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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诈尸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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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阳光如往常般和煦。
“呜呜,没良心的老妈,她女儿我都被放逐了一夜了,她怎么还那么安心的睡在床上啊,她就不怕她可爱的女儿被人拐卖了吗?”我从昨夜一直到天亮,都睡在家门口的小板凳上,就专门等着老妈出来找我,可是我等了一夜,几乎都不曾看到老妈的身影一眼,大家说,这到底是什么道理啊!
“咕噜——”额,我好饿啊,我快饿死了——得,还是去学校,向小姐要点早餐好了。
于是我怀着极差的心情,踱着小步,哼着小调,踢着小石子,一路走到学校(晕,这还心情极差,也太好了点吧)。不过,走到校门口我才发现,这个校园今天似乎有点与往常不同啊,似乎要发生什么大事,难不成我们学校要来什么超级要犯,人人得而诛之?不过,这个好像不太可能,能让女生有这么大仗势的人,恐怕也只有我一个了,我才是人人得而诛之的一员啊!可是,看她们的样子,也不像是要打我啊,难不成有转校生,长得比我还妖艳、漂亮,让她们开始换了个新口味?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可真替那个转校生感到悲哀。
“小姐,你带早餐了吗?”远远地,在人群中,我就看到了我家小姐被挤得死去活来,不过我说过,我是善良的一员,自然要救咱家小姐于水深火热之中,所以干脆就来了个“千里传音”——
“啊——贺雪瑜——我跟你拼了——你赔我的黑琪玛巧克力蛋糕——”大家不要惊讶,这便是咱家小姐连雪瑶的美妙吼声。听听,堪比雷公爷爷的雷声还要来的惊人。那时,连雪瑶被人挤来挤去的,连一口蛋糕都吃不到。但就在她要吃上一口的时候,偏偏被我的千里传音吓到,结果整个蛋糕就被挤没在人群之中,也难怪她要爆发出这样的吼声。
啊!偶滴娘啊!(还是比较喜欢用老妈)我今天怎么还是那么倒霉啊,“传家宝”都还没找到呢,结果又欠下咱家小姐的一个蛋糕,真是衰到家了。
“小姐,对不起,是我错了,我现在立刻马上立即迅速去帮您买一个回来,您看行不?”我以平生最快的速度,飞一般跑到咱家小姐面前,向她点头哈腰的赔礼道歉。
“算了,不用了,反正我现在也没心情吃了,还是等会儿我看完帅哥再说啦!”一说到帅哥,连雪瑶就两眼冒金光,仿佛要看到金子一般兴奋。
呜呜,你是没心情吃,可是我有啊,我都快饿死了。该死,真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帅哥,居然敢毁了我吃早餐的机会,要是被我知道他是谁,我肯定踢死他,就像踢死昨天那位不良少年一样,哼。正当我在想象打人的激动场面时,一阵巨雷般的响声在我耳膜边上轰炸开来。
“哇!!!好帅啊!!!”$_$全场女生齐发出见到外星王子一样的高呼。帅哥?很帅吗?有我的林峰哥哥帅吗?有比潘安慕容冲帅吗?有吗有吗?
正当我在人群里想东想西的时候,咱家小姐那花痴样可真让人感到无比佩服的五体投地,一哭二闹三上吊,还外送一副棺材的。
“哇,他长得真是太帅了,说比潘安俊美,只能算是抬高了潘安的身价,(潘安:我有那么不济吗?)说比李俊基帅气,更是贬低了他的优秀。(李俊基:我原来还不如一个无名小子优秀?)哇,他好帅啊,我的王子,I love you !”口水一流三千尺,已是花痴满大街,这句话够经典,真不知李白公子是怎么想出这句名言的,正好来描述象咱家小姐这类人啊!(李白:我有写过这句诗吗?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唉,人老了,记性也不好了啊!)
一浪花痴一浪口水,遍地口水花绽放啊只可怜我这个即将饿死的人首先要被口水给淹死了。“啊——小姐,快要上课了,我们快走吧!”这是我的工作之一——叫小姐去上课,谁让她经常迟到呢?可是,这一次,她想不迟到都不行啊!
“哇,帅哥,你别走啊,给我签个名也好啊!贺雪瑜,快,追上帅哥,拿到签名还有电话号码,我给你三百块钱。”连雪瑶的魂已经跟着那位帅哥的车一起进了学校,只是身体被挤在人群里无法出来,只好拉着我的衣角,命令我去追那辆车,不对,实际上是那个人!
其实追车也难不倒我啦,好歹我也是市里的跑步冠军,我的速度可是足以跟汽车相媲美的,但让我一双宝腿去追帅哥,这也太...大材小用了吧!不过,为了我的三百块钱,算了,大材小用就大材小用,赶紧追啊!“好,小姐,我去追,先给我钱,再交货。”
“ok,给你,快去快去——”连雪瑶连忙从身上摸出三张大红花,很大方的扔给我,催促我加快那双真成了发动机的双腿。
钱一到手,也该是去追货的时候了。于是乎,两边花痴连声喊,双腿已追豪车去。啊!李白公子可真是好文采,总写出那些符合现在情景的诗,真是让我佩服的不行啊!(李白:我真的有那么让你佩服吗?我怎么觉得应该是我佩服你啊,总能把我的诗改成这样)
我在众目睽睽之下,追着那辆车绝尘而去,一直来到停车场,这才停下等着目标人物出场。紧接着,那位传说中的帅哥就很潇洒的从车上走了下来,嘴角似有似无的笑容,美得妖冶。
削剔的鼻,邪魅的眼,飘逸的发,诱人的唇,英挺的眉,深浅适当的酒窝,耳朵上那枚蓝色的水晶耳钻闪得差点就亮瞎了我的眼。这肯定值不少钱吧!英挺的身躯,修长的双腿,一身黑色休闲服,使他更像是一位天使中的恶魔,是那么邪恶又高贵。哇,好邪好媚好帅,小小的心脏也因他而剧烈的跳动。
“这位小姐,不知道你一路狂奔,跟着我的车来到这里,目的何在啊?”薄唇轻启,淡笑浅涡,极富磁性而且迷惑心神的声音响起,让我顿时呆立在原地,双眼无神,灵魂处于游离状态。大家别误会,我绝对不是被他的美貌所丢了心魂,而是——
“啊——你...你是昨天晚上的那位?”
“呵,真是好记性,没想到你会记得我啊!”又是一阵轻笑,却代表承认,剑眉一挑,着实让我——
“啊——诈尸啦——”我的三魂立即被吓跑了七魄,想跑,却已经被一只不知是死人还是灵魂的手抓住,害我双腿吓得直打颤,浑身发抖,双眼紧闭,双手合并放在胸前祈祷并忏悔:“呜呜,大帅哥,大好人,小女子只是一时无心之过,大脑短路,口不对心,脚不对脑,才会犯下大错,把你错踢致死,现在小女子十分后悔,只要今日你放过我,我保证马上回家告诉老妈,在厨房给你供个牌位,立即给你烧香烧纸钱,跟灶君老爷一起吃香的喝辣的,只求你今天放我一马啊!”
向易诚看到我神神叨叨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扳过我的身体,把手放在我的脸上,说:“你感受一下,这到底是人的体温,还是鬼的?”
咦?这温度...正常诶,难道他没有被我踢死?可是,我一睁眼,看到他放大的脸就在眼前,还有那只白皙的手在我脸上,突然“唰——”的一下,我的脸爆红。呜呜,好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