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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我的身份证和半瓶牛奶啊 ...

  •   后来我问过窝瓜,问他想不想再见到她。
      窝瓜回答的很邋遢:“心里没有了牵线,也无所谓见或者不见。”
      但是我却在窝瓜的眼角看出了一丝异样。
      再后来我想和窝瓜争辩一下,关于窝瓜的想法。但是被临近的期中考试扰乱了。
      在期中考试后不久,我收到了诗人在三个月前写给我的信。这封信被我们呼为神信,因为从写信时间到内容上我们的逻辑都理解不了。
      我好奇这封信保存三个月都尘埃不染是怎样做到的。
      小帅说:“这的确有点慢,但还算快的呢!”
      我拆开看了信,发现行文逻辑飘忽不定,我以为诗人把日记本寄给我了。窝瓜说:“看,这明明是写在信纸上的,哪有写日记写在信纸上的?”
      信的格式也极不寻常,可以用没有格式来形容。如果没有信封这根本就算不得是信。我们怀着怀孕般的沉重心情看开了诗人的信:
      若有钱了,我买辆火车,专拉我的朋友和朋友的朋友。
      火车站往往给人失恋的感觉,致使有炸之的冲动。
      我不得不赞同,这地方人杰地灵。在我出火车三分钟之后,我的行李箱被一老奶奶瞬间拉走,那里面还有我的身份证和喝剩半瓶牛奶啊!在我想起这事的时候,眼前总浮现出一老态龙钟的老人跑百米时的卖力情形。
      来至此地区,我得操一口普通话去问路,可要命的是,人家不会操普通话来回答我。
      看到这里窝瓜发出了疑问:“他不是去上大学么,行李丢了,身份证丢了,那他就不是个合法的‘人’了,他怎么上的学啊?”
      我和小帅异口同声的说了三个字:不知道!然后我们继续看信:
      第一天晚上,我全舍人员又被一胖子和一瘦子以学校收费为由骗走两百每人次,我们在楼门口等了半小时都没都没有等到他们的影子,估计是跳窗了,我祝他们跳得下去,站不起来。
      看到这里窝瓜又感叹了:身体不匀称的人心咋就这么黑呢,瞧瞧小帅,多好的孩子啊!
      这回我没有理窝瓜,我继续看信:
      今天下午在草坪上蹲了四小时之后,终于有一位发音吃力的小个子教官教我们打军礼拳。军礼拳真是一套很爽的拳,招招致命,在打的过程中你可以意淫出许多出许多欠揍的小鬼在你面前晃悠,然后你一拳一个,统统干掉。看那结巴教官的帅气动作,他一定是意淫杀了不少人。
      这段我们都没看懂。
      今天我们操着指南针去逛超市,结果是路找着了,东西丢了。
      军训的日子真的挺难过的,现在连和尚都不如,和尚人家是过一天算一天,我这是过半天算半天啊。
      我靠,空调就像世界末日般杳杳无期,我等只能看着个年久失修的电扇在那偷懒,然后在它不转的时候给它一棍…
      这几段让我们觉得大学生的生活并不怎么好,这至少使没能上大学的人的心理稍稍平衡了一下。
      没有子弹的五六式步枪就像具尸体,就算再性感,也只是具死尸。
      今天预演,正当我等打出军体拳第一招的时候,一听了让人柔肠百转的女声在音响里说道:“现在是本校男生表演的力量与速度并存的军体拳…”只听一哥们说:“我操,忘招了,这声…”之后只听见整个操场操声一片——原来他们都忘招了。
      假如你是一个叛逆的人,那么你在高中阶段,最好在女人与网游中选一款,因为这或许将成为你聊以自慰或引以为豪的事情,这也是对教育的最大叛逆,对民主的最高讽刺。
      只有导员点名的一节课我才感觉没白去,希望下午导员同志不要让去的人有白去了的感叹。
      西边彩云低沉,好想玩一把不醉的沉沦,纵然身变野鬼孤魂,也无悔于弹指红颜的青春。《丐论》
      信到这里就完了,连署名都没有。
      看完之后窝瓜说:“这给人一种分娩的感觉。”
      我也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但不知是不是分娩的感觉。小帅问:“为什么是分娩的感觉呢,你分娩过吗?我觉得倒像杀猪的感觉。”
      窝瓜解释:“分娩的感觉是先痛苦,然后喜悦。咱不就是这种感觉吗?看一些看不懂的东西你不痛苦?终于看完了你看不懂的东西你不喜悦?”
      窝瓜在一旁絮叨,我问小帅为什么会有杀猪的感觉。
      小帅说:“我的感觉就是先有杀猪般的痛苦,后有解脱的喜悦。”
      我听半天终于明白,原来这孙子俩想到一块去了。
      我又大概看了一遍信,发现这封信不是按照逻辑书写的,而是按时间书写的。但又不能说是按时间顺序书写的,只能说是他在一定的时间顺序里书写的。
      小帅和窝瓜听完我的解说后一脸迷茫,他们问:“这说明什么呢?”
      这说明什么呢?我也疑问。
      在你不经意的瞬间,时间永远是溜得那么快,当我下一次回眸这份信的时候已经是好几个周以后了。
      在一个阳光明媚,人生豪迈的午后,小帅用十分钟疾笔挥毫了一份曾经感动万千少女的信: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
      不求有结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 ,遇到你 ——徐志摩。
      我见此诗深情款款,远比诗人的信逻辑清晰,肯定并非出自小帅之手,既然小帅找到了可以诠释自己心情的东西,我又何必打击他呢。
      我问:“您这诗欲寄望何处?天南还是地北?”
      小帅说:“在这个秋叶泛黄,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收到一封信肯定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
      我觉得在这个高科技发达的时代里,信这东西真是老土的可以,就像开车娶媳妇的看到骑毛驴娶媳妇的,总归觉得对方有点落后。
      但小帅说:“你不觉得看信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吗?在别人的字里行间搜寻着关于彼此相通的地方。说不定可以看透对方的心思。”
      这话我赞同,同时我也怕小帅的狂草将他的无知透露给对方。
      但小帅表示不必为虑,有聊胜于无。最后小帅在信封上写上了最为关键的几个字:吴可收。
      接下来的几周里,小帅和吴可玩弄着无聊的文字游戏,窝瓜说:“那帮女生看到吴可有这么多信徐徐飘来,肯定要嫉妒的要死。”
      但是我最关心的问题是这俩人进展如何,当我将自己的疑问诉诸小帅的时候,小帅用了一个自创的歇后语做了回答——破茅屋上的烂鸟窝——摇摇欲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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