸(比女人娇媚的脸),带着个黑框眼镜装看着很斯文,其实不过是个斯文败类。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快,他的同一件衣服还看穿几次。女人吧,以女朋友在身边的每个都不超过一星期。虽然花心,对于袁媛来说,他却是最值得信赖的朋友,也是恩人。
“今天没时间,有事。”袁媛随手将支票放进包里。
“你的事能比庆功会重要?”
“我家皇太后下了口谕,传我回家吃饭。”
“那你还是快走吧,叔叔我得罪不起。还记得你刚来我这工作,你爸闹的我都上新闻了,到现在你从我这领薪水不,你爸妈还都不给我好脸色。”
“谁叫你长的不像好人,我走了。”
“我送你。”
“我自己开了车。”
“小□□?”
“不然呢?”
“要不给你换台车吧?我看着心酸。”张明华有些不懂她在一些事情上的偏执,明明都是无所谓的小事,可她却固执到极点。
“别介,换人都不换车。小□□怎么了?小□□也是四轮的,小□□排量小,价格低,经济实惠;换雅阁还是给我换凯美瑞?对我来说不过是遮风挡雨的交通工具,就算你买辆跑车给我,哦,只能做两个人。我的小□□可以坐四五个,小□□我一样可以请司机,请保镖,保姆什么的……”
“行,你行,说不过你,你走,赶紧走……”张明华对她的长篇大论已经听腻了,不想在啰嗦下去,直接把她丢在办公室外,不再理会。
值班的同事嗅到八卦气息,都好奇的看着她,袁媛摸摸鼻子,离开了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