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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番外冷血篇第一最好不相见(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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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记住的人,很少,他见过的人,都已经变成了死人,无数的死人。那段经历冷血无所谓记不记起,对他来说都没什么所谓,他杀过太多的人,若是每一个都记住那必将无法释怀。能让冷血记住的人,都是和神捕司密切相关的活人,神捕司的朋友,神捕司的敌人,神捕司的犯人还有神捕司里的老老少少。但其实在冷血进神捕司之前,他确是记住过一个人的,而且那个人至今活的好好的。
追命记住的人很多,三爷闯荡江湖多年,结交了无数朋友,有武林豪杰也有无名小卒,有达官贵人也不乏寻常百姓。追三爷的名号在江湖上叫的最响,他的洒脱不羁大多引人欢喜,那份落拓和豁达不是他伪装的汉子形象所能演绎的,是一份真真的放在了岁月历练过青春的智慧。似乎追命无论到哪里都有熟识的朋友,可他却偏偏忘记了一个人,虽然这个人早已不是当年的样子。
追命一直以为冷血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在那片林立的洞窟,他对世叔夸下海口一路追随着那名杀手至此,被对方凌厉的杀气吓得不敢妄动。原以为自己会成为那柄削铁如泥的短剑下又一段冤魂,谁知竟能安然无恙的被放走,那时的追命不无感到奇怪的,但很快便被心中的庆幸盖过。后来几经周折,他进入了神捕司,也与那个冷血的狼孩成了师兄弟。
冷血最致命的武器不是出神入化的剑法,而是他那源于生存的直觉,那直觉帮助他在很多武功心计高于他百倍的人手中活了下来,也帮他杀死过很多人,但唯独那一次,冷血觉得也许这直觉也会让他无所适从。这唯一的一次,是他在石林中把剑抵上那人白皙的脖颈时,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人对自己毫无印象。冷血当时的感觉是挫败不堪的,渐渐取缔的是未被重视的愤怒。后来为了小小的报复,他舍弃任务处处与那人为难,只为引起他的注意,好在命运让他们冰释前嫌。
冷血早就认识追命,而且那个一直让他记挂者的人,也正是追命。那时的冷血还不过十来岁的孩童,却不得不像一匹幼狼一样四处厮杀生存,日子,一天是过,一年也是过,他对死亡没有恐惧,只是凭着本能活下去,活下去。他才刚刚当杀手不久,杀过几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然后接到了一单足以让他安闲几年的大买卖。冷血不爱财,他只是希望能每餐都能吃饱,而雇主明显也并没能希望冷血成功,同时被雇佣的还有大多早已名震山河的杀手,冷血只是这些人中的一颗小棋子,无足轻重,大概就算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他的存在。
冷血杀过很多人,但并不代表他喜欢杀人,这只是他维持生计的手段,所以在此之外他从不杀人。当冷血偷偷潜入九现神龙的连云寨,看到厮杀的场面时还是禁不住皱了皱眉头,敌对双方明显杀红了眼,无论是请来的杀手还是连云寨都折损了不少人马,血水横流。此时连云寨已经不复存在,许是戚少商带着手下早已远逃。就在冷血想要进入寨子查探的时候,杀手中竟有人向冷血砍了过来。那时的冷血功力尚不能抵挡,危机之际,却被一人从腰间一提带到空中,那人轻功极佳,冷血只觉得一阵眩晕,被人放回地上时已经来到离山寨七八里地的树林里。冷血这才得以看清来人的长相,那人看上去只比自己大上几岁,身形纤细,约莫不足十三四岁。见冷血看向自己,那人只笑弯了一双眼,被尘土弄得黑漆漆的脸颊挤开一个笑脸。
“小娃娃莫要怕,我跟你们大当家是兄弟,今个戚兄弟遇难我定当相助,你且跟了我,你崔哥哥定当护你周全。”原来此人竟将冷血当成连云寨中落队的小孩,要带着冷血去找戚少商,此等好机会冷血便做默认。
“娃娃,你叫什么名字?”这人一路上好不聒噪,不停和冷血问这话,冷血被问着烦了,回了一句“冷血”便再不肯多说一句。那人微微一愣,“冷血?好好的孩子怎么取了这么个名字,不过和你这小娃娃到还真是贴切!我就叫你小冷吧~我叫崔略商,又比你大,你就叫我崔哥哥可好?”
“八岁!”冷血突的开口说道,看到那人迷惑的眼神无奈又补充道,“我八岁了,不是小娃娃!”
“哈哈!好好好!不是小娃娃!小兄弟还不行吗?小冷兄弟,前边有处水源咱们去歇歇吧?”那人听闻哈哈一笑,也不管冷血同不同意就拽了他往河边去。
冷血见拗不过这个怪人也只好寻个平坦的地方,刚想坐下来谁知那人竟是一脚踹上自己的屁股,动作快的连一向以敏锐力自傲的冷血也没能察觉,一个踉跄差点摔了个狗啃泥。“小子,就想着偷懒,快去给你崔爷爷打只兔子来吃!”冷血跌跌撞撞向前跑了好几步才站住,回头瞪向那人,人家却只留给自己一个背影,靠树而坐拿起腰上的酒葫芦自顾自喝了起来。冷血无奈,只好再向那个甩去一个眼刀,认命地走进树林去打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