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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和晨同桌是 ...

  •   和晨同桌是愉快的,也是提心吊胆的。

      他很会讲话,课时,只要一抓住机会就讲;后来演变为用把文字写在纸巾上,然后互相聊着。
      我拿这孩子没办法,我不回,他一张张的纸巾递过来,我的妈呀!这可是我最害怕的物理课啊,也许是物理不好的缘故,我连物理老师都充满了惧怕。很巧合的是,从中学到物理的老师,无不是一副严肃状,戴着高高的眼镜,很难相处的样子。而每次物理课程提问,变成了我最提心吊胆的时候。

      我们都很纯洁,纯洁的意思是我们在一起,不管做什么无聊的事情,都很开心。

      九月的晚自习依然是炎热的,全班80号人口,终于体会到了真正的集体生活了。高中的作业是永远都做不完的,我和晨坐在一起时,做完功课,预习完第二天的课程。肚子那个饿啊……那时候特容易饿,也特能吃。

      有时候上午下课,饿得不能回家了,两个人先去学校门口的罐汤店喝汤,喝饱了再从容的骑着单车回家。我有一个习惯,身上没带钱一定不进任何店子,那孩子正好相反,管他有钱没钱,先吃完再说。这样很没安全感的,还好我零花钱充裕,要不然吃霸王餐了,呵呵。

      十一前夕,也就是9月底,学校会连同举行开学典礼和建校60周年的汇演。
      全班要至少出一个节目!那时候我和晨的H,C组合不仅在班里又威望,而且在其他班级也崭露头角了。于是乎,刚成立不久的H.C组合,自然而然要代表班级参赛。

      晨异常兴奋,手舞足蹈和我讨论要唱什么歌曲,“对,喜气的,励志的!……”还没等我开口,这孩子已经开始张罗了。
      后来我随口一说,大家都这么闹,也就没什么新意了。
      顿时,晨哑语,这孩子一下子没主见起来了,可能是怕被我否定。
      我和晨说,我们不适合唱那种闹腾腾的曲子,应该发挥优势,把自己的看家本领拿出来。
      “对哦,我们比较偏向于安静型的。”晨嘟着嘴巴。
      读高一那会,我和晨14岁还没满,可以说还没有完成变声阶段,我们的声音平时听起来就像是孩子,哎。

      歌曲一直没有定下来,可却发生了一件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我的扁桃体发炎了,连说话都困难了,别说还唱歌了。可发炎就是因为上火,上火因为每天陪晨吃烧烤。这孩子自责不已。我说不出话来,看着他着急担心的样子,内心里,十分纠结。

      当班主任文老师知道这事时,有点慌乱,因为离汇演只有几天的时间了。
      班主任建议是否找个人替代我,晨坚持,“我和涵是一个组合,我们不会分开的。”
      晨有些激动,而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就安静地站在身旁,心里非常复杂。

      在晨的坚持下,在时间地迫近下,老师也没选择换人。也许,高中的老师更希望学生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吧。
      晨的坚持,我一直沉默,可心里异常感动,那时候,我和他才认识不到一个月。
      晨是认真的,他认定要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得最好。当他诚恳地对我说,“如果汇演那天嗓子还没好,那么伴奏由你来,唱歌部分交给我吧!”
      我还能说什么了,恩,“我们是H,C组合!”
      我笑了,晨也笑了。

      那几天,晨基本上不允许我吃任何零食,饮料也杜绝了,只能喝凉茶。看着他紧张的样子,心里突然很暖,很想笑,惬意的笑。曲目我心里也有了眉目,因为是校庆,很多年前的部分校友也会参加,《同桌的你》,应该很适合吧,而且这种弹唱的曲风我和晨都比较拿手。
      看了学校的节目单,没有这首曲子,终于把节目报了上去。

      晨也很喜欢这歌,“我们就是同桌啊,呵呵”,他笑了,笑的很单纯。
      阳光温暖地照在我们身上,很暖。

      我一直觉得晨长得很像旺仔牛奶里的那个标志娃娃,真的,一样的可爱。还记得旺仔牛奶那个广告,“再看我,再看我,再看我就把你喝掉!……”呵呵。

      就在汇演的前一天,我接到了来自大松,小松,海子,安平,静云,王哲,小不点,秦雯的来信。我的这些老同学,除了海子去了他的老家江苏无锡读书,其他人都在温州市的重点高中,而大松小松还有安平在一个班,秦雯和王哲一个班,小不点和静云一个班。他们都很好,看着这么多人的来信,我思绪万千。

      “想什么了?”晨见我看着信发呆。
      晨不会主动问我的个人隐私,而我总是习惯于把所有都告诉他,而他,总是静静听着。
      “这样很好啊,呵呵,挺羡慕你的!”晨天真地望着我,他的眼睛真亮。
      我的嗓子也恢复了,我们又最后一次练习了一遍《同桌的你》,然后聊着心事。
      晨似乎没有心事的,我总觉得他的EQ远不及他的IQ,而每次他总是傻傻地笑笑,还有一个和我一样的习惯性动作,左手抓后脑勺。

      “对哦,我们明天穿什么衣服啊!毕竟那么正式的场合……”晨总是想一出是一出,一惊一乍地,心脏病都会被吓出。
      “小礼服吧,外套不穿,打个小领结,然后弄下造型。”我边说边从衣柜拿出两套礼服。
      “哇,你不是吧,居然会有礼服,而且还这么多件!”晨接过一件,说道。
      我本想说我曾经有很多次上台经验,可还是没说出来,我不想晨紧张,一直以来,H.C组合一直是他鼓励着我。
      我们把礼服试穿了下,同样的黑色裤子,白色衬衣,只是领结颜色不一样,然后我很自然地把头发弄上发蜡,抓造型。这些,都是小松教的,怎么会忘记?

      晨瞠目地看着我,“哇,你好神奇啊!”
      晨的头发是属于那种很短的短发,基本上不用发蜡了!
      其实到了高中,男生们都喜欢留着长发了,中分,【三七分】,摸得油光光的,自以为那个帅气。

      第二天,和晨各自背着吉他一起去学校,礼服自然也是携带的,只为图惊艳,决定在演出的那刻穿上。晨特别的兴奋,我看在眼里,乐在心头。

      六十周年的校庆真是热闹,很多已成为名流的校友各个西装革履,看起来特别地自豪神气。
      “小7,七十周年校庆的时候我们一起回来吧,也穿成那样!”晨笑着说。
      我乐了,“十年后我们也不知道在哪呢?”
      “那也在地球上啊!”晨傻气地回答让我忍俊不禁。
      我又习惯性地笑着,只听见晨不依不饶,“就这样说好了啊,十年之后一起参加校庆。”

      演出前出现了点状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琴弦突然断了一根,估计是上楼的时候被熙熙攘攘的同学不小心扯断了!
      正当我着急的时候,一个陌生而磁性的男中音,“同学,用我的吧!”
      我回头,是一张俊美的脸,精致的五官足以和王哲相比,磁性地声音足以比得上大松的了!
      我发呆,他倒反而不好意思起来,“哦,我也有表演的……”他囫囵吞枣。
      “那太谢谢你了!”是身旁的晨帮忙说话。
      借我吉他的人叫志龙,高二文理分班时,他来到了我们班。

      志龙的吉他很精致,颜色是我喜欢的蓝色。音色不错,是把好吉他!
      我和晨盛装上场,一曲耳熟能详的《同桌的你》博得了台下阵阵掌声。
      “弹唱的真完美!”志龙夸赞道。
      “谢谢你的吉他!”我把吉他递还给他。
      因为一把吉他,我认识了当时所有女生所公认的高一校草,志龙,一个几乎完美的男生,学习好,体育棒,吉他弹的更是了得!

      我和晨总算圆满完成了文老师和全班同学交代的任务,H.C组合也渐渐在学校崭露头角。很多人都会在私下里说,“看,那对是自弹自唱的好手,H.C……”

      每次和晨一起上下学,总有人在背后这样说,原来被关注的感觉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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