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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这一生,从没有正儿八经地描摹过她的形状,这一次,又能花几分心血来呢?最多不过两分。我偏要挖心挖到极深处,咳血,咳出一片红吗?我的身体早就在严寒中失去了完美的构造,不能幸福到老。
      她是个固执至极的人,至少在她十六岁我认识她之后。这是十多年后我对她的评价。
      是啊,干巴巴的,可我又能说些什么呢?

      初见她的时候,说实话,我并没把那少女放在心上,只觉得她的名字极是简单明快,不矫情。连安,连安,我一连念了两遍,以后便与她唤连安,一连十多年,大概到我死时亦不会改变。
      当时的学校为了挽救昔日光辉灿烂的名声,随大流实行了小组化教学,一组六个人,围在一起上课。我是组长,她是组员,很单纯的关系。然而很可惜,我们只持续了半年。
      半年后,我选择了文科班。

      后来的我,左思右想,却仍旧不明白当初的我为什么心血来潮地填了文科,但是这就是事实。

      男女朋友上床的最佳时期便是定立了关系后的半年时间左右。我从未想到,离开一个班级,我会那样的不舍。眼泪积攒在眼眶里,灼烫的,连脸都热乎乎地潮湿了。
      我想哭,又不愿哭,最终那汪水珠变成了水蒸汽,隐匿在我的眼角,会是亮晶晶的吗?
      她握着我的手,骨感,清秀,很紧也很暖。暖地让人很想哭出声来。十字交叉,我最喜欢的握法。她的手是极美的,不似我,白虽白,软虽软,却少了几分灵气。
      我听见她说:“以后你去了五班也没关系,离二班很近的不是么,走几步就到,而且我们每天晚上回家时还可以搭上一段路……”
      她啰啰嗦嗦着,像是老太太。
      我低着头,含糊地“嗯”着。
      糯糯的鼻音。
      可我没有落泪。

      从高一下学期到高二末,每天晚上回家,我们总会搭上一段路,大约一站地。
      这已是我的寄托。
      谈电影与小说,谈普罗旺斯和挪威的极光,谈班级的趣事,谈□□的失败,谈对面的那只小狗颤巍巍抬起一条腿想要干什么。我们的话题,像风一样自在,没有停留与悲伤。
      她喜欢穿白色外衣或是花色的。她身体不好,冬天时一定要戴上粉色口罩米白围脖和蓝白绒帽,整个人裹上好几层,否则便是高烧不退,几天不来上学。夏天时则干干净净,连手表都摘掉。
      我都记得。

      高三时,全体住校,我们俩也不用每天晚上走回家了。
      那一年,我与她几乎没有联系。

      是的,二班和五班很近很近,转个弯走两步便到了,可我从来不敢迈出那几步。偶尔遇见,宁愿错开视线,也不愿意打个招呼。
      关系终究还是淡了。

      她不会知道,我会一直一直看着她走近,眼神平静,却在她真正有可能看到我的时候,转过视线。
      只是偶尔看回来,淡淡笑道:“连安。”
      那究竟是宠溺多一些还是温和多一些?我不知道。在心底,我排斥却又强烈渴望着那个答案。
      那意味着契约。
      女同性恋,双性恋,或是一场再君子不过的知己之情。
      直到十多年后,我都分不清明。
      只是当时,当我看到她和一个与我性质无差的女生走在一起时,我趴在桌面,睡了两节自习课。
      心不痛,真的,它连麻木都不曾有。可,我应该是否有点伤心呢?
      我将一张A4纸轻轻撕成两半。

      我可以看她与她的朋友们谈笑风生,因为她们仅仅是朋友。可我无法忍受那个女生。
      我看到她的质地,与我无差。

      这大概,是嫉妒吗?
      可为什么即使这样,我的心还是一点也不会痛?它依旧慢慢地跳动着,像个老人,没有激情,没有愤恨,那份鲜红在泪水和血肉的交织下,明亮地像一面镜子。
      喂,你可恨过一个人?
      没有,顶多在当时怨恨一下罢了。这是否是多数人的答案?
      你想出名吗?
      嗯。
      那你想有钱吗?
      想啊。
      你希望未来的老公什么样呢?
      嗯……要有担当,有点大男子主义,爱妻子,但更爱事业。对了,最好眼睛漂亮一些哦!
      漂亮的眼睛吗?
      我笑地有点苦涩。
      这是我的答案吗?

      小学四年级。
      有人八卦:李晚喜欢上ⅹⅹⅹ了。
      很抱歉,多年后,我的记忆中早就没了那人的其余印象,亦不想用虚假的名片。
      可……我喜欢上别人?
      难道还会有人比我更清楚吗?你凭什么这样说啊!
      那时候啊,委屈得很。我才不喜欢他呢!
      是是是,你最爱口是心非了嘛。
      似乎一切举动都可以理解为口是心非。

      记忆中,那个男生有一双极美的眼睛。
      正当我琢磨我哪里喜欢上他的时候,他正在打篮球,一时茫然,回过头看我。
      那时候,我只觉心脏慢了一拍。

      说实话,当时的他确有叫人喜欢的资本。那双眼,深深地发光,干净却又炙热。
      自此,我喜欢上看别人的眼睛。
      而那时,我落荒而逃。

      连安亦有一双极美的眼睛,并非外形,而是眼中的光彩。她的眼睛,极干净极干净。
      那已不是彼时不解世事的单纯。
      因为那双眼睛,她的人亦是干净不已。我尊敬她的□□与灵魂。
      连,安。
      我低低地念着她的名字,低低地笑。生硬,干燥,像一株花干了水分。
      那会是一株什么样的花呢?

      整个高三,我拼了命地学习,眼底再也没有过脆弱。

      不是小说中所谓的疲倦咳血咳到桃花痨,绯红艳艳,庸医让你吃滚着热血的馒头。虽说体力糟透了,眼圈黑了半边天,我仍可以静静地打着招呼,笑着说:“连安,你瞧,我昨儿个去打篮球了,眼镜被球闷到了呢。”
      那凄凄惨惨戚戚,有几分意思?
      所以,我不轻易笑,也不轻易哭。
      只是……
      “李晚,你变了啊。”

      我变得如何?
      更漂亮更聪慧,还是更幽默?
      我看她,她的那双眼仍是清澄地让人落泪。我不敢触碰的世界。我千思万寻的世界。我好奇迷离的世界。她是我的知己,我却断断不敢做她的红颜。
      “连安,你推荐我的杜拉斯的《情人》,我看了呢。”我与她,近在咫尺。那么你认识的李晚,会是怎样的存在?

      有没有人说过,你行事太乖张,你思绪太偏激,你想法太独特。
      没有,没人说我是红梅。

      冰天雪地下的梅花,真的没有多好看。没有人会思念你至狂。
      可李晚,我喜欢你的笑。很真实。

      高考时,我考上了南开,工商管理系。

      再见连安,已是五年之后。我二十三岁。
      花色的,寂寥的,单薄的背影。
      我看着前方,在雨帘下。眼里湿湿的,却冷漠的干燥。

      她念完大学便投入工作,如今在一家企业做翻译,不似我,念来念去,实则无路可走。
      “最近好吗?”
      “还好,你呢?”她握着暖暖的杯子。
      “还在上学,”我莞尔,“怎么做了翻译?”
      “大学时被分配到法语系,就这样。”她淡淡一笑,“听说你去了南开?”
      “嗯,在天津待了四年,现在在北大读研。有空可以来找我。”
      她的眉眼清淡,像是雨洗翠竹:“好的。”

      五年后的相遇,同国他乡,却是最最繁华的帝都。
      一杯咖啡之后,我们重新开始我们的征途,交点从来便只有一个。不必悲喜,不必哀怨。甚至,不用记住名字。
      但就是这样一个咖啡之后,我知道,她还是她,没有变。

      我曾念过她的单名,安。
      那样脆弱的发言,把口里所以的温暖吐出的脆弱。
      那是赤裸的身姿。

      年幼时的那双漂亮眼睛,仅仅三年,便染上了男子所固有的侵略与浮躁,纵然他可以优雅地请我这个女子先行,可变了就是变了。一眼之间,我看清他的质地。
      污浊,不公,孤独,冷漠。
      为什么还会有人是曾经的那人?

      曾经的她,手被我攥地生疼,走在天桥上,却弯下腰在一个乞丐的被子里放下一元钱。
      是,那钱属于她的父母。
      是,那乞丐指不定是什么人假扮而成。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
      她叫连安,是同学,是组员,是朋友,是知己,是翻译,是心恋之人,又如何呢?

      “连安,连安……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多少年前,与她一起喝酒,酒醉了三分,张牙舞爪地抱住她,撒着泼,卖着憨。
      那熟悉的眉眼温柔了三分,却是无可奈何:“醉了?”
      “我没醉……我没醉……”是不是每一个真正喝醉的人都会这样说?眼底热热的,像有泪,心热热的,像火焰在燃烧。血在留,泪在干。
      “连安连安……”我唤她的名字,一遍又一遍,一个梦啊,反正醒来时只要一脸无辜,一切也不过惘然。我像八爪鱼一样黏在她身上,嗅她身上的清浅的芳香,可心在满足中突然变得好疼好疼。
      李晚,你真他妈王八蛋!
      疼,真的好疼,疼得眼泪都出来了,一行行,打湿她蓝色的羊毛衫。滚滚的烫。
      “你啊……”
      她原本叹息着,宠溺而无能为力。突然间,柔软的身子一僵,小心翼翼地捧起我的脸,“怎么了?”
      我的容颜一定好丑吧?
      不然为什么,她会露出那样又急迫又担心的模样?
      怎么了啊?
      我悄悄阖上眼睛。傻孩子。

      一段时间,我喜欢上那个词,信得,相信并获得。
      但也是那段时间,我明白有些东西,你可以相信,却宁愿错过也不愿意争夺。
      一段时间内,那句画一般的“人间若只如初见”让我如痴如醉。
      但也是那段时间,我明白若非时间的陈酿,我又怎会有机会得到那样的疼。
      让我知道,七情六欲原是那样的美。

      连安结婚了,二十八岁的时候。是一位军官。
      那年,我依旧单身。
      “恭喜啊,终于嫁出去了,要好好的啊。”
      我弯起唇角,淡淡一笑。
      没什么的。
      她永远也不会知道。

      连安,我祝福你。
      我,是这样说的吧?
      你瞧,你多美。
      有着长长的婚纱,有着长长的头发。
      你捧着一束鲜花,是白百合与红玫瑰。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家。在酒吧坐了一宿,没有醉,只是吹了夜风。
      很久很久之前,是有人为我批过命的。
      “这孩子啊……事业啊什么的都是极顺的,唯独那婚姻么……”
      “那有没有办法可以补救呢?”
      “这,有点难啊。这孩子可是仙女转世呢。”
      我看着手上的鲜花,咯咯笑开了。
      是否仙女,便注定冰清玉洁。

      第二天,我乘了地铁,去上班。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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