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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我清欢,终年不遇 ...

  •   一。

      叶昇最近收到了一张奇怪的明信片。

      那张明信片是叶昇的房客打电话让他去取的,上面收信人写着:房子的主人。这绝对是一桩怪事,那张明信片上也没有落款或署名。上面的也只有寥寥几个字,字迹清秀,是女人的字迹。当然,也或者是个写字很好看的男人的字迹。

      “我真是嫌弃这个地方,异常的嫌弃,最最嫌弃的就是它没有冬天。”

      是句没头没尾的抱怨。

      明信片上的图片,是一片蓝色的海。从邮戳上来看,这还的确是张飘洋过海的明信片——来自新加坡。

      叶昇随手把明信片塞进了风衣口袋里,南方的冬天如期而至并没有所谓的温暖。他在穿马路的时候裹紧了外套,开车回事务所的路上也都在想这件奇怪的事情。只是思绪慢慢的从明信片,偏离到了明信片的来源地——新加坡。

      他记得那个人,似乎刚好也在那个地方。

      宋萧。

      这女人的名字被再次没来由的想起。

      二。

      宋萧是叶昇高中时的暗恋对象,而这场名存实亡的暗恋实际上早就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包括当事人宋萧也知道。

      宋萧是在高二以插班生的身份出现在叶昇的世界里的。比起书里那些所谓插班生站在讲台上的自我介绍,宋萧的出现完全不带任何存在感。因为高二那年恰好重新分班,即便出现陌生面孔也只当是原来其他班的学生。

      在安排座位的时候,叶昇就坐在宋萧隔壁那组,她右侧后面的位置。但让叶昇注意到宋萧的,是在开学一个星期后,几乎每天递到他手里来的作业缺交和缺勤的名单都能看到宋萧的名字。他左前方的位置也是几乎空了一整个月。值得让人称奇的,更是那个脾气火爆的班主任竟然对这件事一点意见都没有。叶昇例行去汇报的时候随口询问了一下,班主任也只说:“哦,她身体不好。”

      原来是个病秧子。

      叶昇也是后来才知道宋萧早前时常缺课是因为肺炎。由于宋萧的长期缺勤,叶昇起初对她这个人的样貌的印象一直停留于——清瘦,女的,应该还活着,不过随时可能死掉。

      故事的真正起源应该算是月考之后的一节班会课,由于班主任的变态程度,按照惯例在班会课上说教了一堆废话之后公开宣布月考排名。

      “呐,点到名字的站起来啊。这次月考第一名是我们班的班长,叶昇同学。”

      叶昇正在转笔出神,听了班主任的话连忙一个起身,手里的笔不小心掉了出去,椅子也被带出与地面摩擦的一声巨响。

      “叶昇,比以为你这次考得好就给我轻飘飘轻飘飘啊!……”

      班主任在讲台上的唾沫横飞的时候,宋萧捡起了掉到她脚边的黑色原子笔,等班主任终于说教完让叶昇坐下要报第二名低头看成绩单的时候宋萧侧过身来把笔还给了他。

      叶昇接笔的时候小声的说:“谢谢。”他抬头时看见宋萧转身之前,冲他笑了一下。她笑的时候眼角弯成了一个明媚的弧度,脸颊上两个酒窝浅浅。笑起来的样子,很是好看。

      “第三是陆城。”

      陆城就坐在宋萧的前面,从叶昇的角度刚好看到了陆城坐下时迅速转身对宋萧做的那个鬼脸,他看不到宋萧的表情,但从陆城的表现来看——两个人,好像挺熟的样子。

      “第四,宋萧。”

      宋萧站起来的时候还来不及教室里的同学有什么反应,讲台上班主任就已经开始了谆谆教导,内容大抵是人家不来上课都考得比某些人好,某些人一天到晚坐在教室里是吃屎去了吗。

      叶昇至今都清楚的记得那天班会课的细枝末节,清楚到十分肯定班主任用了“吃屎”这个词来形容她口中的暗指排名在宋萧后面的一众“某些人”。

      三。

      半个月后,叶昇收到了第二封明信片,他在接到那个房客的电话时本来想跟他说是不认识的人丢掉就好了,但不知鬼使神差的又去取了明星片。他想看看这次那个明信片上写了些什么。

      ——炸鸡,我的爱。

      而附图也是一张炸鸡的图片。叶昇看到这行字的时候,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甚至起了想要回信的念头,回说:好巧,我也爱炸鸡。当然叶昇还没疯到这个地步,但当天晚上叶昇真真切切的去更新了动态,内容就是——好巧,我也爱炸鸡。

      他也真真切切的记得宋萧在军训的时候,对着中午食堂的鸡块真情流露:“啊!是我的鸡朋友!快到碗里来!”

      四。

      而后,叶昇又在半个月后如期收到了第三封,发觉这似乎的确是个有趣的东西。

      第一封:我真是嫌弃这个地方,异常的嫌弃,最最嫌弃的就是它没有冬天。
      第二封:炸鸡,我的爱。
      第三封:终于落叶了,但还是好热。好吧,其实是这样的,我已经写好了四张明信片,定期寄出。所以即便你回信了,收到的也不会是应和你来信内容的。这是第三封。

      五。

      叶昇在同学聚会上见到宋萧时,除了惊讶,还是惊讶。宋萧倒似乎没什么变化,冲他笑着。

      因为之前班主任的缘故,加上宋萧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整天缺勤后来又成了海外党,宋萧以前从没参加过同学聚会。

      “叶大律师怎么来这么晚啊!先罚酒再说。”叶昇一踏进包厢,陆深那厮就已经开了听啤酒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在凑近他的时候轻轻拿胳膊肘撞了叶昇一下,陆深低声说,“叶大律师,别一直盯着人家看啊……就算看也别这样看啊……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叶昇低了头接过那罐啤酒,还真仰头一饮而尽。他喝完之后,包厢里一众人开始鼓掌起哄,宋萧的笑意里多了一份诧异也跟着拍了两下手。

      按照所有同学聚会的路数,在陆城的提议下一众老同学开始了一个经典的聚会必备游戏——真心话大冒险。本来是热情高涨的时刻,但不知怎么当酒瓶子转到叶昇的时候,包厢里只剩下唏嘘一片。叶昇抬手摸了摸鼻尖,十分不满的说:“怎么了嘛……”

      陆城一手重重的拍到叶昇的肩膀上,摇头叹气:“唉……我就不明白你这小子有什么料可以挖的,该知道的都知道,不该知道的也都知道。”陆城说话时还很刻意瞥了宋萧一眼,“诶,宋萧,你来问吧。”而后他又俯身在叶昇耳边轻声说了句“no thanks.”,叶昇忍不住踹了他一脚。

      还no thanks?叶昇对于陆城大学时期四级考试是怎么过的持怀疑态度。

      原本众人都指着宋萧能问出什么有料的问题,结果她只抬了抬眼睑笑眯眯的说:“搬家了吗?”

      “哈?”从声音上来判断,发出这种疑虑的绝对不止一个人。叶昇楞得发憷,过了好久他才说:“嗯,搬到离事务所比较的公寓去了。原来的公寓出租给了一个大学生。”

      面对这样奇怪的问题和一本正经的答案,成片成片的只剩下唏嘘声。在一众抗议下,两人最后都被罚了几杯酒才作罢。聚会结束的之后,在陆城的极力坚持之下叶昇被要求送宋萧回家。所幸这次,陆城没有再附到他耳边说什么no thanks。

      叶昇因为送她回去这件事自己比开庭辩护还紧张,他也因此才发现那个残酷的现实——原来他以为自己对宋萧的喜欢不过是因为在那段兵荒马乱的岁月里少女笑的灿烂,此去经年他早就只把它当一段不失为美好的回忆,可现在,他发现,那不过就是他的以为而已。这么多年,他不过是原地踏步,还是以别人故事里男N号的龙套身份原地踏步。

      六。

      叶昇暗恋宋萧这件事变成一桩人尽皆知的事,也都要归功于陆城那家伙。

      高二寒假结束之后开学军训的头一天,在大礼堂听总教官发言的时候,陆城拍了拍侧前面的宋萧的肩膀,百无聊赖的说:“诶,你后面的人暗恋你。”

      而彼时,叶昇就坐在陆城旁边,宋萧后面的位置。叶昇有些窘迫的抬手用中指摸了摸鼻尖,这更像是一个推眼镜的动作。尽管叶昇从来就没带过眼镜,视力也是在高三的时候全班几乎都近视的情况下很彪悍的验出五点二。对此,陆城是说,你应该是有点二不是五点二,而对于那个类似推眼镜的动作他的高见更是:腼腆的跟个娘们儿似的。

      叶昇猜测了宋萧听后的各种反应,诸如:是吗?开什么玩笑?怎么可能?别逗了!什么?!……但他就是没想到她会慢慢转过身看了叶昇一眼,说:“现在,好像不暗了。”

      呃……叶昇有些庆幸总教官以其强大的功力一个人光是注意事项就说了一下午,而后除了流言沸沸扬扬,当事人似乎也没有表现出什么特别的,没有躲更没有迎。叶昇吧,按照陆城的形容就是闷骚,他能因为考试考场是按照上一次考试的排名分配的而刻意多错两题从一班到宋萧所在的二班考场,但就是不会主动跟她多说一句话。从头到晚他都在旁观,宋萧成为校广播主持人了;宋萧生日收到了陆城的厚礼;宋萧去新加坡了……也正因此两人的正式对话到宋萧离开去新加坡,都不超过二十句。

      再硬要说的话,就是叶昇的小学同桌在某一段时间忽然出现对他展开追求,失败之后在论坛发帖表示“宋萧你怎么能这样对我!”,而宋萧对此的表现颇有躺枪的感觉。

      叶昇自问也一直是躲在角落里看着陆城和宋萧一路打打闹闹当时的女副班偶尔出来插一脚,总之,怎么看,他们都是一段复杂又简单的三角关系,跟叶昇这个戏份少到躲在角落里默默长蘑菇衬托女主角美丽光辉的男N号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也是为什么,在宋萧问到搬家的问题时,叶昇觉得她一定只是想不到问题随口问的。

      七。

      叶昇原本出于担心冷场,就打开了车载音响,放的是一首名为《童年》的钢琴曲。而在十分钟的路程过了三分之二后,叶昇终于意识到宋萧安静的过分,别过头去睨了一眼才发现她早就不知道是时候睡着了。趁着等红灯的间隙,叶昇轻轻把音乐关掉。他这才又发现另一个事实——他之前根本就是紧张到不敢往副驾驶座那边瞥。

      原本也就撑死了十分钟的车程,叶昇慢吞吞慢吞吞路上红灯全停也在十五分钟以后抵达了目的地。他停下车正苦于是不是要叫醒宋萧的时候,副驾驶座上的嘤咛转醒了。

      橘黄色的路灯下可以清晰的看出宋萧嘴里呵出的一团冷气,她笑着说:“谢谢。”

      叶昇下意识的抿唇低头抬手摸了摸鼻尖。而后,那人走出了两个路灯的距离吧,忽然转过身来说了一句话。

      她说:“嘿,我喜欢过你哟。哈哈,再见。”然后宋萧说完再见,就真的走了。

      叶昇讷讷地站在路灯下,等消化了她的话之后,心里莫名其妙的漏了一拍。他以为,他真的是那个在角落里长蘑菇的人,但现在那出剧的主角忽然在谢幕之后跟角落里的蘑菇说:蘑菇蘑菇,我喜欢过你哟。

      可宋萧终究是,我喜欢过你。
      而叶昇始终是,我喜欢你啊。

      差别在于,一个已经“过”了,一个还没有。

      八。

      宋萧走了。

      回新加坡去了。

      事实证明那种去机场追人啊又哭又笑最后留下的场面只存在于小说和偶像剧里,一则叶昇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她人已经在新加坡了,二则如果叶昇去了机场按照他对宋萧的了解她也一定会笑着说:不如你帮我把机票报了吧。

      半个月的时间很快,叶昇收到了第四张明信片。是唯一一张有落款的——我喜欢过你哟,宋萧。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宋萧走了。

      这次是真的走了。

      肺癌。

      九。

      陆城在一个雨夜通过电话的狂轰滥炸把叶昇拐带到一家日本料理店喝酒,顺便带给他这个消息的。

      宋萧,那个每次都胡乱出现又胡乱消失的人这次是真的走了。此后便是真正的,终年不遇。

      日本清酒辣得叶昇眼睛发酸。

      “靠,叶昇我跟你说,宋萧那女人就活该。你看谁叫她整天诱骗无辜少年的!老子的青葱岁月在成为大叔之前为数不多的可以称为少年的两年,就栽在她手上了。我跟你说……”陆城趁着酒劲儿开始扒着叶昇的肩膀胡言乱语。

      叶昇仰头灌了口清酒,嫌恶的掰开了陆城搭在自己肩上的手骂道:“你一大老爷们儿哭个屁啊哭!”

      “你他妈的自己哭还说我哭,你哪只眼看见我哭了!”

      “左眼和右眼。”

      最后两个人喝得东倒西歪,怎么回家的都不知道,没有乱性实属万幸。叶昇醒来只记得恍惚间听到陆城说:“那女人最后的时候还跟病友说,好在发现的晚,它甚至没有给她带来多少病痛……他妈的,从她上次回去没多久就已经开始化疗了,说这屁话谁信啊!妈的,老子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蠢的人。”

      十。

      叶昇再次接到房客的电话之后,在确认明信片还是同一个人寄来时,延迟了一个重要会议去取明信片。他有那么一瞬间希望,陆城那家伙根本就是在骗他的。

      诚然,你以为生活的狗血远远超乎你的想象时它就会扇你一现实的巴掌。叶昇只收到了一张明信片。

      照片上的女人站在暖黄色的橘色路灯下嫣然巧笑,还是短短的一行字迹清秀的字,落款后面的日期是宋萧回新加坡那天的日期。

      冬天还是没有过去,叶昇裹着风衣过马路,觉得南方一定也是受了首都的影响刮起了沙尘暴,沙子眯了眼。

      十一。

      陆城在叶昇一个基本荒废的微博里看到了这样一条动态:好巧,我也爱炸鸡。下面只有一条回复,来自已故的宋萧——快到碗里来。句末附着一个大大的笑脸,像极了宋萧眯眼笑的样子。

      再后来的那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可能需要借助陆城的口来讲述。叶昇是在自家旧公寓门口出的车祸,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手里攥的是来自他所爱之人的一张明信片。

      上面如是写着:

      上次我说了个谎。不是我喜欢过你,其实是我喜欢你啊。嘿,一直忘了跟你说,其实我也喜欢你啊。哈哈,看吧,我这才是暗恋,你早就不暗了。叶昇同学,新年快乐。——宋萧。

      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许我清欢,终年不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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