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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   十一月的香港其实并不太冷,至少街道上路人大多数都还是风衣外套,初秋的光景。可是我却已经是羽绒服加身了,还裹得严严实实的,两手缩在衣服的口袋里。
      这是从那一年就落下的病根。
      然后,年纪也上来了,再也没有20多岁时那么潇洒的风骨了。就算是大冬天也能穿条短裙秀美腿。
      我越来越怕冷。
      而且一到生理期就会腰痛得厉害。原来,女人如果坐月子时伤了身子,是真的会受罪一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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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些自嘲的叹息了一声,继续漫无目的地走着。
      我不爱出门,不爱购物。
      但我总是会这样时不时地出来逛逛,在我兴起的时候。不是为了买什么,也不是为了看什么,就只是想这么走走而已。其余时间,
      我喜欢街头的繁华喧嚣一拨一拨地从我身边穿梭过去,一如那些再不可能回头的岁月如波涛般和我擦肩而过,飞溅出利刃一般的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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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后照例跟着一直照顾我起居的阿兰和两个随行的保卫。
      我一路走,走进了一个喷泉广场的中心,那儿有一个正架着画架给人作画的街头艺人。我停了下来。
      他仍是专注着手上的画,不时地看一眼坐在他正前方的那个小姑娘。
      我和许多围观的路人一样,也站在他身旁静默地看着。
      他的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衣服有些邋遢,被洗得发白,还沾着许多的颜料。老实说,他的绘画手法和技巧都并不出众……至少,是远及不上那个人的。

      那个即便是作画时也会不正经地调笑的人。
      有着惊绝的艺术才华。以及深深的,自卑,与孤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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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已经是傍晚时分了,阿兰小声地提醒着我该回去了。
      这些年,我作为秦家的太太被秦闵圈养得很好。吃穿用度,一应俱全。我想要的,他全会给我;我不耐烦应付的,也都极少出现在我视线里。
      包括他自己。
      对于这一点,我是很感激他的。只是有一点却是我必须要遵守的,那就是绝不可以做出有损秦家脸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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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前年轻的街头画家也已经完成了手中的作品,收了50块钱,看了看天色后准备收摊走人。围观的路人在交头接耳地评论了几句以后,也陆续散去。
      我却走到他画架前的木椅子上坐下来。
      阿兰很是惊讶,然后开始着急。
      我看在眼里,却不为所动。我知道,天黑仍不回去,却坐在街头让人画画,被路人指指点点,这种事是绝不会被秦闵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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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紧,用不了多久。”我一边示意执着画笔的年轻小伙可以开始画了,一边朝着阿兰安抚地笑笑,“秦先生现在应该也还在伦敦,不会知道的。”
      一个月前,秦闵从美国洛杉矶回来,不过三天,就又飞去伦敦了。
      阿兰默然。

      我猜想她大约是在替我感到悲哀吧。结婚十四年,有名有实的夫妻,我叫他从来都是“秦先生”,他叫我……恩,这样想来,他似乎从没有开口叫过我。
      一直都是有事说事,没事就绝不会出现在我面前的。
      整个秦家宅院里的人都对我非常恭顺,从不违背,但总归是在看我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同情的。
      这一些,我都知道。
      虽然觉得他们实在是有些想得太多了,但我也不可能开口去和他们说这些就是了。只要我自己知道,这样的日子,我觉得很好,很宁静。
      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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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来,也真是奇怪。
      二十多岁年纪的时候,最向往的便是每天都如追风一般新鲜、刺激而又充满浪漫的生活;而如今,不过才短短十多年的光景,我就已经再找不回那时的心绪了。
      果然是年纪上来了,心也是会老的。
      老到,只想在一个清静平和的环境里,用最少的力气,维持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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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别墅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我才一进门,胡伯就已经急急地迎了上来,直告诫我不该一声不响地迟归。我知道他是秦闵的人,自有他的难处,就歉然地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只是把亲昵地扑过来的绒绒从地上抱了起来。
      “我在外面已经吃过晚饭了,就不用准备了。”我揉了揉绒绒的小脑袋,脱下外衣准备上楼,“我今天有点累了,要早点睡。有什么事胡伯你就看着办吧,不用来问我了。”
      “哎!太太,先生已经出差回来了。一个小时前刚派人给您把礼物捎来了,就放在前厅呢!”胡伯一听,却是不依不挠地拦住我,非要把我往前厅带。
      他回来了么?我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只是看着胡伯的样子,有些无奈,却还是依了他。
      什么礼物,放那儿明天再看,又不会丢了少了。秦闵每次出差,无论去哪儿,回来都派人给我送来礼物。这种保持“秦太太”脸面,让外界一致认为我们夫妻恩爱的做法,我能理解,但是实在是不怎么感冒。
      事实上,如果是为了应对外界的媒体,只要是他有需要,提前和我说一声也就足够了。我一定会将这个与丈夫举案齐眉的“秦太太”扮演的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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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他给我带的是一条手链。
      我刚想按着惯例说放到三楼的阁间里去,可是却在看了几眼后,有些意外地拿起,重新看了起来。
      没有精美的礼盒包装,也不是什么著名设计师之手……它甚至连一个品牌都没有。只用了一个抽绳的牛皮纸袋包着。
      手链很古朴,只用两条交缠的麻绳穿着一颗质地不怎么样的心性血红玛瑙,两边还压着褪色弯曲了的金属铜片。倒是有些伦敦没落贵族的味道,只是怎么看,都更像是地摊上贩卖的小玩意。
      这和他以往的送礼风格,可以说是天差地别。
      我很是不解。
      但不管怎么说,都是他送过来的东西。能被秦闵看得上眼的东西,一定是有它的珍贵之处的。
      我想了想,还是决定把它放到阁间里去,以免因为我的有眼不识泰山而埋汰了好东西。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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