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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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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林芬芬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躺在这张床上,她就会想到哥哥。这个房间还是哥哥在世时候的摆设,墙上挂着哥哥高中时攒钱买的那把米黄色的吉他,书桌上已经没有放书了,空空荡荡,可是有着一面精致的相架,里面有着哥哥的可掬笑容。
她越想越多,实在是睡不下去了。伸手拉开床前的那盏台灯,顿时房间里亮堂了许多。她慢慢的坐起身来,目光变得深邃。
她在想方姐姐说的那些话……
“傻丫头!你不是很喜欢唱歌吗?我想让你成为新的明星——”
“是你!我会帮助你成为明星的!芬芬,相信我!”
“我想带芬芬进演艺界──芬芬可以的──”
“林伯父,我觉得芬芬很有潜力,而且由她去实现立翔的梦想比较合适。她是立翔的妹妹啊!”
真的可以吗?她真的可以去那个“世界”吗?方姐姐亲切自信的笑脸又在她面前闪现。虽然姐姐说的那样肯定,可是她真的可以吗?她可……不可以……去相信她呢?
她开始胡思乱想,对于未来的路她茫然……甩甩头……混乱的思绪暂时得到了宁静……
起身,坐到书桌前,她捧起了装着哥哥相片的相架,哥哥的笑容是那样自信——她真的可以完成哥哥的梦想吗?她不像哥哥那样有才华……她可以做到吗?为什么方姐姐说的那样肯定呢?放下相架,舔舔干干的嘴唇,她要到下面的厨房去倒水喝。
打开楼梯道的小灯,她的脚步声拖拖拉拉的在楼梯间响起。隐约间,她眯着眼发现客厅里有一明一暗的光点在闪烁。她悄悄走了进去,在门口按下了灯的开关。
“爸爸?”她惊诧的喊了起来。客厅里,林爸爸坐在沙发上,右手间夹着根已经点燃了的香烟。
“爸爸,你不是已经戒烟了吗?”她走到他身边,坐了下来。
林爸爸深深的吸了口,吐出烟圈,双眼无神的注视着他的女儿,“芬芬,你是不是很喜欢唱歌?”
“怎么了,爸爸?”一提到唱歌,她会想到晚上的不愉快的事情,声音立刻高了八度。
“芬芬,爸爸没有别的意思。如果你认定这是你将来想做的事情,那你去吧!爸爸不阻拦你——”林爸爸语重心长,“你和立翔一样的性格,表面的乖巧,骨子里的叛离。特别是你。自从你哥哥过逝之后,你懂事了好多,不再是过去那个鲁莽的丫头了,可是你认定的事情却比你哥哥还有冲力。”
“爸爸……”她忽然发现父亲又老了好多。
“立翔认定的路至死都没有后悔……即使是他遇到那么大的挫折也还是勇敢站了起来……你是你哥哥的妹妹……是你爸爸妈妈的女儿……我相信你会更加勇敢的……去吧……小鸟终归是要离巢的……”林爸爸掐灭了手中的香烟。
那一刻,林芬芬仿佛看见了父亲眼中闪现的泪光,“爸爸,谢谢!”一句“谢谢”还是无法替代心中千言万语的感激——
“芬芬,你决定考T大了吗?”
“恩!那是哥哥曾经放弃过的地方……我完成他的遗憾……”
“那你要用心了!好好做每件事情!还有,不要埋怨你妈妈——你妈妈也只有你这么一个女儿了,她不希望失去你。所以,你要做出成绩来赢得你妈妈的同意。你妈妈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哪!”
“我知道!我会好好的!我不会让你再多操心了!”
“那上楼去睡吧~~乖~~”
“那晚安,爸爸!” 楼梯口的小灯熄灭了——
林芬芬那一觉睡得极度香甜,而且——哥哥也来到了她的梦乡——
冬去春来,转眼又是一年。待得百花繁尽,小菏又露尖尖角。夏季中旬一向是不寻常的日子,统考就是在这么炎热的天气下进行的。当所有科目全部考完,林芬芬就被方若绮接到了台北。在那里,立翔的那场五周年纪念演唱会即将举行。
带着简单的行李,林芬芬住进了方若绮和欧凯文的家里。他们的家坐落在高级住宅小区里,是独门独院的二层别墅。这个小区环境幽雅宁静,住得都是有名堂的人物。再看房子装修的虽不是奢华,但是处处体现出主人的精心。林芬芬从没都没有来过他们的家,这次站在这里被吓了一跳。她没想到方姐姐家会这么素雅漂亮!
方若绮找了双拖鞋放到林芬芬面前,看着她傻站在那里,笑道:“芬芬,看什么呢?”
“姐姐……你们家实在太漂亮了!!!”林芬芬惊叹道。
“快换了鞋子进来吧!别傻站在那里啊!以后你还有在这里住段日子呢!”方若绮接过林芬芬手里的行李,招呼道。
林芬芬换了拖鞋,走进了客厅了。偌大的空间摆设极其简单,34寸背投大彩电倚靠右边的那面墙,再往左边去点,就是一整面落地窗。此刻是正午,光线充足的落了进来。
方若绮也走进了客厅,“芬芬,一会我带你去民歌餐厅吃饭啊!”
林芬芬扭头去看她,“欧医生呢?他晚上回来吗?”
“他去国外参加学术研讨要三个月,这段时间家里就我们两个人了!”方若绮微笑解释,“饿了吗?我们现在就去民歌餐厅吧!”
“恩!”林芬芬乖巧的点点头,跟着她去了。
一路上,台北的交通堵塞严重,方若绮用蜗牛般速度的车道上行驶。
林芬芬无聊看着窗外的在慢慢倒退的景色,“姐姐,民歌餐厅还是莫叔在打理吗?”印象中,她哥哥曾经对她提到过莫叔,而且还有莫叔的女儿——莫筱筠——
“不是了,筱筠和高明权移民到加拿大后,莫叔也跟着过去了。现在的餐厅名义上还是莫叔的,可是却是两个年轻人来打理的!”方若绮边开车边回答。
“哦?他们也是想做明星吗?”林芬芬顿时来了精神,“那他们是谁啊?”
“他们一个叫蓝,一个叫阿司,是你哥哥以前在的那个乐队的键盘手BULE的表弟。蓝现在正在组乐队,而阿司才是民歌餐厅的管理人。这次你哥哥的纪念演唱会的伴奏就是蓝的乐队来做的!我们今天除了吃饭,顺便去看看他们排练的怎么样了!”
蓝……阿司……芬芬心里默念这两个名字……会是怎么样的人呢?
终于,车子开到了民歌餐厅的门口。林芬芬先下,方若绮去停车了。站在门口,林芬芬开始四处打量。这个餐厅感觉很普通,而且有点破旧。浅灰色的木制门显出了厚重的感觉,门上的把手已经抚摩的圆滑发亮。这个年代还有什么人会去木制门呢?这就是民歌餐厅的风格吗?她开始好奇。
推门进去,里面的光线不甚明亮,而且也不是很宽敞。在左边是长长的吧台,再往远处望去是一个简易的舞台,然后就是餐厅应有的摆设了。吧台里有人,是个穿着侍者服的年轻男人。她悄悄的走了进去,靠近吧台的方向,偷偷看着他。他的五官很秀气,肤色白皙,看上去文文弱弱的,此刻正目不转睛擦拭手里的高脚杯。他是蓝,还是阿司,或者不是他们两个?她心里暗道。冷不防,一只手“啪”的拍在她的左肩膀上。她突然尖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