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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初试相忘01 ...

  •   9.
      新的一天,同样是高三规律的学习生活,同样的早早起床,同样的在温暖又安静的教室里和无数同自己一样走在高考独木桥上的朋友们一起,度过紧张又单纯的一天。一切又平静一如往常。
      世界就是这样,不因为某一个人的喜悲而改变,生活就是这样,不因为某一个昨天的轰轰烈烈而等待。
      简忆作为一个毫不特殊的个体,当清晨再次坐在教室里打开课本的一刻,深深感到一个人的渺小。转头看看教室另一侧,一如往常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乖乖女蒋琳,昨天的事在她的脸上已经找不到任何一点蛛丝马迹,好像那个事件的主人公并不是她。
      是呀,简忆好像受到了鼓励,她一向是一个不甘示弱的人,此刻也绝不认为自己的抗打击能力会不如害羞内敛的乖乖女蒋琳。
      人生总是要向前的,简忆不是一个喜欢停留的人,她习惯一直在路上,不断前行。现在对她来说,人生最大的一场攻坚战是高考。而一段懵懂初恋的失败,简忆已经打算试着去接受——都说“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告别好像并不是什么悲惨的不得了的人生课题,每个人总是会经历几次。
      在所剩无几的高三时光里,简忆打算笑着好好对自己的懵懂初恋告别,一日不行就两日,两日不行就三日,总有一天,简忆会带着满是愉快欢笑的往日时光走过花季青春,去过更加精彩的日子。
      想到这里,简忆甚至想要意气风发地帅帅头发,不是她薄情,而是在这方面她好像天生豁达骄傲。
      这个女孩好像就是为了实现不断走在路上的人生意义而生的。
      10.
      简忆试着恢复以往的态度来对待欧恺,她不想再对他冷淡疏远,因为她觉得那样其实是一种逃避,无法正视自己内心的表现。
      而欧恺看到恢复正常的简忆再没有多想,他觉得简忆昨天那样的表现只是女生的多变罢了。
      第一天,课上简忆仍然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睛、耳朵当做漏斗来用,以吸收高三老师们用揠苗助长的速度灌输进来的知识点。
      只是,跟往常的心无杂念不同,老师的话没怎么听进去,反而是欧恺的一举一动更加入耳,她能清晰地听见来自斜后方的翻书、清嗓子,甚至呼吸的声音。她尽力强打精神,只是作用鲜见。
      看到老师工整的板书,她却想到欧恺被叫上讲台解题时龙飞凤舞的漂亮连笔字,她甚至偷偷模仿过;想到欧恺因为马虎大意而解错答案被老师训斥时,假意悔改的笑脸,他总能厚脸皮地求得老师的原谅,不论何时;想到自己因为答应借给欧恺抄写而写得格外工整的作业本;想到……
      她发现自己的大脑好像不停倒带的坏掉的放映器,完全不受自己的控制了,几节课下来连笔记都没记足两行。
      或许课间操时换换新鲜空气会好吧,简忆只能这么安慰自己。等着好姐妹林雨濛慢腾腾地整理收拾然后可以一起赶赴操场。简忆了解雨濛的慢性子,也很有耐心地容忍。
      11.
      “简忆!”欧恺的声音从窗外传来,简忆走到窗口探出头去。
      “干嘛?”
      “帮我把篮球丢出来,就在我椅子下面。”
      看着站在金色阳光中兴奋地仰着脸的明媚少年,简忆觉得他在人群中格外耀眼。其实简忆并不是班里最帅的男生。一双还算大的单眼皮眸子,没有双眼皮男生的温柔电力,也没有帅气冷峻的单眼皮线条棱,但是却直爽干净,分外清新;普普通通的鼻子,还算挺;他的眉毛和嘴唇生得极好,并非剑眉,但是眉峰及过眼尾,不浓不淡;下唇比上唇略厚,棱角分明,刀削斧琢一般,平添了几分英气和坚毅。就是这样一张脸,每每让简忆忘记移开视线。
      看到简忆发呆,欧恺以为她在顾虑什么。
      “没事,扔下来,没有老师看到,快。”
      简忆终于回神,去拿了篮球过来。
      “你别接,站开点。”
      “啰嗦,我没那么笨,快。”
      简忆刚要丢出篮球却忽然觉得手里一空,转头的一瞬间,篮球夹着怨念大力地飞出了窗口。
      “催催催,催命鬼,给你拿还这么多条件,你这个小恺子!”雨濛略显肉感的身材简直把简忆挤成了贴在窗上的标本。
      “这下他又要疯了。”简忆满头的黑线,欧恺是个急性子,而雨濛是个极度慢性子。每次这样拉帮结伙的一群人凑在一起有什么集体活动的时候,雨濛肯定是拉低平均速度的一个;而欧恺,肯定是最不耐烦的一个。然后就开始两人的口水之争,争来争去两人成了固定辩友,这时就需要一个最快捷的能够打压对方气势的论据。而对于幼稚的他们来说这个论据就是绰号。
      欧恺起给雨濛的绰号很直白,很写实(濛濛你一定要原谅我的实话实说),也很具有杀伤力——“胖龟濛”,除了雨濛自己认为这是绝对的臭词滥用以外,其他人都觉得这个绰号用来形容肉感缓慢的濛濛颇为恰当。
      雨濛给欧恺起的,就是她刚刚吼出的那个。据她自己解释,这绰号还是有出处的,源自中国俗语“皇上不急太监急”,形容每次雨濛觉得可以慢慢来的时候欧恺暴躁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小某子”正是中国古代公公的普称。而这个绰号也是欧恺最讨厌的,类似宦官的绰号本来已经够难以忍受的了,偏偏谐音“凯子”也不是什么好的含义,所以这外号成了欧恺的绝对死穴。连班中奸臣李彬习惯叫的“OK哥”都比这好听许多。
      12.
      果然,林雨濛点着了欧恺的脾气,篮球从三楼落地再弹起也不接,只是一下拍到身后于向远手中,然后仰头对着窗口比着拳头,竟然没有用林雨濛的绰号反击,想来这次是气到无语了。
      此刻,因为课间操而集合的人群正大批大批地涌出教学楼,林雨濛极具穿透力的高音传出了老远,大片的女生听见后向着绰号的主人欧恺投来目光。其实雨濛的外号起的还是很有艺术感的,至少对女生就很有吸引力,让人误以为是哪家不务正业沉迷“泡妞”的五陵少年;而大多数的男生则是向着窗口投来关切的目光,想要看清这语出惊人的美女的芳容。
      简忆感受到目光赶快缩回窗内置身事外,她可不想被误会为那个声源。神经大条的林雨濛则无视众多目光,把一双杏目瞪成牛眼,目光如箭,直冲欧恺,仿佛要把他射穿。
      不同于大多肉感女生秀气的五官,林雨濛的一双杏目生得极大极美,好似眼周围撑着结界,把想要攻城略地的脂肪都阻挡在外。反倒是简忆自己,上下眼皮都生了一层薄薄软软的小肉,身边的人总是说“这姑娘生得水灵,大大的双眼皮”,“这姑娘笑起来好看,弯弯的卧蚕”,“这柳叶眉”,如是云云。可是她总是觉得人的眸子才最重要,自己的眸子本算明亮剔透,偏偏被其他部分削弱了风采,再被林雨濛这个大眼妹一衬托,就显得普通了。
      其实简忆的相貌是很漂亮的,遗传了母亲应云的温柔眉眼,和父亲简士钊挺秀的鼻子,脸上透着六分温柔和四分灵气。只是简忆的五官漂亮的很平均,每一样单独都很耐看,又都称不上极美,拼在一起就变成了这种平凡的美。因此,当简忆和林雨濛走在一起,各有各的长处,反而是很亮眼的。
      13.
      欧恺身后的于向远单手托着篮球,一边自得其乐的取笑欧恺的绰号,一边腾出另一只手来对着围观群众不断比划着欧恺,生怕自己被当成众矢之的。
      这于向远,从头到脚,从始至终,从容不迫地散发着奸臣的气息,简忆觉得,他是最擅长自残和自毁形象的人了。因为于向远,单论外貌的话,绝对是班里的状元,甚至在全校也是数得到名号的校草之一。如果他和欧恺默默站在一起,他的回头率和女生缘都绝对远远大于欧恺。可偏偏现实中从没见过,于向远每每跟在欧恺身后拒绝并肩,放在古代,十足一个奴颜婢膝的奸臣;放在现代,也好似□□大佬身边的“狗腿”古惑仔。就是不知到底欧恺对他进行过什么震撼教育能够收到如此效果。
      不过也因为于向远的自降身价使欧恺的气场更上层楼,成了班里除了班主任杨学军以外暗藏的话事人。班中男生颇有唯欧恺马首是瞻的迹象,还到处流传着欧恺打架果断勇猛,以一当十的英雄事迹。其实欧恺应该很少打架,至少简忆从没看过。她只觉得造成今天这局面,都是因为欧恺一贯言辞犀利,懒于解释又厚脸皮的性格作风。
      欧恺的态度也有例外,比如对于向远。于向远倒贴着甘当副将,所以对外一向欧恺说一是一,对内于向远却满肚子鬼主意,欧恺也很少意见,只是不厌其烦地随着他,颇有一付“男主外女主内”的味道。若是放在十年后的今天,有一个十分贴切的新词形容他们,叫做“好基友”。
      再比如对林雨濛,欧恺绝不会惜字如金。他总是“胖龟濛,胖龟濛”地同林雨濛争吵,乐此不疲,他们,好像一对欢喜冤家,着实般配,而且似乎也很少有人能够像雨濛这样让他情绪变化,自己也不能。
      想想欧恺对自己却和其他人无异,简忆顿时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人往往总是当局者迷的,而且越接近真相,越小心翼翼地猜测起其他的可能性。
      简忆此刻甚至连雨濛那个“胖龟濛”的绰号也羡慕起来,欧恺从没给自己起过什么绰号……一瞬间,简忆愣了一下,自己都在想些什么?
      不是决定要好好告别了么?为什么脑海里那扇决定封存的门如此的不牢靠,轻轻一触就有错觉从缝隙中挤出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三)初试相忘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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