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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莫青青篇:你,一直都在 ...

  •   我只是觉得自己在那些急匆匆赶去学校和单位的人群中是个特例,嘴里叼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吃的棒棒糖,拎着相比较别的女生来说分量超轻的包包,迈着懒散的步子,因为从家里到学校的五百米距离,我有着三个半小时的时间来消耗。
      我叫莫青青,像其他今年参加了高考的考生一样,我也成了大家眼里的大学生。

      从小在所有人眼里听话乖巧的我在总分数598的情况下做出了一个有可能让全世界都费解的举动,我报考了一所本地的三流大学。

      很正常的遭到了家里人的责骂,受到了大家的抗议,“就当我没有过这么个女儿”老爸这句话使得这场本就不应该出现的闹剧草草收了场,我也顺利的在八月进入了这所我从小就向往的学府。

      “青青。”身后的叫声伴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不用回头我也知道是我从幼稚园一直到大学的死党郑晓强,头也不回的我直接伸出了右手,平摊着挡在他脸前。

      “额。”他盯着我的手看了好半天,然后突然用手从上面拍了下来。

      ‘啪’响亮的一声给手上的刺痛增添着感情传人我的脑中,我一紧张竟然咬碎了嘴里的棒棒糖。

      “挣小钱,你搞什么。”自认识以来我就没把他的名字叫对过,因为习惯了这么叫,渐渐的就忘了他真名叫什么。

      他看着我脸上说不出的表情,很淡定的回答了一句:“不是早安击掌吗?我没用力啊。”

      我白了他一眼,“什么早安击掌啊,我是跟你要我昨天下午借给你的活动策划,早上要送到学生会。”

      听到我的话,他急忙从自己身后的背包里掏出两份活动策划,递给了我。

      “我先走了。”我接过两份策划,然后丢给他这样一句回复,接着我头也不回的对着学工会办公楼走过去。

      其实郑晓强长的真的很招风,尤其是在快乐男生风靡视网膜的现在。挣小钱那个阳光似地性格,那张精致的无可挑剔的脸绝对可以秒杀全校三分之二点九的女生。可对我没什么吸引力,不是很早就有人说过一句话吗:越是熟悉的两个人就越不适合做情侣。

      别说情侣了,我们俩熟的已经不能再熟了,而且我父母对他的那种和蔼的态度都几度让我认为他是我走失多年的哥哥。

      而且身为班长的我才不会浪费时间在那些虚无的恋爱上呢。

      日历已经翻到了十月份,天气忽冷忽热的,早上懒懒的爬起来,简单的洗漱以后我找出了上周新买的内衣,当把那件花了我半年积蓄才买到的‘宝贝’铺放到床上时,本来睡意满满的我顿时眼放绿光。

      照着镜子自己欣赏了好半天。嗯,穿到身上的整体感觉还不错,就是这里,有点胖了,我用手捏了捏腰上的肉肉‘上帝呀,用我的肉肉换点身高吧。’

      随即剧烈的响声撞开了我的房门,郑晓强出现在我的房间里,“哎,你...”他一脸笑容的把话说到一半,然后直直的看着我。

      穿着内衣,一只手捏着腰,还摆出一个性感的造型。在他冲进来的一刻,我麻木了,于是房间里的场景就定格下来,我的大脑处于掉线状态,然后迅速重启‘他是怎么进来的?’我在零点三三秒内也就是大家俗称的一瞬间,想起来我忘记锁门了。

      你们想像的大叫声没有出现,我淡定的指了指我的房间门,“你,出去。”语气里没有任何责备的意思,平静的像一包干燥剂。

      等到郑晓强在外面帮我关上房门后,我才感觉到双腿在发抖,用手支撑着身体坐到床上。这股从心底产生的燥热感是怎么回事,脑袋里全是刚刚郑晓强的直直的眼神,我用手摸了摸脸颊两边,好烫,可是在镜子里看不出丝毫的脸红。

      从那天开始,我发觉我开始注意到郑晓强,可他却像没有发生过那件事一样,让我怀疑那天冲进我房间的人真的是他吗?

      两个人在一起时,我会有意保持自己的淑女形象,他叫我一起出去吃东西时,我也学会了小口小口的细嚼慢咽,不经意间学会了化妆,虽然只是浅浅的淡妆,可我还是希望他能注意到。

      很多人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可我有时却期望,如果我们的距离没有这么近,或许我就可以像其他女生一样用那种爱慕的眼光来看他。就因为我是莫青青,郑晓强最好的‘哥们’,所以我不能用爱慕的感情待在他身边,我一直都只是他最相信,最放心的‘哥们’。

      就这样,在‘哥们’和‘情侣’两种极端位置的分界线上,我一挣扎就挣扎了两个月,最后我决定正式面对这份感情。

      一直都没有找到适合的时间说明,于是我一忍再忍,终于等到了郑晓强约我去参加一个摄影展的开幕式那天,我穿上那身郑晓强帮我挑的衣服。

      浅灰色的棉服,淡蓝色的碎花牛仔裤,白色的高帮鞋,又站在我房间里的落地镜前。记得那时候他说“你这么多衣服里就这一身穿着像个女生,挺漂亮的。”

      摄影展当天的他,在那些秋色的摄影作品中穿行着,很耀眼。身边的女生也很适合他,两个人时而相对的眼神中包含的,是溢出的温馨,让人会忘记房间外面的冰天雪地,还有冰天雪地里无力哭泣的我...

      郑晓强比我提前到了摄影展,本想把今天当作是幸运日的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晓强给我介绍了他的女朋友,叶菲。
      一切都像是笑话,本来我想提醒他的,今天,是我生日啊。

      “因为是哥们,所以我忘记你的生日也无所谓,只是改天突然想起来的时候,不论何时何地,我会竭尽全力的喊出一句:“祝莫青青生日快乐。”不顾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到身上,然后扭头面带坏笑的小声哼出一句“虽然有点晚了。””这句话是你曾经告诉过我的,可是你现在已经不光是我生活中的‘挣小钱’了。

      我躲开了所有人的目光,只是为了静一静,从摄影展的大门一出来,冰凉的冷风顺着衣服领子灌了进去,我打了个冷颤,看到围脖竟然在手上攥着,我嘲笑了一下自己,何必这么匆忙呢,本来也不会有人注意到你莫青青。

      低着头,不知道走了多远,突然脸上凉飕飕的,我用手背擦了一下,一片雪花清楚的黏在手背上,仅仅几秒钟,它就化成了水珠。周围安静的虚假,白茫茫的一片让我的所有的感官都失去了作用。

      我跪倒在雪地里,眼睛一模糊,然后就看到大颗大颗的水滴砸在雪地上,一滴一穿孔,很快的就染湿了一片雪。胸口里压着一股气,我想大声喊出来,可是试了半天也没有发出声音,累了,我翻身躺在厚厚的雪地里,什么声音也听不到,天空灰蒙蒙的,连太阳都找不到在哪,可能它和我一样,被人遗忘了吧。

      手机铃声一遍又一遍的响起,听起来像是嘲笑我的狼狈,我用冻僵的手从兜里掏出它,按下了接通键。
      郑晓强不同于往常的声音从听筒传出“青青你去哪了?”
      “我也不知道这是哪,就是出来待一会。”我身上没有力气站起来,也懒得站起来。
      “摄影展结束了,到处都找不到你,你到底在哪?”
      “我真的不知道,就是有点困了,你来找我吧。”我的意识已经有些不清楚了。
      “青青,你还在外面吗?”
      “嗯,雪特别厚,躺着很舒服。”这是我记得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费力的睁开疲惫的眼睛,那是一道很亮的光,很晃眼,好一会我才适应了那道强光,发光源是一个人影,一个很熟悉的人影,他对着我招了招手,嘴角翘起一个让人迷恋的弧度。

      四周感觉软绵绵的,有些热乎乎的东西贴着手背,很温暖。我轻轻睁开眼睛,周围洁白的氛围,我躺在医院里,手边的东西,是晓强经常放在背包里的一个保温水杯,里面的液体,是橙黄色的,看起来甜甜的,我拧开杯盖,一阵橙子特有的香味扑鼻而来,我轻轻的啄了一口,酸酸的甜甜的,是维生素C。

      一个月以后我回到了学校,早上没有出现,中午没有出现,到了晚上,那个熟悉的声音依旧没有出现,回到家里,我直接就把自己反锁进房间,放下了一整天都保持着的虚假的微笑,对着镜子里那张自己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脸,我没有一丝表情,然后慢慢的,我的眼角有东西划过脸颊。

      下意识的用舌尖舔了舔,然后我诧异的发现,我竟然不厌恶这种只有苦涩的味道,甚至有些喜欢。

      那个熟悉的声音后来一直一直没有出现,我开始试着寻找。班主任只是知道他请了长假,别的也是一无所知。因为父母的工作关系,他一个人住在那所公寓,我去了,可一样是空荡荡的,门口已经附上了一层灰。我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穿着一件单薄的卫衣就来到了美术楼的门口,下课的同学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因为在零下三十二度的天气里,我身上只有这么一件应该在刚刚入秋时才穿的衣服。我觉得身上很冷,可我不知道他们其实是在看我那冻得煞白的名为漂亮的脸蛋。

      终于等到了我想等的人,可是下一刻,我发现自己不用等了,因为我看到叶菲的手是挽在一个男生手臂上的,而那个男生正用着那个我一直很熟悉的声音跟他的女朋友说“晚上想吃什么,我回去给你做。”

      我靠在美术楼前的巨大水彩雕像后面来隐藏我自己,因为我不想让她看到我,更不想让他看到这样仓促的我。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对自己念叨着:“莫青青你不是活该吗,广电系那么多的帅哥你不喜欢偏偏喜欢那个什么都不懂的笨蛋。”
      越想越气,越想越心烦,抬头发现我已经走到了以前我们放学时一起走过的那个天桥上,面对的下面的车水马龙,我压住气大喊了一声“郑晓强你个笨蛋,你去死吧。”

      本以为喊出来了心里的闷气就散了,可是当我转身继续往前走时才发觉胸闷非但没有减轻,现在的胸腔里,一种燥热感卷曲着一切,我不知道那种感觉是什么,像是小孩子弄丢了自己最心爱的玩具,本来以为我是世界,这时候才知道,我不过是世界里渺小的一点。

      2012年的圣诞节,莫青青身边没有人陪着,只能看着身边一对对的情侣相拥、牵手。孤独的踩着脚下的碎雪,吱嘎吱嘎的,很刺耳。低着头不去向前看,不是因为在找东西,而是害怕被熟人看到我止不住的眼泪。

      这就是莫青青,放肆的哭够以后,我开始适应没有郑晓强的日子,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逛街,在这期间,晓强打来过电话,可是每次都是被我随便找个理由就挂断了。身边渐渐出现了好多男生,以前他们想接近我时,总是会看到我和郑晓强在一起,所以很自然的认为郑晓强是我男朋友,而现在,我只是一个人。

      今年的冬天格外的冷,十年来的最低温度让我冒出了‘今天我不要从被子里爬出去’的懒惰想法,想归想,还是要循环着日复一日的生活。

      我用记号笔轻轻划掉了日历表上的昨天,“已经三十二天了”。自从郑晓强离开我的生活后我开始运用一切手段去忘记他的存在,不论怎么做,都是百无一用,我还是会在梦里看到叶菲的笑脸,笑的那么甜,甜的让人感觉心酸,她身边的男生,依旧像是耀眼的阳光,让我无法直视。

      后来不知道听谁说的,要想忘记一个人,只是需要简单的四十七天,因为四十七天可以养成一个习惯,我特地去乐购买了一本精致的日历表,在每天早上醒来后划掉昨天。

      “学院要在学期末进行演出,莫青青,你下课以后总结一下各位同学要上报的节目然后来办公室找我。”今天上午的课结束后,已经两周没露面的班主任出现在讲台上。

      在他们一阵欢呼声中,我上课时已经神游的思维总算回到了三次元,扭头问了问身后的青聆刚刚老师说了什么,然后开始抱怨着本该是文艺委员的工作为什么会落在我身上,可是突然间想了起来,我们班的文艺委员,就是那个一直都没再露面的郑晓强。

      一直留在我身边的,只有郑晓强的照片,还有那只保温水杯。
      其实很久很久以前,让我索然无味的生命里加入酸甜感的那片维生素C,就是郑晓强。只是随着生命的继续,只靠一片维C已经无法填充无限添加的水份了。总会有一天,那片维C的作用成为了回忆,不过,是我生命里最甜美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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