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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番外四】 星球耀斑 ——金希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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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一直在农村长大的。谁敢笑?农村怎么了?在我心里,农村是个山明水秀,干净透彻的地儿。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总是正确无误的。
我后来身处的地儿,说白了,跟个没边没际的臭水沟没区别。谁走进去都得随波逐流,谁走进去都得惹一身臭,这一辈子都在那里边儿,死的时候都没个清白。
我不记得我爸什么样了,听我妈说我还不会说话的时候他们就离了,当年我妈刚生了我就发现我爸外边找了别人,头一甩领着我就跑路了。
我妈为了不让我爸把我抢走,带我藏到了这地方,一过就是十几年。
15岁的时候,我妈死了,我成了一孤儿。
我知道孤儿代表什么,但是我不能哭,街坊邻居都怀疑我是不是没长人心。
我懒得告诉他们,我妈跟我说过,哭是没用的,除了让你丢尽颜面。
我不能给我妈丢脸,我的脸,是我妈给的。
葬礼那天,一个风光体面的男的过来跑到我妈坟前一顿哭诉,乱七八糟的不知道废话些什么。
我没兴趣,我妈是个风姿绰约的女人,追求者必定不会少,我为我妈骄傲。以后她在上边儿也能过每天给人捧在手心儿的日子,我是这么相信的。
我妈确实是个人物,因为这个来历不小的男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亲爹。
我爹每每都跟我说他有苦衷,我特么管你什么苦衷,惹了我妈的人,全部做掉。
我就是抱着报仇的心里跟我爹回去的。临走的时候,我把跟我从小玩就一起玩的李特带着了,他来求我的,这孩子有心眼儿,当时我就知道,带着他,我必定不会孤立无援。
李特是孤儿,跟着奶奶寄住在亲戚家,也怪可怜,我知道我爹有钱,家里那么多劳力他都养了,不差多养个小孩。没想到我爹还真是挺重视我,我一提这茬而,二话没说,把李特跟我一起带走了。
回到我后来的家我才知道,我这是上辈子修来的呀,我傍上大款了,款的流油的那种。那豪宅,那一大排车子,那保镖,那保姆佣人的……
农村来的孩子就是朴实,没见过大世面,可是谁也别笑话我,因为从那天起,这些就都是我的。我都没见识过,可都是我的,你们都见识过,但是只能看着。
我一进到那房子一下子就掉眼泪了,我在我妈去世的时候我都没哭成那样,可那次我把这些年所有的眼泪都一块儿哭出来了。因为我是看了现在家里阔绰的模样才知道,我妈为了能保住我这儿子是放弃了多少她该得的东西。
我妈一辈子都是个骄傲的像凤凰似的女人,我只有比她更耀眼才能配得起当她的儿子。所以那些下人,不把我放在眼里的,一个个摆平。以后,家里那些财产,不想给我的,我要一笔一笔都弄到自个手里。
一个月之内,金家的佣人,还有来往的客人亲戚,让我治的服服帖帖,见我如见神。
那年我16岁。
我一进家门就认识了金英云,那个傻X到不能再过分的人。我太清楚他什么来历了,不是老金家的大公子,不是我弟弟,而是抢了我妈地位的女人生的贱种。
我俩见面就打,暗地里我就各种拉拢他身边儿的人,孤立他,然后让他闯祸,让他挨骂,让他挨打。
金英云是个超单细胞,善良又心软的主儿,我那段时间利用他这一点给他找了不少麻烦。不过只要我装可怜,他立马什么事儿都替我上,自己觉着自己挺仗义,个傻子到后来都不知道我是故意玩他。
一直吵吵闹闹的,斗的好不欢乐。要说男人间的感情就是奇怪,长时间以来的斗法形成了我跟他莫名其妙的默契,金英云成了除了我以外谁也欺负不得的人。
金英云是个韧性太好的人,我折磨人都是强打型,可他就是怎么掰都不断的型,你怎么折磨他,他都不放心上不怕你,下次接着跟你对着扛。
这一来二去,到还真弄出个奇妙的平衡点来。
我知道,我本来该恨金英云的,但是我也知道,在这个复杂的跟古代宫廷剧似的家里,只有他一人真心对我好。
他没心眼儿,他鲁莽冲动,但是他一身的火热能把人暖到了底里。
他处处跟我作对跟我扛跟我拧,可他是真心疼我护我。
他这人特讨厌,但却格外和我胃口,他应该是我见过的最纯粹的人,我喜欢他那直来直去爽朗大气的模样。
虽然我有时候看见他那张跟那贱女人相像的脸还是忍不住揍他,但后来我是真不舍得看他受伤。
能成为让我金希澈护着的人,我一直觉着这是他这辈子最大的荣光。
我不知不觉中做了一个当哥哥的本分,想办法给他排除那些对他不利的存在。可他偏偏就在身边儿安置了个最最危险的定时炸弹。
说的不是别人,就是李特。
李特他是只雪狐,是个狡猾又漂亮的妖精。你养着他疼着他,他对你撒娇讨宠,对你百般顺从,但怎么说,他也只是个畜生。
不过可惜就可惜在,你明明知道他不过是个畜生,还忍不住被他迷住。
金英云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从他俩见面那天起,李特利用金英云对他的好感,博得了多少他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
从始至终,李特都只是个哪有食饵就到哪去觅食的狐狸精。金英云被他利用,却乐在其中。我一度对他们俩之间的事儿置身事外,直到后来我是忍无可忍,想杀了李特的心都有。
我从始至终都觉着,金英云一辈子最大的败笔就是遇上了李特。
我不信李特,从来都不,但是我无奈,自己也被他吸引,每每被他惹毛,却一次次不忍心治他。要是放别人那么触到我,我绝对弄死他几百回。可对李特,我从来就只有骂骂的份儿,我下不去手。我甚至都不在乎李特是否买我这份儿人情,因为有些时候,人就是犯贱。
我常骂金英云贱,但其实我也是。
后来我上了初中,认识了金在中。个小丫的凭着自己长的有几分姿色就什么都想跟我分一杯羹。于是让我这个班长跟李特那个书记虐的够呛,哭都找不着调儿。
初中毕业,我们都考的那边最好的高中,这必须不在话下。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跟金在中又对上了。我俩喜欢上同一个人,这个人,是个男生,是我们寝室室友。
我曾经当面骂过金在中说,你特么就是一个突毛孔雀,觉着自己挺美,开了屏才知道是个秃尾巴,菊花都露在外边你还得瑟屁啊。
金在中激了,发誓要跟我赌一回,于是我们那位室友成了我们的赌注。可怜他一个正常男生,碰上我这么个绝色的弯,在加上金在中那么个会勾魂儿的主。
一开始,我真的没认真,就是想赢了金在中搓搓他的锐气。可我不知道,那个赌局把我的半辈子都搭了进去。
再后来那个人走了,在跟我轰轰烈烈了两年之后,不声不响的回了老家搞自己的事业去了。
他家里传统,同性恋什么的,根本就扯淡。
我悲惨就悲惨在,对他来讲,重要的事情太多,我只不过他那些重要的事儿里其中一个无足轻重的部分。事业,家庭,社会,现实,未来。这些摆在他面前的时候,我就什么都不是了。
在他刚走我没有认识到这些的时候,疯过闹过甚至要去找他过。但是我金希澈这辈子唯独做不出的事儿就是舔脸倒贴。我宁可自己疼一辈子,扔过我一次的人,我不会再让我碰到我第二次。所以当他后来找我的时候,我让他尝到了比我更甚的痛苦。
我也曾经以为,我就会为了他疼痛一生,无处割舍。后来我发现,这个世界太大,只要离得远了,哪怕再重的磁场都会磨光。
谁离了谁都能活。
只是当我渐渐平静,开始认命的时候。当我不在飞扬跋扈的时候,当我抹去了那些光鲜的时候。我发现原来的金希澈,早就死在过去了。
原来的那个金希澈,最终还是因为太怀念,太留恋,死在了过去。
所以你看,也不是谁离了谁都能活的,以前的我死了,这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而现在的我,是为我自己重生的。
我不再仇恨,就连我妈留给我的那些仇恨也都让我一并忘了。我把那些绊住我脚步,禁锢我自由的枷锁都给扔掉了。
那些我想方设法弄到的财产,最后全都堆给了金英云。
有人说我傻,有人说我淡薄的快活。可只有我自个知道,我是为了我一世的骄傲才蜕变了的。
没有什么能让我低头,没有什么能阻挡我,更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失控的流放自我。
记得我的人,自然会铭记,忘记我的人,已不值得我伤痛。
回忆是废物,没必要背着废物包裹走一辈子的旅程。
因为我是金希澈,我是最明亮的星球上那颗最惊艳的耀斑。
因为我是金希澈,所以我必须精彩的活着,我必须为我一生的光华,骄傲的活。
只因为我是金希澈,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