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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慕容均重获新生_于佃亮心有不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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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在同学会完了之后,就回了林县老家。
可是只呆了一天,就被于佃亮一个电话召回了北京。连带着的还有孟云飞。
慕容钧的案子,十五号开庭。
目前警方已经确认地产商王军贿赂给了慕容钧两万美圆,是通过慕容钧的一个朋友杨文转交的。杨文已承认确有此事,如果慕容钧不能证明自己的确不知情,等待他的,可不会是什么好果子。
于佃亮希望林夕和孟云飞的能出庭,并证明慕容钧没有拆开包装,从而侧面证实慕容钧的确不知烟里藏着两万美圆。如果只是作为相交多年的朋友杨文送慕容钧两条中华烟,很明显,这并不足以构成行贿的事实。
林夕带孟云飞去见了于佃亮,三人就一些细节问题仔细讨论之后,于佃亮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像是安慰林夕又像是说给自己:“这样的话,不出什么意外,应该能打赢官司了。”
开庭后很快的,林夕便被传唤出庭。
第一次参加审判过程的林夕,却只是在最初的几秒短暂的紧张之后,就冷静下来条理清晰的说了自己如何从慕容雪手上拿到烟,又如何当作生日礼物转送给孟云飞。
其间只是在说到自己是慕容雪前男友的时候,免不了有些悲伤。其他倒是一切平常。
孟云飞证实了林夕的证词。跟孟云飞一起来的林倩儿也出庭说当时是自己亲手撕开的包装,而那时候,包装看起来还是完好的。并且出示了另外一条至今还纹丝未动的烟。
由于杨文把烟赠送给慕容钧的时候并未言明,只是说:“这两条烟口味非常纯正。”并不能直接证明慕容钧有受贿的心理存在。
一直沉默的慕容钧此刻也辩称自己也并未特意帮那个包工头什么忙,自己甚至一直都不记得这个人的名字。
对方律师见此事对慕容钧似乎难以构成威胁,转而提出慕容钧的收入并不足以购买其所拥有的房子,车子,以及维持平日的奢侈生活。
而于佃亮只是隐隐的笑了笑,又请了一位证人上场,轻言细语的就化解了这招攻击。
这位证人,正是李塞宏。
李塞宏称自己己与慕容钧相交多年,他们两人的孩子之间还定有娃娃亲。所以自己平日里帮助慕容钧一家过得更好,似乎也不应该是什么奇怪的事。
由于李塞宏是经营珠宝首饰的富豪,而且其事业重心并不在国内。所以与慕容钧找不到利益上的关联之处。故慕容钧并无受贿的动机。
所以李塞宏把慕容钧那解释不清楚的大概200万收入,归于自己的帮助。完全是无懈可击的。
其后双方就各种证词的真假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最后于佃亮提请法庭注意,此案疑点甚多,缺乏足够证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判决不能轻信口供,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并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最后于佃亮不负盈科金牌律师之名,法官最终宣判“被告人慕容钧贪污受贿犯罪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告慕容钧无罪。当庭予于释放”。
林夕和孟云飞夫妇只在法院门口等了片刻,慕容雪和一个中年妇人挽着慕容钧,和李月楼父子便一同走了出来。
慕容雪松开扶着父亲的手,直直走到林夕面前,冷漠的说:“林夕。虽然你今天帮助我们赢了官司,不过我也不会感激你。我们从此恩断义绝,各不相欠。”
林夕没有说什么,只是目送着慕容雪等人开着车,扬尘而去。
孟云飞夫妇也没说什么的意思。孟云飞只是轻轻拍了拍林夕肩膀,径直往机场去了。
林夕又稍微等了会,于佃亮也走了出来。林夕笑着说:“姐夫,你还真厉害。我真没想到这么轻易就能赢。”
于佃亮若有所思:“我也没想到,似乎比预计的要轻松许多。”
林夕取笑说:“是你太厉害,把对方律师给吓着了吧?”
于佃亮不以为然的说:“那可是我的老对手了,他可个相当难缠的对手,怎么可能发挥失常呢?我总觉得……他似乎并没有太在意这场胜负。”
林夕没想那么多,只觉得于佃亮似乎想多了,于是说:“反正官司打赢了,还想那些干嘛?给姐打电话,我请你们吃饭。”
于佃亮想想也是,总归赢了是好事嘛。于佃亮笑了笑:“还是先欠着吧。我一会还要忙许多事呢。”
林夕只好按下不提,跟于佃亮分道扬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