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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节哀 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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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知道我们学校有个男生不幸溺亡了,今天看到他家里人发的文说了些话。
其实本来不该说什么的,这样的事情发生应该要致以哀思,不管家长说什么,毕竟他们是受害者,无故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但是看到他哥哥发的文实在觉得……得说点什么。
在文章下说不可能,毕竟作为亲人,这个时候一定是难过的,只能在下面说一声节哀,可是他发的文……我还是躲这个没人来的地方说说吧。
首先,他说——一天河里五天内发生七起溺水事故——有七起?我只知道一起,就是他弟弟那一起,之前也确实出过事,不过离我们学校很远了。
又说,他弟弟是“因水性不熟导致溺水身亡”……我囧,水性不熟就敢下河游泳了?胆儿够肥啊,再者,他弟弟去游泳还是有同伴一起去的,结果他弟弟溺水了他同伴再叫警察,我服了了啊,去那种算得上大河,水流也不算平缓的河里游泳,结果丫没一个会游泳的啊?
“警察在过了将近半小时后到,并且没有任何的水上救援物资,水上救援队赶到后,在水面上稍微救援后说,我们要保证自己的安全”,“当我们九点半赶到现场时就看见一艘渔船两个人拿着手电在水上照,这叫我们家属看了怎么想”亲,人家警察就不是人了?打了电话他就得你挂了电话他就出现了?我们校区离警察局还是有距离的好吧!再说了,我们这边难得发生这种事,所以在救援物资方面不完善是肯定的,人家辛辛苦苦找来了船来找人,脾气还挺大呀!后面还有“我大哥自己在长沙调来了潜水员”从这句话来看,这家至少有点钱,有点钱这孩子怎么还跑那河去游泳了,咱们这又不是没有大型游泳馆,再说了,那河里水挺脏的,我还真没想过谁会下去游泳。
然后就说到学校的问题,这一点必须说,学校不地道,就算学生是在校外出的事,但那毕竟是咱们学校的学生,更何况你都约了时间了又不去见人家家长,完全不是个事,要是人家爸爸没拉住真就想不开跳楼了怎么办?这个问题校方态度完全有问题,后面还有提到有记者来了,但据发文者说被打发走了,这个虽然从法律上说,校方的做法没有问题,因为他们没有责任,但从道义上来说,完全说不过去。
我是按他写的文章的顺序来的,接下来他提出了质问,说我们学校为什么没有围墙?我……哪个大学有围墙?都是大学生了成年人了,还当小孩子一样关着管着?然后是说“为什么星期五在我弟弟有课的情况下学校竟然不知道学生出去了”逃课是经常的,就算是我们系管得这么严我们还是会逃课,只是比较少而已,至于音乐系……我没课的时候去走走,遇到音乐系的熟人最多,问他们“没课啊?”回我“逃了”,再说了,你还真当我们是小学生啊?大学老师又没有义务给你管小孩,学习部查课吧,大一我们还乖,大二就是“查吧查吧,爱扣分不扣,姐姐我不在乎”,都是成年人,自己做的事情自己都有了判断力,我们选择的都是没必要的课程,喜欢废话,照本宣科的老师的课逃掉,重要的课程,喜欢的课程,我们心里都有谱,更何况就算老师知道学生不在又怎样?老师也只能记住这个学生缺勤了,学校也只能扣这个学生的综合测评分,都没有办法。
作者还说希望大家转文让更多人看到,我没转,我觉得这文章……很多地方根本就没有道理,在下面表示一句节哀已经是我对死者的缅怀。顺便说一句,有人转了,也是学生,估计是音乐系的,然后他说被要求立即删掉,不然,其实我不知道这个不然之后是什么,这个是听说的,唉,死者已矣,愿生者吸取教训。只是个人的一点看法,希望不会冒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