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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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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看的文,现在把当时的感想写在这里。
很早以前,有这么一只妖,她在比很早更早的以前修炼有成,可以遂自己的心意做一些事情,于是她没有同别的妖一样成仙,而是选择了一片山林,做了守林人,守着这片名为归迟的山林度过了千百万年。
这么多年,她始终着一袭白衣,就着冷清的木屋,淡看在凡尘中翻滚的人或妖,看着他们或它们一一路过,一时喧嚣后留下的气息渐渐消散,归迟林便又是一直以来她熟悉的寂静的归迟林。
她没觉得这种生活有什么不好,但老天嫌她孤单碍眼便降下一人同她作伴,于是与寻常相同的一日她在潺潺溪流边发现了一名婴孩。那名婴孩唤她“姑姑”,她皱着眉看她大哭,皱着眉看她涕泗横流,然后她抱起了眼前这具小小身体,然后任这个孩子将她的清衫当作手帕涂抹,然后抱着这个孩子回了和她一样一直孤单的木屋。
她冷心冷清,只有孩子受了委屈才会给予一些好处借以安慰,于是在十几年后的一天,长大的女孩有了自己的名字:夭华,是被她唤作姑姑的人起的。
她恋她、眷她、敬她、慕她,而她却无动于衷。一时执迷一段错误一世纠缠,多少阴差阳错多少人心叵测造就了她们如今生不得死不得的局。
一步错,步步错。
她说:姑姑,就让我跟着你吧。
而她说:归迟,我好像有点喜欢上你了。
她说:是不是不管怎样你都不会信我了?那就多恨我一点吧。
而她说:蝠儿你回去吧,我不会救她。
到最后,她裹了满身的鲜血来见她,她们在熟悉的溪畔,一个坐着,一个倒着。
她固执地去握她的手,她固执地没有回应直到那手无力地垂下。多年以后,她终于孑然一身,放下了缠在身上的诸多牵绊前来寻她的姑姑。我依稀又看到当年那个执着而天真明朗的女孩,将一颗心系于最爱的人身上,至死不渝。多年以后,那只一直一个人的妖依然守着她守了不知多少年岁的归迟林,只是不时站在故人的墓前听旁人说,我永远忘不了那年姐姐你一人伫立在溪边寂寥而孤单的样子。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下面是写给夭华的。一开始夭华刚出场时,我是不大喜欢这个角色的,当时我全心全意希望归迟和折弥能尽快幸福而快乐地在一起,而这个宫主一看就是脸谱化的“喜欢主角但得不到回应便从中作梗要拆散有情人”的boss反派,自然不招人待见。我没有多留意这个反派,继续专情于归迟与折弥的情感发展上。但看到故事中后段我愈发感到奇怪:照理说主角应有绝对戏份的,怎么老见不着归迟了,而且还老是写折弥和boss的过往。这让我这个不喜欢从中作梗的反派boss的人相当郁闷。
“难道归迟是个做铺垫的炮灰,到最后折弥还是喜欢上了故人而与boss双宿双飞了?”我这么想着,出于对移情的反感,对这种趋势很厌恶...这种不知道官配的迷惑一直持续到了最后。蝠儿说:“主人便是归迟!”那一刻,我的下巴"掉"了。这个伏笔埋得很妙,虽然有各种猜测,我却怎么也没想倒主角与boss竟是一人。之后继续看,看夭华的过往,我被感动了...而后就是对boss这个悲催而苦命的人怀有一种深深的同情:爱到这个地步,不管她做了什么,都是值得人们为她的感情叹一声的吧。而故事最让我受震动的地方就是到最后,纠缠的两人并没有恶俗大团圆式的结局,虽然美好的结局会受欢迎,但考虑到两人尤其是折弥的性格以及她们之间发生的这么多事,我真的觉得,这个有缺憾的结局才是最真实最符合一路顺接下来情节的结局。这个结局满贴切地表现出了造化弄人的一种概念。
如果当初夭华没有遇上卫宫主,如果夭华没有强求折弥呆在自己身边,如果夭华没有嫉妒自己,就让小诤归迟折弥三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林中,如果夭华不要这么别扭把一切都说清楚,那么一切会不一样吧。如果折弥不是这么冷心冷清,如果折弥在夭华还是夭华时对夭华再亲昵一点让敏感的小女孩再有安全感一点,如果折弥能喜欢上夭华,如果折弥能对归迟像对夭华一样无动于衷,一切也会不一样吧。如果夭华不这么固执而决绝,如果折弥不这么冷淡却终究耐不住寂寞。只可惜,如果只是如果。
“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是一生幸福。对的时间遇上错的人,是一场伤心。错的时间遇上错的人,是一段荒唐。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是一声叹息。”之前讨厌夭华,这个额上沾染桃花的艳丽而邪气的女子。现在真心祝福她,这个执着不悔的痴情女孩。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希望夭华和折弥能有幸福的一天。
最后的最后,看完全文后我觉得题名起的很好,傀儡妖,我一开始以为这个词是指折弥,后来以为是归迟,再后来觉得是夭华。文章扣题,全文对“傀儡”二字虽着墨不多,但却二字每次出现都点在关键的地方,推动情节的发展,有画龙点睛的作用。直到最后,我有所感悟,傀儡不仅是人的,更是天的。人生一世,若头顶有神明,谁又不是命运之手操控下的傀儡呢?所以傀儡妖,不仅指归迟,不仅指夭华,不仅指折弥。它是一个代称,代尽凤幼莲姬,代尽小诤小竹、代尽虎妖蝠儿,代尽天下所有为情所困为事所扰无法超脱的妖,抑或人,人人都是傀儡,如夭华这般的人物想要挣一回,却最终也挣不脱悬在头顶若隐若现的那根线。
掩卷叹息。感谢作者,这篇文有带给我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