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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不关乎爱情的爱情故事 ...
喜欢在暖洋洋的午后,端着咖啡自以为小资似的在窗边轻抿,望着窗外流云鲜草,便以为自己就是自己,便诗情画意了,便有女人味儿了。
可我一个大家闺秀,我只是一个平凡到再也不能平凡的女人。想浊世独立,却又受不了远离这自己早已与之呼吸与共的社会。咳咳,也许有点大了,说白了,就是平庸的人闲来无事遣怀下自己的寂寞。
你们肯定会猜到我的故事中会有一个他,当然会有,不过这个他并没有参与我的爱情而且他一没钱二没权。更加不是什么富二代星二代,他只是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人。不会琴棋书画,舞诗弄文,更加不会动刀动枪,我说过他只是个平凡人。他叫,张子默,看吧,连名字都这么平凡。
好吧,好吧。你们一定会追问他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为什么我的故事中单单会出现一个他,也许,是他比较干净吧,对,只是干净。
八岁时,他搬到我们隔壁,一个人蜷着小小的身子缩在门口。我则跑过去“啊”的一声,吓他一大跳。我“咯咯”的大笑,他就像一只受惊的小白兔似的,睁大了无辜的眼睛,貌似还水灵灵的。我的心里别提多好笑了,当下也不顾我的小淑女形象了。对着他背后就是一掌。看姐们多有江湖义气。
“嘿,我叫苏薇安,以后一起玩吧,我就住在隔壁。”在短短的惊吓过后的呆滞的2,3秒之后,他回过神看了我一眼,从上到下,打量的很认真,然后说了一句惊天地泣鬼神的话,“你是女的?”
这下可轮到我呆滞,虽说我现在浑身上下都脏了,活像刚从你堆里爬出来,可这也掩盖不住我水灵灵的大眼和小巧嫣红的嘴巴。你见过哪个长的这么水灵的小子。
好吧,瞪视他三秒钟之后我知道我败了,他就属于长的那么“干净”的男的。
“我当然是女的。”我想我的下巴那个时候一定抬的老高。唉,看吧,这就是年轻的好处,就为了自己是女的而高兴半天。如果那个时候知道以后会有大姨妈,打死我也不那么骄傲。
“哦。”他淡淡的回了一声,又转身做雕塑状。双眼仍旧一动不动的盯着楼梯口,好像随时会有若干个怪兽来攻破他家的大门似的。你有不是奥特曼,瞎操什么心啊?而且最最可恶的是,你得懂得礼尚往来吧,我都说名字了,你好歹“吱”一声啊,可你怎么又变成了木头了呢?
哎,当时我的也不诚实,否则我绝对不会赌气似的学他的样子坐在他旁边一起等了。当然,我是绝对不会相信有小怪兽的,而且,我,我我绝对不是害怕。我才没打颤,我是怕他有危险,对,没错,就是这样。我不禁崇拜起我自己来,你说人与人差距怎么会那么大呢,我小时候思想境界竟然如此之高了。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祖宗突然站了起来,而且双目含泪,张开双臂,向前飞奔而去,你们以为奔向我?NO,NO,NO,肯定不是。好吧,我剧透了,这个故事不关乎爱情,起码没在我和他之间。就在我目瞪口呆的时候,那祖宗突然张口大哭起来,“爸爸,我被锁在门外了,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嘎?只是被锁在门外了?竟然只是这样一个单纯的原因,那保护世界呢?维护世界和平呢?起码你让我见见你变成奥特曼呗?要不咱找个电话亭变个superman也行啊?看吧,当时姐就是这么fashion。
然后的然后记不清了,只记得他爸爸指着我的鼻子对他说,“默默,这样的就叫坏孩子,以后不准和这样的人玩儿。”说着,也不甩我,人爷俩儿开门进屋了。
我用还算干净的手背抹了一下我的脸,看吧,看吧,我的手背没有更脏。好吧,我承认了,我的手背已经没法再脏了,而且我头发上还挂着水珠。好吧,好吧,我坦白。我和一群小子,一起去捉鱼,一不小心滑下了池塘。然后,嘿嘿,幸好我会水,自己游上来了。等我上岸了,那些没用的小子连影儿都看不见一个了。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和他们玩儿了,否则就让我长蛀牙吃不了糖。
好吧,这就是我和那小子的第一次————相遇。没有惊天动地,平凡的不能再平凡了。但是结果是,我给他留下了深刻的第一印象,所以在以后的半年里,我费尽心思的讨好他,才让他慢慢的对我改观。好吧,根本没改,他仍然叫我“假小子”,“哥们”,“安少”。
十三岁时,我人生中一次最重大的转折点,我真的由小姑娘变成小女孩儿了,嘿嘿。记得当时,就是一个雷雨交加的早上,我一个人坐在窗边,用手肘支着我的下颚,偏过头望向窗外,看窗外的雨淅淅沥沥的淋个不停。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美化了情节。我当时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鬼哭狼嚎的捂着肚子大声的叫,然后我们的默大少施施然走到我身边递给我了一杯热水。
然后喝了一口,便烫的我龇牙咧嘴,差点整杯水都弄翻在地。默大少却适时的显示出他那英明神武的一面,一下子变抓住了杯子,稍稍吹凉了才让我小口分几次喝下。直到灌了我三大杯水才问我好些没。
我当然不能示弱,我立时站起身来,“彭”的一声拍在桌子上,吓了他一大跳。
“安少,你干嘛?”
“我,我上厕所。”我一下子便溜进了厕所。“啊————”的一声,又惊天地泣鬼神的叫了出来,好吧,默少又华丽丽的出场了,也不顾男女之分,冲进女厕所,在我门口便喊,“安安,你怎么了?”
我承认,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很温柔,很温暖,直达我当时脆弱的心灵。好吧,因为他从来没有那么认真的叫过我的名字。我立时不怕了,只隔着门向他说出了我的情况,他变飞奔了出去。
真的,那个时候我好像还没有性别意识,只道他便是我的闺蜜,真的,就算我平时是个假小子也不会跟他说的那么“详细”。
不一会儿,他便又奔回来,胡乱的把一包东西塞了进来,小声说,“给”。
我立时向碰到了大救星似的,道了声谢,不过我当时彻底呆滞了,但是我仍然坚信我这么聪明伶俐美丽无双的新时代女性,怎么能不会用这件新时代产品,好吧,我说大话了。
“默少。”
“?!”
“怎么用?”
“你到底是不是女的啊?”
“赶紧说,不说不理你了。”
“恩恩,告诉你……”好吧,下面的内容不宜写出,以防违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宗旨。
这又算是我俩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反正,我们便在我们的小学名声大噪,可他们都不知道实情,因为知道实情的被我一个个,嘿嘿,收买了,费了我23根棒棒糖呢!
十七岁,默少站在了我的面前,他的脸可是第一次那么红,他鬼鬼祟祟的塞了一封信给我,然后让我千万不要看。
好吧,我很识趣的没有看。
这段结束,接着下一段。
喂,喂,那么不厚道了,好吧我很没出息看了。因为那个从来不属于我的颜色吸引了我,粉红耶。不属于假小子的我的粉红色。
天知道,我是多么喜欢粉红色,可那天我带了一顶粉红色的帽子,注意只是帽子就令他笑的前仰后合,“安少,你怎么带了一顶这么娘们的帽子。”
好吧,我苏薇安生平最恨粉红色。可是,我的小心脏在见到了这封信之后,竟然怦怦的不住跳了起来,天知道,我身体健康从来没有心脏病,家族的心脏病史也很空白。慢着,我二大爷的四舅妈的婆婆的外甥的小姑子的邻居的表亲家养的花斑小猪有轻微的心脏病。莫非,去年夏天,我让他“亲”了一口,染上病了。
不对呀,我又胡思乱想了,重点是信,难道你不想知道上面的内容么?我发誓,我真的只看一眼,一小眼,一小小小小眼……可看到开头便让我欲罢不能了。
亲爱的:
也许这么叫你有些突然,请原谅我的情不自禁,自从咱们相识,你于我来说便是特殊的。
不算美丽,我却从你那双灵动的眸中望到了坚强与自信。你不算优秀,我却从你身上看到了认真和付出。
你总是很热心,喜欢没心没肺的大笑,喜欢和我们打成一片。
你像太阳,总是不停的释放着光和热,温暖你周围的所有人。你的笑容,曾几度让陷入阴霾中的我脱离困境。
亲爱的,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对你的感觉发生了变化。我不太会说讨女孩儿喜欢的话,我只想说:
如果我许给你永远,你会陪我一生一世么?
爱你的子默。
诶?那一滴滴的落在纸上的是什么?一下子便把字晕开了,好像沾满魔力的药水,一下就让上面的字烟消云散,我却怎么止也止不住。
也许这七年我一直期待这个结局,我分不清我自己现在是高兴抑或难过,我只知道,现在就算让我死,我也无憾了。
这,便是他交到我手上的第一封————情书。我多么想它并没有下文,直接happy ending了。可亲爱的朋友们,现实往往比小说更有戏剧性。
信的背面写明如果同意,我便要穿粉红色的裙子去公园赴约,而且注明了地点,时间,甚至怕搞不清楚特意手绘了一张简单的地图。当然,我查过日历,离四月一还远着呢,这显然不是恶作剧。
我特意奔回家,翻箱倒柜的找,可是我说过自从他那么说之后,我便强迫自己让自己讨厌粉红色。我扔了我所有粉红色的东西,当然包括那万恶之源的帽子。
于是,我只好从那少的可怜的裙子里挑了一条出来,好吧,算是矬子里拔大个儿,一条黑色有白蕾丝的连衣裙,穿上颇有些哥特LOLI的味道。
头发也被我放了下来,拿熨板熨直,松松散散的披在肩上。我对着镜子左晃右晃,满意的看我回归淑女,离约定的时间只差一个小时了,我便携了信匆匆的出了门。
我的心一直很忐忑,不知羞涩为何物的我,生平第一次脸红,我提前半个小时便到了,心口如小鹿乱撞,这半个小时如半个世纪那般漫长。
忽然,有人在背后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我回头果然是默那张熟悉的脸。他换了衬衫,身上有好闻的沐浴露的味道,我说过,他一直很“干净”。
他突然展开微笑,温柔的,宠溺的,我的呼吸好似都要停止了,我的心也要停止了,不过我说了我是二十一世纪的新女性。
“默?”
“嗯?”他的目光仍旧停留在我的身上,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好像要吧我看透一样。
我别扭的转过脸,我想那个时候我的脸一定比猴屁股还红,我低声道:“我真的不能……”
他却一下子吻住了我的嘴,良久才分开,然后便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直到有些筋疲力尽,眼泪都出来了,才道:“安少,你不会是想说你真的不能答应我吧,别逗了,我才不喜欢男人婆,咱们一直是哥们的。”
我真是彻底体会到了云霄飞车的感觉,刚开始还在上升,下一秒便一落千丈,可是我好不甘心,我想做最后一搏,我有些恬不知耻的拿出信,蚊子似的说:“信?”
“哈哈,你一定是偷看了,可最后你要看啊。”他指着信背面右下角的小字,我想除了用放大镜,不,得用显微镜,要不我一定不会看清上面的小字“致芷馨。”
你问我芷馨是谁。她便如我一样是个女的,可她却是真真正正的淑女,大家闺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是个地地道道的淑女很有女人味。
我尴尬的“嘿嘿”两声,“我只是来试探试探你的,见你小子没二心,我就放心的把信转送了。”我头一次知道,原来装潇洒真TM不是人干的,我的心莫名的痛,一抽一抽的,整个身体都不由自主的颤栗,我真的有一瞬间竟然怕了,我特别想掐自己一下,然后便会醒来告诉我,这其实只是一场梦。
“默,男人婆果然穿着裙子赴约了,你挺有手段啊。喏,200块钱我们输你了。”一个男的从假山后走出来,嬉笑着和他搭话。
咦,咦,咦?这个算是扭转局面么?可是我为什么笑不出来?现在占理的不应该是我么?他就在对面尴尬的望着我,眼神中闪着一些我不懂的东西。可我突然不想懂了,也突然发现其实我们早就不懂对方了。
正常的小说情节中,我这么一个坚强又倔强霸道的女主角,这时应该给他一巴掌再骂他禽兽不如,狼心狗肺,这种大义凛然的词,威风八面的指责这些卑鄙无耻的小人。可,我太高估自己了,我只是很没用的哭了,然后用拙劣的“呵呵”来掩饰我的哭泣,然后我便狼狈的逃走了,有些没出息是不是?
好吧,我们的第一次————约会,亲吻,便这么悲剧的收场了。
再后来,我得了一场大病,一直晕晕沉沉似睡似醒。我想到了以前,为了接近他,我把自己洗干净穿上了小公主裙,穿着小红皮鞋,去敲他家的门,然后,他爸爸便把我当成小天使。因为我每回都会娇滴滴的笑着叫他“小叔叔,小叔叔。”他倒也很喜欢这个称呼,殊不知,我的心底还一直把他当成小怪兽。
也是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他单亲,爸爸有外遇,七岁之前,他一直和她妈妈在一起,她妈妈有病什么活儿都干不了,而且对他也很不好。他爸爸是极少回来的,一回来夫妻俩也得大吵大叫,最后的最后两夫妻直接协议离婚,这个孩子却是谁都不想要,结果法院便判给了经济实力较好的他爸爸。所以我白天晚上的陪着他,只是不想让他再感到寂寞,孤独。
再然后,我康复回去接着上学,他却恰巧转学了,说说由于他爸爸工作的原因去了别的城市,同时,我也知道了,“约会”那天在场的那个男生也不知什么原因退了学。接下来的几年里,我安安分分的过着自己的日子,朋友们都说我越来越有女人味,也越来越成熟了,我只是一笑并不答话。我顺利的考上了大学,交了男朋友,是个中英混血,叫子默Lee,很巧,是不是?
中间他也给我打过几个电话,我都接了,一听那面就很嘈杂,然后他说:“老婆,我爱你,来我身边好么?”
我没答话,只听的那边又是叫,“你老婆漂亮不,约出来见见?”
“当然,我最喜欢她穿粉红色。”
“cao,二十多岁还粉红色。”说着对面又是一连串笑声,有男有女欢乐的不得了。
“你TM嘴里干净点,那是我老婆,你别JB扯没用的,她只会穿粉红色给我看,我绝对不会允许别人和我分享她。”他说话含糊不清,显然是喝多了。
“默少,你醉了,你又打错了。”我挂了电话,一如分开的这几年中的每一次一样,他总是打来再老婆长老婆短的叫个不停,而我却也当他小孩子心性,一笑置之。可是我们都知道这几年中,我们都异常的默契,谁的号码都不曾换过。
第二天,或许只是挂断电话的几小时内,我知道他被抓了,给我打电话的是一个女人哭的异常的凄惨,和我说默杀了人,就是昨天喝酒那些人中的一个,由于他以前也犯过事儿有案底,这事儿便再也瞒不住了。最后他真的是判了死刑,枪毙那天我去了,只是缩在一个角落里,一如我们初见时他的样子,最终不忍再看他一眼。
当天的情形我大多记不得,只知道自己失魂落魄的走在街上,看对面的信号灯由绿转红,便再也收不回自己的脚步,我还记得,那天,天很蓝,是那种很干净的蓝。
之后的故事平淡无奇,好像现在我坐在咖啡馆里,缅怀一下我过去平凡的二十六年青春年华,然后,等一个人,他叫子默Lee,是我的未婚夫。
西装笔挺,中英混血,完美干净,一股薄荷的沐浴露清香迎面而来,还没抬眼我便知道是他来了。他微笑着走进,单膝跪地,我的手上便神奇的多了一枚钻戒,我回以他温柔的笑欣欣然接受,正如我八岁开始想象的那样。
他很高兴,过来推我走出咖啡馆。对了,那天的车祸没让我死掉,只是带走了我的双腿,我想可能是因为我终究是欠他一句话:
“我不能陪你一生一世,我只能陪你直到你死去。”
外面的天很蓝,是那种很干净的蓝……
END
希望大家多给些评论,让我自己能多多成长,写文是爱好,只是希望看到的人能和我分享ta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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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个不关乎爱情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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