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最后一根稻草 “谭书”, ...

  •   谭书外号特粗,后来他给自己取了个艺名,谭书雅,是为了彻底远离这个降低他高雅档次的外号,然后他的外号就变成了,特粗呀!
      自从特粗看了我们那场演出之后,就三不五时的出现在我面前。几乎每次演出时我都能看到他那张灯光下的白脸带着圣母玛利亚的圣洁微笑目不转睛的凝视着我。其实他那时的表情基本可以称之为花痴少女怀春,但不知为什么他那少女的表情却总是让我联想到中年以上妇女,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一早就看破了他管家婆的本质。
      下了演出,不出意外的特粗出现在我面前,一脸温柔体贴可人的问候我:“今天表演怎么样啊?最近还顺利吗?”
      “挺好的。”我回答。
      西维看见特粗,直接走上来揽住我的肩膀拖着我就往外走,简直生怕女朋友被抢走的模样。其实若不是特粗第一次看见我们时我那副吓人的脸,我真要怀疑他对我别有用心,不过目前看来,他应该真的只是要挖我的墙角而已。
      不过这个攻势也有点太猛烈了些,我刚刚回到合租的房子,鞋子还没脱,特粗电话就追踪而至,我不耐烦地接起电话,那头特粗特温柔的说道:
      “你到家了吧?这周末我约了几个做音乐的朋友一起合练,你要不要来?”
      “我没空啊。”我甩掉鞋子一屁股栽到沙发上,懒洋洋的说道。
      “后天你们是不是还有一场演出啊……”特粗还在絮叨着,我直接挂了电话。
      “是你那个贴身保姆阿?”青春从房里走出来,笑嘻嘻的问道。
      “恩。”我倒进沙发里,头发散落在脸上,漫不经心的回答。今天是整夜场的演出,回到家里现在已经快早上七点了,上午还有课,我却一动也不想动。
      “你不去上课了?”青春看我四仰八叉的架势问道。
      “懒得动。”
      自从知道是色弱以后,貌似对我唯一钟爱的绘画也提不起精神了,上课时每每被老师夸奖说你的用色真特别时,我就觉得像讽刺。
      最近好像一直在靠着音乐发泄情绪。杜兰养伤的这段期间,我一直暂替主唱,临时找了一个外援的吉他手,本来贝斯手的实力就已经很不行,连我这种水平的人竟然还要经常指导他,现在新来的吉他手就更是半调子,演出前我还经常要分出精力来教他吉他。
      真的感觉很无力。
      我蜷在沙发上昏昏欲睡,一阵阵发冷,演出服太单薄了,我经常跟西维抗议说老子又不是卖色的。西维总是回我一个□□说你也就只有色相可以拿来卖卖。
      正发着抖,青春扔过来一团东西,直接砸在我脸上。我拎起来发现是一套崭新的睡衣,纯棉的质地,很厚很柔软,很温暖的样子。
      “赶紧套上别感冒。”青春唠叨道。
      我套上睡衣,甩甩宽大的袖子问青春:“你送我的?”
      “我哪有那么好心,我买来自己穿的。不过实在见不得你这么要死不活的样子。”青春挥挥手臂。
      我开心的继续甩甩袖子,挑毛病道:“不过太大了也不合身啊。”
      “宽松才性感。”青春冲我呲牙。
      我一脚踹过去,青春麻利躲过,哼着小曲出了门,他也是做音乐的,不过远比我专业得多,是一个很出名的地下乐团的 leader。
      我把睡衣拢在脸前,清爽的味道,毛茸茸的很温暖。
      周末我跟着青春出门混饭局,非常意外的我竟然碰见了特粗,原来他们的合练竟是同一个。特粗看见我激动了,以为追了这么久我终于想通了从了他。吃饭当口一直赖在我身边不走。其实我挺搞不明白特粗的,搞不明白他看上我哪了,用西维的话来说我也就能卖卖色相,但是特粗的乐队走得显然不是卖色路线。等到我听到特粗他们现场秀音乐时,我就更加搞不懂了。
      因为他们明显跟我们不是一个水平线的。其实我觉得,特粗的水平跟青春比也不差了,他自己完全已经具备了major的实力。
      90年代开始以来,乐界被偶像艺人雄霸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以前从来无法跻身主流的摇滚乐队开始在乐坛占有一席之地,曾经一直被看作边缘小众的摇滚乐队在这几年看到了曙光。而自从混迹地下的独立乐团Y乐团凭借自身的强悍实力成功的major走入主流乐界,并大获成功之后,Y乐团就成为了所有像我们这样默默混迹于地下的独立乐队的风向标,原来并不是做摇滚就注定终老于live house,终身混迹地下,神秘小众销量低靡,原来摇滚乐队也是可以站在乐界的最高点被全国人民注目和追捧,也是可以创造销量神话和那些国民级的偶像艺人分庭抗衡的。这些原来想也不要想的事情被Y乐队一一实现,成为了所有地下独立乐队的梦。听说特粗就一直叫嚣着要仿效Y乐队主流出道,听说抱着这样远大理想的他,作风强悍,眼光也很挑剔。
      于是我也激动了,因为我从没想过别人会把我想得这么高。正当我告诉青春特粗就是那个要拐我的贴身保姆时,他们停止了演奏,特粗走来我面前。
      他把话筒递给我:“你们那首主打曲我听了多次旋律也熟了,你来唱我们来伴奏。”
      我看看青春,青春推了我一把,我就走进了场中央。特粗原是贝斯手兼主唱,他嗓音条件很好,柔和又清丽。跟我低音沉郁高音尖锐的嗓音完全不同。青春原来评价过,说我的脸和我的声音是两个极端,脸是鲜花,声音是炸弹。我笑说,枪炮与玫瑰(1)啊。
      唱着自己乐队的歌,我还是忍不住伤感了,因为特粗他们的伴奏,虽然第一次操作,竟然比我们演奏了无数次的还要好,真是让人自卑。
      于是那晚后来我一直有点低气压,特粗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组乐队时,我只是回应他,我不想放弃西维他们,其实我觉得这个回答有点赌气的成分,不过我确实从没想过离开西维的乐队。也难为特粗狂追了我两个多月了。
      不过没想到我这誓不屈从的高傲气节竟然没过几天就被贬得一文不值。
      不久后的一次演出结束后,西维提议大家去吃饭,我本想回家睡觉,他却硬拉着我去,态度反常的强硬,其他人也不做声。于是我就勉为其难的去了,正呵气连天的等着上菜,西维突然间说:
      “我们的乐团到今天为止要解散了。”
      我大张的嘴还没来得及合上,被这突然的宣言惊得差点呛着。我看看大家,都很平静,这才发现原来只有我一个人是要被通知的。
      “杜兰要回老家继承家业去了,我接到**初中的聘书,要去做声乐老师了。”西维道。
      我茫然的点点头。
      “李斯见大家都有了出路,也决定专心一致的找工作去了。”
      李斯腼腆的冲我笑了笑,歉意的补充道:“你不会生气吧,反正我们也只是业余组来玩玩的,既然他们两个都要去工作了剩下我们两个也做不下去啊。”
      我木然的看着李斯,又回头去看看西维,哈哈笑道:“你要去教声乐,太搞笑了吧。”
      西维微微笑了笑,问我道:“你呢,散了之后有什么打算吗?”
      我,我现在连画画都等同于放弃了,课程荒废大半,估计考美术大学是不要想了,我全部的生活就只有这个乐团了。不过今天我才发现,原来只有我一个人把它当做一件正经事来对待,对于其他人来说,不过就是业余的消遣娱乐而已。原来其他人早就都有规划好的完整人生,只有我一个人抱着这种边缘生活当全部。不错,对于那些高级白领来说,我这种人应该就是典型的边缘腐朽没前途。
      我抬起头,冲西维挑挑眉道:“你也知道特粗游说了我两个多月了,之前我还不知道该怎么跟你们说,现在皆大欢喜了。”
      说完我站起身道:“困了我先回家睡觉去了。”转身就走,没人留我。
      我快步冲出了饭店,奔跑在夜晚的道路中。我庆幸西维没有来追我,因为我不想他看见我在流泪。虽然我小时候曾经是个有名的爱哭鬼,但是我不想让眼泪流掉我的自尊。
      我拿起电话打给特粗,晚了他接电话的声音很含糊。
      “我决定加入了。”我对特粗说。
      “好啊。”特粗的反应竟然比我想象中的平静得多,好像他一早就料中我早晚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一样。
      “谭书”,我第一次认真的叫他的名字,“你能给我一个未来吗?”
      我仰起头,想让眼泪倒流回去,路灯的光线在泪眼朦胧下折射出彩虹般的七色光环。
      (1)枪炮与玫瑰:Guns N' Roses,美国著名硬摇滚乐团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