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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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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第一次遇见天,是在一个狼籍的雨夜。那天,我潜入魔域执行任务,中了埋伏,勉力逃脱后又被围困在幽螟山谷。
大雨将周身的伤口冲得苍白,我躺在枫林中,看那高耸入云的枫树在暴风雨中低吟,意识渐渐模糊,突然间仿若置身于雪域的桃源,花雨中,娘手执竹萧,温婉的曲调自她秀美的唇逸出。域哥哥抱着8岁的我坐在铺满桃瓣的雨花石上,他的手好温暖,就像吻去初春残雪的第一缕柔和的阳光。“雪。”娘转过头轻轻唤我,她绝美的笑靥却在转身的一瞬被狂风冻结,此时所有桃花都被撕扯成滴血的残片,陡然,娘的脸变成了爹的脸,他破碎的声音在痛苦中挣扎:“爱我,就把天下还给我。”恐惧和绝望撕扯着我的心,我下意识地去抓域哥哥的手,却发现他早已离开。
耳畔,隐隐传来几声压抑的咳喘,意识渐渐复苏,我陡然睁开眼睛,被近旁熊熊燃烧的篝火刺了一下,沁出了泪。“醒了。”一个异常动听的男声说。我眨眨眼睛,篝火边那清瘦的身影渐渐清晰起来。“谁!”微微错愕一下,我习惯性的警觉又立即回来了。只见那蓝衣的男子低头咳了一阵儿,缓缓转过身。
“好美的男人。”我咬着唇冷笑。的确,他超越性别的美比当年被誉为中原第一美女的娘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他却是个男子。任谁都能听出我话中有刺,而他只是微微笑了一下,转回身,继续整理正在烘烤的衣物。我这才发现,雕皮斗篷下的我的身体,竟是□□。这斗篷显然是他的。怒火“哄”的一下冲上头顶,来不及细想,我抓起置于身侧的一柄短剑大力掷去。但见他依旧不紧不慢地继续正在添柴草的动作,却在短剑即将刺如后心的一瞬轻巧避开,动作优雅而闲适。
“好身手!”我大声喝彩,因用力过猛而软软躺倒。我就是这样的人,总是把一切都划分得太过清晰——我不认为要杀一个人和称赞这个人身手好有什么矛盾。
蓝衣男子挑眉笑。若非亲眼所见,我决不相信如此绝美的脸竟可以将眉挑得这般有霸气,那眉宇间流淌的,分明是浑然天成的王者之气。
他想说什么,却突然掩住口剧烈地咳嗽,仿佛要把肺咳出来。我皱皱眉头,怀疑刚才在这张白皙病弱的脸上看到的那种不怒自威的气势完全出于幻觉。
“你救了我,我不杀你。”我说。
他看一眼插入山洞石壁三寸有余的那柄短剑,似笑非笑:“不杀,还是,杀不了。”
我小心地拉紧斗篷缓缓靠在石壁上,一字一字地说:“玉-石-俱-焚-又-如-何!”
他只是笑。看着他拿出白色绸帕动作闲适地拭去唇边咳出的鲜血。我忍不住问:“你究竟怎样救得我?”魔域和惊云城二足鼎立般坐拥江湖二十余年,其实力可想而知,魔域闻名天下的“天劫阵”是连域都没把握破解的死阵,今夜我被“天劫阵”逼入幽螟谷,这蓝衣少年究竟怎样救得我?即便他武功高到能破解此阵的地步,然而他病弱的身体却绝没可能有足够的体力去破阵。除非……
“很没创意的一个故事,”他轻笑,声音却清淡得没有一丝笑意,“魔王爱上了陷阱里的小羊,救了她,牺牲了自己的族人。”
< 九 >
有句话是临远望忧:临天之远,而望其忧。
背倚靠碧天,脚下,是苍劲的天山。及地的黑发在狂风中恣肆,心,却再惊不起半点波澜。
其实有些东西,即使用一辈子的努力都无法忘却,能力所及的,不过是自欺欺人地刻意忽略罢了。
五年前,身受重伤的我在“魔主”天的庇护下回到惊云城。不久后,魔域向惊云城提出和亲,我以惊云城二城主的身份做了新娘,新郎,是与我仅有一面之缘的天。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就如同世人不相信魔域和惊云城从此会携手共创天下和平一样。
我知道,此行为的,依旧是天下。
洞房花烛。天为我整理好稍微有些零乱的大红嫁衣,然后拥着我,到天明,一夜无语。我问他是不是根本就不屑于让我成为他真正的妻子,他笑,问我为什么会这么想。我冷笑说难道我们现在不是在同床异梦吗?我会在惊云城杀到魔域的那一天,杀了你,乱你军心,这些,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天又笑,他笑起来就像个孩子,却让人觉得说不出的邪魅。他说:我娶你当然也是别有用心的。
直到惊云城真正攻到魔域的那一天,我才知道,天的“别有用心”原来不是我想的那个意思。
那一天,天故意撞上我的剑,绝美的面庞在鲜血的腥甜中氤氲,他无限温柔地抚着我的乱发,声音是我嫁给他三年都不曾改变的爱怜:“我决定娶你,是在打一个赌——赌我不会爱上你。有些东西,注定无法改变,这个道理,我在第一次遇到你的时候,就应该明白。其实,我在决定打这个赌的时候就已经输了……”半晌,我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我努力让自己迅速镇定下来,想装作满不在乎地笑一下,却在牵动嘴角的一瞬,落下两滴眼泪。“知道吗?在这场赌局中下注的不止我一个人:雷傲天本该在我迎娶你的那一天设伏的,可惜他担心你的安危,踌躇间,就失去了可能是唯一一次取胜的机会。他,也赌输了。”天飘渺着蛊惑的眸子凝视着我的眼睛,迎着剑刃一步步向我逼近。殷红的鲜血顺着翠绿的竹剑滑到我的手腕,我突然颤抖起来,这柄竹剑,是天亲手为我制作,浸上药水后风干,所以才会永远保持如此翠绿的色泽,而我的感情,却已经过期。听到利器刺入□□的声音,看到天被鲜血浸透的黑衣,我的心里就再也容不进第二个人,即使现在有人告诉我域哥哥爱的人是我,我的心,也不会惊起半点波澜,我再也不能欺骗自己——我已经,爱上了眼前这个邪魅的男子。原来感情,并不是永恒的。如果我可以忘记域爱上天,域可以忘记娘爱上我,那么,所谓爱情,又有什么意义呢?
天突然咳嗽起来。这一剑,刺得太深,已经牵动了他的旧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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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云猛亲。
我也喜欢天,再亲一个。
这个小文还有一两节就完全了,高中的稿,那时抽筋立志写一短篇,最初的结局是天死了,我差点没被那些个同学吃掉,因此把文从那几张皱巴巴的纸上搬进电脑的时候,没写结局,N久后,随便放这里,果然没人理,冷死,跟《云然》一样的可怜。
现在云又让它复活啦,再次拥抱,猛亲,争取年后让它完整!