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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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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遇见黄鹄是在刚上大学的时候。刚送走爸妈,宿舍里横七竖八摆的都是我的行李,我不想赘言收拾的经过,男孩子收拾东西就一个原则,把东西塞到有空的地方。黄鹄是我在大学里遇到的第一个人,也预示我今后一路颠簸的开始。上大学其实是我第一次离开家,上大学之前,我一直想去其他地方转转,也做过一些计划,但是从来没有实践过。而黄鹄则是一起去旅行的最佳玩伴,而且他还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一九八九年,他父母坐着火车去北京的时候。有关他的情况其实是从我室友曹宥生那里听到的,宥生给我看了他们新生老乡会的合影,我一眼就认出了黄鹄,“嘿,这不是我第一天撞到的人么!”“诶,你认识啊,这可是个神人,听说以前还进去过”。后来宥生和我又聊到老乡会,还提到有机会把黄鹄叫到宿舍来让我好好认识一下。那是几年前的事了,黄鹄也不是现在的摸样。那时候听别人说有女生为他堕过胎;还有消息说,他父母早亡。
某天,正好是社团招新的日子,我在校园里闲逛,宥生硬是拉着我跟他一起去报了合唱团,填报名表的时候我在前几行里又发现黄鹄的名字。面试是在合唱团的排练厅,我们到的时候正好有人在台上演唱,台下前排坐着的貌似是几位负责人,后排坐着的都是像我一样已经结束或者准备表演的人。我从来没有一个人在其他人面前唱过歌,唱歌的时候自己都感觉到声音在发抖。唱完之后我很沮丧,宥生安慰我说不用担心至少我可以读谱。这时候有个人拍了我肩膀一下,“the crime at edmond lake,你品味不错”。宥生连忙把他拉过来,“汲淩,这就是黄鹄”。
第一次见黄鹄是我刚进校门的时候,他斜戴帽檐,宽肩、黝黑。这次近距离观察,发现他前面有一撮头发是白色的。“趁着还没熄灯,一起去东门吃点夜宵吧。”那晚,我们喝啤酒,吃烤串,酒酣的时候,黄鹄开始聊他的性经验,对他来说这算是最大的乐事,当然他不是什么富二代,为了生活还得去便利店里打工,我们就这样,一直聊到天亮,看着外面匆匆的行人,黄鹄掐灭了手上的烟蒂,站起来,“走吧,一会该去上课了”。
随后的一周里,我和宥生都收到了被合唱团录用的通知,黄鹄则在学校旁边的便利店找到了一份兼职,每天半夜11点做到早上7点,天知道他怎么会挑这么个时间工作。不出所料,他后来跟同寝室的人吵了一架,他的室友气昏了头,便向宿管告状,黄鹄不得不从原来的宿舍搬出来。那天,我正好在寝室读书,有人敲门,开门后见看到黄鹄站在过道里,手里提着行李,脸上堆着笑说:“还记得我吧。”我们去外面喝了几杯,因为另外一个室友也在看书,我们在寝室里不能畅所欲言口无遮拦。坐在路边摊上,我问黄鹄:”哥们,你来找我,不单单是想喝一杯吧。“后来我同意帮他问问室友能不能暂住在我们宿舍,直到他找到地方为止,此外,我们还说好以后有机会一起出去玩。
后来,黄鹄又换了一份在三里屯当服务生的工作。考试前的某天,我为考试忙的焦头烂额,他突然出现在我们寝室,在我身后俯身说:”跟我走吧,那些姑娘们可等着呢,快点。“我说:”在等一小会儿,我看完这章马上跟你走。“接着,我换了衣服,飞快赶到西门外面窜上出租车,去三里屯跟姑娘们见面。出租车经过两排绚丽的霓虹灯的时候,我们挤在后排,兴奋地叫嚷,我有点像黄鹄那样来劲了。他只是一个极其热爱生活的年轻人,虽然经常吹吹牛,但也是因为他喜欢跟人们混在一起,不这样的话,别人不会理睬他。他利用我,我心知肚明(为了吃住等等),他也知道我心里清楚(这是我们关系的基础),可是我不介意,我们相处的很好,没有纠葛,也不用迎合对方,我们像交新朋友那样互相察言观色,我从他那里学到的东西,收益可能不比他少。我看到他口瑞轩和滔滔不绝,连出租车司机都回头看这个兴奋的傻子。
我们去了三里屯——我忘了具体的情况,场子里很空,没什么人,偶尔进来一两个姑娘,看了一眼也马上离去,之前跟黄鹄约好的姑娘,也没有到场。黄鹄带我去他工作的地方,他要在后面换衣服,然后出发。黄鹄和华叔就是在那晚见的面,他们见面是了不起的大事,两个人都很聪明,刚打招呼就有了好感,一个是心地光明圣洁的骗子,另一个是忧伤的骗子,这就是华叔。从那刻开始我就很少看到黄鹄了,我有点难过,他们的活力迎头相遇,相比之下,我是个村里来的,跟不上潮流。华叔把倪哥,马大胡子,秦妈的情况讲给他听。黄鹄则把他在派出所里遇到的那个新疆小偷,杀了人总要在尸体上留个牙印的变态杀手,他的无数的姑娘和排队,日本动作片。他们从一家酒吧窜到另一家酒吧,在街上蹦蹦跳跳,我则疲惫的跟在后面。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却心怀一切,从不疲倦,从不讲平凡的东西,像是烟花一样,一声爆裂之后,人们都会发出啊的惊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