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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一个旧结局(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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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志社里的人多数已是中年,都是一副慵懒相,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等着退休。不过也有三个比较活跃的年轻人,两个女的是文字编辑,一个男的是图片编辑,看起来都只有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那个男的叫林家华,外表还可以,性情很温和,像个居家好男人,眼神却有点不羁。听说他一从大学毕业就在这里工作,至今已经三年了。

      奇怪的是他一看见我就要对我笑,而且一有琐碎工作就要派给我做,经常让我坐在他的电脑前帮他敲一些不知道有什么用处的文字,他自己就跑去隔壁的休息间抽烟,隔着一层玻璃向他的位子望过来,向我望过来。

      他的这种做法总是让我感到浑身都有点不舒服,但我还是对他的小伎俩不理不睬,继续低头敲字。

      青梅就悄悄跟我开玩笑,说林家华对我有意思。我却不领情,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表示我毫无反应。

      我何尝不知道,但我早已过了玩暧昧的年龄,也不想再跟任何人玩什么暧昧。我是棵残花败柳,我知道暧昧的结局总是不好看,不是无疾而终就是两败俱伤,所以还是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吧。

      刊物是每两周出一本,每出完一本,杂志社里的同事都习惯一起出去庆祝,聚餐、唱K、到酒吧玩之类。我是不去的,实在是因为既没有功劳,又没有苦劳,连疲劳也沾不上边,就算有,那也是自找的,所以坚决不去。

      青梅是常常出去的,她需要为将来的生活打好关系。她不在,我是兴奋的,一个人待在出租屋里面敲字或者看电影,难得清静。我喜欢一个人,喜欢享受一个人的时光,让我感觉那么自在和充实。

      生活就这样过下去,等到杂志社里再一次举行庆祝会时,我去了,因为我的实习快结束了,我就要离开了,最后一次说什么总得去凑个数吧。

      大家去唱K,我捧着杯橙汁坐在一堆人里面,看华青梅跟大家疯成一团。

      林家华拿着罐啤酒和我坐在一块,提高声音跟我说话。

      “你会留下来吗?”他问我,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沧桑,仿佛是从一个阅尽了世事的老人口中发出的。

      “不会。”我毫不犹豫地回答。

      “我也不会。”他说。

      我奇怪地看着他。

      “我辞职了。”他淡淡地说。

      这让我有点惊讶,我又望了他一眼。据我看来他没得罪谁,工作也做得很好,连挑剔的副主编都没怎么骂过他,我还以为他会在杂志社里待到退休呢。

      不知为什么,我把自己的这种想法告诉了他,他就笑了,连笑容都是沧桑的。

      我问他:“你要去哪里?”

      “去远方。”他又笑,笑得有点苦涩。

      我也跟着笑,是很明显的苦笑。人人都要去远方,远方又在哪里?

      “你是本地人吗?”我问。

      “是。”

      “你的家在这里。”

      “我去到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家。”

      我沉默了,男人就是这点好,能够浪迹天涯,只要自己愿意,随时可以走,也随时可以回来。女人就不行了,有着太多的生理和现实因素阻挠,上天终究是做不到绝对公平的。只是想到没有爱就没有家,但是爱自己也是好的,虽然是一种不得不爱的自怜。

      “三年来,我看过几个实习生,只有你很不同。”

      “哪里不同?”

      “哪里都不同。”他打着哈哈。

      我不说话,我讨厌别人在说我特别时,却说不出我哪里特别,为什么人人都这样?

      “你知道吗?”他看着我,继续说下去,“我喜欢看你敲字的样子,腰板坐得直直的,全神贯注,目光好像就要穿透屏幕。”

      我吃惊地望了他一眼,他竟对我观察得这样仔细。

      “你相信我吗?”他问我。

      我又吃了一惊,但是我很快恢复淡定,“我连自己都不相信。”

      “这就是你的态度问题。”他的口气好像在教训我,“你小小年纪,不要这么消极。一个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人,在这世界上还能相信谁,又还会有谁相信你?”

      我沉默不语,我并没有不高兴,相反我觉得他说得很在理,但也仅此而已,对我没有任何帮助,我知道只有我能拯救自己,我只是在犹豫。

      接下来我们静坐着,他喝啤酒,我喝橙汁,气氛有点沉闷。

      过了一会,他问我,“你要唱歌吗?”

      “哦,不了,你唱吧!”我轻摇了一下头,握紧手里的饮料杯子。

      “不用害羞的,来唱一首吧!”他放下了啤酒罐,“让我听听你的歌声怎么样,以后没机会听到了。”

      “呃……不用了,我不会唱歌。”我坚决拒绝,紧张起来。

      “没关系,我唱歌更难听,我来帮你点一首吧。”他站了起来,拿过遥控器帮我选歌。

      我阻止不了,只能看着他。最后他帮我选了王菲的《给自己的情书》,又是王菲的歌,他仿佛洞悉我的内心。

      他选好歌之后,抢过我手里的杯子放到桌面上,一把将麦克风塞进来,用鼓励的眼神望着我。我实在害怕这种眼神,又拗不过他的请求,只好抓紧麦克风,准备开口唱了。

      但是我心脏乱跳,喉咙梗塞,里面仿佛堵了一堆东西,发不出任何声音。他坐在旁边,改用一种温柔的眼神看着我,拿起遥控器帮我重新开始,这样的动作重复了三次之后,我终于开腔了。

      一开始发出的声音有点尖锐,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我就硬着头皮一字一字、一句一句唱下去,越唱下去我的眼睛越发起热来,就像被自己给感动了。

      令我更加惊奇的是,曾经在许风面前认定自己不会唱歌的我,这次却在一群陌生人中间唱起歌来,虽然很不容易,好歹自认为唱得还不错。我那把嗓子发出来的锯齿状尖锐声音,娓娓地从音响中传出来,仿佛从另一个时空传来一样,让自己都有点心神荡漾,真是自作多情。

      唱完最后一个字,林家华给我鼓掌,说我唱得几乎逼近原唱了,我就淡淡地瞥了他一眼。

      在办公室里,我们都只是颔首微笑,没有任何暧昧交流,枯燥的生活不容易产生爱情。但是只经过这一次短短的谈话,唱完这一首短短的歌,我就觉得已经跟他无比接近。感觉就是这么奇怪的一种东西,连人类本身都难以控制,我是个敏感的人,我也无法避免
      。
      我喜欢简单的事物,包括简单的爱情,可惜不容易遇到。随缘吧,随缘到老吧!

      我实习结束时,要让杂志社主编在学校发下来的一张实习证明上签字、盖章,再写一段简短的评价,然后我离开了那里,搬出了出租屋,不用再忍受华青梅的噪音骚扰。

      华青梅是留了下来,我知道从一开始她就有可能留下来的,大家都这么赏识她,不像我,一无是处。林家华真的辞职了,我离开的时候,他已经不知去向,青梅就接替他的工作,当杂志社的图片编辑。

      华青梅是适合在社会上混的,既有能力,又能团结同事,还玩得开,这样的人不适合混社会,真不知哪种人适合了。至少我就不适合,也许世上没几个适合我的地方,除了图书馆、电影院、音乐厅和我自己的房间。

      想着想着,我不由自主地笑了,当然是苦笑。

      我突然对自己感到恼怒,我在日记里写着这样的话:“给你两条路,如果不好好振作,好好爱自己,那么就去死吧,一了百了,免得活在世上浪费人类资源,总是自怨自艾,自悲自怜,你烦不烦啊你?他妈的,你个混蛋……”

      我两手颤抖不已,我感到无比恐惧,也许我的一生就这样糊里糊涂地过去,我不要这样的结局。

      我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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